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這樣的行政機關在執行其行政命令時,已違背無罪推定這一法律最高原則。「當黨產會這樣的行政機關在執行其行政命令也好,難道你不認為它即已違背你所捍衛的法律最高原則嗎?」發言紀錄
- 江委員啟臣
主席、許被提名人、各位同仁。許宗力被提名人在民國92年初次被提名擔任大法官時,當時也在立法院,時任立法委員的呂學璋曾經問許被提名人:「如果有幸通過立法院的同意,被總統任名為大法官,將來在八年後卸任大法官一職,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將沒有機會再任大法官,屆時你們都還年輕,你們認為卸任大法官之後要朝哪方面發展?」當時許宗力被提名人回答:「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我在大法官一職退職後,至少還有十年的黃金歲月可貢獻在學術方面。」你退職至今只有5年的時間,你又逮到機會回任、再任,你當時講的話及在此所做承諾已經失信了。一個沒有誠信、輕言允諾的人要如何帶領司法改革?
民國96年時,陳水扁總統曾經提名楊仁壽為司法院長,但楊仁壽考量到自己過去曾擔任過兩年多的大法官,為了避免違憲爭議,因此婉拒;既然有此前例,為何許宗力被提名人還是要一意孤行爭取擔任司法院院長?合憲或違憲,自有各家的說法,今天被名人認為它是合憲的,但外界也有一群人認為這是違憲的,既然有違憲爭議又何必勉強?難道要大家為了你一人而修憲嗎?方才你在答詢時一再提及許多事情可以修憲,請問你認為修憲有這麼簡單嗎?難道我們要為特定的人進行修憲嗎?我們認為無此必要。人民要期待的是具有最高道德標準的司法院院長,才有辦法帶領國家進行司法改革,所以如果你與執政黨紛紛拒絕如此高道德標準的要求,那麼我們很擔心「違憲院長」的名號會跟隨著你,即便未來你擔任司法院院長,但是「違憲院長」的名號也始終在你左右。在此情況之下,請問你要如何帶領國家進行司法改革?司法與政治的掛鉤是法律人最不樂見,但許宗力被提名人身為學術界極具聲望的公法學者,現在卻為了權力寧願背負「違憲院長」的罵名,再任司法院大法官並兼任司法院院長。但是司法獨立性不是取決於間隔的年份長短而已,而是在位者如何以最高標準來確保司法獨立及不被干預,沒有黑手可以進入,也沒有黑手可以干預,而是盡全力捍衛司法。但令人感到遺憾的是,我們看不到許宗力被提名人的決心,只有看到毫不掩飾的貪婪,而你對權位的貪婪,也將開違憲爭議的先例,果真如此,你做為公法界的泰斗,擁有眾多的門生,確實是桃李滿天下,可稱得上是祖師爺,你如何面對大家對此爭議的看法、遺憾,甚至是失望?
- 本席要將你在幾年前曾寫過〈給法律系學生的一封信〉再拿出來詳讀,你在這封信寫著
「愈掌有令人敬畏的公權力,愈須謹慎。」許教授,這是你寫的信,沒錯吧?這是你在2011年遠見雜誌296期刊載〈給法律系學生的一封信〉,雖然這句話講得非常擲地有聲:「愈掌有令人敬畏的公權力,愈須謹慎。」當然,我們今天看到這封信也非常的感慨,我們也想知道這些法律年輕人看到你今天在違憲爭議之下,要來擔任司法院院長,他們是如何看待此事?難道法律高過於一切,還是有比法律更重要的自我要求?我想這是很多法律年輕人現在想要問許教授的問題。當你過去用這樣的自我要求來告訴這些年輕人,今天你站在爭取權力的位置上,要如何看待自己過去對這些年輕人所講過的話?請教許教授,司法院長的權力是不是很大?這個權力會不會令人敬畏?
- 主席
請許宗力先生答復。
- 許宗力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要釐清幾個問題:第一、我個人從來沒有說要爭取擔任司法院院長,我完全沒有積極主動地爭取職位,所以這一點一定要釐清。
- 江委員啟臣
換言之,你完全是被動的、是不得已的。
- 許宗力先生
第二、即使採用最高的標準,我也認為這並沒有違憲的爭議,所以我基本上……
- 江委員啟臣
我已經說過,違憲爭議是大家各說各話,我在這裡不跟你爭辯違憲爭議的問題,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我認為它就是違憲爭議,而你認為它並沒有爭議。如果我們彼此爭辯法律上的對錯或看法上的爭議已經毫無意義,我們要的是高道德標準,也是超越法律之外的自我要求,我們要的不是一個法匠而已。難道司法院院長的人格與道德要求都不重要嗎?你可以對這些學生講這麼高的自我要求,自己要不要以身作則?
- 許宗力先生
我認為我所說的:「愈掌有令人敬畏的公權力,愈須謹慎。」,我當然就是這樣子啊!即使我擔任司法院長也是這樣子。這與我目前要擔任司法院院長一職,兩者並不衝突,即使用最高的標準,也沒有任何的衝突……
- 江委員啟臣
我們對司法院院長具有如此高權力者,我們希望他具有更高的標準,你同意嗎?
- 許宗力先生
我同意。
- 江委員啟臣
因為你造成違憲爭議,所以依照我們的標準認為你不適合擔任司法院院長,你同意嗎?
- 許宗力先生
我覺得這項爭議是,因為過去……
- 江委員啟臣
你曾經公開表示,若有爭議就請國會公開釋憲。你可不可以請你告訴提名你的人,請他的政黨在立法院提出釋憲案?
- 許宗力先生
我沒有資格要告訴什麼政黨,我都是尊重大院,我沒有……
- 江委員啟臣
所以你就是不敢……
- 許宗力先生
我沒有什麼不敢。
- 江委員啟臣
跟提名你的人講啊!
- 許宗力先生
基本上我都是尊重大院,如果大院要聲請釋憲,我都會非常的尊重。
- 江委員啟臣
許教授,今天我們在此檢驗你的,不是你的法律知識與法律專業,這些都不是我們要檢驗你的,而我們要檢驗的是你的人格與道德標準。我們來看看,你號稱自己是法律專業,你自己也在〈給法律系學生的一封信〉中提到:「無罪推定是最高的憲法原則,卻始終是違反人類心理傾向的預設。如果證據不足,即使眼前的被告看起來,依過去經歷,都是嚴重可疑,仍須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勇敢地判決無罪。」,以上是你對法律年輕人所講過的話。依照相同原則,我想請教許教授,現在黨產會在做的事情,有沒有符合無罪推定原則?
- 許宗力先生
依照我方才與廖委員的回答,我要避免針對目前已經聲請釋憲的個案表示意見。另外,我也認為現在黨產並不是涉及犯罪,而是……
- 江委員啟臣
既然它不涉及犯罪,那麼它是什麼?
- 許宗力先生
基本上,它是轉型正義的實踐,所以它並不是涉及有誰犯罪……
- 江委員啟臣
如此說來,轉型正義是一項法律,還是一個概念?
- 許宗力先生
我認為轉型正義是我非常肯定追求的一個……
- 江委員啟臣
它是一個價值,所以它不是一項法律。
- 許宗力先生
對,它是一個價值……
- 江委員啟臣
你身為法律人,甚至做為一位教授法律的學者,我想你會捍衛無罪推定原則,對不對?
- 許宗力先生
沒有錯。
- 江委員啟臣
當黨產會這樣的行政機關在執行其行政命令也好,難道你不認為它即已違背你所捍衛的法律最高原則嗎?
- 許宗力先生
我方才已經說過,黨產與無罪推定是兩回事。
- 江委員啟臣
其實你本身也不敢講。對不對?
- 許宗力先生
這是兩回事。
- 江委員啟臣
如果連你所捍衛無罪推定原則,你都不敢大聲講的時候……
- 許宗力先生
我敢大聲地講,我是捍衛無罪推定的。
- 江委員啟臣
我們如何期待未來你擔任司法院院長來帶領司法改革?因為這最終只有政治決定,是沒有法律的。
- 我要再請教許教授的是,你曾經說過
「法律是一門非常專業的學科,法律人的職業也很容易產生權威性格,而流於專斷。」所以我們要回到你的結論:「愈擁有別人不懂的專業,愈須謙虛;愈掌有令人敬畏的公權力,愈須謹慎。法律人,共勉之。」這是你對所有年輕法律人的勉勵,反過來,今天所有年輕人、年輕的法律人也想要問你,你夠謙虛嗎?在被提名這件事情上,你覺得你夠謙虛嗎?你有之前被提名人楊仁壽的謙虛嗎?你夠謹慎嗎?
- 許宗力先生
我剛剛已經說過了,我跟楊仁壽的情形不一樣。因為楊仁壽先生是在還沒有任滿的時候先辭職,辭職後擔任一年多的公懲會委員長,之後還要再被任命為院長,他的情形和我現在的狀況不一樣。
- 江委員啟臣
許教授,這裡不是台大法律系,我不想跟你爭辯法律上的你知我解,我們的見解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剛剛說這就是一個爭議點,你會揹著這個爭議來擔任司法院院長,在此情況之下,請問你要怎樣帶領改革?
- 許宗力先生
基本上,我認為只要是總統提名,就是憲法適用,他確信沒有違憲,大院行使同意權也是憲法適用。
- 江委員啟臣
你知道外面有多少跟你一樣的法律專家認為有違憲嗎?
- 許宗力先生
經過這段時間,多數見解認為並沒有違憲。
- 江委員啟臣
多數的意見認為並沒有違憲?你怎麼評定什麼是多數的意見?
- 許宗力先生
你如果去看那個……
- 江委員啟臣
請問你的司法判決也是用多數意見嗎?還是用法律見解?
- 許宗力先生
我剛剛說過,多數的見解,你可以看那個文獻……
- 江委員啟臣
如果很多事情都要看多數的意見,你的法律專業就會陷入你自己的矛盾。
- 許宗力先生
哪個地方有矛盾?
- 江委員啟臣
不要為了一個位子而喪失自己的風骨,很多事情你自己過去都曾經講過,但是我們發覺你最近不太提了,舉例而言,你過去對通姦除罪化、廢死都有表達意見,有沒有?
- 許宗力先生
我都表達過意見,只是我現在被提名擔任大法官……
- 江委員啟臣
你現在還是許教授,所以我叫你許教授。
- 許宗力先生
以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身分,我比較不做政治決策的表態。
- 江委員啟臣
我覺得你完全失去對事情的態度、立場前後一致、一貫的原則。
- 許宗力先生
我是前後一貫,只是目前以這個……
- 江委員啟臣
你以前大力力挺通姦除罪化,但是你現在說那是政治部門的決策問題,你過去也曾經表明關於廢死的立場,但現在卻說不宜表示過於具體的意見,而且說廢死是政治部門的問題,難道你這樣逃避就是為了通過這個提名嗎?最後我只想送給許教授一句話,婉拒提名是你目前最佳的選擇,婉拒提名是你目前最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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