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labor-hours-coverage要求衛福部在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前先做好準備工作,並說明如何在108年之前充足醫事人力。「問題是納入之前,有些準備工作,衛福部還是要先做,因為現在醫病比已經偏低,那以後納入勞基法,你們如何在108年之前,也就是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充足這些人力?」發言紀錄
- 楊委員曜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菸捐可說是不斷的提高,現在我們先來檢視一下菸捐收入提高以後,你們的執行效果如何。部長可知根據統計,到104年底尚未執行完畢的菸捐累計總額是多少?本席告訴你好了,高達106億耶!
- 主席
請衛福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奏延
主席、各位委員。主要原因就是很難用……
- 楊委員曜
那你還要提高?
- 林部長奏延
我們已經把它變成彈性化,這樣之後大家就可以在幾個主要項目裡面互相流通,以前像偏鄉跟醫療資源提升的部分是不能通用的,所以一邊不夠錢,另一邊錢剩很多……
- 楊委員曜
哪邊不夠錢?
- 林部長奏延
醫療資源提升跟偏鄉是屬於同類,可是經費分開,不得流通使用,所以現在我們新的辦法是想把兩者混在一起,這樣整個醫療資源就可以方便使用。
- 楊委員曜
但是我手上的資料顯示,菸捐補助給醫療發展基金,專門供作提升離島、偏鄉醫療經費使用,但是到104年為止,累計還有106億沒有執行,其中光是提升離島、偏鄉的醫療部分,就高達37億。部長,難怪只要衛福部列席本委員會報告及備詢,所有離島、偏鄉的委員就都來質詢,因為你們手頭抱著37億,竟然放任離島、偏鄉的醫療一直惡化下去,這個問題非常嚴重啊!本席在這裡透過幾次質詢跟衛福部好言相勸,希望你們能夠正視這個問題,如果是經費不足,那還情有可原,但你們卻保留37億,讓離島、偏鄉要設備沒設備、要醫生沒醫生、要護士沒護士、要病床沒病床,這樣實在說不過去!
- 林部長奏延
這點我們會來努力。
- 楊委員曜
我不知道你們打算怎麼努力……
- 林部長奏延
在離島部分,要延攬人才比較困難,所以要靠當地子弟的公費生自己來,像澎湖現在的公費生已經可以慢慢進入次專科的訓練,所以以後澎湖子弟會把當地醫療撐起來。我們目前的規劃是這樣。
- 楊委員曜
這是本席所確立的長期目標,亦即醫療在地化才能根本解決醫療問題,但這需要時間,並不是說公費生或是離島保送生可以馬上返鄉服務的,所以本席有兩個問題要跟部長探討:第一,如何充足醫事人力?其實衛福部也很有誠意,所以幾年前部長擔任次長時也曾參與所謂的醫中支援計畫,這個計畫立意很好,但實施之後產生幾個缺失,我現在向部長報告一下,希望你們回去能夠設法改善:一、醫學中心過來的醫生支援時間太短,每個醫生只過來支援3、5個月,醫病信賴關係還沒有確立就被調回去;二、因為時間短,所以問診、看病的態度非常差,我不是說全部,而是指被投訴的部分事實上是以醫中支援的人力為主。我想這兩個問題,部長可能要帶回去檢討。
- 林部長奏延
好。
- 楊委員曜
也就是說,你們針對醫中支援在做考核時,不能單是看它派出幾個醫生就算達標,這樣是不對的,而必須看它的人力進駐到離島、偏鄉之後所產生的實際效用。
- 林部長奏延
是。
- 楊委員曜
所以考核制度必須要出來,好不好?
- 林部長奏延
好,我們帶回去研究。
- 楊委員曜
第二是醫療設備的提升,既然你們有37億,就趕快把離島、偏鄉所需的醫療設備補齊。
- 林部長奏延
好,我們來努力。
- 楊委員曜
本席這樣要求是有原因的,因為我希望在當地處理病情遇到問題時,至少要在第一時間正確判斷病人的症狀,否則病人有時連轉診的機會都沒有。這點請部長跟醫事司、醫管會,儘快去看看有什麼先進儀器可以做各類檢查,畢竟離島、偏鄉的醫師已經不足,如果連檢查能力都沒有,那麼病患很容易枉死……
- 林部長奏延
現在這些地方的CT是64切,而且也有MRA;不過,我們會看還有哪些需要,然後儘快補齊。
- 楊委員曜
對。還有,像核磁共振,澎湖雖然有,但因醫事人力不足,所以每天可以做的人數非常有限,病患動輒要排上兩個月的時間,有的病患根本沒命等。類此種種問題,希望部長還是要加把勁!
- 林部長奏延
好。
- 楊委員曜
我再重申一次,希望不要讓我這個離島來的委員,再次對你們醫發基金那37億有意見,否則我會澈底杯葛菸捐的調漲。
- 林部長奏延
好,我回去會努力。
- 楊委員曜
因為你有錢不用嘛!其實那累計的106億都應該要拿來用,我並非鼓勵你們亂用,而是事實上該用你們卻沒用,然後放任醫療水準無法提升,這是本席絕對無法接受的。
- 林部長奏延
是。
- 楊委員曜
另外,我要跟部長討論有關受雇醫生全面納入勞基法的問題。現在台灣平均每萬人有18名醫師照顧,而OECD的平均值是每萬人有33名醫師照顧,可見台灣的醫事人力是在水準以下。部長覺得我這樣的論述對不對?
- 林部長奏延
除了跟OECD比之外,也要跟亞洲國家來比,像韓國是21、日本是22,都比我們來得高。
- 楊委員曜
不要說33比18,就算22比18,我們也是比鄰近國家還低,因此,有關受雇醫師納入勞基法這樣的概念跟講法,我想大家都是認同的。問題是納入之前,有些準備工作,衛福部還是要先做,因為現在醫病比已經偏低,那以後納入勞基法,你們如何在108年之前,也就是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充足這些人力?
- 林部長奏延
我想這部分最要緊的當屬駐院的照顧人力,所以我們正在推動Hospitalist,也就是專責駐院主治醫師照護制度,讓它變成固定的專科;其次就是專科護理師及臨床助理,這部分相關法規下個會期可能會送到大院,希望各位委員予以支持,這是比較快的……
- 楊委員曜
臨床助理等相關措施,跟醫生實際照顧病患之間有沒有落差?你們必須說服台灣人民,當你們的制度提出來之後,一方面可以保障受雇醫師的休息時間,另一方面可以保障台灣人民的健康權益,這樣才對嘛!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楊曜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