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昶佐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無無黨籍・臺北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的法規名稱乾脆不要放轉型正義,可改成戰後、威權或真相與和解促進條例等名稱,以免在名義上爭論。「法規的名字乾脆就不要放轉型正義,「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乾脆改成「戰後」或是「威權」或是怎麼樣的名字,「真相與和解促進條例」,也就是時代力量今天提的版本,我們就不要在名義上面一直爭論。」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要求召委及執政黨黨團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此次進行的是針對威權時期人權侵害的轉型正義工作。「召委以及執政黨黨團應該要同時準備好,很清楚的向社會大眾說明我們在進行這個階段轉型正義的工作」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如果條例僅針對威權時期或獨裁時期人民被壓迫的部分,法案名稱就不能這樣取,否則會讓人民以為臺灣的轉型正義已經做完。「如果他不是框架立法,而是希望針對威權時期或獨裁時期的轉型正義,就是針對這個時期人民被壓迫的轉型正義的話,我想法案的名稱就不能這樣取。要不然這個法制定完成後,會讓人民以為台灣的轉型正義已經做完了。」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應將時代力量版真相與和解促進條例納入一併討論,因為該版本已對真相調查、究責、賠償名譽與權利回復、除汙四個階段做了細緻規範。「為什麼時代力量很希望我們的版本可以進來一起討論?在「真相與和解促進條例」這個部分,如果我們看老學校這個轉型正義的概念,裡面四個階段我們清清楚楚都已經做了規範,做了細緻的訂定」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要求顧委員及各位委員考慮除垢部分是否在本次審查一併加入,還是另立除垢法,何者較符合立法效率、較節省精力與時間。「有關剛才討論的除垢那部分,到底是我們今天拚了,弄到半夜把除垢部分也加入,比較節省我們的精力跟大家的時間,還是下次再弄一個除垢法,國民黨再來亂一次,然後我們再這樣弄,到底哪一個比較符合立法的效率?我覺得顧委員跟各位委員應該考慮一下。」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民進黨團擬具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版本號稱框架立法,但框架不夠大、有許多遺漏。「我們看到民進黨想推的這個版本是框架立法,但是框架不夠大,才會發生大家剛剛提到的,有很多遺漏的地方。」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昶佐

    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我想,民進黨願意在這個會期推動轉型正義,對很多民間關注人權、關心轉型正義已經很長久的朋友來講,都是一個很重要的期待時刻。我們看到民進黨想推的這個版本是框架立法,但是框架不夠大,才會發生大家剛剛提到的,有很多遺漏的地方。如果他不是框架立法,而是希望針對威權時期或獨裁時期的轉型正義,就是針對這個時期人民被壓迫的轉型正義的話,我想法案的名稱就不能這樣取。要不然這個法制定完成後,會讓人民以為台灣的轉型正義已經做完了。

  2. 我想,包括現在的政府和馬英九政府、陳水扁政府、李登輝政府,沒有人敢說原住民族的事情不重要,可是實際的狀況就是變成不重要。昨天我質詢林全院長時曾經舉出,ICTJ國際轉型正義中心的研究和關注是包括原住民族的,也包括威權時期人權受侵害的部分。我相信現在的政府也不敢說這兩者當中,哪一個比較重要,哪一個比較不重要。但是新政府上台以後,這兩方面的轉型正義,我們看到有關威權時期部分已經開過多少次公聽會了,原住民族的部分呢?

  3. 以威權時期部分來說,我們欣然看到包括不當黨產,和現在已經箭在弦上的促轉條例。我覺得有這些進度不是什麼壞事,但如果要讓人家知道原住民族也很重要的話,請問進度在哪裡?昨天我問林全院長是否可以在8月1日同時推出和原住民族相關的改革方案,林全院長的回答是要等到8月1日委員會設立後,再依照委員會的調查和未來的規劃決定。我覺得很奇怪,有關威權時期的部分為什麼不必等?現在的促轉條例草案有威權時期的部分也要設立委員會,為什麼不是等這個委員會設立之後再規劃呢?為什麼不是和原住民族的部分一樣慢呢?為什麼有關原住民族的部分就等到委員會設立呢?國民黨侵占國產、日產的事情從2002年開始調查、開始公布,只要公布就可以透過訴訟等任何方式進行,那時政府可以做就馬上做了;反觀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被侵占的部分,今年1月出來的清冊還只是一個研究報告,沒有任何嚴謹的法律效力,請問進度在哪裡?我相信所有的政權都會說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很重要,沒有人敢說不重要,但實際做出來的結果就是這樣。

  4. 時代力量提出了兩套法,第一個是框架,今天我講的絕對是程序的部分,我絕對不再講內容。如果今天我們要講的是框架立法,時代力量有一套沒有切割任何族群、非常完整的面對台灣歷史轉型的框架立法。如果今天召委要針對的是威權時期轉型正義的進行,那麼時代力量也有一套真相與和解的條例,清清楚楚提出了世界公認的4個過程

    真相調查、究責、賠償名譽與權利回復、除汙。我希望召委能確定我們今天在做什麼,也希望召委和執政黨的同僚講清楚。在轉型正義方面,民進黨從來不敢說原住民族不重要,但緊接著8月1日蔡總統可能要道歉了,這會不會成為史上最廉價的道歉?以往李總統、陳水扁總統、馬英九總統都針對威權時期與228事件道歉,結果還是被民間批評,即便已經搭配了很多關於228和白色恐怖時期相關的條例和賠償等等,大家對這樣的道歉還是不滿意。如果8月1日蔡英文總統的道歉完全沒有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改革進度時間表,那將會是史上最廉價的一次道歉!因此拜託召委一定要告訴執政黨的同僚,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絕對不能被邊緣化。

  5. 主席

    請張委員麗善發言。

  6. 張委員麗善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針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出很多意見,我要特別說,全民以將近700萬票支持民進黨全面執政,但我們在民進黨全面執政的同時沒有看到民進黨針對民生經濟做任何的努力,反而利用執政的權力行政治追殺、政治鬥爭之實,所以我感到非常心痛,我相信全民都在看,今天你們竟然用這麼多的民脂民膏、浪費所有委員的時間針對轉型正義做這樣的協商。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主席

    柯委員先不要講,讓其他委員說一下。

  9. 請林昶佐委員發言。

  10. 林委員昶佐

    從今天早上到現在,有很多人對於轉型正義提出了很多的看法,尤其是原住民族的部分被討論得滿多的。我具體的建議,大家如果有看ICTJ的網站就會很清楚的看到,最早轉型正義的確是用來處理某一個階段的威權政府對於壓迫人權的事情所做的真相調查、究責、權利回復以及最後的除垢,到了近一、二十年以來才開始把轉型正義的概念和框架拿來處理原住民族的事情,包括加拿大,在ICTJ的官方網站上面也有提出處理原住民族的時候要注意的事項。所以今天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情,就是不要再繼續爭論好像處理原住民族的就不是轉型正義,這一段時間才是轉型正義,因為我聽到包括執政黨的委員也會說轉型正義就是威權時代的轉型正義,原住民族就不是,所以原住民族的部分要另外弄。我可以接受把這兩者一些不同性質的事情另外弄,但是不要拘泥在名詞上面的辯論。因此我要具體提一個建議,法規的名字乾脆就不要放轉型正義,「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乾脆改成「戰後」或是「威權」或是怎麼樣的名字,「真相與和解促進條例」,也就是時代力量今天提的版本,我們就不要在名義上面一直爭論。

  11. 剛才黃國昌委員也有提到,召委以及執政黨黨團應該要同時準備好,很清楚的向社會大眾說明我們在進行這個階段轉型正義的工作,這算是最老學校的轉型正義,老實說就是這樣啦!最old school、最早的transitional justice的概念,但其實在內容都沒有細節的部分,為什麼時代力量很希望我們的版本可以進來一起討論?在「真相與和解促進條例」這個部分,如果我們看老學校這個轉型正義的概念,裡面四個階段我們清清楚楚都已經做了規範,做了細緻的訂定,我們很希望可以把它做到好。同時也希望執政黨的黨團要有負責任的態度,對於原住民族的部分提出改革進程,這個進度在8月1日道歉以前就要清楚,這是我具體的建議,謝謝。

  12.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柯委員先不要講好不好?讓我來處理。

  13. 王委員育敏

    我讓柯委員先講。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主席

    所以應該可以?

  16. 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17. 林委員昶佐

    有關剛才討論的除垢那部分,到底是我們今天拚了,弄到半夜把除垢部分也加入,比較節省我們的精力跟大家的時間,還是下次再弄一個除垢法,國民黨再來亂一次,然後我們再這樣弄,到底哪一個比較符合立法的效率?我覺得顧委員跟各位委員應該考慮一下。

  18. 主席

    站在主席的立場,我必須要求各位同仁都要尊重、相信立法院所有的同仁都是善意在討論議案,不要先前提假設哪一位是來怎麼樣,這樣就是要說我們是不是還要多花力氣跟耗費資源再重新討論一次,正確的用語是這樣。謝謝。

  19. 林委員昶佐

    對,主席把我剛才要講的意思精準表達出來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昶佐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