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於貳、105年9月23日部分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條例沒有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任由個別委員及民進黨員在委員會中以非常粗糙的方法組織出來「從上次通過的黨產條例及此次預定要通過的轉型正義條例與兩岸監督條例,其中牽涉的層面非常、非常廣,包括一個政黨長期以來的不符公義,為何我們沒有看到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任由很多個別委員及民進黨員在委員會中以非常粗糙的方法將之組織出來?」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轉型正義條例沒有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任由個別委員及民進黨員在委員會中以非常粗糙的方法組織出來「從上次通過的黨產條例及此次預定要通過的轉型正義條例與兩岸監督條例,其中牽涉的層面非常、非常廣,包括一個政黨長期以來的不符公義,為何我們沒有看到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任由很多個別委員及民進黨員在委員會中以非常粗糙的方法將之組織出來?」

發言紀錄

  1. 柯委員志恩

    (9時2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會期行政院內閣與民進黨協調提出32個優先審議法案,其中有非常多法案都未見行政院提出相對的對案,有人說其中很多法案還在內部討論當中,更離譜的是有很多法案是以馬政府時代的版本為主。過去立法院最為人所詬病的就是怠惰、不負責任,現在我們要將這句話還給行政院,因為這個本來就是行政院應該有的權責,可是他們完全將其放棄了。不是說完全執政就要完全負責嗎?難道所謂法律對案的提案權也要全部交由民進黨大部分委員來執行嗎?

  2. 從上次通過的黨產條例及此次預定要通過的轉型正義條例與兩岸監督條例,其中牽涉的層面非常、非常廣,包括一個政黨長期以來的不符公義,為何我們沒有看到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任由很多個別委員及民進黨員在委員會中以非常粗糙的方法將之組織出來?未來執行時如果發生許多瑕疵、爭議,是否又要把這個推給各個政黨,形成一道所謂的防火牆?甚至有人說行政院不提對案是一種策略考量,因為如果提出來,就必須舉行公聽會,要逐一審查,有些爭議部分可能還要接受公民團體嚴格的挑戰,如果不做這些事情,就可以省去很多立法之前的曠日廢時。

  3. 這件事更能凸顯行政院的確非常怠惰,在場有非常多閣員都曾在學校教過書,你可以因為學生不寫作業、因為找資料非常困難、因為嫌他們怠惰廢時就不給作業嗎?我想這是內閣應負的責任,在此我們要強烈呼籲,對於一些爭議法案還是請內閣找回自己法律對案的提案權,因為如果你們不提出對案,完全只有單一版本,會讓大家覺得行政院到底在做些什麼!我要特別強調的是,一堆爭議法案涉及太多問題,請大家絕對要負起提出對案的行政權,這是本席在今天的國是論壇中要特別強烈呼籲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志恩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