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櫂豪於「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名稱修正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完成三讀─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東縣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為使選民能依品格與能力而非背後龐大的不當黨產評斷候選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應在當天順利通過「期待我們臺灣每一次的選舉,選民評斷候選人時是根據他的品格、根據他的能力,而不是隱藏在他背後的那個龐大的不當黨產。我們相信這不只是一個夢,而且這個夢想會在今天在這個島嶼上開花結果,我們一起努力,我們一起堅持,讓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能夠在今天順利通過」

發言紀錄

  1. 劉委員櫂豪

    (10時37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平安。在此歷史時刻,我想起1998年我在高雄工作的時候,每隔一段時間,我會把我的皮鞋拿到高雄火車站前讓人整理,那位非常辛苦勤奮的工作者是我高雄茄定的小同鄉,他把一雙皮鞋擦亮可以領取90元的工錢,在此刻,我想起許許多多在這個島嶼上很勤奮在工作的臺灣人民,但是這個勤奮、良善的島嶼,在過去的歷史當中,同時存在許許多多透過不正當的手法所取得的財產。在這個擁有許多勤奮工作的臺灣人民的島嶼上,同時也並存著國民黨在1956年僅用一張公文,就將臺北市仁愛路5,500多坪的土地從國產變為黨產,在1999年再把這塊土地變賣90億元。我相信這是一個良善與邪惡並存的島嶼,在此時刻,我們要用良善的力量,用法律的力量,來告別過去那一段充滿不當、不正義,充滿邪惡的歷史。

  2. 各位好朋友,也許我們在政黨上有許多不同的主張跟立場,但此刻是我們共同面對過去歷史的時刻。50年前金恩博士曾經說他有一個夢,希望人們評斷他的小孩時是根據他的能力、根據他的品格,而不是根據他的膚色,此刻我們也有一個夢,期待我們臺灣每一次的選舉,選民評斷候選人時是根據他的品格、根據他的能力,而不是隱藏在他背後的那個龐大的不當黨產。我們相信這不只是一個夢,而且這個夢想會在今天在這個島嶼上開花結果,我們一起努力,我們一起堅持,讓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能夠在今天順利通過,謝謝大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劉櫂豪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