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衛福部應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保障,不該再以配套不足為理由無限延期。「我相信不該再用配套不足的理由無限延期,所以本席跟時代力量黨團希望衛福部能夠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衛福部希望將醫師工時控制在88小時的標準過高,指出該時數為一般勞工單週40小時的2.2倍。「但是現在衛福部的說法是,希望工時控制在88小時。103年住院醫師平均工時調查指出,他們的工作時數大概是84.5小時左右,但是這個是平均數,如果按各科別來看,有9個科還是超過88小時,這個88小時代表什麼意思?一般勞工的工時是單週40小時,88小時是一般勞工的2.2倍!」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反對以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會在開刀一半時丟下病人離開手術房為由阻擋納入,認為這種說法惡劣且企圖威脅病患,即使真有不良醫師也有醫療法及刑法可罰,不能當作藉口。「過去資方或是政府都用醫師會在開刀一半的時候把病人丟下不管離開手術房的說法,企圖威脅我們的病患,我覺得這是非常惡劣的說法。即使真的退1萬步,真的有這樣不好的醫師,我們還有醫療法、刑法可罰,所以我覺得這真的不能當作一個藉口。」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以西醫人數低於OECD水準及人力不足作為暫緩醫師納入勞基法的理由,認為各國醫療制度不同且該數字未納入中醫師,而過去衛福部報告曾指我國每萬人口醫師數並未偏低。「我認為各國醫療制度不同,這個數字並沒有納入中醫師。再者,過去衛福部的報告也曾指出,我國每萬人口擁有的醫師數,並沒有偏低的問題」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從病人角色而言,醫師在過勞情況下提供服務會影響病人安危,只有醫師身體狀況好時才能提供好的服務。「我更害怕的是醫生在過勞的情況下幫我服務,他過勞的身體狀況是不是會影響我的安危,所以站在病人的角色,我認為醫生身體狀況好的時候,才能提供我好的服務。」發言紀錄
- 洪委員慈庸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今天討論的這個議題,已經爭議超過20年了,剛剛林部長一開始也說要聽一些病人代表的發言。在今天這個會場裡面,我沒有醫師身分,也不是護理師身份,也不是官員,我是一個單純的人民代表,所以我的意見應該可以代表病人的意見。今天我要說的是,長年以來,不管是政府或是資方的說法都是,因為配套不足,所以醫師納入勞基法還不能做;醫師人力不足,會影響病人的權益,都是這樣固定的說法,但是我認為以病人的角色來講,我更害怕的是醫生在過勞的情況下幫我服務,他過勞的身體狀況是不是會影響我的安危,所以站在病人的角色,我認為醫生身體狀況好的時候,才能提供我好的服務。其實在前1、2年,護理師才全面納入勞基法,殷鑑不遠,他們也是經過長時間的爭取,雖然現在違規情況還是非常多,還是有很多護理師在抱怨,但是我們認為至少現在有法可管、有法可罰,雖然還有很多努力空間,至少有最基礎的保障。但是醫師到現在都還沒有。以今天有來參與的蔡伯羌醫師為例,他是2009年發生過勞產生心肌梗塞的狀況,這也是法院認定過勞的案件,現在是2016年,已經7年過去了,除了賠上一個家庭跟一位優秀醫師外,到底臺灣的醫療勞動條件有沒有明顯改善?我覺得沒有。我今天要講的是,7年又過去了,我們到底還要等多少時間?我們到底還要犧牲多少醫務人員?這是我要問的問題。
在今天非常精簡的報告有提到一些問題,我在這邊要提出來,第一,人力不足的問題,報告指出西醫人數低於OECD的水準,如果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話,現在人力不足狀況會造成醫院人力荒的問題。我認為各國醫療制度不同,這個數字並沒有納入中醫師。再者,過去衛福部的報告也曾指出,我國每萬人口擁有的醫師數,並沒有偏低的問題,這是過去的報告。此外,健保署統計,我國的國人平均就診次數居高不下,遠高過歐美國家,是不是因為現在的健保制度創造出這些需求?我覺得這個問題值得深究。第三,人力不足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已經非常久了,但是衛福部為什麼長期都視若無睹?當人力不足、醫師老化、偏鄉醫療不足這些問題一起爆發之後,現在新政府上任後才要來解決這個人力問題,才要來補充人力,我真的不曉得過去的政府在做些什麼事情。
至於醫師過勞的問題,我相信內外婦兒急診五大科以及偏鄉醫療部分,是大家都知道人力嚴重缺乏的問題,我相信在短期間內也很難獲得妥善改善,但是現在衛福部的說法是,希望工時控制在88小時。103年住院醫師平均工時調查指出,他們的工作時數大概是84.5小時左右,但是這個是平均數,如果按各科別來看,有9個科還是超過88小時,這個88小時代表什麼意思?一般勞工的工時是單週40小時,88小時是一般勞工的2.2倍!前陣子我們在幫勞工爭取權益關於7天假的問題,他們連40個小時都認為太多了,你覺得這些醫師一週88小時多不多呢?再來是維護病人權益部分,剛剛林委員所說的,過去資方或是政府都用醫師會在開刀一半的時候把病人丟下不管離開手術房的說法,企圖威脅我們的病患,我覺得這是非常惡劣的說法。即使真的退1萬步,真的有這樣不好的醫師,我們還有醫療法、刑法可罰,所以我覺得這真的不能當作一個藉口。
最後,我要說的是,過去馬英九政府說要8年以後(2023年),現在新政府林部長說希望在2019年,可能現在還會有一點改變,但還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醫師納入勞基法是蔡英文總統非常重要的政見,現在立法院各黨團也都非常支持,顯示這是高度有共識且成熟的政策,我相信不該再用配套不足的理由無限延期,所以本席跟時代力量黨團希望衛福部能夠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保障。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洪慈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