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各黨團一起朝所有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方向努力。「蔡英文主席承諾所有受僱醫師會納入勞基法,請各黨團一起往這個方向努力」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國民黨團提出於2018年1月1日前將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主張,反對以喊價方式倉促處理,認為若沒有仔細的配套,未來將空有法案與規範而陽奉陰違、無法配合。「如果沒有仔細的配套,純粹只是以喊價的方式,倉促的處理這麼重要的法案,未來勢將面對空有法案、空有規範但實質上仍是陽奉陰違、無法配合的情況」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要讓過勞的醫師納入勞基法後真正得到保障,必須落實分級轉診制度、減少不必要的醫療並改變就醫型態。「因為要讓現在過勞的醫師可以納入勞基法,必須落實分級轉診制度,減少不必要的醫療,改變就醫型態,這樣才能讓受僱醫師在納入勞基法後真正得到勞基法的保障」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醫師的勞動條件長期不受勞基法甚至任何相關法律保護是不對的,因為過勞的醫師如同過勞的機師,既傷害自身健康、對家人不公平,也讓病人不安全。「醫師的勞動條件長期以來均不被勞基法甚至是任何相關法律保護,這是不對的!因為過勞的醫師就如同過勞的機師,不止是傷害自己的健康,對自己的家人亦不公平,對他所照顧的病人也不安全」發言紀錄
- 林委員靜儀
(9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這禮拜是新舊政府交接的時期,所以很多同仁們細數過去8年馬政府的政績,以及未來我們是否可以銜接的狀況。昨天立院同仁有提到馬政府的跳票,大家不要忘記,還有一個跳票就是護病比。馬英九總統在2009年時公開承諾要達成護病比1:7,但是這幾年,多數的護病比幾乎達到1:14,甚至高達1:20。當然我們很高興國民黨團願意痛定思痛,在新政府即將上任時提醒我們護病比的重要,同時,我也在此報告,其實去年8月未來的蔡總統就已經公開和護理團體談過,如果未來我們執政,他要召開相關的會議,找來相關的醫療團體、護理界的專業人士、護理界的臨床人士、不同等級的醫院及不同部門的科別一起充分討論,讓護病比成為確定入法的政策。
前面有提到用評鑑的方式,但我相信各位也知道,就像跳票的馬政府一樣,我們的評鑑,尤其是醫策會的評鑑,也已經都破產了。在醫院評鑑方面,甚至是醫學中心的評鑑合格的醫院,也在勞動檢查時被查出其護理人員的勞動狀況違反勞動基準法,所以本席並不支持以評鑑方式去規範護病比,而是希望大家能實際地充分討論,將認為可行、能保障護理人員安全,又可以保障病人權益的護病比作為標準。且不能用行政命令,而是要直接入法律來規範護病比。
其實不論是本席或是時代力量的洪慈庸委員,都已經召開兩場以上的公聽會與相關護理團體及專業人士討論過,也確定接下來要逐步並踏實地將護病比入法。所以請各位護理人員及醫院朋友們不要擔心,我們會扎扎實實地將護病比入法,不會跳票。
另外,我也認為評鑑部分必須改善,用評鑑去勾稽護病比是一個不切實際的做法,所以本席並不支持,謝謝。
- 主席
現由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
- 國民黨黨團提案
-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3)次院會討論事項第10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盡速逐年降低『護病比』,醫院評鑑更透明化,並提高護理人員留職率,建立友善醫療環境,如此才能有效改善醫護病三者間日漸惡化的關係,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江啟臣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逕付二讀,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現在進行廣泛討論。因為沒有委員登記,所以就不予發言。
現在進行處理。請問院會,對本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本案決議
「盡速逐年降低護病比,醫院評鑑更透明化,並提高護理人員留職率,建立友善醫療環境,如此才能改善醫護病三者間日漸惡化的關係。」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十一案。
- 十一、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醫師工時過長,過勞情形普遍嚴重,近年來,醫師過勞引起職災案件頻傳,再據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所做「2012年醫師工作環境問卷調查」指出,全體醫師普遍竟有50%以上違反2011年ACGME(美國畢業後醫學教育評鑑委員會,The 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規範的各項工時標準,每週工作時間和連續工作24小時後最短連續休息時間上,更有70%以上違反工時規範,而與醫療疏失密切相關的最長連續工作時間,在現行的值班制度下,醫師甚至幾乎全部都違反工時標準。105年4月28日,衛環委員會雖已通過「要求勞動部會同衛福部於4年內逐步完成受僱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之決議,但仍排除住院及主治醫師,為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及醫病關係能更加和諧,並減少醫師過勞所引起的職業災害,進而保障醫師之勞動人權,促進病人安全就醫之權利,為求根本解決醫師過勞的問題,必須透過勞動基準法規範工時,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
「要求勞動部應提前於民國107年1月1日前,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主席
請宣讀提案內容。
- 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醫師工時過長,過勞情形普遍嚴重,近年來,醫師過勞引起職災案件頻傳,再據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所做「2012年醫師工作環境問卷調查」指出,全體醫師普遍竟有50%以上違反2011年ACGME(美國畢業後醫學教育評鑑委員會,The 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規範的各項工時標準,每週工作時間和連續工作24小時後最短連續休息時間上,更有70%以上違反工時規範,而與醫療疏失密切相關的最長連續工作時間,在現行的值班制度下,醫師甚至幾乎全部都違反工時標準。105年4月28日,衛環委員會雖已通過「要求勞動部會同衛福部於4年內逐步完成受僱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之決議,但仍排除住院及主治醫師,為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及醫病關係能更加和諧,並減少醫師過勞所引起的職業災害,進而保障醫師之勞動人權,促進病人安全就醫之權利,為求根本解決醫師過勞的問題,必須透過勞動基準法規範工時,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
「要求勞動部應提前於民國107年1月1日前,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
立法院國民黨黨團 林德福
- 主席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員說明提案旨趣,經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現在請李委員彥秀代表國民黨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 李委員彥秀
(10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近來醫院與醫師的雇傭關係明確化,法院與衛福部均認定住院醫師與醫院之間的關係屬於雇傭契約,然而醫師卻始終未受到勞基法的保障。護理人員及法律服務業之受雇律師已於民國103年納入勞基法保障,然而從目前勞動部及衛福部訂立的時程表中發現,醫師必須等待到114年後,方得納入勞基法的適用對象。但每當五一勞動節時,很多醫師逐年走上街頭,所以我們希望未來能為他們打造更好的勞動條件。
近年來,不斷發生職場上的醫師在第一線救治病人的過程中傷亡,因此,我們不希望再次流失醫事人才,甚至很多好的醫事人才都出走國外。雖然這幾年來衛福部不斷思考要如何打造一個更好的勞動環境,或是想辦法留住人才並鼓勵更多人加入台灣醫師的行列。然而,我們卻從來沒有思考過,其實打造一個更好的勞動條件、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才是一個真正治本的方法。
雖然近期朝野黨團對於醫師納入勞基法的看法有共識,但至今最大的爭議之處還是在時間點。在將近8年的時間中,不論是勞動部也好,衛福部也好,都不斷地與醫界溝通。近日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民間醫師的各單位團體也認為,如果要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其實他們已經將相關的配套措施準備好了,所以不需要等到3年後才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因此,國民黨黨團的意見是希望於107年1月1日前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把醫病關係處理好,讓醫師能有正常的上下班時間,這樣不但能打造更好的環境,同時也可降低醫療風險。
很多人擔心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會不會發生醫師開刀開到一半就突然要下班的情況。我想醫師是有醫德的,所以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當然這部分也可透過衛福部與勞動部去做未來細部的檢討,但是我們認為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是刻不容緩的,同時也是降低醫療風險最好的治本方法。我們希望可以留住更多醫界的人才繼續在線上上班,也不希望再看到醫界發生職場災害。因此,國民黨黨團建議,希望在107年1月1日前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把期程加快,此外,既然朝野大家都有共識,也希望朝野黨派支持儘速將時間提早,謝謝。
- 主席
本案現在進行大體討論,發言時間3分鐘。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 陳委員宜民
(10時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針對這個提案有幾點看法。因為國內醫療環境惡化,造成五大皆空,也就是「內外婦幼急」幾個科別的醫護人力明顯不足,在此情形下,如果依照衛福部訂定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參考指引」,住院醫師每週的上班時間是88小時,同時連續值班可以到32小時,這樣一來,明顯會造成住院醫師過勞的現象發生,也會導致病患的醫療權益受損。因此,過去本席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有要求醫事司王宗曦司長必須要檢討這樣的現象,並儘速參照美國Libby Zion Law的指引來調整,將每週工時從88小時減為80小時,且連續值班的時數從32小時降為24小時。如此一來,一方面受訓時亦能顧及他們的勞工權益,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另外,在醫師納入勞基法的同時還需慮及專科醫師,如果不將專科醫師一併納入的話,勢必會使專科醫師受到擠壓,工時過長,所以本席支持本黨團的決議,希望勞動部能會同衛福部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時程能提早就儘量提早,若能在107年1月1日前即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就能讓醫師儘早享受勞基法中包括工傷、退休等權益,否則醫師需受制於其服務單位,無法每年提撥,這是違反醫師勞動人權的。本席在此呼籲各黨團支持本黨團所提此案,謝謝。
- 主席
本案現在截止發言登記。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 林委員靜儀
(10時11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要一再強調,醫師的勞動條件長期以來均不被勞基法甚至是任何相關法律保護,這是不對的!因為過勞的醫師就如同過勞的機師,不止是傷害自己的健康,對自己的家人亦不公平,對他所照顧的病人也不安全,國民黨黨團提案要求將醫師於2018年1月1日前納入勞基法,容本席提醒各位,在上次的黨團協商會議中,根據現在馬政府事務官提供的訊息,照馬政府原先的規劃,到2025年都無法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對於國民黨黨團在政權即將輪替時突然提出2018年1月1日實施的提案,本席只能說國民黨對民進黨政府能貫徹執行的能力非常肯定,要不然,為何你們原先規劃將在十四、五年後才能做到的事現在卻認為一年後就能達成呢?
醫師納入勞基法是個很重要的思考,我們必須考慮的是如何讓這個重大法案能確實完成,現在護理師已經納入勞基法,但是護理師勞動條件違反勞基法的案子卻層出不窮,所以如果沒有仔細的配套,純粹只是以喊價的方式,倉促的處理這麼重要的法案,未來勢將面對空有法案、空有規範但實質上仍是陽奉陰違、無法配合的情況,所以本席要在此非常懇切的提醒各位,蔡英文主席承諾所有受僱醫師會納入勞基法,請各黨團一起往這個方向努力,但這並非隨意喊價就能達成的目標,如果真的這麼容易達成,馬政府現在還有時間可以宣布馬上通過。另外,我們必須懇請民眾跟我們一起努力,關心此案,因為要讓現在過勞的醫師可以納入勞基法,必須落實分級轉診制度,減少不必要的醫療,改變就醫型態,這樣才能讓受僱醫師在納入勞基法後真正得到勞基法的保障,請大家一起努力。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靜儀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