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曼麗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醫師工時過長、超時加班是很大的問題,不應被當成臺灣之光、榮耀或政績「我覺得這樣的發言其實就是在告訴大家,本來我們覺得工時過長、超時加班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現在竟然被當成是臺灣之光!」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支持醫師納入勞基法,認為此部分應該已經有共識「其實我是滿支持的,我相信很多委員也都很支持醫師納入勞基法,這部分應該是已經有共識了。」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衛福部趕快把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加速處理醫師勞動權益「所以我們希望衛福部趕快把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保障。」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曼麗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今天在座有很多民間的夥伴和公部門的代表,其實我是滿支持的,我相信很多委員也都很支持醫師納入勞基法,這部分應該是已經有共識了。有關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基法裡面的保障包括工資、工時、職災補償、解聘(僱)和退休金等等,但是我們這段時間比較會看到的是醫師的過勞和工作超時,甚至有人反映有一些流產的案例以及傷殘或猝死的狀況,所以現況其實是加班的問題、工傷的問題和職災補償的問題反而非常、非常的嚴重,才會讓大家覺得這件事情非同小可。

  2. 可是關於工資和工時的部分,我們看到現在勞基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的框架採用勞雇雙方約定工時的精神,因為工作和訓練的彈性的部分,它其實會讓大家覺得工作時間有很大的困擾。在責任制的框架之下,勞基法當然不會限制醫師的加班,所以醫師基本上不會因為他下班時間到了而丟下病人不顧,不會有這種情形,可是現在坊間好像有很多病人得到這樣的訊息,所以我想,在政府的文宣上面可能也要更清楚地去表達、向民眾說明,避免民眾有這樣的錯誤認知。

  3. 另外,臺灣醫師工時過長本來是我們的內部問題,就是說我們超時加班,所以現在我們也要來面對這一塊。可是我自己卻發現一個比較荒謬的狀況,就是6月4日我們看到媒體報導八仙塵爆醫療傲人,我們受到歐盟的邀請去做報告。雖然我們有被正名為臺灣,可是我們的醫事司司長卻在會中表示我國的醫師平常工作時間就很長,所以在遇到災難的時候大量加班、拚命救人;我們的南丁格爾精神發揮得非常好。司長的發言中還提到,歐盟的醫師工時很短,醫療資源有限,遇有大量傷患時無法處理,還要請專機將傷患送到鄰國請求幫助。

  4. 我覺得這樣的發言其實就是在告訴大家,本來我們覺得工時過長、超時加班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現在竟然被當成是臺灣之光!他沒有想到這是一個問題,而是把它當成一項政績。我覺得這真的是一個非常荒謬的認知,是不是我們公部門的人認為我們的醫療人員本身超時工作是非常正當的?因為是南丁格爾精神的發揮,所以就拚命要求大家超時工作,讓大家工作得非常辛苦,而有一些後遺症的產生。我希望衛福部這邊,尤其是主管這個業務的長官,一定要對這個部分非常、非常地瞭解,你做的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不要把它當成榮耀。

  5. 另外,關於職災補償,其實我們有看到最近4個月倒下了4位醫師,剛剛也有人提到這些故事。過勞的問題如果沒有解決的話,這些意外還是會經常發生,如果醫師納入勞基法,這些問題就可以用勞基法裡面的職災補償,家屬不用再走法院訴訟的程序才會有結果。

  6. 訴訟程序其實是非常折磨人的,像等一下要做報告的李其芳女士,我看到相關新聞裡面就有講到他打官司打了5年多。打官司就打了5年多!雖然勝訴,可是法官卻認為醫院只要負35%的責任,另外65%的責任當然就是要自負。我覺得這也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情,就是說我們的醫師因為辛苦的工作而造成他身體上的一些干擾,後來他發生事情了,我們反而給他一個這樣子的判決!我覺得法院對這個問題可能不是那麼清楚,所以我們希望衛福部趕快把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保障。

  7. 現在新政府上台,大家對於新政府有更高、更高的期待,希望能夠加速,所以我會持續關心醫師勞動權益的部分,甚至我也希望我們的公部門對這個部分的處理要更加明快,讓相關的醫療人員不會因為自己在這個部分受到很大的傷害,而沒辦法再去照顧別人。以上,謝謝大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曼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