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在政黨交替的過程中,在這個時間審查促轉案不會是適當的時間。「我認為在所謂政黨交替的過程中,在這個時間審查促轉案,不會是一個適當的時間」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要求將需要揭開歷史真相的慰安婦問題也納入轉型正義的範圍。「本席強烈要求,希望能夠把大家共同覺得需要揭開歷史真相的慰安婦問題,也納入轉型正義的範圍當中」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將期限規定為民國三十四年至民國八十年,認為民國三十四年之前難道不需要轉型正義。「以期限來說,是規定民國34年至民國80年之間,這時我們就要特別問到,民國34年之前難道不需要轉型正義嗎?」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是法上之法,會更加限縮人民的權益。「我覺得它是一個法上之法,對於人民的權益更加限縮」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的適用範圍無限上綱,連書本、物品都納入,甚至超越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的範圍。「以範圍來說,裡面提到的這些書本、物品,甚至超越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的範圍,簡直是無限上綱;」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反對為促進轉型正義額外成立調查真相的小組,認為執政後可運用國家機器啟動調查權,另設小組完全是疊床架屋。「你們大可運用國家機器,對於現有不當的部分,透過很多方式來啟動所謂的調查權,何需還再額外成立一個調查真相的小組,我們認為這完全是疊床架屋的作法。」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應先透過舉行公聽會蒐集完所有的正義、凝聚共識後,再逐條討論何謂轉型正義。「就讓我們透過公聽會的舉行,等到蒐集完所有的正義之後,我們再相聚在這個地方,逐條討論何謂所謂的轉型正義」發言紀錄
- 柯委員志恩
主席、各位同仁。很高興聽到主席表示要為此一促轉案舉辦公聽會,這是目前我所聽到的第一個正義。此外,主席也特別提到,不要再針對同樣的議題做不同的處理,但我現在要告訴主席,我們為何要用各自表述的方式來凸顯促轉案所謂的正義,那就是這個部分存有太多的爭議了,過去立法院的法學素養常遭民眾的批判,如果這個促轉案在這個會期三讀通過,那更是一個非常大的笑話,我們之所以要凸顯這件事情,是因為我們發現很多的範圍、期限都是你們自己在定義。以範圍來說,裡面提到的這些書本、物品,甚至超越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的範圍,簡直是無限上綱;以期限來說,是規定民國34年至民國80年之間,這時我們就要特別問到,民國34年之前難道不需要轉型正義嗎?
再者,我們這邊也特別看到,轉型正義裡面我們需要非常全面性的部分,例如剛剛孔委員文吉所提到的土地正義,以及陳委員雪生提到金門、馬祖也有很多的正義需要去釐清,我這邊要特別提醒蔡總統,尤其在8月14日前夕,針對所謂的慰安婦,這才是一個我們必須去正視的問題,他推薦大家去看有關慰安婦的歷史影片,而且還特別提出這才是解決慰安婦歷史真相,這絕對是轉型正義的第一步。既然蔡總統已經這樣提到了,本席強烈要求,希望能夠把大家共同覺得需要揭開歷史真相的慰安婦問題,也納入轉型正義的範圍當中,所以5場的公聽會可能不夠,在許多地方仍需要凝聚更多的共識,才有辦法把這樣一個全面性的部分,成為大家能夠接受的層面。
另外,我們也聽到民進黨在全面執政之後,立法權、行政權全部握在自己的手上,你們大可運用國家機器,對於現有不當的部分,透過很多方式來啟動所謂的調查權,何需還再額外成立一個調查真相的小組,我們認為這完全是疊床架屋的作法。而且在我們剛剛所列舉的每一個項目裡面,我覺得它是一個法上之法,對於人民的權益更加限縮,這個法案如果送出本委員會,還會面臨到非常大的挑戰。我認為在所謂政黨交替的過程中,在這個時間審查促轉案,不會是一個適當的時間,但是我們也很高興看到,藍綠都認為應該透過公聽會凝聚更大的共識,這部分已經成為大家的共識,就讓我們透過公聽會的舉行,等到蒐集完所有的正義之後,我們再相聚在這個地方,逐條討論何謂所謂的轉型正義,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志恩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