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巧慧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應以專法將司法追究、真相調查、損害賠償、制度構建四部分作更完整的設定,讓馬政府時期沒辦法做到的事加速推動、儘快完成。「現在的四個部分裡面,當然需要讓它可以更完整的設定,這就是今天我們為什麼要在這裡提出一個專法,讓這件馬政府時期沒有辦法做到的事能繼續加速推動進行,在大家等待這麼久的狀況下希望能儘快完成。」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應調查清楚威權時期不公不義事件中具體的人、事、物,包括誰應為二二八事件負責。「國民政府是一個機構而已,但是具體的人、事、物,我們就是要調查清楚,我們要知道啊!」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需要有一個機關、機構把不公不義之事調查清楚,現行法律與制度都做不到。「現在光是你和我對這件事就有不同的認知,當然需要有一個機關、機構可以把這件事調查清楚,現行的法律哪一個可以做到?沒有嘛!我們沒有任何制度可以做到這部分。」

發言紀錄

  1. 蘇委員巧慧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上午很認真的在聽簡秘書長的回答,本席要請你再重複一次你對轉型正義的定義,你認為轉型正義是什麼?

  2. 主席

    請行政院簡秘書長說明。

  3.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轉型正義就是把不公不正不義的變成正義,在轉化為民主制度的過程中,人民所遭受的人權迫害等等事項,這些不公不義的事情都是要轉型的正義。

  4. 蘇委員巧慧

    在過去台灣有沒有發生過不公不義的事情?

  5. 簡秘書長太郎

    有,像二二八事件就是其中一個典型的例子。

  6. 蘇委員巧慧

    台灣歷經威權統治,曾經發生過這麼多不公不義的事件,為了促進社會的和解,為了讓社會繼續往前進,我們推動轉型正義是不是必要的?

  7. 簡秘書長太郎

    那當然,我支持。

  8. 蘇委員巧慧

    你早上也有說過,行政院認為其實推動轉型正義是有必要的。

  9. 簡秘書長太郎

    對。

  10. 蘇委員巧慧

    秘書長,你另外一個身分是國民黨的黨員,國民黨到底支不支持推動轉型正義?

  11. 簡秘書長太郎

    我不能幫國民黨講話,我今天是代表行政院……

  12. 蘇委員巧慧

    本席沒有要你幫國民黨講話,我是說你的另外一個身分是國民黨黨員……

  13. 簡秘書長太郎

    今天早上我聽了國民黨幾個委員的發言,他們也不反對轉型正義。

  14. 蘇委員巧慧

    他們也不反對轉型正義,但是我們把很多事情包在一起,希望讓這件事情擴大嘛!剛剛聽到有人提到,像老共的砲彈打過來造成傷亡是不是也應該要算在裡面?各式各樣的問題都放進來……

  15. 簡秘書長太郎

    也包括慰安婦。

  16. 蘇委員巧慧

    統統都納進來,因為這些都是不公不義的事件,那行政院也知道這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過去這8年來國民黨執政期間有沒有打算用什麼樣的方案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17. 簡秘書長太郎

    過去在威權時代所發生的一些不公不義的事情,如果可以透過立法來解決,大概都有解決了。

  18. 蘇委員巧慧

    其實你的態度就是今天的口頭報告,你認為現行的法律已經足夠,因為已經都在做了。

  19. 簡秘書長太郎

    現行的法律不一定夠,如果發現有轉型正義需要透過法律修正來做的話,就要再新訂……

  20. 蘇委員巧慧

    早上你不只說透過法律修正,你甚至說可以制定法律來做。

  21. 簡秘書長太郎

    沒有錯。

  22. 蘇委員巧慧

    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討論的,其實轉型正義這件事正是因為社會上曾經經過這麼多不公不義的狀況,這是歷史的傷痕、大家的眼淚,這麼嚴肅的事情,我聽到剛才有委員說:轉型正義轉來轉去,要轉幾次都可以,我覺得這個說法實在太過輕佻,因為我們現在在處理的正是基於過往歷史所產生的,大家很遺憾要面對的,希望能夠挖掘出真相,讓大家各自就定位,雖然有不同的過去,但希望能有共同的未來,新一代統統要在這裡繼續延續下去,希望能夠知道我們如何面對彼此,然後同理繼續走下去,這難道不重要嗎?當然重要嘛!我相信你也是持肯定的態度。既然我們要解決這件事,現行法律有沒有辦法能夠完全解決?你現在也說沒有,雖然剛剛賴委員……

  23. 簡秘書長太郎

    要先講出哪一點是不公不義的事,然後再針對議案去做處理,舉例來說,洪仲丘案發生以後,設了一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後來也解決很多問題,所以我剛剛提到不一定要在行政院成立一個獨立的機關來做。

  24. 蘇委員巧慧

    現在最大的困難就是如何能發掘、追究出哪些事情是不公不義的,目前與轉型正義有關的法案只有3個:第一、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二、戒嚴時期不當判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三、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這3個條例與轉型正義有關,但早上法務部也說,這3個條例完全沒有處理到司法追究的部分。

  25. 簡秘書長太郎

    現在檔案法也在修,希望把政治檔案公開,這個也算是。

  26. 蘇委員巧慧

    方才在說哪些是不公不義,你在說的也是哪些是不公不義,上午法務部曾表示,我們現在的狀況確實是只有被害人,沒有加害人的部分,我們根本不知道誰應該為這件事情負責啊!剛剛上台的幾位主管機關,像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敢明確指出誰應該為二二八事件負責任嗎?他們一定不敢提出來嘛!

  27. 簡秘書長太郎

    二二八事件已經有法律、基金會、賠償……

  28. 蘇委員巧慧

    甚至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也不知道誰是二二八事件的加害人。秘書長,上午你說誰是加害人……

  29. 簡秘書長太郎

    當時的政府、國民政府。

  30. 蘇委員巧慧

    當時的國民政府一定有「人」吧!

  31. 簡秘書長太郎

    當然有,國民政府都有責任。

  32. 蘇委員巧慧

    你可以在這裡說出二二八事件加害人的具體人名嗎?

  33. 簡秘書長太郎

    講政府啦!怎麼講人名?

  34. 蘇委員巧慧

    你早上就是說,這樣可能會扯不完,這都已經是即時新聞了,大家還說「扯」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國民政府是一個機構而已,但是具體的人、事、物,我們就是要調查清楚,我們要知道啊!

  35. 簡秘書長太郎

    如果這是在馬政府發生,就是馬政府這個政府,如果當時是陳水扁政府,那就是陳水扁政府,就是這樣子。

  36. 蘇委員巧慧

    現在光是你和我對這件事就有不同的認知,當然需要有一個機關、機構可以把這件事調查清楚,現行的法律哪一個可以做到?沒有嘛!我們沒有任何制度可以做到這部分。轉型正義的四大部分:司法追究、真相調查、損害賠償、制度構建等,我們現在都沒辦法完全做到,這只是半套的做法,所以……

  37. 簡秘書長太郎

    蘇委員,你們現在不是提出不當黨產條例?不是要處理黨產?那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38. 蘇委員巧慧

    現在的四個部分裡面,當然需要讓它可以更完整的設定,這就是今天我們為什麼要在這裡提出一個專法,讓這件馬政府時期沒有辦法做到的事能繼續加速推動進行,在大家等待這麼久的狀況下希望能儘快完成。我在這裡聽了一個早上實在是不明白,這麼明確的事情為什麼還需要阻擋?為什麼需要有這麼多刻意加進來誤導,讓程序繼續遲延,把這件事說得更「花」,不能把這件事好好做下去?

  39. 簡秘書長太郎

    我只有說:第一,不必成立獨立機關,因為成立獨立機關的確跟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的精神不符;第二,如果你訂了這部分,還要去調查,跟其他既定的法律會有競合的問題,這些在訂條例的時候都要好好考慮,我只是這樣講而已。

  40. 蘇委員巧慧

    所以我們的意見完全不一樣啦!

  41. 簡秘書長太郎

    我沒有說反對,就是不能訂……

  42. 蘇委員巧慧

    我們的意見完全不一樣,幸好520快到了,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蘇巧慧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