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以休息日出勤按1.33或1.66計算加班費、採取以價制量的做法,認為現實狀況是雇主調整其他項目後,薪水不會增加、工時也不會減少。「想像一下很簡單,雇主其他東西都不會調整,勞工星期六來上班時,就老老實實的按照規定的1.33或1.66來計算加班費,勞工多工作所以薪水就會增加,這是你們的說詞,要採取以價制量的方式。但是我現在要告訴你,現實的狀況是你們這樣搞了半天,薪水不會增加,工時也不會減少,一模一樣!」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勞動部倉促創設休息日的法律概念,在沒有全面檢視完畢需配合修正的法規前就倉促推出法案,過於草率。「勞動部所推出的法案竟如此草率?除了舊的法規不改,甚至在沒有全面檢視完畢前就倉促推出」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如果工時沒有減少、實際薪資也沒有增加,一例一休的修法就是在騙人,質疑這樣的修正對勞工沒有幫助。「如果工時沒有減少,實際薪資也沒有增加,這個修法不是在騙人嗎?為什麼這麼多人不能接受,就是這個是騙人的嘛!」發言紀錄
- 黃委員國昌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午針對大學兼任教師問題,我要給部長肯定,畢竟部長願意儘速馬上去做。至於這次修法,我必須說我實在失望透頂,我再說一次,我失望透頂!今天早上部長接受媒體採訪時,竟然用時代力量在禮拜天辦活動當理由,說週休二日不可行。對於你這樣的回答,我非常失望!依照這種邏輯,以後只要有任何團體需要在星期天辦活動,就代表這個國家不可能週休二日!沒關係,我們現在一一來盤點。請問休息日的概念是不是此次修法所創?
- 主席
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是。
- 黃委員國昌
我遍查全國勞工法規,打「休息日」三個字去搜尋,並不會出現任何法條,只有行政命令。在你們如此倉促地創了這種法律概念前,是否曾盤點過,配合此一新的法律概念而必須修法的法有多少?除了之前已經承認漏掉的第三十九條之外,你們到底知不知道尚必須修正多少法來配合此一新的法律概念?盤點出來了嗎?勞動部所推出的法案竟如此草率?除了舊的法規不改,甚至在沒有全面檢視完畢前就倉促推出;推出後遭受抨擊,就說請其他黨團幫忙提案。請問除了第三十九條以外,還有別的嗎?還是尚未盤點完?若是如此,就說沒有盤點完!
- 郭部長芳煜
請委員指教。
- 黃委員國昌
你們自己回去盤點!等到法案送進委員會來審查時,我一定會好好指教!
- 這張薪資近期比較圖,是上一次勞動部在立法院做專案報告時用的,我知道那時你還不是部長,當時的部長是陳雄文。這張圖所顯現的是,臺灣實質的薪資水準從1998年的四萬六千,到2014年降為四萬五千,這數字不是我捏造的,是勞動部提供的。至於經常性薪資則為三萬六千,當中有很高比例是從加班費而來,由此可知,過去十幾年,臺灣的GDP不斷升高,但實質薪資水準不僅沒增加,反而下跌了。這張是工時比較圖,其中,臺灣的平均工時為2,135小時,和日本、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英國相比都來得高,可見臺灣是薪資低、工時長的過勞之島,這些我想部長都知道。很久以前大家就說一定要週休二日,其中工資是個問題,記得上次部長已經答應我,會在今年年底以前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我拭目以待。時代力量黨團已經提案了,我希望勞動部的版本比我們更好,只要對勞工有幫助,用誰的版本我都不堅持,最重要的是,最後所通過的法律能保護勞工!前任部長在卸任前說講了兩件事
第一,反對恢復七天假,此舉受到社會抨擊,當時立法院大多數同仁也抨擊他,其態度之傲慢,相信大家記憶猶新;第二,他說未來可以修法,每週有一天例假再加上一天休息日,這樣就可以落實週休二日。所以現在的例假日與休息日根本是蕭規曹隨,從陳雄文學來的,是不是?
- 郭部長芳煜
當時幕僚單位就已經在規劃了。
- 黃委員國昌
現在很多中國國民黨委員都站出來捍衛週休二日,我覺得很荒謬!請問前幾個月在做什麼?這點先交代清楚,如果現在願意悔改,並即時加入,捍衛勞工權益當然也行,不過請先交代清楚前面在做什麼!否則只會讓人覺得換了位置換了腦袋,在做政治鬥爭,根本不是真的在捍衛勞工權益!為什麼這件事很重要?2014年過勞之島這本書出版後,4月23日有一堆立法委員提案每週兩例假,10月1日又有一堆立法委員提案每週兩例假,10月15日還有一堆立法委員提案每週兩例假,這些曾經提案過的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公報中都有紀錄,未來在委員會進行審查時請好好解釋一下,是不是2016年臺灣的勞工權利狀況突然變好,所以他們在2014年支持兩天例假,現在又變成一例假日一休息日?他們可以接受嗎?這是蔡英文總統的政見,我非常支持,也希望能在國會中與他一起奮鬥,把這些重要的政見全部落實!這是上述前任部長的說詞,至於部長你又說了什麼,我想你自己應該很清楚。
針對所謂的一例一休,其實是把工時挪到星期六,所以稍微調整一下會是什麼情形?現在網路上有各式各樣的試算表,不管何者,勞工的工時並未實際縮減,而薪資仍舊沒增加,這是一個。這是第二個例子,請問勞動部針對這種狀況有何對策?
- 郭部長芳煜
休息日是提高……
- 黃委員國昌
我知道,假設底薪兩萬,獎金津貼三千,加班費三千,實領兩萬六。如果依照一例一休來算,最後還是領兩萬六,且完全符合勞基法一例一休的新規定,請問對此你們要怎麼處理?想像一下很簡單,雇主其他東西都不會調整,勞工星期六來上班時,就老老實實的按照規定的1.33或1.66來計算加班費,勞工多工作所以薪水就會增加,這是你們的說詞,要採取以價制量的方式。但是我現在要告訴你,現實的狀況是你們這樣搞了半天,薪水不會增加,工時也不會減少,一模一樣!你們要背這個政策沒有關係,這些都會留下歷史紀錄。之前螢幕上秀出的二個圖,不論是工時或薪資,未來我們一定會檢驗這個政策最後的結果是不是讓勞工的實際薪水提升,如果工時沒有減少,實際薪資也沒有增加,這個修法不是在騙人嗎?為什麼這麼多人不能接受,就是這個是騙人的嘛!這個你們想到對案了嗎?如果沒有想到對案,憑什麼在面對全國勞工時說這樣的修正對他們有幫助?現在這種徵人啟事非常多,不論是月薪3.2萬、月休4天,或是月薪2.7萬、月休8天的,裡面的細目可以調整到完全符合你們的法律規定,即使是新法也一樣,舊法這樣,新法也這樣,你們到底改了什麼?真的落實週休二日了嗎?還是只是透過法律技術上的設計來糊弄大家?為什麼這麼多人如此憤怒?這就是理由!我希望勞動部回去再想一想,雖然你是部長,但可能是更高層的意思要採取這樣的政策,但最後通過的法律是什麼?立法院通過的法律由立法院負責,等到委員會審議這個法律時,我們再來進一步的好好討論。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國昌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