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無黨團結聯盟無黨團結聯盟・山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臺灣的歷史並非從威權時代開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從最早的歷史開始談。「台灣的歷史絕對不是如你們所說的從威權時代開始,所以我和高潞委員的版本是從最早就開始談。」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僅處理威權統治時期的做法具有選擇性,認為這不符合正義。「選擇性的轉型正義不是正義」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只處理威權統治時期,就不要使用轉型正義四字,而應直接使用該段時期的名稱。「但千萬不要放在轉型正義裡面,不要用「轉型正義」這四個字,你們就用那段時期的名稱即可。」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為何急著要在本會期通過,主張應將時間放長一點。「我們將時間放長一點,為什麼急著要在這會期通過呢?」

發言紀錄

  1. 高委員金素梅

    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在此有幾個問題想要提醒大家,也要請教召委,稍後可能要由召委來解釋為什麼今天只審查民進黨的版本?目前非常多的版本都已經送到委員會,為什麼今天單獨只審查民進黨的版本?希望召委稍後對原住民族人及台灣所有關心轉型正義的朋友說明。其次我要請教的是今天召委的立場到底是基於個人的意志,還是整個民進黨黨團的意志?或是最高領導者─小英總統的意志?原住民族的朋友在看,也需要民進黨的朋友給他們一個說明。再者,我再次提醒民進黨的朋友,你們曾經說國民黨在立法院是多數暴力,有非常多你們認為相當好且正義的法案,因為多數的暴力而被閹割。今天民進黨的朋友已經是多數的執政者,而現在你們居然利用自己曾經被害的態度,加害於曾經用雙手擁抱你們來台的原住民族朋友。身為原住民族民意代表、一位被原住民族選出在國會代表地方的代議士,我感到心痛且傷心。如果未來台灣的立法院都是如此的政黨惡鬥,我不相信台灣的和解與愛何在?

  2. 我希望民進黨的朋友們不要忘記自己曾經是被害者,如今你們以被害者的態度來加害在立法院人數最少的8位原住民族立委,我覺得你們有一點點過份!最後我要提醒在立法院原住民的族人,包括民進黨的立法委員,同時有八位原住民族立委應該是有史以來立法委員席次最多的一屆,若我們無法在立法院將原住民的轉型正義納入,我覺得我們也無法向原住民族祖靈交代!

  3. 主席

    有關提問的部分,稍後待各位發言結束,由我一併回答;目前發言登記截止。

  4.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我們也懷疑立法院通過這個版本之後真的能夠執行嗎?有那麼多違憲之處與法律的競合問題,真的能夠執行嗎?另外,總統府也要設立一個轉型正義委員會,我們是否應該等總統府相關會議的結果出來之後再來確認轉型正義的法律?否則,如果我們和總統府的立論點不一樣,是否要再修一次法?

  7. 主席

    登記程序發言及會議詢問的20位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等一下主席在主席台一併回答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然後進入逐條討論

  8. 高委員金素梅

    (在席位上)抗議,怎麼可以進入逐條討論?

  9. 主席

    我在各位程序發言與會議詢問之前已經宣告過今天的程序,等一下各位可以聽錄音。

  10. 我現在針對各位所提的各種問題做說明。我並不代表民進黨也不代表民進黨黨團,但做為主席,我要說明排案的原則。我向各位強調,我在主席台所做的承諾一定算數。我上次排時代力量黨團的歷史爭議與權利回復法草案及鄭委員天財的法案時就承諾,一定會處理原住民的問題,我為什麼不把民進黨黨團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和這些法案排在一起,我向各位說明原因。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林委員德福

    (在席位上)親民黨有版本。

  13. 主席

    親民黨團有提出版本,我剛才唸過。關於這個部分,我向各位保證,我既然是司法法制的召委也是會議主席,我向各位做的保證一定算數,我一定會處理。

  14. 高委員金素梅

    (在席位上)我們都很安靜的聽主席講話,我相信全台灣、全世界重視轉型正義的朋友都聽到主席剛剛的一席話。對於威權時期的部分我們都不會有異議,對於威權時期的部分,不分黨派都應該正視、面對問題,但我必須說明一件事情。

  15. 主席剛剛說原住民的問題很大、很重要,所以一時之間無法談,就如原住民大豹社抗日事件已經被轉了5次,從日本殖民時期開始,一直到民國38年國民黨政府來台,總共被漂白了5次。今天如果要講原住民轉型正義,我覺得我們在這裡不要有情緒性的發言,要以歷史真相與真正轉型正義的態度來發言。台灣的歷史絕對不是如你們所說的從威權時代開始,所以我和高潞委員的版本是從最早就開始談。我同意剛剛召委所說的那段話,我希望在場的委員,包括國民黨的委員把心胸打開,如果台灣真的要族群和諧的話,絕對不會只有講威權時期。我也相信國民黨的委員應該同意面對威權時期的歷史,而且要欣然的接受、欣然的道歉。但是,如照召委所說的,原住民的問題很重要,那麼不是應該先談嗎?其次,原住民的問題很複雜,不緊緊是威權時期的土地問題,剛才柯總召也告訴我,在促轉條例中有提到威權時期原住民的權益如何受損,原住民的土地如何掠奪,我都同意也感謝你們願意把這些放在你們的版本中。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在總質詢所說的大豹社的案子絕對不只是從國民黨來的時候開始,我們的土地被掠奪並不是從國民黨開始,而是從日本時代就開始了,如果不把這段歷史放在促轉條例的時間點,又如何面對這段歷史呢?我們如何告訴現在的民進黨同志,這是從大豹社族人手上掠奪的?國民黨政府來的時候漂白了,最後變成了現在的大板根溫泉遊樂區。這樣被漂白了5次,如果促轉條例不把時間點延長到那時候,請問這個時間點怎麼算?大豹社土地被掠奪的事實可以處理嗎?今天柯總召在這裡,我同意剛才柯總召說這個條例是在處理威權時期的部分,但麻煩你們不要講轉型正義,如同剛才時代力量的林昶佐委員所說的,這樣會讓台灣所有的人認為轉型正義結束了。如果召委同意我的說法,認為我和高潞委員的版本、鄭天財委員的版本不太適合放在你們這邊,那麼我建議在轉型正義條例前面加上「part2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原住民的版本則是「part1轉型正義」,我們先從part1的轉型正義開始談,然後再談你們所說的威權時代的轉型正義。

  16. 主席

    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完畢開始進入逐條討論。

  17. 休息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我剛才已經向高金素梅委員解釋過,她說這個法案名稱乾脆改成「威權時期轉型正義」。我說這樣可以,因為第三條規定得很清楚是民國34年到民國80年,要講400年的事情那是另外的法,而且已經在處理了,在委員會也詢答過,因此,今天大家要講清楚,要杯葛是一回事,但不能拿那個東西來湊這個東西;至於國民黨要反對是另外一回事。我剛剛已經解釋過了,也跟高金素梅及高潞.以用解釋過了,也會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第一條寫清楚

    轉型正義是不分族群,所以包括威權時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原住民都可以納入。上個禮拜我跟高潞.以用也就第三條討論很久,我覺得她講得很有道理,民國34年國民黨來了以後,接收很多日本時代的土地,變成黨產一部分,這部分清查以後要還給原權益人,所以我們會在第三條處理,換句話說,該處理的我們都會處理。有關程序問題,主席已經講得很清楚而且落實了,5月26日有沒有處理這個法案?有,當時也是在內政委員會審查。不同法案由不同召委排定依照秩序審查,我希望各位能想清楚,不要只會杯葛,社會都在看你們!

  20. 主席

    我歡迎各位發言,但請維持會場秩序。我剛才已經宣告本案進入逐條討論,既然大家有意見,那我們現在進入大體討論,每位發言時間3分鐘。剛才在主席台發言的委員講了不只3分鐘,所以請已經發言的委員,包括柯總召在內,等一下再發言,先把權利讓給其他委員。

  21. 高委員金素梅

    (在席位上)現在就要大體討論嗎?

  22. 主席

    現在進行大體討論,大家討論的都是過程,每位發言3分鐘。

  23. 高委員金素梅

    抗議!你剛剛趁著大家還沒到時就要幕僚宣讀……

  24. 主席

    接下來請蔡委員易餘發言,蔡委員之後的發言順序為廖委員國棟、Kolas Yolas委員、許委員淑華……

  25. 高委員金素梅

    (在席位上)早上9時整的時候,委員都還沒到齊,會場還在一片混亂時,你就逕自宣布今天要進行逐條審查,而當時沒人有反應。現在你又用議事規則宣告要逐條,又要進行大體討論,請大家發言。召委,你不可以用議事的小動作來欺騙所有委員,謝謝。

  26. 主席

    我所有的議事行為都是光明正大,也都唸得很清楚,各位要程序發言就程序發言,各位要拍照就讓各位拍照,現在各位要繼續大體討論,那我們就大體討論,我都按照程序進行啊!剛才我說要逐條,是各位要求先大體討論,所以我就回應大家,先進行大體討論。

  27. 高委員金素梅

    (在席位上)召委,你絕對符合委員會的會議流程。我所質疑的是,我今天很早就到會場,大約9時,很多委員都還沒有進來,包括司法委員會的親民黨籍委員都還沒有進來,你就要求議事人員趕快宣讀議事日程,表明今天要做什麼事情,我覺得這有投機取巧之嫌!你剛剛告訴我們……

  28. 主席

    高金委員對我的指控要清楚,我什麼時候要求議事人員趕快宣讀?議事人員宣讀的……

  29. 高委員金素梅

    怎麼沒有?當時在場的司法委員會委員並不足三位,而主席竟在委員尚未到齊的情況下,就要議事人員宣讀議事,我覺得這不符合規範,謝謝。

  30. 主席

    對不起,我跟各位說明,可能各位……

  31. 孔委員文吉

    我對柯總召剛才的發言相當不滿!他心目中只有高潞.以用跟高金素梅,廖國棟和鄭天財也有提版本,你也說他們的版本已經處理好,請問為什麼不納入審查呢?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主席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人,贊成者4位,反對者6位,贊成者少數,散會動議不通過。

  34. 依照會議通知,今天上午會議至12時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現在請各位繼續發言。

  35. 高委員金素梅

    在這裡我要深深抗議,你們用多數的暴力來強姦原住民族,往後我們族人會走上街頭。本席要提醒民進黨朋友,你們絕對會付出代價!如果今天就要這樣進行大體討論並繼續審查,那麼很抱歉,我沒有辦法再留在這裡!我要回到部落,邀請我的族人一起來向民進黨抗議,謝謝。

  36. 主席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37. 蔡委員易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感謝主席讓每位委員能夠充分發言……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主席,你不要欺負原住民委員!

  40. 廖委員國棟

    (在台下)抗議主席!

  41. 高委員金素梅

    (在台下)不要多數暴力!希望親民黨能支持原住民!召委,如果民進黨要繼續這樣……

  42. 孔委員文吉

    (在台下)主席,我們原住民要轉型正義!

  43. 廖委員國棟

    (在台下)原住民要轉型正義!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尤委員美女

    請國民黨委員仔細看民進黨黨團所提版本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這裡面全部都是在講威權統治時期,所以在第三條條文講得非常清楚,也就是從民國34年8月15日終戰接管之後,一直到民國80年4月30日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為止,這段期間在國際上所稱的轉型正義,就是威權獨裁體制時期,由威權轉到民主,今天要處理的就是這一段。至於剛剛黃委員所提的日據時代,那是殖民時期,並不是這裡所講的威權統治時期。所以殖民的時代、時期,原住民的正義,那是另外的法案要去處理的,也就是時代力量和各個委員所提的原住民族幾百年的正義,那是各個時期的殖民所造成的不正義的部分,這兩者要分開。因此我們提議將草案名稱增列「威權統治時期」等字,只是要讓法案更清楚的在名稱上就能夠標明出來而已,並沒有改變裡面的內容。

  46. 主席

    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47. 高委員金素梅

    我很謝謝民進黨團終於聽到原住民的聲音,還有一些正義之聲,所以你們今天硬要只審民進黨所提草案,並將名稱修正為「威權統治時期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首先我要聲明的是,請問轉型正義是可以分別的嗎?可以切割的嗎?我想在場學法律的時代力量黃國昌委員應該比我清楚,我不知道你今天與會,是不是同意高潞委員用這樣的名稱來先審查這個部分。剛剛尤委員有提到威權時期是定義在第三條,剛剛尤委員提到本法只是在談威權時期,並規範在第三條,我必須要談的是,為何前面都不談,只談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你們不覺得這樣會有斷層嗎?如果你們同意將法案名稱修正為「威權統治時期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的話,那麼我可能會建議高潞委員及時代力量,我們回去後也將我們的版本修正為「某某時期轉型正義條例」,同時建議召委及民進黨團同意將我們所提的法案併案審查。謝謝。

  48. 主席

    請陳其邁委員坐在黃昭順委員對面,你們比較熟識。

  49. 黃委員昭順

    請段委員不要用這種方式,我們是在這裡開會,你叫他坐在你旁邊嘛,我為什麼要跟他坐在一起。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許委員淑華

    謝謝主席,我的意思就是這樣。今天你們突然提出修正動議,在草案名稱增列「威權統治時期」等字,我們都很明白,這是因為早上有很多原住民委員提出意見,你們希望趕快做一個切割,對原住民委員有交待,所以將這段時期定為「威權統治時期」。但是你剛才也提到,雖然你們在條文第二項及第三項有提到威權統治時期,可是我們還沒進入逐條,既然還沒有進入逐條,我們根本不曉得會如何討論;可是如果草案名稱已經這樣訂定的話,接下來的逐條討論,我們也根本沒有辦法討論。所以我建議還是回歸到原草案名稱應該會比較適當。

  52. 主席

    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53. 高委員金素梅

    我完全同意也完全接受剛剛柯總召在此提的價值觀,可是我必須要回復到當時我們看到「轉型正義」這個名稱時,我們開了非常多次的公聽會,不管是原住民學者、漢族學者及有正義感的學者都一致認為不能夠有選擇性的轉型正義,也不能夠排除原住民。而終於經過今天的辯論,讓民進黨團聽到了原住民的聲音,所以你們現在試圖想要修改名稱。我必須提醒一下,在場肯定有非常多學法的人,或者唸書比我多的人,我想讓大家思考一個問題,選擇性的正義到底是不是正義?如果轉型正義只是你們輪盤式的轉型正義,我相信它不是轉型正義,所以如果你們也同意將名稱改為威權統治時期,你們要整治當時中華民國老蔣時代來台的這一段,它的確是一個歷史傷痛,但千萬不要放在轉型正義裡面,不要用「轉型正義」這四個字,你們就用那段時期的名稱即可。因為我們今天所有的質詢透過臉書po出去後,有非常多人給我們非常多的意見。

  54. 再者,我剛剛有提醒大家,如果轉型正義是有選擇性的,那不叫做正義,在場有很多人是學法的,相信顧立雄委員及尤美女委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應該也有提出,也就是剛剛你們所提的,包括威權時期的不當的、必須要清算的或必須要回復給台灣人民的部分。而轉型正義條例是不是就如同我們剛剛所說的?我們將時間放長一點,為什麼急著要在這會期通過呢?如果要急著在這會期通過,它就是有時間限定。當時在談轉型正義條例時,有些人說過,民進黨根本沒有想到原住民,只想到的威權時期,以致於一直到現在原住民各個社群、年輕人、族人在此抗議之後,你們才慢慢的回復到現在所要講的威權。我相信今天的表決,我們的人數絕對不足,我本人也不是司法委員會的委員,我想待會不管大家怎麼討論,至少今天我已經將我的想法說出來了,不管你們的名稱未來會改為威權的,或者直接將「轉型正義」等字拿掉,抑或是再想出另外的名稱,我都沒有意見,我只是在此提醒大家,選擇性的轉型正義不是正義,謝謝。

  55. 主席

    謝謝高金素梅委員。

  56. 柯委員建銘

    轉型正義本來就沒有選擇性,我們講得很清楚,這是這段時間的轉型正義,高金素梅委員早上講的我們也……

  57. 高委員金素梅

    那就將原住民也納入……

  58. 柯委員建銘

    在5月26日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有審查關於原住民的轉型正義相關法案包括時代力量對於歷史正義的問題也有提出版本,還有國民黨委員也有提出相關法案。那部分是處理400年的歷史,你早上講要part 1、part 2,本來立法就有不同程序的問題。

  59. 高委員金素梅

    part 1、part 2也應該要……

  60. 柯委員建銘

    我知道你們認為原住民的轉型正義最重要,我們講得很清楚,這是整套的,也不是你們現在所提的原住民轉型正義就能夠處理的,這裡面包含原住民自治法、原住民基本法,以後要立的相關子法,國民黨執政時都沒有立;包括土地測量等都要立法,還有土海法等等都是要處理的。至於要怎麼處理?不是喊爽的就好,不是口惠而不實,所以這整個轉型正義,包括原住民部分,我們都是整套在處理、面對。

  61. 今天我們之所以提出修正案,是因為上個禮拜高潞委員有跟我談到關於原住民轉型正義的問題,我認為我們能夠改就改,所以我們在第一條增列「不分族群」等字,意指在這段時間裡面,所有原住民受到迫害、壓迫的一定要同步處理;包括財產也是一樣,我們在第七條有規範要還給原權利人。所以我們今天要很理性來談,大家到底是要杯葛轉型正義,還是真的要處理轉型正義。因為你們初步的開始審查,這樣的邏輯大家都很清楚,然後又故意講不同的話,這樣恐會很難處理,包括許淑華委員……

  62. 高委員金素梅

    好,謝謝,我回應一下柯建銘委員……

  63. 柯委員建銘

    我們一直都很謙虛地回答大家所有問題,大家好好地討論沒有關係,所有的轉型正義包括原住民的轉型正義是一定要處理的,並不是沒有處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5月26日也開過會了,只是不同法律處理不同的事情,假如全部都要夾雜在一起,根本就是不一樣的法律,我問你,將來要不要修土海法、要不要修原住民自治法?如果你們要把全都放在一起修……

  64. 主席

    這個意見已經重複表達了,柯委員……

  65. 柯委員建銘

    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不厭其煩一再講,拜託,大家好好講。

  66. 主席

    高金委員,我跟你保證,你們的法案我一定會排。

  67. 高委員金素梅

    柯總召,我必須提醒你,你剛剛的邏輯根本是不通的。你提到的原住民自治法、土海法,很抱歉,那是在我們的原基法裡規範行政院,不管是哪一黨執政都必須要做的事情,它並不在轉型正義裡面。第二個,我要告訴你的是,轉型正義不能夠說是因為原住民……

  68. 柯委員建銘

    你要考慮到法律去處理嗎?

  69. 高委員金素梅

    很抱歉。

  70. 黃委員昭順

    這是委員的質詢時間,你怎麼可以插嘴,有水準一點好不好。

  71. 柯委員建銘

    好。

  72. 高委員金素梅

    很抱歉,你剛剛所講的轉型正義,我覺得你的歷史不通,你們現在所謂的轉型正義條例只選擇在民國38年的轉型正義,我認為不是轉型正義,那個叫輪盤正義。如果我們真的要談轉型正義,「正義」這兩個字就絕對不能夠切割,也不能夠有選擇性。我相信黃國昌委員一定同意我的說法,所以今天我們才會提轉型條例,我跟高潞委員的意見是一致的,我們是要從前面開始談,你們不能切割,我的意見表達到這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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