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醫師納入勞基法應在107年1月1日實施,這是國民黨團的時間表。「目前我們還是希望醫師納入勞基法是在107年1月1日實施,這是國民黨團的時間表」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問一個時事的議題,現在的醫療院所為了國民的健康其實都有加入衛福部公費疫苗施打的政策,但是因為這一次颱風侵襲的時間特別長,雖然各個醫療院所都有冰箱,要求把疫苗送回去,但是大家都沒預料到時間會這麼長,而且醫院雖然有不斷電系統,但有一些還是有停電的狀況,所以這一次的颱風對於基層診所或者是醫院都有可能造成公費疫苗毀損的狀況。

  2. 這兩天本席有接到很多不同的訊息和陳情,因為這一次的斷電大概是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在醫界、各個醫療院所和基層醫療院所都有一個反映,就是後續可能牽扯到公費疫苗必須有災害賠償的問題,所以大家都希望這一次是不是能從寬認定去協助處理?因為大家都沒料到這一次停電的戶數會這麼多,照理說風雨這麼大,要基層醫療院所的醫生們冒著風雨把這些公費的疫苗再抱到衛生所去好像也不太合理,衛生所到底有沒有停電、有沒有人在也不知道,雖然你們有一套SOP的標準,我希望未來這套SOP的標準可以重新去做更多的討論,因為風雨大大小小實在是無法預估,如何在一個更好、更嚴謹的狀況下把疫苗保存的更好當然是一個課題,未來可能疾管署周署長這邊要做一些準備,但是這一次是不是能夠從寬認定?

  3. 主席

    請衛福部林部長答復。

  4. 林部長奏延

    主席、各位委員。這次一定會從寬認定。

  5. 李委員彥秀

    好,確定嘛!

  6. 林部長奏延

    在颱風期間的。

  7. 李委員彥秀

    因為這一次停電的範圍非常廣泛,說不定有一些偏鄉的衛生所自己都停電,毀損的狀況也很嚴重,所以本席希望可以從寬認定,也謝謝部長直接的回應。

  8. 其實很多委員都把今天的課題關注在醫院評鑑改革這一塊,對於這一塊我非常肯定部長上任之後的努力,醫院評鑑實施了38年,確實有很多醫院認為這個評鑑需要改革,所以對於這個大幅度的改革我要給予部長最多的肯定。但是在這一次新制的醫院評鑑當中,無論是涉及經營管理或是醫療照顧的部分,當時的新聞稿說9月底就會提出未來改革的方向,但是這兩天透過不同的群組以及醫界很多的討論,有很多不同的聲音一直進來,到底什麼時候新的評鑑標準和改革的方向會出來?因為你當時是承諾9月底,我知道透過不同的人可能有很多的建議,所以你一直在調整,雖然是到明年才會開始實施,但是現在大家都在看,到底什麼時候你的方向會很明確的出來?還是還沒調整完?

  9. 林部長奏延

    這個條文醫事司已經送了,我今天或明天就會簽出來,就會公告。

  10. 李委員彥秀

    也就是你會在明天9月30日正式公告。

  11. 林部長奏延

    一定會在9月底前公告明年的條文。

  12. 李委員彥秀

    那公告之後還有機會做一些調整嗎?如果醫界看到你公告的內容。

  13. 林部長奏延

    公告就公告了,但是有一部分是試評的條文,就是針對100到249床在以前就達優的部分,我們做試評。

  14. 李委員彥秀

    好,如果醫界對於您公告的內容仍舊有很多的疑義,或者覺得還可以再去做調整,本席當然還是希望能夠有調整的空間。因為時間不多,我就接著問,今天很多委員都在關注護病比的狀況,過去醫院評鑑最大的問題就是在護病比的部分有很多評鑑的內容可能有造假,我非常不樂意說造假,或者是說很多的數據都不符合現狀,好比很多的護理人員事實上是做行政工作,他並不是在第一線,所以才會有其他委員說護病比真實的狀況是1:20,絕對不是您剛才回答其他委員的1:13。

  15. 今天很多委員都用了同樣的一個數據,剛才部長回答合理的比例是1

    7或1:6,你也說新的評鑑標準並沒有把護病比拿掉,在這邊我要和部長再討論一下,你說未來這個護病比仍舊存在,要作為評鑑的一個標準,但是有三套不同的方法可以對於護病比的這些人事評鑑做更多的把關,第一個就是醫事人員管理系統,醫事人員管理系統過去的作法是由醫院各自去填,現在的醫事人員管理系統仍舊是由他們自己來做,剛才您回答蔣萬安委員說他們自己要負責,過去也是他們自己負責,但是過勞的狀況也沒有改變,所以部長可不可以回答我,現在你透過醫事人員管理系統要如何去杜絕作假?因為過去也是一樣,這個數據是不正確、不真實的,管理系統的資料一樣是自己來填,你如何杜絕他作假?有沒有其他的機制和方法?

  16. 林部長奏延

    醫事管理系統是在衛生局登錄的,所以醫院還是要向衛生局負責啦!他可以去查,甚至會同勞動局去查。

  17. 李委員彥秀

    好,你說衛生局會去查,我希望真的是好好去查。本席就接著問,未來如何和勞健保來勾稽?因為很多的醫療院所有分院和本院,它會不會把不同的數據拉在一起?譬如把分院的人事把拉到本院給你稽查,然後在查分院的時候他又提供本院的人事,這些都有可能,所以這方面未來如何去勾稽,甚至和勞健保來配合,把數據準確的拉出來,你一拉出來就知道某某醫院本院和分院的數量各自有多少,這是本席第一個要提醒部長的,你如何去和勞健保做勾稽?

  18. 林部長奏延

    健保的部分我們希望和這個系統來做勾稽,而且健保這一次在5月公開以後,各醫院承受很大的壓力,要去做很多的回饋,我想公開透明是好事情,而且要和健保給付做連動。

  19. 李委員彥秀

    我等一下會和部長討論回饋的部分。第二個,你剛才說透過勞動部的稽查,勞動部現在每一個勞檢員要去查3萬多人,還不止是醫療院所,其實現在的民間團體、勞團對於過勞都有不同的聲音,如果你只是推給勞動部的勞檢員的話,以這種心態到底可以勞檢到多少?包括我剛才說一個勞檢員要查3萬多人,那個負擔實在是太大,而且以事業單位數來看,現在的勞檢數還達不到一成,如果你要依靠勞動部的勞檢員來稽查,我覺得你只是把衛福部應該做的業務或是你應該想出其他方法解決的事情推到勞檢員身上,我認為也不合理。第三個,你剛才提到護病比的部分可以請民眾做後盾,你的新聞稿裡面是說醫護人員做後盾,其實對於民眾來說,超時並不是他所關心的,民眾希望的是到了醫院可以快點看醫生,護士可以趕快來協助我、服務我,所以本席覺得透過大眾去做處理也不見得好。

  20. 另外一點,剛才你提到可以透過比例的部分來增加健保給付,我想部長對於醫院的管理非常清楚,如果你給的獎勵不符他的成本,我需要多請護士,但是你給我的獎勵只有9%至11%,那我幹嘛要請?他醫院經營也是要營利的嘛!所以你剛才提出的這3套方法,我不認為是真正改善護病比的方法,本席認為應該回過頭來增加罰則,譬如我希望2年、3年後達到1

    15或1:10甚至1:7,我們要逐步來做,如果你達不到我就是設定罰則,而不是用最低門檻給你加9%至11%,其實這都是被動的,今天為什麼醫生和護士都是過勞的現象?目前我們還是希望醫師納入勞基法是在107年1月1日實施,這是國民黨團的時間表,但是在這之前如果有機會逐步的透過醫院評鑑的過程來訂罰則,甚至你把標準設得更高來訂罰則,我相信對於改善護病比的環境就有機會去做更大的調整,就看你敢不敢做。

  21. 林部長奏延

    罰則也是一個未來的方向。剛才提到和給付的連動,若是金額大、級距大的話,出來的效果會加乘。

  22. 李委員彥秀

    對,其實他寧願不拿9%至11%,因為他增加護士的成本可能更高,醫院還是一個營利單位,雖然我不願意這麼講,但是成本還是要算上去,所以第一,我希望那個比例要去調整;第二,針對蔣萬安委員剛才問的,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增加罰則,你要把護病比的比例重新再調整,達不到就是要用罰則來處罰。

  23. 林部長奏延

    好,我們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24. 李委員彥秀

    我不知道公告內容有沒有這一塊,但是在107年1月1日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前,我希望罰則可以出得來,這樣才能真正的改善醫療環境,可以嗎?

  25. 林部長奏延

    是108年。

  26. 李委員彥秀

    我們國民黨的版本是107年1月1日,你的版本是108年。

  27. 林部長奏延

    我們的版本是108年9月。

  28. 李委員彥秀

    我的版本是107年1月1日。謝謝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彥秀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