吳志揚於國是論壇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labor-hours-rest-days主張提案修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將勞工每七日中至少一日休息作為例假改為至少兩日休息,以真正落實週休二日、保障勞工權益。「因此在五一勞動節前夕,志揚願意正式提案修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將「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改為「至少應有兩日之休息」。」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志揚

    (9時32分)主席、各位同仁。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在去年11月29日參加「全國勞工蔡英文後援總會成立大會」時,曾明白表示「要真正來落實週休二日」。本席認為這個理念非常好,也認為應該要認真的來落實這項政策,因此在五一勞動節前夕,志揚願意正式提案修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將「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改為「至少應有兩日之休息」。

  2. 臺灣已經成為非常先進進步的現代化國家,民眾生活不再只是為了不停的工作賺錢,更重要的還包括身心平衡及追求精神生活的充實。如果能夠擁有兩個比較完整的休假日,民眾可以充分放鬆身心靈,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不要被日常工作所干擾,而且也可以增加家庭互動、促進親子關係,有非常多的好處,包括美國、德國、日本,甚至中國都已經全面實施週休二日了。

  3. 另外,週休二日的落實,對於很多產業其實也有幫助,包括運動休閒、觀光產業、文化創意等有很大的助益,因為民眾有更多完整的時間可以安排全家出遊、運動,也可以去欣賞一場好的球賽或是參觀美術館展覽等,藉此擴大內需消費市場,有助於產業的活絡。

  4. 臺灣雖然在今年正式實施每週40小時工時,但是由於法令並不是很完備,有些業者透過每天工作時數的調整,把40小時平均分配到一週的六天,造成勞工不僅沒有因為每週40小時工時而獲益,反而因為工作時間的變形,連日常生活都受到影響。甚至有些業者因為勞工每天工時不足,因此把員工改列為時薪制勞工或是藉機降薪、縮減福利等,反而對勞工的傷害更大。

  5. 因此,為了真正落實全面週休二日,讓勞工有充分完整的休假日可以運用,也避免業者利用變形工時來逃避法令、欺負員工,本席在五一勞動節前夕再次向大家說明,我將正式提案修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將「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修正為「每七日至少應有兩日之休息」,來保障勞工朋友之權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志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