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要求金管會在決定股市及匯市於國定假日是否休市時,不能只考量國際接軌或銀行公會意見,應直接詢問金融業員工及職業工會意見,並須經勞工同意。「但是我講到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須經勞工同意,所以本席一開始就問了,你說看國際,看銀行公會,你有沒有去問金融業員工職業工會的意見?」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認為依勞基法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七條所定國定休假或特別休假經勞工同意工作時,工資應加倍發給,而非加成。「根據勞基法第三十九條,按照第三十七條所訂的國定休假或特別之休假,如果經由勞工同意來工作的時候,工資應該是加倍發給,不是你講的加成」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雇主在休假日使勞工工作違反規定時,勞基法第七十九條僅處2萬到30萬元罰鍰過輕,主張勞動部應嚴格執行勞動檢查或修法加重處罰,否則大企業雇主會覺得罰金不算什麼。「也就是說勞基法雖然在第七十九條有明定處罰,可是那個處罰只有2萬到30萬,勞動部如果沒有很嚴格的去做勞動檢查,或者未來修法不把處罰的部分加重,這個雇主,尤其是大企業的雇主會覺得罰金不算什麼,這是問題之所在啊!」發言紀錄
- 江委員永昌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鑑於現行記帳士法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充任記帳士消極事由原因消滅後,仍得依本法規定請領記帳士證書之規定,並未涵蓋同法第四條第一款之情形。但相對於會計師法第六條第二項之規定,卻可於「曾有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或因業務上犯罪行為,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但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已滿三年者,不在此限」之原因消滅後,仍得依會計師法之規定,請領會計師證書,記帳士法卻無此規定。與會計師法之規定相較,責任較重的會計師並無此要求,卻對責任較輕之記帳士有此種要求,此種不合理之差別待遇,對記帳士顯有過苛,有輕重失衡之虞,與記帳士之受憲法保障工作權保障之意旨有所不符。為鼓勵更生人自立自新,爰擬具記帳士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於第二項增列「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裁判確定者,如已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已滿三年者,仍得充任記帳士及請領記帳士證書。」謝謝。
- 主席
請提案人王委員榮璋說明提案旨趣。
- 王委員榮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感謝召委同意本席的提案能夠在今天併案審查。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十條之規定,現行法規及行政措施,如有不符合公約規定之處,各級政府機關最遲應於5年內(108年)完成修訂,本席等提案修正記帳士法第四條,刪除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業歧視性限制,以保障身心障礙者有自由選擇職業之權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我們會注意,謝謝您的提醒。
- 主席
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 江委員永昌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這邊備詢,聽說10點半有關勞動部對於勞工到底如何休假,主委有沒有掌握最新訊息?
- 主席
請金管會丁主任委員說明。
- 丁主任委員克華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勞工休假的問題,其實金融業的員工也屬於勞工,他們原來與勞工的休假應該是一致的,不過後來因為選擇了週休二日,所以很多放假日就不放假。如果勞基法現在改成一週40小時,要有剛才講的那幾天放假的話,這會影響到金融業的一些運作,這時候就變成兩種選擇,一種就是他們都來加班,繼續維持開市;另一種就是不來開市,這是第二種選擇。在這個部分我們做過一些密切的分析。
- 江委員永昌
先假設一例一休,就算到時候送立院會有決定,但是如果沒有在9月28日教師節之前的話,都還是難回到國定假日19天,這是標準法所規定的,那我就要問你了,相關的金融檢查業務,你都清楚,那勞基法你清楚嗎?在台灣如果遇到國定假日,在國外未必是假日,你覺得股市和匯市應不應該休市?
- 丁主任委員克華
如果以我們在市場監理的部分,因為台灣的金融已經和國際接軌,理論上最好是和國際的放假儘量……
- 江委員永昌
你是聽國際的,可是事實上包括昨天銀行公會開會,大家都說金管會是聽銀行公會的。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沒有,我們會參考它的意見去做處理,我們剛才是說對它的影響,銀行公會要表達意見。
- 江委員永昌
好,你前面講你聽國際的,因為股市和匯市要和國際接軌,他們沒休假我們有休假,那你的意思就是不想休假,如果你聽銀行公會的,銀行公會一定是站在自己經營的立場啊!那我問你,休市1天的影響有多大?你先做一個評估。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我們做過詳細的評估,因為這一次的影響……
- 江委員永昌
財政部也要準備回答,一天休市影響稅收多少。
- 丁主任委員克華
第一,如果像剛才您講的,9月28日以後都還沒有做處理的話大概有5天,這5天的影響,如果全部都算加班,而且……
- 江委員永昌
先不要講人事費,先講股市和匯市一天會影響多少,按現在平均交易量的行情。
- 丁主任委員克華
對,我們算過,5天大概影響24億左右。
- 江委員永昌
那是營業額嘛!
- 丁主任委員克華
不是,是受影響的部分,包括稅收。
- 江委員永昌
稅收的部分讓財政部來講。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我們的交易量是800億左右,以日均量來算是這樣。
- 江委員永昌
以800億的交易量來算,你說包括盈餘和稅收的部分會有二十幾億受影響。
- 丁主任委員克華
對。
- 江委員永昌
那勞工的加班費影響到多少?
- 丁主任委員克華
這5天如果按照原來沒有做任何修改以前的各種費用去計算,大概也是二十多億。
- 江委員永昌
你剛才講銀行的獲利也是二十幾億。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沒有,稅為主。
- 江委員永昌
稅的部份,我要問財政部,我不問你金管會啦!我問你銀行獲利到底差多少?證券的獲利到底差多少?
- 丁主任委員克華
就是剛才講的,我們是綜合計算,大概二十幾億。
- 江委員永昌
不是,你現在講的到底是影響稅收還是什麼?稅收的部分,請財政部次長來講一下。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我們稅也算進去的結果是這樣。
- 江委員永昌
我是問它的營業利益到底差多少?另外一個當然是人事成本,對不對?
- 丁主任委員克華
對。
- 江委員永昌
比方說加班費,在一例一休立法通過之前是照原本的,在國定假日加班的時候應該怎麼樣給付員工加班的薪水?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按照正常的還要加成,原來它是加倍。
- 江委員永昌
是加成嗎?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有。
- 江委員永昌
是加成還是加倍?
- 主席
請金管會銀行局詹局長說明。
- 詹局長庭禎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應該是加成。
- 江委員永昌
根據勞基法第三十九條,按照第三十七條所訂的國定休假或特別之休假,如果經由勞工同意來工作的時候,工資應該是加倍發給,不是你講的加成,所以你們勞基法也不看。但是我講到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須經勞工同意,所以本席一開始就問了,你說看國際,看銀行公會,你有沒有去問金融業員工職業工會的意見?
- 丁主任委員克華
在銀行法第五十一條這邊……
- 江委員永昌
如果他們要的是休假呢?剛才您先分析了銀行的營業和獲利,財政部還沒有上來解釋1天和5天會差多少稅收,從頭到尾就是沒有講到勞工的部分。
- 丁主任委員克華
勞工成本剛才有向委員報告。
- 江委員永昌
勞工成本我知道,可是勞基法裡面就講了,要徵得勞工之同意,所以那一天不休市,你有沒有去問勞工?你剝奪他的休假,他如果不同意呢?現在問題就在這裡,也就是說勞基法雖然在第七十九條有明定處罰,可是那個處罰只有2萬到30萬,勞動部如果沒有很嚴格的去做勞動檢查,或者未來修法不把處罰的部分加重,這個雇主,尤其是大企業的雇主會覺得罰金不算什麼,這是問題之所在啊!請回答本席,你有去問金融業的員工,徵得他們同意在休假日來工作嗎?有嗎?
- 詹局長庭禎
我們是請銀行公會去調查它的會員。
- 江委員永昌
銀行公會的會員就是那些老闆啊!
- 詹局長庭禎
是,但是銀行公會在調查會員的時候……
- 江委員永昌
是公會,還是職業工會?
- 詹局長庭禎
是公司的「公」,但是向委員報告,銀行公會在調查它的會員的時候,它的會員也會去徵詢它的經營階層和員工階層,它會綜合各方面的意見。
- 江委員永昌
那你們為什麼不直接對員工階層去提問,去瞭解?我們有官股銀行和公營事業,你也知道從華航開始,勞工都在替自己爭權益,可是勞工也不是只有一直站在這裡,一個企業的利潤不應該建構在剝削勞工的付出,勞工應該也會同意好好的協談,讓勞資處於雙贏,政府在這當中應該有角色啊!所以我剛才講了,如果你們沒有去問員工的想法,你們也沒有這個態度,你如何能夠寄望勞動部用勞基法處理一些民營企業的問題的時候,也有辦法保障到勞工?
- 詹局長庭禎
是,在法制上,我們有機會的話當然也會向相關團體來請教,不過依照銀行法第五十一條的話,是銀行公會把各個上班的時間報給我們來核備。
- 江委員永昌
如果你還是一直講銀行公會,那我真的會找你麻煩,本席剛才就講了,你要去問勞工階層。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沒關係,我向委員報告,按照法的規定是這樣的作法,但是您的提醒非常好,我們也去問問看銀行行員的心聲。
- 江委員永昌
當然要啊!因為休假日工作要徵得勞工同意啊!
- 丁主任委員克華
是,我們會去瞭解一下。
- 江委員永昌
好,主委請回。接下來要請教財政部次長,在居住政策當中,有關興建社會住宅的部分,中央尤其是小英總統非常關注,我在上禮拜的總質詢也親自問了林全院長,你們發布消息有57筆的國有不動產,當中包括基金裡面的土地要釋放給地方去蓋社會住宅,那是無償撥用還是有償撥用?
- 主席
請財政部蘇次長說明。
- 蘇次長建榮
主席、各位委員。有一部分是有償,有一部分是無償。
- 江委員永昌
今天我來不及問到有償,無償撥用的部分,現在地方政府就反彈了,有33個地方,他們認為不可行,所以這個可能會出現大問題,我覺得最好的方法當然是未來去修住宅法,把地方政府經營事業收益要解繳國庫的部分直接排除,比方說停車場或是古蹟,可是在此之前應該要還給地方一個公道,因為你無償撥用把土地釋放出去的時候,地方政府還是要負這個建築的成本,而你們的公式辦法並沒有把它付出的建築成本納入,讓它的收益有一部分能夠自償性的作為社會住宅,付出的建築費在它的預算當中可以不列入債務上限,這個你說明一下。
- 蘇次長建榮
委員所提的意見我們瞭解,未來在內政部修的住宅法中,地方政府的收益會納入地方政府的住宅基金裡面。
- 江委員永昌
好,可是在此之前,包括那一天林全院長也認為如果蓋社會住宅是中央出的土地,那地方的建築費用應該要納入那個公式計算方法裡面的建築改良成本,我認為要點先修啦!我想這個你很清楚,否則你現在說土地釋放出去給地方,我覺得那是講假的啦!
- 蘇次長建榮
這一部分未來都會納進去,都已經納入住宅法的修正。
- 江委員永昌
等住宅法的修正是一件事情,但是要點的部分,我覺得你們現在就可以做,本席希望你們給我非常充分的一個答案。
- 蘇次長建榮
這個後續我們再來瞭解。
- 江委員永昌
我希望你不要與小英總統和林全院長所指示的不一致。
- 蘇次長建榮
不會啦!
- 江委員永昌
現在就是這個問題,那一天院長也在總質詢的時候親自講了,他認為那個改良沒有納入建築成本是不合理的,我希望你立刻回去檢討。
- 蘇次長建榮
好,謝謝。
- 主席
報告各位委員,剛才那個聲音,我的手機顯示是氣象局發布測試,我不知道你們收到的和我一不一樣,是不是被詐騙我不曉得,氣象局發布是測試,不是真的有地震,所以大家不用驚慌,會議照常進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國勇
緩刑宣告因為不執行,而且宣告期間期滿視為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等於不存在,等於沒有犯罪,所以其實有沒有加進去不影響他執行業務,緩刑還是可以繼續執行業務。加了比較明確,不過效果一樣,沒有影響。
- 王委員榮璋
我說明一下,會計師法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是:「一、曾有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或因業務上犯罪行為,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本條文是否要參考會計師法的條文訂定?
- 江委員永昌
我是提案人,雖然我在立法意旨中有引用會計師法相關條文,但是我也知道修法不可以一直拿記帳士和會計師作比較,其實還要宏觀、全面的來看。各種專業人士有分師級、士級,這兩個層級不一樣,師級的有教師、營養師、物理治療師、建築技師、土木技師,士級的有消防設備士、地政士,我引用了會計師法是因為二者業務性質相近,但是更基礎的應該是站在士級、師級的專業。但是如果大家去看公務人員任用法,也規定「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不得再任公務人員,但是同時也規定「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公務人員都這樣,何況屬於士級的專業人員?律師雖然不能犯任何罪,但是有一個要件我也覺得很奇怪,看看以後要不要修法。就是律師法規定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不得充任,可是後面又規定要經懲戒委員會除名,經過我們查證,目前有這樣的個案,但是沒有除名的也有好多個,所以會有疑慮。我的想法是律師是最高階的,但是其他的應給更生人機會。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江永昌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