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馬政府時期勞動部極為草率提出取消七日假,未充分與民間溝通,埋下人民對政府不信任「極為草率的提出取消七日假之政策方向,並未充分與民間溝通,導致當時埋下了人民對政府極不信任之因子」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縮減勞工工作時間已是普世價值,主張勞工工時應下修至單週40小時「本席於第八屆時,力推勞工工時下修至單周40小時」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行政院、勞動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就勞工工時與休假制度修法,於最短時間內加強與民間勞動團體及企業方溝通,以結束行政機關、資方與勞方相互不信任的氛圍,讓各方意見能理性、和平討論。「本席建請行政院、勞動部及相關主管機關,應於最短時間內,加強與民間各勞動團體與企業方之溝通」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當時勞動部逕自認定修法後全臺勞工皆採週休二日,因而取消七天國定假日,忽視仍有220萬名勞工未享週休二日。「不分青紅皂白即強制取消勞工朋友之七日休假,其因為勞動部逕自認為全台勞工在修法過後皆係採週休二日,忽視未享週休二日之220萬名勞工朋友。」發言紀錄
- 趙委員天麟書面質詢
一、有鑒於縮減勞工工作時間已是普世價值,國際勞工組織(ILO〕更頒訂第47號公約及頒布第116號減少工時建議書,建立「每周工作40小時原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亦強調人人有權享有公平合理工時時間之工作條件。
二、我國自2001年起開始實施公務人員周休二日,但勞基法自2001年迄今皆未修法,仍維持雙週48小時之工時,加上延長工時等規定,我國勞工工時過長、工作過勞等現象相當普遍。
三、本席於第八屆時,力推勞工工時下修至單周40小時,亦在2015年5月時,勞基法第30條三讀通過,終還給勞工應有的權益。當時本席即認為,該次修正僅是一個開始,未來針對勞工權益還有更多的路要走,不論是變形工時、加班費的計算標準、每週休假日之修正甚至是加強勞動檢查,都會是未來中央部會與各地方主管機關應加強的地方。
四、而目前勞工休假制度混亂,目前約438萬勞工比照公務員週休二日,國定假日一般也比照僅放11天或12天;而約有220萬勞工未享週休二日,每年國定假日維持19天。2015年勞動基準法第30條修正通過後,當時馬政府主掌之勞動部,不分青紅皂白即強制取消勞工朋友之七日休假,其因為勞動部逕自認為全台勞工在修法過後皆係採週休二日,忽視未享週休二日之220萬名勞工朋友。520後新政府上任後,即立刻取消前任政府之草率修正,並以最快之速度針對勞工權益修正的第二步一「每週工作日」進行修法討論,本院各委員亦對每週工時之部分提出眾多版本以利討論。
五、惟因當時馬政府時期之勞動部,極為草率的提出取消七日假之政策方向,並未充分與民間溝通,導致當時埋下了人民對政府極不信任之因子;因此現在不論是勞動部提交行政院的草案版本,或是本院各委員之提案內容,皆在網路與輿論上受到眾多的討論與撻伐;顯現行政機關與人民之溝通極為不足。
六、針對勞動部提出之版本,不論係兩例或是一例一假並搭配加班費加倍計算等修正草案內容,在民間流傳之版本皆眾說紛紜,亦導致行政單位、資方與勞方之三方對立與社會動盪,本席認為在如此的社會氛圍下,並不利於勞工政策之討論與修正。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勞動部及相關主管機關,應於最短時間內,加強與民間各勞動團體與企業方之溝通,在最短的時間內結束目前行政機關、資方及勞方相互不信任之社會氛圍,讓各方意見皆能理性、和平的討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趙天麟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