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教育部和勞動部針對未納入勞基法問題統一考慮、一併處理,不只考慮大專院校兼任教師,還包括各級學校代課老師、代理老師以及公立托嬰中心教保員。「不只是大專院校的兼任教師,各級學校的代課老師以及公立托嬰中心的教保員也都有未納入勞基法的問題存在,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能夠一併考慮進去」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教育部和勞動部儘速讓大專院校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認為時程能夠儘快。「預計多久可以讓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 大概要多久? 我希望時程能夠儘快。」發言紀錄
- 黃委員秀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兼任教師人數已經超過4.6萬人,過去這幾年,兼任教師一直在大幅成長,本席想知道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學校只願意聘兼任教師而不聘專任教師?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這些年學校兼任教師人數確實呈成長趨勢,各校原因不盡相同,尤其私校難免會考量人事成本問題,另外就是教育部應該要檢視生師比及多少兼任教師可以抵1個專任教師之政策。
- 黃委員秀芳
你們到底有沒有正視這個問題?這個問題也存在很久了,針對這個部分,教育部到底有什麼樣的因應措施?
- 潘部長文忠
政策面已經開始在檢討,如果我們能夠有兼任教師是補強學校的專業需求,而不是替代專任教師的正確概念,從政策面應該要把可能會……
- 黃委員秀芳
可是我們看到有一部分學校的兼任教師比重甚至高達65%以上,像這樣的情況你們要怎麼處理?
- 潘部長文忠
生師比的老師政策是應該要檢討,既然可以抵,學校就可能會這樣轉化,也衍生這種現象,所以,還是應該將兼任教師的角色定位在輔助學校在學生學習上的不足,而不是變成替代人力的概念。
- 黃委員秀芳
本席想知道,針對這樣的現象,而且是持續惡化的現象,教育部要怎麼改善?
- 潘部長文忠
政策面是教育部會檢討的,也就是專任與兼任之間替代的議題;另外,教育部長期對學校都有評鑑機制,如果兼任教師一直是高比例,我們應該就會去檢視。
- 黃委員秀芳
列為評鑑重點。
- 潘部長文忠
是。
- 黃委員秀芳
再來就是今天一直提到的兼任教師未納入勞基法的問題,這也衍生很多兼任教師權利不公平的現象,這部分可能就要請教勞動部部長,目前兼任教師未受到勞基法保障,因而衍生很多問題,例如請產假的問題、寒暑假沒有勞健保的問題、聘約沒有工作權保障等問題,這些都和勞基法有相當關係。在兼任教師未納入勞基法之前,針對這些狀況,勞動部如何替兼任教師做到目前為止可以做到的保障?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看起來他們都是用契約約定,所以我們希望他們可以趕快納入勞基法,這樣以後勞基法就可以對他們的權益加以保障。
- 黃委員秀芳
預計多久可以讓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和教育部聯繫,因為方案一和方案二有不一樣的時程,方案一是我們公告就可以,但方案二就必須完成修法,時程可能稍微要拖長一點。採行方案一的話,我們和教育部研議,如果相關事項可加以處理,準備期就可以縮短。
- 黃委員秀芳
大概要多久?
- 郭部長芳煜
看有沒有需要配合學期制的考量,對我們來講,大概是1個月的法制作業時間就夠了,所以要和教育部協商時程。
- 黃委員秀芳
我希望時程能夠儘快。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也一直重複在提,我們希望新政府上任之後能夠讓人民有感,所以也希望教育部和勞動部針對這個問題能夠儘速處理。
再來我想請教潘部長,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的問題也是大家所關心的,公立學校對於鐘點費有標準,但私立學校並沒有比照公立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的標準,甚至是在這個標準以下,針對這部分,如果私校經營有盈餘,我們可否要求私校將盈餘提撥為兼任教師的鐘點費,好讓兼任教師鐘點費能夠比照公立學校的標準?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目前確實有將近70所私校鐘點費用和公立學校有落差,但公和私的人事費財源確實不同,所以教育部會從政策和資源鼓勵、協助學校,從今年開始已有32所學校願意,而且已經做了,我想教育部會持續辦理這項政策,這樣也能夠協助在私校任教的兼任教師鐘點費用逐步與公立學校齊頭。
- 黃委員秀芳
因為我們對於私校有評鑑,這部分是否能夠納入評鑑?教育部對私校也有補助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是。
- 黃委員秀芳
這部分是否也可納入補助標準?如果沒辦法比照公立學校,補助就少一點,我覺得這可列入參考。
- 潘部長文忠
委員建議的方向,目前也是教育部在政策上會做的引導與協助,他們一定要做到,我們才會給資源,以確保這部分的資源能夠提升老師的授課鐘點費用。
- 黃委員秀芳
不只是大專院校的兼任教師,各級學校的代課老師以及公立托嬰中心的教保員也都有未納入勞基法的問題存在,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能夠一併考慮進去,也就是說,不只考慮大專院校兼任教師的部分,還包括各級學校代課老師、代理老師,以及公立托嬰中心教保員,他們都有這樣的狀況,是不是請教育部和勞動部針對這部分統一考慮,而不是只針對某一個群組?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今天大家比較界定在未具有本職的兼任老師,因為他們在維護權益上真的比較弱,處理這個問題也比較符合整個社會正義,大家如果能夠對此有明確共識,才有可能針對其他未得到適切保障的部分進行討論。
- 黃委員秀芳
不要等到其他各級學校的代理代課老師開始發出聲音之後,你們才要去解決,我希望能夠一併處理。以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秀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