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禁得起考驗,並在行政機關下的獨立委員會認定後仍給予救濟機會。「我要負責的是盡量讓這部法律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我相信這部法律也禁得起考驗,它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因此國民黨不要再說「護憲護法」,我們讓你們有救濟的機會,絕對不會在行政機關下的獨立委員會認定之後,讓你們沒有救濟的機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處理黨產是為落實轉型正義與資源分配的公平。「這是為落實轉型正義,這是為資源分配的公平」發言紀錄
- 顧委員立雄
(9時32分)主席、各位同仁。首先感謝這段時間許許多多委員在這個方面的努力,更要感謝默默在後面為這部法律草案的整合付出很多心力的黨團助理;我在這個過程深刻體會到將這麼多個法律草案整合成一部法律草案的困難。
記得2000年臺灣法學會成立黨產小組,當時張政雄律師曾經捐助一筆錢放在法學會,這是為落實轉型正義,這是為資源分配的公平;後來2002年在許志雄老師的召集之下,行政院推出行政院版的黨產處理條例,但是很不幸的,朝小野大,這個法案一直在立法院被擋住,如今我們好不容易要邁向這個歷史性的一刻。
在這個法案草案的整合過程中,我只記得一件事情,2004國民黨推出真調會條例,當時我很有幸擔任想要尋求宣告違憲的憲法法庭代理人,同年12月大法官宣告真調會條例部分條文違憲,所以我記得這件事情,我要負責的是盡量讓這部法律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我相信這部法律也禁得起考驗,它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因此國民黨不要再說「護憲護法」,我們讓你們有救濟的機會,絕對不會在行政機關下的獨立委員會認定之後,讓你們沒有救濟的機會,這是我們身為法律人的堅持;但是我也希望國民黨要面對從民國34年以來黨國不分,你們取得財產是以如何可恥的方式、又如何在不公平的政黨競爭環境之下做出讓人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人民會藉由這一點看到國民黨如何面對這部法律,他們會在今天整個會議議事過程看到國民黨如何面對這部法律。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顧立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