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國民黨黨產一切歸零,將其攤在陽光下接受全民監督檢驗。「我們贊成國民黨黨產一切歸零,國民黨黨產雖然有歷史的淵源、有時代的背景,但我們願意主張黨產一切歸零,這已經經過國民黨黨團3月12日召開大會一致通過,一切攤在陽光下接受全民的監督,大家一起來檢驗。」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贊成推動立法建立政黨財產監督機制,認為所有政黨的財產都應攤在陽光下接受各界檢驗。「民進黨推動立法、建立政黨財產監督機制,本席及本黨都非常贊成,同時也希望所有政黨的財產都攤在陽光下,一起來接受各界的檢驗。」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條例實質內容違法違憲,認為以「不當黨產」為法案名稱是預設立場,在尚未檢視前即預設所有黨產都是不當黨產。「比如法案名稱稱為「不當黨產」,其實這是預設立場,為何還沒有檢視就預設所有黨產全是不當黨產?」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條例在程序上有重大問題,批評執政黨推動完成立法卻未由行政院提出修正法案、不敢提出修正草案面對未來考驗。「既然執政黨要在此時此刻推動完成立法,為什麼行政院沒有提出修正法案?為什麼執政黨不敢提出修正草案?為什麼不敢面對未來的考驗?」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條例僅規範國民黨的黨產具有針對性,主張其他政黨財產也應一起接受檢驗。「另外,為何要有如此針對性的立場,僅規範國民黨的黨產,其他政黨財產為何不敢一起接受檢驗?」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應儘速推動政黨財產監督條例立法,讓所有政黨的財產納入規範,使以後所有財產的來源及使用更為透明並接受監督,以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法治。「大家應該一起努力,儘速推動政黨財產監督條例的立法,讓所有政黨的財產納入規範,讓以後所有財產的來源及使用更為透明,並接受各界監督」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將調查委員會設在行政院之下能否公正執行公權力,擔心其未來只負責清算。「再者,調查委員會設在行政院之下,行政院可以公正的執行公權力嗎?或者是未來只負責清算?」發言紀錄
- 曾委員銘宗
(9時4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要利用今天歷史的時刻向大會提出四點報告:第一點,我們贊成國民黨黨產一切歸零,國民黨黨產雖然有歷史的淵源、有時代的背景,但我們願意主張黨產一切歸零,這已經經過國民黨黨團3月12日召開大會一致通過,一切攤在陽光下接受全民的監督,大家一起來檢驗。第二點,民進黨推動立法、建立政黨財產監督機制,本席及本黨都非常贊成,同時也希望所有政黨的財產都攤在陽光下,一起來接受各界的檢驗。在今天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通過以後,還要進一步推動政黨財產監督條例儘速完成立法,以回應各界殷殷期盼。第三點,關於今天大會所要審查的條例,基本上有兩個重大問題:一是程序上的重大問題,既然執政黨要在此時此刻推動完成立法,為什麼行政院沒有提出修正法案?為什麼執政黨不敢提出修正草案?為什麼不敢面對未來的考驗?這是程序上的重大問題。二是實質內容違法違憲,比如法案名稱稱為「不當黨產」,其實這是預設立場,為何還沒有檢視就預設所有黨產全是不當黨產?另外,為何要有如此針對性的立場,僅規範國民黨的黨產,其他政黨財產為何不敢一起接受檢驗?再者,調查委員會設在行政院之下,行政院可以公正的執行公權力嗎?或者是未來只負責清算?第四點、今天是歷史的重要時刻,本席要提醒在座所有委員,我們必須向歷史負責,假如今天因為民進黨的多數,經過民主程序表決而完成立法,我要在此呼籲所有的委員,革命尚未成功,大家應該一起努力,儘速推動政黨財產監督條例的立法,讓所有政黨的財產納入規範,讓以後所有財產的來源及使用更為透明,並接受各界監督,這樣才能真正達到民進黨黨版及各位委員所提到的立法目的,也才有辦法讓政黨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法治的提案理由。另外,我要回應剛才徐永明委員所提到的中廣土地,其實那是在你們的大老前輩李登輝先生任內賣出的,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曾銘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