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勞工要的是真正休息,提高工資與保障休息兩者要同時具備,不應靠加班、犧牲下班時間來增加薪水。「他們就是要休息,至於要多一點薪水,不是靠加班、犧牲下班時間,而是靠這5天工作就能增加工資,提高工資、保障休息兩者是同時都要有的!」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一例一休」最後不會真正落實週休二日。「因為大家很容易就發現「一例一休」最後不會變成是週休二日啦!」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行政院提出院版修法,將勞檢罰則提高到合理的範圍。「針對修法,行政院會不會提院版,把罰則提高到合理的範圍。」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要求若堅持「一例一休」,就應明確告知多久之內要達到「兩例」的目標。「如果你們堅持「一例一休」的話,應該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兩例」是你們在多久之內要達到的目標」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勞動部立場明確站在勞工一邊、當勞工的後盾,讓勞工敢檢舉,並用更強力的公權力介入讓資方會怕。「勞動部的立場就要很清楚,絕對是站在勞工這一邊、絕對是當勞工的後盾,讓勞工敢去檢舉,而且要清楚地思考怎麼用公權力更強力介入這樣子的問題,讓資方會怕。」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重新檢討以「兩例」取代現行法。「我當然期待你們重新檢討,用「兩例」取代現行法」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依國際勞工組織標準,國內勞檢人員嚴重不足,應補足至1,100人。「依國際勞工組織的標準,勞動人口及勞檢員數的比例應該是1:1,000,也就是說國內有1,100萬勞工的話,就應該要有1,100個勞檢人員,目前是嚴重不足的。」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勞工因對職場待遇缺乏信任,將「一例一休」視為變相承認加班,因而對制度產生反彈。「他們根本就覺得現在會變相地承認加班!」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以加班換補休取代加班費的做法,認為勞工實際上休不到補休、又拿不到加班費,導致加班白做。「公司規定補休只能在該年度內補完,所以員工已經加班多做了,卻拿不到加班費,因為公司說可以換成補休,但員工又無法換到補休」發言紀錄
- 林委員昶佐
(16時43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對於今天發生的飛彈誤射事件,可否請院長再稍微說明一下你現在瞭解的狀況?
-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 林院長全
(16時44分)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國防部來跟我報告,早上左營軍港的軍艦在測試的時候發生錯誤,造成誤射。上午大概11點左右,我接到訊息,指他們確實有擊沉一艘漁船,但是是否有因果關係還有待確認;後來我請林副院長趕快南下去瞭解,同時,我也知道國防部有派參謀總長南下瞭解,並召開了記者會;中午2點多鐘副院長跟我回報是說看起來確實是有因果關係,他也去向被害人家屬致意;剛才院會休息中間,國防部跟我說明,應該是確認了,他們也召開了記者會說明後續如何處理。
在此我特別針對國軍誤擊對人民造成的傷亡,表示特別難過和抱歉,也希望國軍能就此一事件進行檢討,同時,對於整個事件及後續的處理能夠向社會大眾坦誠的說明清楚。
- 林委員昶佐
所以,院長是對這一死三傷的民眾家屬道歉?
- 林院長全
是的。
- 林委員昶佐
我想這件事情真的非常誇張,尤其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看到太多誇張的事情,幾個月前,居然會有憲兵跑去民眾家裡濫權搜索;過去漁民是跑到印尼海域或其他國家海域遭到刁難,結果現在漁民的漁船是被自己國家的飛彈射穿。我想不只是這件事情需要真相調查,希望院長可以認真的思考國軍的全面改革,因為問題一定非常嚴重,而且不只是一個新任部長可以解決的,我們一定要非常嚴肅的來面對這件事情。
- 林院長全
謝謝林委員指教,我們不會把它當成單一事件來看,一定會要求國防部澈底檢討相關人員訓練、管理上有什麼缺失。
- 林委員昶佐
好。
- 今天我質詢的主題還是最近大家非常關注的勞工權益問題,首先,我會提供許多周遭朋友的案例,希望各位可以感同身受。我相信在討論這些勞權問題時,可能很缺乏第一線工作的人實際面對的狀況,我們年輕人有太多實際案例可以提供給你們參考
第一,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意思是勞工上班要打卡,時間到了工作也做完,應該也是打卡就可以離開了,可是這時候有的老闆會說:「你怎麼沒有跟我說一聲,你就要走?」,還有的老闆會說:「你很閒喔!明天給你增加工作。」,或說:「你是不是不用心?你想溜,是不是?」,這是很普遍的情況。我接著要講的這些情況也都是第一線的實際情況,希望各位能夠將心比心。第二,上司施壓自願放棄權利,有一種情況是勞工簽自願離職書,在真實的職場上,簽自願離職書很多時候是老闆把員工叫去,問員工可不可以簽自願離職書,這怎麼會是自願離職?員工哪有要自願離職?只是被老闆叫去,問可不可以簽自願離職書,最後只好簽了。還有一種是問你可不可以簽自願放棄年終獎金,員工哪有自願放棄年終獎金?老闆就說因為現在公司經營很辛苦如何如何,那是公司不發年終獎金,又不是員工自願不要,可是因為老闆要他簽,他只好簽。第三,薪資被各種名目吃掉,我有很多朋友是這樣,一開始應徵工作的時候講好月薪3萬,上班以後才發現原來還有條件,譬如績效要達到什麼目標才有3萬,或是要全勤才有3萬,意思是這3萬必須達到某些目標才能領到,而且還要支付勞保、勞退、健保費用,勞工實際的權益其實還是受損,事實上根本很難拿到3萬,因為那些工作目標都很高。第四,工作內容公私不分,我想在職場上的人都很清楚,本來講好是做什麼工作,結果老闆要你去遛狗、帶小孩上下學,我講的不是特例,而是很普遍的狀況;還有一種是訂定完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內規,例如遲到1分鐘扣500元、遲到1小時今天沒有薪水或遲到1天變成這個月沒有薪水;還有老闆Line你,你多久沒看也要扣錢。
- 再者,還有一種就是加班白做。一般加班是給加班費,但有的公司是怎麼跟員工講的?他們說
「今天你多做的就換成補休啦!」,可是實際上那部分會換成補休嗎?不會!因為公司那組人就只有那些人,要換成補休的意思就是他的同事要做更多工作,基於同事感情,他就不會去補休。而這些「補休」累積到後來,公司規定補休只能在該年度內補完,所以員工已經加班多做了,卻拿不到加班費,因為公司說可以換成補休,但員工又無法換到補休,要是員工想說累積到明年以後,可以去玩兩天、兩個禮拜,結果沒辦法,因為沒有辦法累積到明年,所以那些加班就是白做了!這個也是很普遍的狀況。
我剛剛講了這六個案例,事實上我還蒐集到很多其他的資料,今天沒有時間提到,但這都是實際發生在國內勞動環境裡面的狀況。我想要問院長、部長,發生這樣的狀況,你們認為要怎麼解決?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從去年開始,勞動條件的檢查人員提高到325位,謝謝委員剛才提供這六個案例,我們應該也有掌握其他的部分。我們把這些案例變成教材,在檢查員去檢查之前進行勤前教育,讓所有檢查員都能夠了解有這麼多態樣的違規事項,希望他們在檢查的時候能夠非常落實。
- 林委員昶佐
現在有勞檢,還是發生這些問題,所以勞檢肯定做得不夠。依國際勞工組織的標準,勞動人口及勞檢員數的比例應該是1:1,000,也就是說國內有1,100萬勞工的話,就應該要有1,100個勞檢人員,目前是嚴重不足的。我也看到一個新聞,部長說要增加到1,000人,有沒有時間表?
- 郭部長芳煜
是,我們的目標是希望達到1,000人,目前是700多個。
- 林委員昶佐
有沒有時間表?
- 郭部長芳煜
現在正在跟人事總處洽商當中,他們原則上是沒有反對,但是就進用的方式,我們正在跟他們洽商當中,因為人員的進用,他們是執行公權力……
- 林委員昶佐
到今年底有沒有辦法?
- 郭部長芳煜
希望他們能夠同意我們這樣做……
- 林委員昶佐
要愈快愈好。
- 郭部長芳煜
是。
- 林委員昶佐
因為我們不能接受的是,你們有這個方向,結果到4年、10年以後才做到,這都有可能啊!我希望今年底……
- 郭部長芳煜
是,我們儘量達成。
- 林委員昶佐
接下來是關於勞檢罰則的部分,我相信二位也有看到前幾天郭台銘說他們的員工加班20天都不用給加班費,結果勞檢處處罰他們2萬,如果你今天是郭台銘這樣子的大企業老闆,你有感覺嗎?
- 郭部長芳煜
新北市的勞檢員是罰他們2萬元,我們覺得這個是不夠的,目前的規定是處以2萬至30萬,而且依現行的規定,根據其違規的事實、行為、程度,可自行裁量將處罰金額訂為2萬至30萬之間。未來我們希望透過修法,再把這個提高。
- 林委員昶佐
對,我要問的就是,針對修法,行政院會不會提院版,把罰則提高到合理的範圍。
- 郭部長芳煜
修法的部分,過去我們曾經談過,在法規上,法制人員是有一些意見,我們還在溝通當中,未來看要用什麼方式去達到修法的目的。
- 林委員昶佐
這是一定要做到的,而且即便這兩個改革都做了,實務上在職場上的情況是如何?我們檢查不到的,本來是希望勞工來檢舉,但他們不敢檢舉啦!檢舉的話,今天你們檢查完了以後,接下來變成勞工自己很衰、被整或被炒魷魚,所以在這些狀況發生之時勞動部的立場就要很清楚,絕對是站在勞工這一邊、絕對是當勞工的後盾,讓勞工敢去檢舉,而且要清楚地思考怎麼用公權力更強力介入這樣子的問題,讓資方會怕。要不然勞工一個人要怎麼檢舉,他只有一個人,怎麼敢跟資方對立?所以就這一塊,勞動部要很清楚地宣示,而且思考怎麼讓他們感受到……
- 郭部長芳煜
是,勞動部的職責就一定是要站在勞工的立場,我們也已經在規劃要成立一個檢舉專線,將目前1955的部分加以擴大,未來如有違反勞動條件的違法事實,希望他們打這個電話,匿名都沒有關係,我們絕對保障檢舉勞工的個人權益。
- 林委員昶佐
剛才我舉的這些例子,還有現在勞檢本身要改革的地方,最後我要回頭講「一例一休」的問題。「一例一休」明明是比舊制還要多保障一點點勞權、往進步的方向走一點點,可是為什麼大家的反彈那麼大?其實很簡單,如果剛剛院長跟部長感受到大家在職場上受到的待遇而有的不信任感,他們根本就覺得現在會變相地承認加班!加班不是正常的,結果實施「一例一休」以後,禮拜六他們就很容易被叫去加班,而且拿不到加班費,他們就是這樣的感覺啊!你沒辦法跟他們說道理的。
其次,更重要的是,你們在解釋這件事情的時候,其實大家是聽不下去的,你們說「一例一休」是為了落實週休二日,週休二日就是為了讓勞工可以有一個健康的工作環境,工作5天,再來休息2天,讓勞工有健康的權利、擁有好的生活品質,能夠真正保障勞工那兩天就是要休息,結果現在有一種說法是,「一例一休」是為了保障勞工的加班,給他們多一點薪水,怎麼會是這樣!他們就是要休息,至於要多一點薪水,不是靠加班、犧牲下班時間,而是靠這5天工作就能增加工資,提高工資、保障休息兩者是同時都要有的!為什麼大家會聽不下去?因為大家很容易就發現「一例一休」最後不會變成是週休二日啦!
- 郭部長芳煜
我們目前的這個版本,是現階段最能夠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一個折衷版本。
- 林委員昶佐
經濟部部長不在這裡,所以我希望你只要站在勞方的角度思考就好,至於要全力推動,我也希望你們回去以後再一次檢討,這次的改革是不是就能取代「兩例」的現狀規定?
- 林院長全
我跟您做一點解釋,我們講「一例一休」,其實並不是讓勞工於休息日一定都是在加班,是希望能夠以休息為原則、加班為例外的方向來考慮。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我們也了解,整個企業在轉型的過程裡面確實有一些調整的部分,比如臺灣有很多產業有淡季、旺季之分,淡季的時候他們接不到訂單,是靠旺季的訂單來支撐營運,在旺季的時候,如果他們真的是因為這樣而沒有員工可以工作,對於整個企業來說是一個損失,而對員工來說也是一個損失。所以,我們希望在企業轉型的過程中間慢慢地把邊際廠商淘汰掉,如果真的迫不得已要員工加班,我們可以同意他們、有彈性,但他們就要付很高的加班費。
另外就是一般的服務業,像臺灣的服務業,一般來說員工的待遇也不是很好,工作時間也比較長,可是因為臺灣服務業本身的競爭力還不夠,在管理各方面都還不是很上軌道,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要承認這個現實,很多服務業的工作時間其實是很長的。我們也希望透過這個部分去增加加班費,即使工作時間真的是比較長,企業就要負比較高的加班費,用這個方法去淘汰邊際廠商,希望慢慢地導入,最後我們能看到……
- 林委員昶佐
院長跟部長都立意良善,如同我剛剛講的在職場第一線的人之感受,你說會增加他們的加班費,他們感覺不到,就連我們說勞檢員的人數什麼時候可以達到滿額,你們都不確定是不是年底就能達成。
- 林院長全
你講的這個問題,我覺得就是像……
- 林委員昶佐
所以有的時候改革是你們多拉一點,中間線就會更往我們接近一點,現在你們改革得不夠的話,他們就會覺得你們改革的誠意不夠,我也這樣覺得啊!
- 林院長全
對,所以我說在勞檢的落實,或者要讓企業主能夠認知到對於加班這個事情一定要規規矩矩地支付加班費,同時不可以有像您前面講的這些完全是脫法的行為,這個部分應該要適當的規範,以建立勞工對整個勞動政策的信心,這也非常重要,但我們還是希望照制度走,能夠一步、一步來,這樣比較穩健。畢竟有太多的中小企業,他們也是處於生存邊緣上,在他們調整的過程中間,我們希望慢慢地把邊際廠商淘汰掉,讓企業能夠往前走,這樣對我們的整個經濟來說應該是最好的一個作法。
- 林委員昶佐
院長,過去在音樂圈裡面工作的人,大部分就是小的……
- 林院長全
對,就是這樣子。
- 林委員昶佐
就只是5個人、10個人、20個人的公司,怎麼樣讓他們調整到可以符合期待的狀況,我理解院長所說的這種實務上的狀態,以及在我們改革的過程裡面可能是什麼樣子,但是我要再次告訴你,在這個改革的過程裡面,我可以很清楚地感覺到政府受到最大的壓力是來自於大的企業,所有在媒體上面出現的情形,不會是小公司透過什麼樣的freelancer等等,他自己一個人就可以接不一樣的案子、有很多工作模式,反而大公司出來喊話的時候都是說,如果怎麼樣他們就要中止協商、要怎麼樣停止跟政府繼續談判,反而是聽到這樣子的聲音,所以整個社會的感受及信任度是因為這樣而一直在倒退的。
- 林院長全
我們絕對不會只聽大企業的聲音,我們真正重視的是勞工以及企業如何轉型,就他們的想法我們也會參考,但我們真正重視的是如何讓臺灣勞工慢慢地走向我們所想像的那個比較好的生活品質。
- 林委員昶佐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希望院長可以宣示一件事情。我當然期待你們重新檢討,用「兩例」取代現行法,長期來講,如果你們堅持「一例一休」的話,應該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兩例」是你們在多久之內要達到的目標,藉此讓社會及所有的勞工都有這樣的保障。
- 林院長全
這個東西有過渡,我們也要看現在的做法的衝擊,再來評估。是不是能夠給我們一點時間看這個問題?
- 林委員昶佐
請院長重新思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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