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大專校院兼任教師應該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本席主張兼任教師應該適用勞基法」發言紀錄
- 鍾委員佳濱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上次請教過勞動部郭部長有關於學生助理的事情,您非常斬釘截鐵地說,未來對於大專校院所聘用的學生助理(即兼任助理),勞動部主張以勞雇關係來認定;換言之,以勞雇關係為原則,非勞雇關係為例外。請問部長,這是不是勞動部的立場?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這樣子做。
- 鍾委員佳濱
很好,我給你肯定、按個讚!我覺得勞動部在這件事情上很清楚地意識到大學生的貧窮化,所以當我們的大學生在外在的經濟不景氣、打工的機會越來越少,而學貸的負擔卻越來越重的時候,為了經濟生活,他們必然會想辦法在學校兼任助理,這是一個不可逃避的事實,我希望勞動部要堅持這個立場,好不好?
- 郭部長芳煜
是,細節的部分要如何落實到實務上,可能需要跟地方政府、譬如臺北市政府研議在學校的平台就先介入。
- 鍾委員佳濱
好。另外,關於兼任教師是否也應納入勞基法的保障,您的看法呢?
- 郭部長芳煜
肯定。
- 鍾委員佳濱
好,再給你按個讚!郭部長已經說願意了,接下來我想問另一方願不願意。請問潘部長,你也知道本席對於大學的學生助理及兼任教師的看法,我先請教一下問題的核心。到2014年為止,我們的公私立大學加起來有124所,你知不知道我們的大學生到底有多少人?你有沒有一個概念?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差不多90……
- 鍾委員佳濱
我給你一個數字:103萬7,062人。你知不知道大學學齡人口的淨在學率──也就是唸大學學齡人口的淨在學率有多少?也就是說,假如18-25歲是大學的學齡人口,有多少人在唸大學?司長知道嗎?不知道,我告訴你,大學學齡人口的淨在學率,也就是大學學齡人口當中實際接受大學教育的人口以及人口總數的比例超過70%。換言之,如果大學學齡人口是18-25歲,你在路上碰到18-25歲的年輕人,抓了10個就有7個是在念大學,你覺得這樣的普及率怎麼樣?
- 潘部長文忠
很高。
- 鍾委員佳濱
非常高。
- 潘部長文忠
很多國家都還沒到這個程度。
- 鍾委員佳濱
一般歐美大學的普及率可能也沒這麼高,那我要告訴你一個情況,大學規模虛胖,文憑就會通膨貶值,過去從民國76年到104年,尤其民國86年到88年間,本來專科學校是比較多,大學大概30、40所,後來一路上揚,現在大學已經有126所,專科學校剩下13所,我國的專科統統都變成大學了!
大學這麼大幅的成長,國家公部門做出了多少貢獻?我們很清楚的看到,國中、小的部分,大部分都是公立學校,國小大概是9.7成,國中大概8.9成,也就是說,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的國中、小,絕大部分的學生都是念公立學校,但是到了職業教育的階段,職業高中部分私立已經提供了6成多,到了大學的學士班,公立學校大學生占全部大學生的比例不到3成,換言之,我們說的淨在學人口,現在10個年輕人當中,有念大學的是7個人,在這7個人當中,又有5個人是念私立大學,所以私立大學嚴重被剝奪,青年學生嚴重的貧窮化,問題就是出在這裡。因為公部門沒有投資,公部門專注在公立大學,公立大學對於大學生的涵蓋率太低,以致於私立大學提供了絕大部分的大學教育,而私立大學是私人資本,沒有國家資源的充足挹注之後,只好跟學生收學費,然後學生就去借學貸,借了學貸再去打工,這就是今天大學的困境。私立大學為了求經營,為了降低成本,它不像公部門有那麼多的國家預算支持,只好跟學生收比較高的學費,可是給老師的薪水又要比較低,但是教育部有規定,大學教授薪資等級不能太差,學校不能夠在這裡逃避,於是學校就不請專任教師,改請兼任教師來逃避。於是我們看到,這些念了博士回來的青壯教師在私立學校已經找不到專任缺了,被迫要分好幾個兼任、被壓榨,學生則是貧窮化。
現在正本清源之道,兼任教師本來只是補充專業,彈性的師資,提供學生適足、進階的教學,可是現在私立大學卻是以兼任教師為主,目的是要壓低人事成本,補充專任教師不足的替代方案,請問教育部有沒有什麼對策?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的分析與提醒,目前高教的數量,相對於學生數及在學率,確實是偏高,在這種前提之下,確實造成教育資源某種程度的稀釋,這個稀釋也造成目前我們所面對的這幾個現象,關於他們沒有……
- 鍾委員佳濱
沒有本職的兼任教師……
- 潘部長文忠
在權益上確實應該要有適法的保障。
- 鍾委員佳濱
所以你提出兩個方案,一個是教師法,另一個是勞基法。
- 潘部長文忠
是。
- 鍾委員佳濱
剛才勞動部長已經說了,他願意用勞基法來保障,如果他這麼有魄力、有氣魄,你同不同意所有在大學的無論公私立的無本職兼任教師都納入勞基法的方案?你願意接受嗎?
- 潘部長文忠
是,在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的前提下,教育部當然接受。
- 鍾委員佳濱
維持學生的受教權益有幾個部分要做處理,如果他是屬於不適任的教師,在勞基法中未達解僱或不予續僱者,你們也要處理,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對。
- 鍾委員佳濱
對於學生的課業安排,也要繼續安排,不能說休了假後就不來補班,是不是?
- 潘部長文忠
這兩點我們會特別注意。
- 鍾委員佳濱
那我就支持你,不過今天問題還是沒有完全解決,為什麼這麼多具有專業資格的青壯教師沒辦法在私大找到專任缺呢?因為我們看到很多私立大學的專任教師有很多是在公立大學退休轉任的,教育部有沒有掌握?有多少人?這些人退休時已經有月退俸保障了,再到私立大學去占掉專任缺,等於是讓新來的青壯教師沒有機會可以占缺嘛!教育部針對這個部分有沒有對策?怎麼樣減少私立大學那些已經領有退休保障的公立大學專任教師占掉青壯教師的職缺?現在就是因為沒有專任缺,青壯教師才被迫去做兼任,部長有什麼看法?
- 潘部長文忠
以目前我們對於工作權的保障,在法制上無法直接限制,但是已經有一些意見在討論了,在年金改革裡面也在討論。
- 鍾委員佳濱
年金是其次啦!公務人員退休法很清楚規定,公務人員退休後如果再到行政法人、公法人或國營事業達20%股份的單位任職,就必須停止退休俸的待遇。另外,公務員服務法也清楚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這就是所謂的旋轉門條款,過去在教育部負責管理私立大學的教育部官員當中,有多少人因為不適用旋轉門條款到私立大學去擔任董事、顧問?因為私立大學不是營利事業,自然而然在教育部辦退休以後到私立大學去擔任董事、顧問,有沒有?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們認為這些享有公教正職人員退休保障的人,怎麼可以再去做這種事情呢?
本席主張兼任教師應該適用勞基法,希望私立兼任教師的鐘點費與請假,比照公立辦理,請教育部去清查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公務員到大專校院擔任講師以上的兼任教師名單,這一點很清楚。第二,私立校院當中具有公校正職或領有公校正職退休俸的專任或兼任教師,換言之,你現在在公立學校當專任,但是你到私立學校去兼任,這是一種;另外一種是你從公立學校退休,又到私立學校去當專任,這是第二種,這兩種請你們去查清楚。第三,曾在教育部擔任9職等以上公務員,到私立校院擔任董事、顧問的名單,這部分很簡單,你把私立大學的董監事名單拿出來比對,因為他們都要報資歷,資歷當中只要有在教育部任職9職等以上者,請提供名單,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好。
- 鍾委員佳濱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鍾佳濱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