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教育部允許國立大學退休的教授到學校兼課,使其同時領取退休俸與兼任所得,認為產生很大的不公平「奇怪的是,教育部又允許國立大學退休的教授到學校兼課,以致很多教授退休後可以領兩份薪水,一份是原來的退休俸,一份是後來兼任所得,因此產生很大的不公平。」發言紀錄
- 陳委員曼麗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從一開始聽到現在,我覺得問題出在學校想省錢,而教育部是幫兇,同意學校聘用很多兼任教師,以節省經費。奇怪的是,教育部又允許國立大學退休的教授到學校兼課,以致很多教授退休後可以領兩份薪水,一份是原來的退休俸,一份是後來兼任所得,因此產生很大的不公平。
據我所知,私立學校之所以想聘請國立大學退休教授,就是想讓師資名單看起來很漂亮,因為有正式大學教授資格的教授任教,評鑑分數會高一點。目前兼任教師只能領鐘點費,無法累積年資,也沒有婚假、喪假、病假、公傷假、產假、特休等有薪假,甚至退休,更遑論資遣費,而且連解聘、不續聘的事由都沒有,臺灣竟然還有這麼多辛苦做事、為人師表的人沒有獲得基本保障,真的是臺灣之恥!怎麼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而且今天聽到勞動部或教育部人員的答復,看起來大家其實是不太想做,所以講話時都很含糊,並沒有講得很清楚。但是,我們看到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所提出的理由,本席認為,這些理由都還滿正確的,甚至這些資料在網路上也都搜尋得到,我不相信教育部與勞動部人員沒有看到相關訊息。事實上,有許多行業辛苦的一面需要被大家所瞭解,況且他們的權益並未獲得應有的保障,譬如護理人員經過多年的努力已適用勞基法,如今醫師希望適用勞基法,新政府也承諾會建立勞基法的制度。
- 方才聆聽與會人員的意見之後,我不禁要問
難道現今未適用勞基法的這一群人都投保國民年金嗎?或許他們可以參加勞、健保等等,但是,這些基本的保障都非常低,幾乎等同沒有保障,這實在是非常奇怪的現象。
如同方才經國管理學院隋主任所言,有些兼任教師已參加公保、農保、漁保、軍保或勞保等等,我們根本不用擔心已經投保的這些兼任教師,但是,本席認為,相關單位也應該查明清楚,扣除參加上述保險者之後,到底還有多少人尚未投保?說不定未投保人數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多。此外,方才有人提及現今全台大專院校的兼職教師人次有四萬六千多名,其中到底有多少人已參加公保、農保、漁保、軍保或勞保等而無需再加保?如此一來,我們才能清楚得知有多少人是不需要替他們擔心投保的問題,我想這才是今天我們在討論問題時所切入的重點。如果現在大家都不處理,也都覺得習以為常,未來事情的發展只會愈來愈嚴重。
方才教育部人員回答一件事情,令我感到非常的奇怪,現今臺灣已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法律,如果校園發生性侵害犯罪及性騷擾事件的話,學校就是處理事件的責任者,這還有什麼好說的?並非未有執法之人,所以學校便無法做任何的處置,若連學校的管理單位對法律規定都不太瞭解,本席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根本無法落實於校園,甚至連執法者對相關法律都不清楚,甚至沒有人敢以現行法律處置,這實在是非常荒謬的事情。尤其,我們認為,學生在校園中所受到的保護是何其慎重之事,本席希望教育部人員的發言必須非常謹慎,應避免錯誤發言,否則,這會影響教育單位在處理性侵害犯罪及性騷擾事件應負的責任。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曼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