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在不當黨產唯一可能來源是國民黨的前提下,不當黨產的處理確有其必要性,無論制定什麼樣的法律都會涉及針對國民黨,這是論理之必然。「如果不當黨產唯一可能的來源是國民黨,那不當黨產的處理的確有其必要性,因此,無論我們制定什麼樣的法律都會涉及針對國民黨,那這不是一個論理之必然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若不透過一個特別的條例來規範訓政時期以轉帳撥用、程序完備等方式取得並延續至解嚴時期的財產,就無法將其拿回來。「也就是說訓政時期國民黨之下的國防最高委員會轉帳撥用,取得所有的國有土地,再從訓政時期進入到戒嚴時期、解嚴時期,這個財產就當然變成國民黨這個政治團體所有,像這樣所謂的轉帳撥用、程序完備,如果我們不透過一個特別的條例來把它規範,請問一下秘書長,我們要如何去拿回來?」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應利用轉型正義委員會的設置把二二八事件等真相講清楚。「我們就是要利用轉型正義這個委員會的設置把它講清楚嘛!」

發言紀錄

  1. 顧委員立雄

    (在席位上)主席,程序還是要有一個規矩……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顧委員立雄

    (在席位上)不管有沒有前例,我覺得任何事情都要適可而止,更何況主席剛才也釋出善意,表示今天不會進入逐條,大家應該不要再這樣子……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顧委員立雄

    (在席位上)有種就去占領啊!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審查民進黨黨團所提「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以下簡稱促轉條例)草案,本人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臺灣威權體制歷經解嚴、解除報禁與黨禁、總統真接民選、七次修憲、三次政黨輪替,以及多元的政治、經濟及社會轉型後,已進入民主鞏固時期,政治制度與文化漸趨成熟。以下謹就本院立場,向各位委員報告如下: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縱然它在行政院下設立委員會,也只有行政事務的調查權,其中涉及司法調查權的部分,則不宜放在此調查委員會中,應該回歸司法調查的範疇。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簡秘書長太郎

    很不容易,最後可能還是要依賴司法調查。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簡秘書長太郎

    近年來臺灣已經轉型為固定的民主化社會,如果還有尚未查出的部分確實不容易查。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簡秘書長太郎

    當然不可以,要有證據。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簡秘書長太郎

    如果連司法的調查、偵察皆無法完成,行政調查當然更為困難。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簡秘書長太郎

    如果那段時間的物證、事證還在,有事實的證據,當然還是可以調查。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簡秘書長太郎

    所以確實有其難度存在。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簡秘書長太郎

    因為這幾十年來臺灣已逐漸轉型,對於過去有些不正義之事,現行法律皆已有相關的規範,若有些許不足之處應該透過修法、制定法律或是強化法律規定達成即可。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簡秘書長太郎

    這就是我剛才提過的,以一般的行政調查的確有困難。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簡秘書長太郎

    所以我們報告的第三點提到,草案中涉及司法權的部分應由司法院說明。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簡秘書長太郎

    就算這個委員會成立,也不應該是一個包山包海的委員會。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簡秘書長太郎

    詳細的條文我還沒讀得那麼清楚。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簡秘書長太郎

    促轉條例的條文有些看起來是行政調查,有些則是司法調查的部分。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簡秘書長太郎

    後面定有罰則。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簡秘書長太郎

    從條文看起來是要設立獨立機關,而不是一般所說的任務編組,只是該獨立機關成立之後訂有2年的期限,但仍可繼續延長。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簡秘書長太郎

    目前行政院下的獨立機關確實只有3個,但本法第二條要排除此規定,所以我們報告的第一點提到,如此不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之意旨,因為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而現行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係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的精神訂定,若是否定這樣的精神,不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之意旨,所以我們亦認為不宜。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簡秘書長太郎

    我剛剛提到,行政權歸行政權,司法權要歸司法權,屬於司法調查的部分當然就要回歸到司法機關……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簡秘書長太郎

    因為這只是一個草案,很多條文內容還沒有經過討論,的確會有你講的這種問題。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簡秘書長太郎

    所以我剛剛有提到,為了促進轉型正義,可以從現在沒有規範到的法律去努力,像是制定或修法。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簡秘書長太郎

    我尊重。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簡秘書長太郎

    這應該是世界各國的趨勢與潮流,我覺得沒有人會反對促進轉型正義,這應該是很正當的。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簡秘書長太郎

    國際與國內的都有。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簡秘書長太郎

    這是一種救濟管道。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簡秘書長太郎

    我同意朝轉型正義的方向去做,但是手段和方法還可以再探討。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李參事金定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司法追究。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李參事金定

    沒有。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李參事金定

    也沒有。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李參事金定

    認同,因為要追究就要視個案的狀況去做,既然是「個案」就要有人出來告,也要有犯罪事實,同時還有證據要調查,所以比較困難,畢竟時間也太長久了。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李參事金定

    對。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李參事金定

    我認同。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李參事金定

    現在手邊沒有數字,不過……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李參事金定

    比例算是比較低。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李參事金定

    認同。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李參事金定

    我認同這個原則。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簡秘書長太郎

    手段跟方式可以再探討及研究。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簡秘書長太郎

    可以。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簡秘書長太郎

    集會遊行法本身是在保護合法集會遊行的權益,所以可以修正但是不應該廢止;事實上隨著民主的演進,本法是可以修正的。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簡秘書長太郎

    就轉型正義而言,剛才委員提到二二八事件,那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轉型正義的例子,包括原住民早期被占用的土地有沒有歸還、金馬地區在動員戡亂時期遭占用的土地有沒有歸還給人民、日據時期被占用的土地將來要怎麼歸還,這些都包括在內,它的範圍很廣,而且所要做的事情應該具有持續性,不可能在短期內就做完。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簡秘書長太郎

    那就要透過立法制定相關法律。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簡秘書長太郎

    這個組織可以發動,但真的要執行時,就會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這就必須制定法律加以規範。所以我們才會一再說如果要達到轉型正義的目的,單單成立這個委員會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制定相關法律或修正相關法律來強化法律的規範,然後才有辦法達到我們所要的目的。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簡秘書長太郎

    謝謝。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轉型正義就是把那些不公不義、不正不義的事情變成正義的意思,凡是涉及反民主、反人權的部分都是屬於轉型正義的範疇,它的範圍很廣,真的要界定也不容易。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簡秘書長太郎

    他爭取非洲黑人的人權與民權。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簡秘書長太郎

    關於臺灣的轉型正義,我剛才提到針對二二八事件所做的調查,那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一般所謂的冤獄賠償也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白色恐怖的……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簡秘書長太郎

    一定有。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簡秘書長太郎

    如果有的話,早就會調查了啦!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簡秘書長太郎

    因為藏在裡面、不為人知,所以才沒有調查,如果有的話,早就調查出來了。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簡秘書長太郎

    對。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簡秘書長太郎

    我們的民主時間短暫,但是速度很快。在世界各國當中,像我們民主進化這麼快速的並不多,幾十年的時間可進化到今天這種程度的確不容易。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簡秘書長太郎

    我們今天提出的報告有三個重點,第一是要在行政院成立一個獨立機關做為調查委員會,我們認為有違背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之虞;第二,如果將來這個轉型條例制定之後,有很多調查,像檔案等等,可能會跟現行法律有競合,所以這部分的確要慎重考慮;第三,這裡面所涉及的很多條文都跟司法院的權責有關,所以我們希望這個部分要徵詢司法院的意見,這樣權力才能夠有分際。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甚至考試院等等的權限,彼此之間要有一個很明確的分際,而不能包山包海,把它放在這樣一個調查委員會裡面。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簡秘書長太郎

    對。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簡秘書長太郎

    沒有錯,轉型正義必須是這個社會大家都比較認為的確是有共識的,如果是不公不義的,沒有人會支持。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簡秘書長太郎

    以目前這種條文來講,我不太以為然。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簡秘書長太郎

    對。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簡秘書長太郎

    委員剛剛有提到,轉型正義就是彼此要包容,找出到底有哪些是比較有共識的不公不義的事情,大家共同來努力。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簡秘書長太郎

    我同意委員的看法。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簡秘書長太郎

    謝謝委員。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簡秘書長太郎

    認同。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簡秘書長太郎

    同意。追求真相本來就應該這樣子做。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簡秘書長太郎

    在每一個時代的背景下,都有每一個時代的真相。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簡秘書長太郎

    就是刑法第一百條啦!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簡秘書長太郎

    對,要不要請司法院說明?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簡秘書長太郎

    轉型正義的不正不義,當然會包括司法、軍事,也包括人民的生命財產都有……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簡秘書長太郎

    我們只是提醒,第三點是提醒。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簡秘書長太郎

    目標是對的,手段、方法要講究。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簡秘書長太郎

    假如在這個條例裡面能夠做一些原則性的規範,譬如說,將來修正相關法律規定,然後達到轉型正義等,這些當然都是可以的,但是不必要……,我覺得這裡面的規定有時候太過繁瑣,怕跟其他的法律有所競合,這些都應該要避免,因為還沒有進入條文的討論,這些都還可以再作討論。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簡秘書長太郎

    謝謝。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轉型正義的定義就是對於不正不義的,要把它變為正義,這裡面包括違反人權、違反民主、違反民主憲政的理論,這些都應該包括在內。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簡秘書長太郎

    可以。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簡秘書長太郎

    當然。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簡秘書長太郎

    同意。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簡秘書長太郎

    只要找到有轉型正義的標的,透過立法,達到促成轉型正義的目標,這是一種很好的……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簡秘書長太郎

    那當然。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簡秘書長太郎

    因為這些不是行政院提出來的版本……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簡秘書長太郎

    我還沒詳讀,還需要好好研究。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簡秘書長太郎

    如果屬於行政調查,那麼行政機關就可以做;如果屬於司法調查,則歸司法機關處理。至於此處是否侵犯相關事項,恐需做進一步討論。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簡秘書長太郎

    可以透過檔案法來處理。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簡秘書長太郎

    現在已經提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簡秘書長太郎

    正當與不正當的界定應該視有沒有竊取、占用,是否違反法律與相關規定而定,實在很難用幾個字來定義。

  1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1. 簡秘書長太郎

    現在講的是黨產,那麼哪些屬於正當黨產?哪些屬於不正當黨產?除非能列舉出來,否則很難以正當或不正當來概括和說明。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簡秘書長太郎

    好像沒看到。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簡秘書長太郎

    既然已經提出不當黨產條例,且民進黨也有提出,那就在相關法律中規範。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顧委員立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很高興聽到前面幾位國民黨、親民黨的委員都表示對轉型正義的支持,特別剛剛在我前面發言的許毓仁委員提到德國轉型正義的經驗,但是我很遺憾的就是,早上各位卻用程序發言或會議詢問的方式進行實質的杯葛。因為如果大家對於轉型正義大方向是接受的,作法應該就是讓報告能夠趕快進行,讓主席趕快處理舉辦公聽會的提案,讓委員能夠直接進入實質的詢答。所以,對於國民黨這些委員一方面杯葛、一方面又說支持轉型正義這種兩面的說法和作法,我特別在此表示譴責和遺憾。

  178. 剛剛許毓仁委員問秘書長,如果參考德國的轉型正義取得不當黨產之後要作什麼用途?秘書長說好像在這個草案中沒有看到,剛才秘書長又提出一份報告,說了一大堆,事實上,草案第七條擬將取得的不當黨產作為推動長期照護及社會福利之用,請問秘書長,在您來到立法院之前,究竟有沒有看過草案內容?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有看。

  181. 顧委員立雄

    你是隨便晃一晃就丟在一邊?

  182. 簡秘書長太郎

    那不會。

  183. 顧委員立雄

    那請問你剛剛回答許毓仁委員說我們的版本沒有提到不當黨產收回之後作什麼用途,是從哪裡冒出來的?

  184. 簡秘書長太郎

    我沒有說沒有提到黨產。

  185. 顧委員立雄

    我們要不要把剛剛的錄影帶、逐字稿調出來?我剛剛在下面可是聽得清清楚楚的。

  186. 簡秘書長太郎

    我剛剛說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民進黨已經另外提案討論了,如果在那邊討論會更清楚,我的意思是這樣。

  187. 顧委員立雄

    剛剛許毓仁委員明明就是問你,我們的版本有沒有提到不當黨產收回之後有沒有效法德國的作法處理?德國的作法是作為振興地方經濟、清償政府債務之用,你剛剛明明說沒有。

  188. 簡秘書長太郎

    剛剛怎麼講我忘了,但是至少我是說另外有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在那裡規範會比較清楚。

  189. 顧委員立雄

    秘書長,嚼舌根這件事情我不用再繼續下去了,我只是希望你到立法院來回答任何問題的時候,不要信口開河!

  190. 簡秘書長太郎

    我不會信口開河。

  191. 顧委員立雄

    你明明就是信口開河。

  192. 簡秘書長太郎

    沒有,我不承認。

  193. 顧委員立雄

    那你剛剛為什麼說沒有?到底有沒有?

  194. 簡秘書長太郎

    我說另外有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規範,在那裡規範會比較清楚。

  195. 顧委員立雄

    剛剛他是問你,我們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裡面到底有沒有規範收回的黨產作何用途,你明明就說沒有啊!沒有規範嗎?我們明明就有規範。

  196. 簡秘書長太郎

    也許我沒聽清楚他的意思,這樣可以吧?

  197. 顧委員立雄

    秘書長,二二八事件到現在為止,你認為真相查清楚了沒有?

  198. 簡秘書長太郎

    真相大體上知道,但是詳細的內容、最後到底多少人死亡,當然都可以繼續再查。

  199. 顧委員立雄

    多少人死亡是一回事,二二八這麼一個重大的屠殺事件,被害者人數是一回事,我請問你,就你的認知,加害人是誰?

  200. 簡秘書長太郎

    大方向查清楚了。

  201. 顧委員立雄

    那你告訴我啊!

  202. 簡秘書長太郎

    至於加害人、被害人的人數,還必須繼續再查。

  203. 顧委員立雄

    我現在問你,被害人的人數是一回事,加害人是誰?就你的認知,你能不能清楚的告訴我加害人是誰?加害人是誰?

  204. 簡秘書長太郎

    我請二二八事件處理基金會來說明。

  205. 顧委員立雄

    我沒有請他上來,我就是問你,你知道或不知道,你就回答嘛!你說不知道,我也沒有意見啊!

  206. 簡秘書長太郎

    就是當時處理二二八事件的政府機關及人員嘛!當然是這樣講啊。

  207. 顧委員立雄

    那你認為政府機關中誰要對這件事情負責?

  208. 簡秘書長太郎

    當時當然是國民政府啊!

  209. 顧委員立雄

    國民黨在當時的政府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210. 簡秘書長太郎

    要扯這些恐怕在這個殿堂上扯不完啦。

  211. 顧委員立雄

    我對於你用「扯」這個字感到很不滿,轉型正義這麼嚴肅的事情,你說我們在追究二二八事件元凶這件事,你說我在扯?

  212. 簡秘書長太郎

    那我把它改成「講」不完,可以嗎?

  213. 顧委員立雄

    我們就是要利用轉型正義這個委員會的設置把它講清楚嘛!

  214. 簡秘書長太郎

    我們並沒有反對轉型正義可以繼續追查二二八事變這件事情,問題是今天的主題是設置條例,我並沒有反對要繼續追查元凶、真相。

  215. 顧委員立雄

    你反對追查還是不反對追查?我剛剛一時沒有聽清楚。

  216. 簡秘書長太郎

    當然不反對啊!

  217. 顧委員立雄

    那你認為要如何進行追查?

  218. 簡秘書長太郎

    看哪個地方不公不義,就繼續追查啊!

  219. 顧委員立雄

    那你到底認不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有其充分之必要性?

  220. 簡秘書長太郎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要設在行政院之下作為獨立機關,我們是不以為然。

  221. 顧委員立雄

    有沒有但書?

  222. 簡秘書長太郎

    如果本條例要通過,也許必須要作一個通案性的規範,會比較恰當。

  223. 顧委員立雄

    那我不禁要再追問你一句:你認為到底要如何才能讓您知道二二八事件的元凶是誰?您對如何讓這件事情的真相水落石出有什麼看法?

  224. 簡秘書長太郎

    二二八事件這件事情……

  225. 顧委員立雄

    我只是舉二二八事件作例子,我想有太多事件了。

  226. 簡秘書長太郎

    很好!你講得很好。二二八事件訂有法律,有二二八事件基金會在處理,這些都是很專業的,包括很多受害人遺屬都已參與該基金會,事情的真相持續在追蹤,不是單單我個人在講可以或不可以。

  227. 顧委員立雄

    秘書長,你講了一大堆,我剛剛只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二二八事件的加害者究竟是誰?你到現在為止沒有辦法給我一個答案。

  228. 簡秘書長太郎

    當時的政府……

  229. 顧委員立雄

    在你無法給我一個肯定答案的情況之下,你又跟我說回到什麼基金會等等,我實在不了解你的意思啦。我再問你一個問題,黨產有不當黨產,不管你對不當黨產的定義是什麼,或者你還可以解釋什麼叫做當與不當,你認為在現今的所有政黨裡面有可能涉及不當黨產的究竟是哪個政黨?

  230. 簡秘書長太郎

    目前有關當時國民黨的黨產,在監察院調查之前,財政部都已經處理,而且也是在民進黨執政的時候處理的。

  231. 顧委員立雄

    照你的看法,國民黨已經沒有任何不當的黨產需要處理了?

  232. 簡秘書長太郎

    我沒有這樣講。

  233. 顧委員立雄

    如果你沒有這樣講,那我們現在對於不當黨產的處理,到底有沒有其必要性?

  234. 簡秘書長太郎

    貴黨已經提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大家就照法制去走嘛!

  235. 顧委員立雄

    就現在你行政院秘書長……

  236. 簡秘書長太郎

    我們沒有反對,我們從來沒有說不能制定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237. 顧委員立雄

    我剛剛也請教了,當然你不是很正面的回答,如果不當黨產唯一可能的來源是國民黨,那不當黨產的處理的確有其必要性,因此,無論我們制定什麼樣的法律都會涉及針對國民黨,那這不是一個論理之必然嗎?

  238. 簡秘書長太郎

    我覺得如果制定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也不應該只針對國民黨,應該規定只要各政黨有不當黨產,都應該處理。

  239. 顧委員立雄

    所以我剛才才一開始就破題問你,你認為有不當黨產的除了國民黨之外還有哪個政黨嗎?

  240. 簡秘書長太郎

    我不太了解。

  241. 顧委員立雄

    所以,就你的了解,不當黨產的定義是什麼?

  242. 簡秘書長太郎

    不當黨產有一部分前一段時間有經過司法判決,那些應該都可以作一些認定。

  243. 顧委員立雄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邊副署長,我們已經就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在內政委員會進行過詢答,所以,我現在只是請你在秘書長面前再表達一下,財政部從93年開始進行不當黨產的追討到現在為止,你認為對所有國民黨不當取得之國家財產的追討,是否已經圓滿的完成?

  2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5. 顧委員立雄

    你們積極處理完成的方式是不是採訴訟的方式?

  2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7. 顧委員立雄

    我上次已經問過了,在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的訴訟過程當中,到底面對什麼樣的困難?

  2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9. 顧委員立雄

    對。

  2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1. 顧委員立雄

    我只是在秘書長面前再問你一下,你敗訴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2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3. 顧委員立雄

    也就是說訓政時期國民黨之下的國防最高委員會轉帳撥用,取得所有的國有土地,再從訓政時期進入到戒嚴時期、解嚴時期,這個財產就當然變成國民黨這個政治團體所有,像這樣所謂的轉帳撥用、程序完備,如果我們不透過一個特別的條例來把它規範,請問一下秘書長,我們要如何去拿回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顧立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