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於全院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應由監察院糾正顧立雄違法、違憲,凸顯與行政部門認知不同,從而聲請大法官釋憲。「找監察院糾正顧立雄違法、違憲,突顯出其與行政部門的認知不同,從而聲請大法官釋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顧立雄所主導的黨產會運作方式,並以明朝特務機構東廠與西廠作比喻。「我認為顧立雄所主導的黨產會是東廠加西廠!」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未經法院認定即強行扣押、限制人民財產,認為對人民財產的限制必須經過法院認定與司法程序。「對於人民財產的限制可以不經過法院認定即強行扣押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黨產處理必須先申報並經過一定的程序與時間,即使款項先被使用之後再追回也可以。「其實這必須先申報,且經過一定的程序與時間,我想這點主席應該很清楚。就算錢先用了,之後再追回也可以,急什麼呢?」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處理黨產雖符合實質正義,不代表可以程序不正義。「其實我們知道民意要我們處理黨產,所以我們也順從民意,這雖是實質正義,卻不代表可以程序不正義!」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黨產會就是東廠加西廠的加強版。「就是東廠加西廠的加強版!」

發言紀錄

  1. 賴委員士葆

    主席、蔡被提名人、各位同仁。大法官和法官是不一樣的,外界認為大法官是憲法的捍衛者、守護者,所以蔡被提名人應該對憲法非常瞭解,請問你有這個把握嗎?

  2. 主席

    請蔡燉先生答復。

  3. 蔡燉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4. 賴委員士葆

    剛才我看你在這裡報告,感覺是像法官的樣子,不苟言笑、表情不多,但是我希望你等一下對我的質詢能夠據實以答、憑良心以答,因為你以後也沒有機會來這個地方了,除非你再往上升,不知道升到哪裡去了。

  5. 蔡英文總統說他要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早上許宗力教授、許院長被提名人提到他是贊成兩國論的,就是特殊國與國之間的關係。請問你心目中所認同的中華民國憲法是民國36年行憲的那個憲法,還是從中國國民黨那時候等於中華民國從大陸撤退來臺灣的1949年,抑或是1996年我們推動總統直選,或者1996年修憲之後開始算?請問你心目中的中華民國憲法是哪個?

  6. 蔡燉先生

    當然是民國36年制憲當時的憲法。

  7. 賴委員士葆

    所以你是認同從開始行憲之後的憲法都要遵守?

  8. 蔡燉先生

    是的。

  9. 賴委員士葆

    如果這樣,老實講,你的觀點是跟許宗力院長不一樣的。接下來我要針對現在憲政的運作,提出「大英王朝違憲」這6個字。關於我們原來的總統職權,請問蔡法官,總統的職權有哪些,你應該很清楚吧?中華民國憲法第四章規範總統的職權,規定總統是國家的元首、三軍的統帥;如果五院之間有爭議,總統要去協調五院。增修條文第二條也規定,總統可以主持國安會議。我們這個憲法訂的很清楚,其實從民國36年開始,這部憲法就是一個內閣制的精神,後來總統之所以有權力,最先是因為有臨時條款,之後是因為1996年修憲將總統改為直選,大家認為自己的選票已經直接選舉總統,當然要給總統權力。可是事實上大家都非常清楚,總統原來沒有權力,是因為那時候在李登輝前總統主導之下,讓國安三法在一個晚上打架打過了,所以總統才有權力主持國安會議,否則根據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及其後的規定,行政院院長就是全國最高行政首長,所以總統是沒有行政權的,對吧?這個你同意吧?

  10. 蔡燉先生

    對,我同意。

  11. 賴委員士葆

    到目前的講法,你都同意吧?

  12. 蔡燉先生

    照憲法的精神……

  13. 賴委員士葆

    憲法的精神是這樣子,總統是沒有這個權力,但是我們來看現任的總統是怎麼運作的。總統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我要向主席蘇院長報告,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沒有被邀請,那是一個重要的軍機會議,身為全國最高民意代表、民意機關首長的蘇院長怎麼沒有被邀請?你有沒有被邀請?

  14. 主席

    中立。

  15. 賴委員士葆

    陳菊也有去,邱義仁也有去,我是替你叫屈。而且居然是執政黨黨團總召去,院長沒有去。總統表示他要follow過去馬英九總統的做法,事實上當初一開始也是立法院院長去,後來因故沒有去,才換成大黨鞭去。原來不是大黨鞭去,但是現在陳菊也去、邱義仁也去,蘇嘉全卻沒有去,太奇怪了,我們要替你叫屈,這麼重要的軍機會議,你怎麼可以不被邀請?我希望蔡總統也聽到這一句話,是不是這樣?雖然蘇嘉全院長沒有去,但是我們知道,蘇院長的配合度百分之一百、一千,全力配合,身先士卒,總統要的法案,他拚命給它過,這個我們都了解。蔡總統又在總統府裡面設司改會,總統的職權裡面也沒有這一項啊!總統還自己寫信給郭瑤琪,對於三審定讞的案子表示感到「不捨」,大剌剌地干預司法。

  16. 所以我們看到的是,當這個軍機會議一開,現在變成強勢的立法院、弱勢的行政院,林全不見了!林全不見了!林全不見了!行政權沒有了!立法權、蘇嘉全不見了,只剩下柯建銘!我不是在挑撥柯建銘與蘇嘉全院長。這是什麼意思?把立法權矮化了,把行政權矮化了。然後他又提名許宗力作為司法院院長,大家一直爭議他有連任、再任的問題,許宗力教授原本說他贊成要釋憲,結果他今天又大剌剌地表示,總統府說沒有違憲就沒有違憲。我不知道堂堂一個馬上要變成司法院院長的候選人,對於違憲與否的主張、憲政層次的主張,居然要聽一個幕僚單位、行政單位─總統府的意見,我實在是百思不得其解,可見他的腰桿挺不直嘛!為什麼不提名你當司法院院長,而要提名許宗力?你也夠格當司法院院長,是不是?你不好意思說,沒關係,你微笑、點頭就好,我就知道了。你也夠格當院長,為什麼要提名他?因為便於掌握嘛!總統提名有爭議的人,以後他就會聽總統的。你看,他掌握了立法院,就不派院長去參加政策協議會議,卻找了大黨鞭去,是不是?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得到。你說要中立,總統最該中立啊!總統怎麼可以介入?現在全部只有考試院沒有去,大家都知道,是因為考試院相對比較……,我不是說考試院不重要,而是就整個國家運作……

  17. 蔡燉先生

    跟委員報告……

  18. 賴委員士葆

    聽我講完,讓我先說完,你不要緊張,我會讓你講話。就五院的院長而言,原來的設計是,如果總統想要推動司法改革,應該透過司法院院長及副院長的提名,由他們去推動;但是他不是,他玩弄司法院於股掌之間,在總統府裡面設立一個司改委員會,對不對?然後又把行政、立法全部矮化,全部由總統一個人貫徹。於是我們恍然大悟,原來現在不是內閣制,不是總統制,也不是雙首長制,統統不對!而是「大英帝王制」!這個國家已經快要變成「大英帝國」,我不是指Britain、英國、大英國協,而是指蔡英文的「大英王朝」,不要講「帝國」,還沒那麼偉大。這個叫做「大英王朝制」、超級總統制。總統的權力再大,我也沒有關係,那就請你來立法院接受立委的砲轟,接受立委的監督,接受民意的看法。所以我要具體請教你,對於我剛才講的那一段,你都同意吧?

  19. 蔡燉先生

    不完全……

  20. 賴委員士葆

    什麼地方不同意?你告訴我。

  21. 蔡燉先生

    基本上……

  22. 賴委員士葆

    我看基本上你同意的要命!你一直點頭,心裡一直想著我講到你的心坎處了。你今天如果回答得好,我會考慮投你一票。

  23. 蔡燉先生

    基本上我認識許宗力大法官,在民國92年……

  24. 賴委員士葆

    他連任的問題不講了,我在講這個制度現在已經運作到沒有院際之間的check and balance,只有總統在上面,等於古代的皇帝,最後司法的有罪、無罪要看他決定,只見皇權,不見民權。我再講一遍,現在只見皇權、只見「英權」,不見民權、不見民意,現在就是這個樣子。所以我具體地問你,不管你同不同意,你贊不贊成我們修憲改成內閣制,或者乾脆修憲變成總統兼閣揆?你去問一下李登輝前總統,他過去曾經講過一句話,他的權力這麼大了,但是他這一輩子的遺憾就是沒有做到行政院長,如果能夠做到行政院長,他的人生是complete、super、awesome、很好。請問你同不同意現在的制度叫做總統有權無責,而且是超級的權力、無責的超級大總統,或者叫做大英王朝制?

  25. 蔡燉先生

    個人的感覺是,目前的制度似乎比較傾向總統制的味道。

  26. 賴委員士葆

    是呀。

  27. 蔡燉先生

    委員剛剛提到有權無責,在總統制之下,應該有總統如何負責的機制,可是現行的架構又是行政院長要負責。

  28. 賴委員士葆

    是呀,就找一個人肉沙包來這裡被打就好了。

  29. 蔡燉先生

    這樣的體制的確是有點混亂,所以我……

  30. 賴委員士葆

    你不覺得林全像小媳婦?是不是?他只是管家而已啊。

  31. 蔡燉先生

    我個人也支持修憲把這些問題一併解決。

  32. 賴委員士葆

    把現制改成內閣制,同意吧?權責相符最好。

  33. 蔡燉先生

    至於要改成總統制或內閣制,我沒有預設立場。

  34. 賴委員士葆

    你同意改成權責相符,現在權責不相符。我其實很想多談談,但是時間真的有限。你可以看更離譜的黨產會,這是立法院強勢通過的,這件事蘇院長可以作證。其實我們知道民意要我們處理黨產,所以我們也順從民意,這雖是實質正義,卻不代表可以程序不正義!我認為顧立雄所主導的黨產會是東廠加西廠!明朝的特務機構就是東廠和西廠,大家通常只想到東廠,沒想到西廠,另外還有一個大內行廠,一共有三個,只是大家習慣只講東廠,而黨產會就是東廠加西廠的加強版!臺灣有司法權、有立法權、有監察權、有行政權、有扣押權,還有追索權。現在有一張100萬的支票,這是你的錢,你說要提出來,但黨產會說那可能是國民黨的錢,不可以兌現!他又不是金管會,也不是法院!請問副院長,對於人民財產的限制可以不經過法院認定即強行扣押嗎?請問可不可以?

  35. 蔡燉先生

    這一部分黨產條例……

  36. 賴委員士葆

    先不要講黨產,這100萬是你的支票,是你存的錢,結果你要領錢,他說不行,請問他可以這樣做嗎?必須經過司法程序,對不對?我問的這句對不對?

  37. 蔡燉先生

    對啦,就民事觀點來看,如果說欠錢去扣押的話當然可以……

  38. 賴委員士葆

    結果現在就先扣押,說錢不能用!其實這必須先申報,且經過一定的程序與時間,我想這點主席應該很清楚。就算錢先用了,之後再追回也可以,急什麼呢?我想這是因為顧立雄急著要建功,急著要表現,畢竟他有政治目的,想選台北市長。如果監察院認為他瀆職、違法、違憲,並提出糾正,但行政部門認為沒有,從而兩院之間產生矛盾、衝突時,根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監察院可聲請釋憲,請問你同意嗎?兩院之間有不同意見可以聲請釋憲,對吧?

  39. 蔡燉先生

    是啊!

  40. 賴委員士葆

    所以我認為與其在旁邊不斷地講,不如循這條路,找監察院糾正顧立雄違法、違憲,突顯出其與行政部門的認知不同,從而聲請大法官釋憲,這是即將成為司法院副院長的蔡副院長所同意的一條路,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賴士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