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不當黨產處理的主管機關應該放在監察院,因為整個調查權是在監察院。「如果我們從這個案例來看,就可以瞭解整個調查權是在監察院,所以主管機關應該要放在監察院。」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先釐清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的主管機關到底是內政部、財政部、行政院還是監察院。「因此對於今天所要討論的案子,當然是要先確立到底是內政部還是財政部、行政院,或是監察院來主管,這是首先要釐清的部分。」發言紀錄
-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討論的這個案子,事實上過去黃煌雄在當監察委員的時候,就在監察院立案調查,也做了調查,也完成了調查。如果我們從這個案例來看,就可以瞭解整個調查權是在監察院,所以主管機關應該要放在監察院。這點如果沒有確定,今天不管是部長來還是次長來,這點都必須要先釐清,因為五院各自有五院的權責分工,在這樣的權責分工裡面,有實際調查權的就是監察委員。過去黃煌雄監察委員對所謂的不當黨產有做了非常詳細的調查,所以沒有人去懷疑、也沒有人說他不應該去調查、也沒有說它不應該是監察院職掌的說法,因此對於今天所要討論的案子,當然是要先確立到底是內政部還是財政部、行政院,或是監察院來主管,這是首先要釐清的部分。
其次,新科委員可能不知道,但是連任的委員應該都還記得,上一屆立法院在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法案時,主管機關是國發會,因為這是重大且重要的法案,所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特別要求首長要親自列席,因此當時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時,主管機關國發會的主委都有親自到場,並不是派次長來列席,而且這個法案並不是一次會議就完成審查,光是詢答就召開了多次會議,大家可以去翻翻上屆的檔案紀錄,相關的公報紀錄也都有記載。所以有關這個部分,是否能基於過去的事實以及對法案的重視,而做這樣的處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