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條例以有罪推定,在沒有確定司法判決前即可命繳出財產或禁止處分,其合憲性有疑義。「當中用有罪的推定讓受質疑的政黨得在沒有確定的司法判決之前,其資產可以直接受命繳出或禁止處分,你認為這個合憲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不能讓黨產會無限擴張權力,認為此已造成民眾恐慌。「不能讓黨產會無限擴張權力,這已經造成民眾的恐慌。」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作為三級機關可直接向銀行局等行政單位下令,權力比過去警總甚至行政院長更大,從憲法角度看並不合理。「而且得以直接向相關的行政單位,包括銀行局下令准否,一個三級機關比過去的警總有更多的權力,甚至比行政院長擁有更大的權力,從憲法的角度來看,你認為這個合理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同樣是威權體制下發生的轉型正義案件,黨產可用有罪推定、不經司法程序處理,原住民族要求返還土地卻被要求拿出法院確定判決,兩者標準不公平。「一個可以有罪推定,用推定就好了,連司法程序都不必走,對於老百姓,你們卻要求拿出法院判決才能夠發還。」發言紀錄
- 廖委員國棟
主席、許被提名人、各位同仁。本席要請問許教授幾個簡單的問題,第一,你是在什麼時候獲得蔡總統的徵詢來擔任司法院院長的職務?
- 主席
請許宗力先生答復。
- 許宗力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是在8月。
- 廖委員國棟
所以你在8月就知道了,其實蔡總統第一次並不是提名你,而是另有其人,大家都知道這個人是誰,你知道原因是為什麼嗎?為什麼你不是在第一時間被提名?
- 許宗力先生
我不是很清楚。
- 廖委員國棟
OK,所以你不知道、你不回答?外界盛傳蔡總統也曾經考慮過要提名你,但是就是因為考慮到連任、再任、回任會引起疑義的問題,所以才沒有在第一時間提名你,對於外界的質疑,你認為有多少的真實性?
- 許宗力先生
依我所知,蔡總統是確信再任並不違憲,第一次之所以沒有提名我,就是因為她後來才知道我們過去曾經有過楊仁壽大法官的例子,他本來要被提名為司法院院長,可是因為他大法官還沒有任滿就辭職了,辭職後去當公懲會的委員長,後來他在公懲會委員長的任內,本來是總統要提名……
- 廖委員國棟
許老師,你不必繞那麼遠,本席現在只是問你,你是第二波的被提名人,在蔡總統的名單裡面你並不是首選,只是備胎而已。我們現在聽到外界有這麼多的質疑,如果外界的質疑屬實,這就表示這個質疑不是無的放矢,而是真的被質疑,而且你看看社會上的反應是全面在質疑,在那麼多的爭議當中,你為什麼一定要接受這樣的提名?您擔任過大法官,即使你今天沒有被提名,你還是法界的泰斗,你還可以好好的做一位學者,你們法界的人才俊彥多的是,為什麼不讓其他沒有爭議的法界碩彥來擔任這個職務?你一定要接受提名,我們不懂你為什麼要冒這麼大的風險,冒著院長違憲的風險來接受提名,難道是有酬庸的性質嗎?
- 許宗力先生
我個人確信這並不違憲,如果我認為有違憲的疑慮,當然就不會接受。
- 廖委員國棟
本席在一次的記者會曾經說過,我們對大法官的要求是要用最高的道德標準,不得有任何瑕疵,尤其是政治方面的瑕疵,不得為政治服務,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你當過大法官,現在對回任、再任、連任爭議這麼多,在這個狀況之下,你要花很大的勇氣來接受這個院長的職位。但是我們預期你這個「皇后的貞操」備受質疑,已經讓這個議題失焦了!像司法院城仲模前院長也曾經評論過,他認為不應該再提名你了,他甚至說你講的話顛三倒四,讓他不知司法改革要往哪裡去等等,你認同這樣的評論嗎?
- 許宗力先生
我後來有看到他又改變了他的看法,他說他是支持的。
- 廖委員國棟
所以你認為他是見人說人話、見到其他的人就說其他的話嗎?
- 許宗力先生
我只是說我後來又看到他的意見是支持的。
- 廖委員國棟
OK,不管是連任、再任或回任,我們認為這都是跟憲法的規範相牴觸的,我個人在擔任第3屆國大代表的時候,我跟蘇嘉全院長一樣,許教授,我們在修憲的時候,其實我們立憲的旨意是絕對禁止各種連任的樣態,管他什麼回任、再任或連任,統統都是禁止的,因為憲法規定得非常清楚,一個大法官就是擔任8年,絕對不能再任,因為如果再任的話,就會陷入我剛剛所講的,你會為政治服務,將來你做為司法最後的「皇后的貞操」,道德標準應該要非常的高,而且不能有任何瑕疵,你現在瑕疵處處,你還要擔任司法院院長,你還幹得下去嗎?
- 許宗力先生
我看不出我有任何違憲的瑕疵,即使廖委員當時有參與修憲,我從修憲條文絲毫看不出我再任有任何違憲的疑慮。
- 廖委員國棟
OK,因為今天執政黨占有絕對的多數,我也相信你會過關,最後投票行使同意權的時候你必然會過關,但是這是一個有瑕疵的程序。本席要請教你的第二個問題就是轉型正義,身為一個憲法的學者,我想許教授一定會同意,憲政主義談的是一個有限的政府跟政府權力受到節制的精神,你同意這樣的說法嗎?
- 許宗力先生
同意。
- 廖委員國棟
OK,你應該也知道現在有一個黨產條例,當中用有罪的推定讓受質疑的政黨得在沒有確定的司法判決之前,其資產可以直接受命繳出或禁止處分,你認為這個合憲嗎?
- 許宗力先生
依我所知,似乎就是國民黨已經針對黨產條例有沒有違憲已經聲請大法官解釋了,如果我的認識沒有錯的話,如果已經聲請解釋,我可能不適宜在這裡針對這個具體的個案來表示意見。
- 廖委員國棟
許教授,你還有勇氣接受這次的任命或提名,但是你沒有勇氣對憲政主義直接表達清楚的界線,你將來是憲法的解釋者,你如何處理未來面對的憲政主義與目前黨產條例所做非常手段的條文內容及憲政的執行?你應該要去平衡、解釋它,你現在不夠勇氣告訴我們及國人,憲政主義採取的是限制政府不能無限擴張。目前黨產會不單是針對沒有經過司法程序的黨產以有罪推定,而且得以直接向相關的行政單位,包括銀行局下令准否,一個三級機關比過去的警總有更多的權力,甚至比行政院長擁有更大的權力,從憲法的角度來看,你認為這個合理嗎?
- 許宗力先生
我絕對支持憲政主義,也認為政府是有限的政府,不能夠違反人權並且要注重權力分立,如果我當了大法官及司法院長,會盡最大努力去捍衛憲政主義。假如這件個案已經進入大法官解釋的階段,我會避免針對此案表示意見,但是你所說的憲政主義,關於有限的政府等等,我絕對百分之百支持。
- 廖委員國棟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無法繼續跟你爭辯這部分。轉型正義第二個最大的項目是原住民族土地權利與自然資源的權利,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規定得非常清楚,我們據以制定原住民族基本法,基本法中對於原住民土地與自然資源的優先權規定得非常清楚。但是從最近的案例得知,原住民族要主張法律所許可的自身基本權益時,碰到好多的挑戰,包括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統統限制了原住民族的基本權。另外,關於原住民土地,你知道也聽過、看過很多文件,在清朝時,原住民族與漢民族移民劃了一條台3線為界線,台3線以西屬於漢民族的土地;台3線以東,包括中央山脈至東部屬於蕃界,即屬於原住民族的土地。日本人來了,總督府一個26號令就讓所有原住民族的土地收歸國有;中華民國的國民政府來了,一樣直接承接所有原住民族土地,變成國有財產署的土地。至今我們還在據理力爭,不單是剛剛講的基本權利受限,連土地也是如此,後來我們提出釋憲,你知道嗎?你當時是不是擔任大法官?有看到我們關於土地的釋憲文嗎?
- 許宗力先生
那個有做過解釋嗎?
- 廖委員國棟
當時你好像在任,或許你沒有接到,我今天要告訴你的是追求轉型正義,司法機關是最重要的一個機構,我希望你今天能有一個比較善意或清楚的回答,如果你未來接到原住民主張土地權利時,如何去平衡?你會容見在處理釋憲的過程中,例如黨產條例的釋憲,你們會要求政黨舉證,但是當老百姓的權利受限時,卻要求百姓拿出司法判決確定文件,才能夠返還。一樣的轉型正義,一樣在威權體制下所發生的事,一個可以有罪推定,用推定就好了,連司法程序都不必走,對於老百姓,你們卻要求拿出法院判決才能夠發還。你將來如何平衡這兩個訴求?兩個案件我們都提了釋憲,你將來一定會碰到,你現在告訴我你的看法。
- 許宗力先生
我覺得轉型正義絕對是一個非常正確的訴求,我也認為不論是從日治時代或國民政府來台時代,針對原住民在過去所受到不公不義的對待,包括土地正義等等,都應該納入轉型正義的射程。如果涉及到原住民權利的回復或轉型正義,基本上,我個人都是支持的。
- 廖委員國棟
所以你支持原住民族的主張?
- 許宗力先生
我基本上都是支持,要納入轉型正義。
- 廖委員國棟
你很快就會看到我們的釋憲案,我希望你記得今天講的這句話。最後我要說的是,在追求轉型正義時,如果黨產會可以有罪推定,以推定而沒有經過任何的司法程序就開始四處指揮;至於原住民族要求返還土地,你們卻置之不理,這就稱為「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從釋憲的角度來看,我希望你好好研議這個題目,兩件事擺在天秤上,國小的學生一看也知道不公平,沒有公平正義就沒有轉型正義!不能讓黨產會無限擴張權力,這已經造成民眾的恐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廖國棟Sufin‧Siluko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