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銘宗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促進轉型正義不可以是選擇性的,草案列舉以外的更需要轉型正義的部分應開放全民來提案,以達到真正的促進轉型「不可以推動選擇性的促進轉型,不可以只有現在列舉的這4項,包括三一九槍擊案、金門土地的問題、原住民土地的問題、慰安婦的問題等等,既然提案說明提到百廢待舉,那就把一些法案列舉出來以外的事項,就是還更需要轉型正義的部分,開放全民來提案」

發言紀錄

  1. 曾委員銘宗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要審查促轉條例草案,我的意見是,民進黨已經正式執政了,基本上應該是以台灣優先、經濟第一為前提來推展各項施政才對。目前的經濟情況非常低迷,連林全院長都認為保1有困難、恐怕做不到,最近國內的研究機構還一直把經濟成長率往下調,所以我認為行政院如果要救院長的民調,應該以推動有關國計民生的經濟法案為根本之道。

  2. 但是假設今天要繼續審查這個案子,我也贊成。我們看到貴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的總說明裡面提到

    「轉型正義是我國民主化過程中未竟之業。幾十年來亟待處理之轉型正義相關事宜,無論是還原歷史真相、促進社會和解或清查不當黨產,工程浩大,百廢待舉,……」,寫得非常好,我也非常贊成,但是,假設要促進轉型正義,就不可以是選擇性的,要做就要做得澈底。

  3. 其實過去民進黨也執政過8年,也做了一些事情,所以真正要促進轉型,我贊成,但是不可以推動選擇性的促進轉型,不可以只有現在列舉的這4項,包括三一九槍擊案、金門土地的問題、原住民土地的問題、慰安婦的問題等等,既然提案說明提到百廢待舉,那就把一些法案列舉出來以外的事項,就是還更需要轉型正義的部分,開放全民來提案,這樣才可以達到真正的促進轉型,也才可以達到民進黨提案的立法意旨。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曾銘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