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南投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將轉型條例侷限在民國34年到民國80年之間,認為民國34年以前或民國80年至今的不公不義之事也應納入討論「為什麼我們要把轉型條例侷限在民國34年到民國80年之間呢?難道民國34年以前或是從民國80年到現在都沒有不公不義的事情,這些事情都不能討論嗎?」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賦予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權等權力,是白色恐怖再現、新威權時代或綠色恐怖「我們要說的是,這難道不是白色恐怖再現嗎?這難道不是一種新的威權時代?難道不是一種綠色恐怖嗎?」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轉型正義不應是選擇性轉型正義或針對性立法,否則已完全違背立法精神「我們希望這不是民進黨的選擇性轉型正義,也不是針對性立法,因為本席覺得這已經完全違背立法的精神。」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成立不受中央機關組織法限制、排除相關法令適用,且條例範圍太廣並賦予調查權及人事動用權「第一,這個委員會的成立不受中央機關組織法的限制,也排除相關法令的適用,而且這個促轉條例包含的範圍實在是太廣了,它還有調查權及人事動用權」

發言紀錄

  1. 許委員淑華

    (在席位上)有意見!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許委員淑華

    主席、各位同仁。上個禮拜已經有很多委員不斷的提醒各位,選擇性的轉型正義和階段性的轉型正義,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正義。透過立法院各委員會,我們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正確表達自己的意見,尤其是委員們在地方上常會接到很多陳情案,也了解地方的民意,我們都希望透過這個委員會,可以讓大家充分溝通,並且表達自己的意見,這才是立法院存在的真正精神。

  4. 但是上禮拜民進黨透過多數暴力,倉促、快速的進行表決,所以本席認為上禮拜的議事錄應該不予確定,因為上禮拜,包括本席和其他的國民黨立委,我們提出很多修正動議,但是都被民進黨否決了。例如在南投縣,我們有很多原墾農的問題,為什麼我們要把轉型條例侷限在民國34年到民國80年之間呢?難道民國34年以前或是從民國80年到現在都沒有不公不義的事情,這些事情都不能討論嗎?

  5. 我們多麼希望可以透過這個轉型委員會,把很多不公不義的事情提出來討論,包括這麼多原住民提到的問題。為什麼這麼多原住民在擔心?雖然今天主席特別安排審查和原住民相關的轉型正義條例,但是我們都知道,這個條例不可能像促轉條例一樣,這麼快速在這個會期通過,讓我們原住民面對的不公不義的事情,也能很快的得到伸張。

  6. 所以在這裡,我們還是要不斷的提醒,第一,這個委員會的成立不受中央機關組織法的限制,也排除相關法令的適用,而且這個促轉條例包含的範圍實在是太廣了,它還有調查權及人事動用權,這讓本席想到什麼呢?幾個月前有憲兵衝入民宅調查、搜索,當時有多少委員批評這件事情違反程序正義,沒有按照我們的規則行事,就像警總再現一樣,但是現在竟然賦予這個委員會一些警憲人員才可以做的事情。

  7. 我們要說的是,這難道不是白色恐怖再現嗎?這難道不是一種新的威權時代?難道不是一種綠色恐怖嗎?所以本席還是要提醒大家,民進黨政府到底在怕什麼?為什麼連其他委員和不同政黨的聲音都沒有辦法完整體現?我們希望委員們可以好好的為民眾把關,特別是在這個條例中,我們希望各種不同的人、事都能夠得到伸張,我們希望這不是民進黨的選擇性轉型正義,也不是針對性立法,因為本席覺得這已經完全違背立法的精神。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許委員淑華

    (在席位上)那是你自己解釋的喔,你不要……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審查廖委員國棟等人所提「促進轉型正義外來政權統治原住民族時期原住民受損權利回復及補償條例草案」(以下稱原權條例草案)、親民黨黨團所提「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尊嚴恢復條例草案」(以下稱原尊條例草案)、陳委員瑩等人所提「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以下稱促轉條例草案),並賡續審查鄭委員天財等人所提「促進轉型正義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條例草案」(以下稱土地條例草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所提「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草案」(以下稱權復法草案),本人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傳統領域土地已經不需要做很長久的調查,如果還要再等二年,反而會延誤我們傳統領域的調查……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剛剛提到的是關於傳統領域的部分,不是不當黨產。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要不然我們過去調查了十幾年都白費了!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委員可以讓我補充說明一下嗎?萬一促轉條例中對於傳統領域的調查有不同意見,是不是要重新再來?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委員也一直主張要將傳統領域儘快公告……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委員,之前有關傳統領域的調查,原民會已經調查了十幾年,都不算數嗎?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那就應該趕快公告才對。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很擔心如果把土地調查納入促轉會中,可能會又被卡住了。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促轉會裡面的委員不是只有原住民,還有別的委員。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可是委員提出的原基法劃設辦法,就已經是要處理傳統領域的調查與公告了!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對啊,我們就直接趕快公告、回復……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不然我們過去十年的調查就會耽誤在那個地方了。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土海法還沒有通過,土海法……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剛剛陳秘書長也特別提到,土海法已經從立法院撤回了,但我們下個會期會提出新的土海法版本。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等我們下會期提出版本後,再請委員給我們指教嘛!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沒錯,完全同意。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新的土海法草案可以重新提出這樣的版本……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剛剛陳秘書長特別提到,下會期行政院版的土海法……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版本一確定就會報院,其實委員都很清楚,9月就是下會期了,應該是在會期內就可以把版本……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委員,我們就在會期內把它提出來,好不好?過去的版本是8年才送到立法院,我們一個會期就送進來……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撤回是整體行政院的立場,不是只有針對土海法。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們可以參考委員的意見,儘快就現有版本去做個檢視。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這個我們會加速腳步,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委員,這樣已經很快了,我們一個會期的時間就把它送進來了。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icowaay a tatihi,inian atatihi(是哪一個夥伴?是這個?)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anomisowal to no amis sangaayen ko pisowal(如果要用族語,請說清楚一點。)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們一起努力。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委員也很清楚,舊版土海法草案已經把五年拿掉了。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好,我們一起努力。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好的,謝謝委員。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確立的有16族。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對,每個民族的社會制度都不太一樣,像早期阿美族就是母系社會,排灣族則有貴族制度等等。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謝謝蔡委員。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是。我應該超過第十任了,1996年第一任主委是華加志主委。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目前關於原住民族的部分有5個版本。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光是原基法要修正、要廢止、要制定的總共有72項。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關於5個版本的提案,我們會加強與各提案委員的溝通及意見交流。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對,關於土海法的部分,在上個院會時已經確定要從立法院撤回。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自治法很早就撤回了。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剛剛陳秘書長也特別提到關於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的部分,我們在上個禮拜才撤回,不過,秘書長也已經宣示要在下個會期送到大院。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對,語言發展法同時與土海法一起撤回。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好,謝謝委員。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原民會剛剛完成最新的3年調查報告,按照年齡層有不同語言能力的問題,越年輕者會講母語的大概就越來越少。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大概……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10歲左右只要是居住在都市的小朋友,大概有一半以上連簡單的問候語都不太會講了。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對。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簡單的問候還可以,但是,深入的就沒辦法了。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是。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像台南市、雲林、彰化及基隆,這些地方都沒有原住民鄉,另外,還有澎湖、金門……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是。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抱歉!還有一個新竹市。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是。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是。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謝謝委員的指教,從過去到現在,就我個人認為,原住民族所有權利的推動都必須要超越黨派,才有可能實現我們最終想要追求的權利。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了解。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大概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以身為中華民國的國民而言、以身為國民應有的人權而言,原住民的轉型正義與一般人的轉型正義是一樣的,至於另外一塊我們必須處理的原住民轉型正義就是關於原住民的民族與集體權益這部分的轉型正義,實際上必須要另外處理,這樣會比較清楚一點。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委員指教的是關於法案的部分嗎?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若是以不同學者的論述來看,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大概就會分成所謂的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我們與一般多數台灣人不一樣之處是還有歷史正義的部分必須要面對,許多的歷史事件可能要重新調查。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台灣原住民族遭受的各種侵害,在四百多年來的歷史都不斷的在不同年代中發生,從荷蘭殖民開始一直到鄭成功、到日本統治台灣、再到威權時期的部分,我們都受到不一樣的對待,這些都是歷史事實。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針對這個部分,我自己認為,原住民的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到底要不要有一個架構式的或組織法的立法,我們都尊重大院的決定,但是,有些部分應該已經可以推動,包括原住民土地的解決,盡快讓土海法通過,對於原住民主權與自治的這部分而言,應該都是要落實的。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當然,如果要制定一個法源,最後一定要協調出一個大家有共識的版本,這樣才可能推得下去。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們會努力跟我們的相關原民委員協調,但我相信他們應該也會有他們的共識,應該要擬出一個共同版本,這樣的版本才可能推得下去。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想,我們追求轉型正義和歷史正義都是為了讓原住民未來活得更有尊嚴,並且得到應該有的一些權利。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之規定,它有法定的認定程序,我們照規定把整個程序走完,就可以完成了。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我們的身分認定分為兩種,一個是民族的認定,就是指什麼族、什麼族等等,目前共有16族,將來西拉亞族是不是一個新的認定的族群,要經過一套法定的認定程序。另外一個是個人的認定,現在又分成平地原住民與山地原住民,則是另外一種系統的認定。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照法定程序來跟平埔族人作溝通與協調。如果我們雙方可以達成共識,其實法院的程序可以不用再走下去。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許委員淑華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席,陳秘書長有請假嗎?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許委員淑華

    那本席能不能等他到了再開始發言?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許委員淑華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要討論有關原住民轉型正義的問題,先請教何副秘書長,你早上在場嗎?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許委員淑華

    請教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就原住民來說,土地的轉型正義是大家最關心的,1895年日本發佈的日令第26號官有林野以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範寫得很明確,番地就是無主地,也就是等於國有地,所以這一個規範就把所有的原住民土地,大概有185萬公頃,全部都劃歸於總督府的撫墾署。

  150. 1896年到1920年,日本軍隊總共攻擊原住民部落138次,以武力的方式掠取原住民的土地,一直到國民政府來臺之後,把總督府改為總統府,撫墾署改名為林務局,當時所有接收的土地全部都歸由林務局掌管。本席想請教一下,針對本席說的這一段歷史,到目前為止有沒有錯誤的地方?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你是引用相關的文獻,這些資料應該都是正確的。

  153. 許委員淑華

    今天早上委員提出很多建議,包括原住民委員,他們提出了很多看法,例如適用時間的長短等等,早上本席沒有辦法一一聽每位委員發言,能不能請你快速的幫我們整合一下,關於早上所有委員的意見,行政院有沒有更具體的做法?或是你們認為應該怎麼做?包括是否需要召開公聽會。

  154.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早上委員的發言內容,對於到底要不要把轉型正義分成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和殖民時期的轉型正義,這部分有做了一些詢答。也有很多委員指教關於原民的轉型正義到底要怎麼落實,這個機關是要放在總統府還是行政院,大家都有相關的論述。

  155. 許委員淑華

    聽了那麼多意見,經過早上的會議之後,你們能不能大致整理一下,你們現在有沒有大致的方向?或是認為應該朝哪個目標去做?因為之前行政院沒有提出基本看法。我們希望尊重原住民委員的意見,儘量遵照他們的意思,包括本席剛才提到的時間,還有補償的方式,或是相關的救濟該怎麼做,你能不能做一個簡短的答復?這部分應該怎麼做?

  156.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基本上本會認為原民的轉型正義很早就已經開始啟動了,從1996年設置原民會這個機關,甚至是更早以前,例如1994年把山胞改為原住民族這樣的稱呼,當時原民的轉型正義就已經開始啟動了,一直到2005年原基法立法通過,這些都是原民轉型正義的開始。現在原民的轉型正義應該已經走到作用法的部分,而不是停留在框架式和組織法的部分。

  157. 許委員淑華

    請你簡短的回應,你覺得有沒有召開公聽會的必要?早上有委員提到,在之前五場的公聽會當中,其實也有談到有關原住民的權利,你認為有沒有必要再召開公聽會?

  158.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因為目前總共有五個版本,個人認為的確有需要讓外界更充分了解每個版本的內容是什麼,這樣對未來到底要怎麼合併這些版本,可能是一個比較可行的方向。

  159. 許委員淑華

    所以你的建議是有必要再召開公聽會,再尋求更多專家學者的意見?

  160.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因為版本很多。

  161. 許委員淑華

    是,所以你認為是有必要的?

  162.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

    是的。

  163. 許委員淑華

    總之,如果是為了考慮得更周全,為了讓更多的意見能夠充分表達,其實我們是贊成的。但是也有很多委員憂心,如果要召開公聽會,不是為了拖延時間,而是要讓所有的意見都能夠表達,那樣才能真正達到轉型正義的目標,而不是為了拖延整個時程的進行。

  164. 另外,大家已經針對原住民的權利做了很多深入的討論,本席現在要說的是,上次本席也有特別向你提過,除了原住民的這些爭議之外,其實還有另外一批受害者,就是本席之前非常關注的原墾農,很多委員不清楚這件事,所以認為原墾農的事情和原住民的部分會有所衝突,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165. 臺灣地區的原住民保留地已經存在很長的時間,國民政府來臺之後,為了保障原住民的生計,推動原住民的行政,所以保留了24萬公頃的土地做為原住民保留地,但是後來因為人口和耕地的需求,大概又增編了一萬七千多公頃,所以現在這些原住民保留地,當時在登錄的時候,事實上有些土地是原本就有人承租的國有地,這些土地是由漢人承租。

  166. 原住民保留地辦法第二十八條清楚指出,非原住民在本辦法實施之後,民國79年3月26日之前已經租用的原住民保留地,不管是自耕或是自用,都可以繼續承租,在非原住民的山地鄉,只要有設籍的都可以繼續承租,做為建築使用的原住民保留地,依法得做為自己的房屋基地,每戶面積不得超過0.03公頃,其實這個規定也是相對保障這些漢人的權益,讓他們有一個合法承租的途徑。

  167. 關於這些原住民保留地,事實上我們知道很多都是屬於山坡地,還有很多地方是做為水土保持之用,所以在法規上就有很多限制,例如承租人不能在這個土地上興建相關農業設施,例如農舍、倉儲等等,導致現在很多漢人沒有辦法順利的施作。本席的重點是說,南投縣轄區內有很多林務局的土地,就是因為這樣衍生出相關的問題,包括臺大實驗林的問題也是一樣,這就是原墾農和政府之間存在這麼多抗爭的原因。

  168. 從這幾年開始,政府不斷要求他們拆屋還地,事實上拆屋還地和侵佔不同,因為他們的理由和原住民是一樣的。所以本席要請教林務局廖副局長,針對這些事情,你們怎麼處理現階段林務局和原墾農之間的爭議問題?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許委員淑華

    廖副局長,本席必須打斷你,因為本席不需要你說明現在已經有的相關法規,如果現在的法規可以解決的話,今天我們就不需要把這個問題拿到檯面上討論。本席要請問何副秘書長,針對這些事情,既然現在我們在討論轉型正義,本席也把這些問題點出來了,包括原住民的問題,我們都希望能夠一併解決。

  171. 現階段民進黨非常關心原住民的轉型正義,以這個速度來看,本席相信不出半年,我們就會有一個比較完整的劇本。所以能不能在我們還沒有釐清這些爭議之前,這些在地方上已經存在的爭議,包括隨時可能面臨拆屋的狀況,你們能不能去管制,或是用什麼樣的方式停止,等我們這個版本完整提出之後,將這些土地受到不公不義對待的案子也一併納入討論,請你答復一下,好嗎?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許委員淑華

    關於耕作的部分,我們待會再談,本席現在要先說居住正義的部分,因為他們現在面臨政府強制拆屋還地的事實。在南投縣,我們有四千多件這類的原墾農問題,本席相信林務局非常清楚,因為在南投縣,包括臺大實驗林的部分,其實這類的爭議非常多,現在已經有很多抗爭,因為他們眼睜睜的即將沒有房子可以住,所以如果我們不能把原住民和原墾農的事情一併討論的話,本席相信還是有很多人沒有辦法得到所謂的正義。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許委員淑華

    本席知道要劃分,但是這些事情是從這裡衍生出來的,本席不是要讓原住民和原墾農相互對立,並不是如此,本席要陳述的是,在臺灣這塊土地上,我們確實應該替原住民伸張正義,可是另外一批人的正義,我們也不能忽略,所以能不能藉由大家關心的轉型正義,讓這些人也可以得到我們的協助,這是本席所關切的部分。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許委員淑華

    所以你現在是告訴本席,你們希望把原墾農的事情獨立出來?因為你剛才提過,你在立法院待了很久的時間,也接觸過很多民眾的相關陳情,所以你建議我們另闢戰場,專門討論有關原墾農的轉型正義嗎?你建議怎麼做呢?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許委員淑華

    這當然是兩件事,但是今天我們所討論的轉型正義,包括早上主席要通過的上週議事錄,你們已經確定是要針對34年到80年之間的轉型正義,現在則是要討論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可是另外一批人的轉型正義該怎麼辦?本席現在關切的是這件事情。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許委員淑華

    是的。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許委員淑華

    錯!本席告訴你,這是錯的,本席剛才說過,這不只是耕作的問題,另外還存在很多爭議,因為在國民政府還沒有來臺之前,其實就存在一些爭議,並不是只有耕作的問題而已,本席當然知道這和原住民的轉型正義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他們也應該同樣適用轉型正義,難道你不認同嗎?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許委員淑華

    本席要說的是,我們今天在這裡討論的,當然是希望保障原住民的基本生計,但是我們不能抹滅這些漢人在這塊土地上的努力,而且他們和原住民之間還有這麼多土地問題的關連,你說這和原住民有沒有關係?有關係,可是並不是直接的關係,如果我們要把它拆開來談,其實也可以,本席也尊重。

  186. 但本席要說的是,這些轉型正義如果能夠一併討論的話,相關的制度才能夠長久實施。你在立法院這麼久了,應該知道這些原墾農陳情的事,這些爭議有因此而得到平息嗎?並沒有嘛!難道這不值得政府去正視嗎?

  187. 本席知道今天大家討論了很多面向,如果要求各位在這裡很快的做出答復,可能也不容易,但是本席希望行政院可以給我們一個承諾,就是你們也會把原墾農的問題列入考量,包括其他的土地問題,不只是原墾農的部分,針對所有不公不義的事情,行政院都願意用一種負責的態度一視同仁,和原住民的條例一樣進行檢視,這是本席的要求,只要你承諾本席願意這麼思考、這麼做就可以了,可以嗎?

  1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9. 許委員淑華

    好,本席也希望在這個會期當中,能夠看到原墾農的問題獲得解決,包括原住民條例的部分也是一樣,能夠讓我們看到一定的進度,謝謝以上幾位。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淑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