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審議委員會開會狀況不好,一年沒開幾次會,現在既然沒有案、沒有會、也沒有必要,贊成將其全部刪除「有關公投審議委員會這件事已經在內政委員會討論非常多次,而且他們的開會狀況全部在這裡,老實講開會的狀況也不好,一年沒開幾次會,現在既然沒有案、沒有會、也沒有必要,而我們內政委員會也做了這樣的決議,我們就贊成全部刪除。」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辛苦了,不管質詢時間是8加2分鐘或10加2分鐘,如果委員都問跟行政院無關的事,其實也沒有什麼差別。我今天想跟秘書長討論一下有關行政院的組織,接下來我們就逐一來討論。依照行政院組織法,行政院下來的組織就是各部會,但是今天各部會的預算並沒有編在行政院的預算裡。行政院的預算其實是依照行政院處務規程,以及依照該處務規程所定的設置要點,請問秘書長,沒有錯吧?

  2. 主席

    請行政院陳秘書長說明。

  3. 陳秘書長美伶

    主席、各位委員。對。

  4. 李委員俊俋

    所以今天我們審查的預算範圍是在下面這兩項?

  5. 陳秘書長美伶

    對。

  6. 李委員俊俋

    我先請教秘書長,依照現行的行政院處務規程,總共有幾個任務編組?

  7. 陳秘書長美伶

    您所講的是常設性的任務編組,還是臨時性的?

  8. 李委員俊俋

    我現在要問你的就是這個問題,我們還在處務規程裡面分為常設性任務編組及臨時性任務編組。常設性及臨時性的任務編組總共有多少個?

  9. 陳秘書長美伶

    常設性的任務編組目前是6個,臨時性的是55個。

  10. 李委員俊俋

    所以加起來是62個,還是61個?

  11. 陳秘書長美伶

    62個。

  12. 李委員俊俋

    常設性的任務編組有6個,臨時性的任務編組有56個……

  13. 陳秘書長美伶

    55個,因為我們最近又檢討,把它刪掉了1個。

  14. 李委員俊俋

    所以現在總共61個?

  15. 陳秘書長美伶

    是。

  16. 李委員俊俋

    到底什麼該設常設性,什麼該設非常設性?我們要把這個觀念搞清楚。而且你們所謂的任務編組有各種名稱,還都不一樣,有的根本不必任務編組。常設性的任務編組有行政院的食安辦公室、科技會報辦公室,以及中部、東部、南部及雲嘉南等四大中心,對不對?

  17. 陳秘書長美伶

    對。

  18. 李委員俊俋

    臨時性的任務編組有災防會報、國土安全政策會報、性別平等會、消保會、科技會報、食安會報。請教一下秘書長,這些任務編組的名稱有的用「會」,有的用「會報」,有的用「辦公室」,有的用「服務中心」,到底差別在哪裡?

  19. 陳秘書長美伶

    我想用「會報」的部分有絕大部分是在法規上面的規定,比如像災防法就規定我們必須設災防會報等等。

  20. 李委員俊俋

    其實會報的目的是要整合大家的意見。

  21. 陳秘書長美伶

    沒有錯。

  22. 李委員俊俋

    這個其實不用任務編組吧?這個只是例行性的開會,至於「會」、「辦公室」或「服務中心」,是有特別設立單位的,才要處理這些事情。所謂的會報,比如每個縣市都在開的治安會報、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這些都是會報的性質,但是這也不是任務編組。

  23. 我今天要談的問題是,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八條特別規定,視業務需要得設任務編組,由機關或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也可以採用約聘、聘用的方式。行政院處務規程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是剛剛所說的非常設性任務編組,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則是常設性任務編組。常設性與非常設性到底怎麼區別?

  24. 陳秘書長美伶

    常設性任務編組是依照目前已經入法到本院處務規程所設立的,在我們的認知上面,它其實就是我們的一個單位,但是因為原來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25. 李委員俊俋

    秘書長,我這樣請教好了,治安會報是常設,還是非常設?

  26. 陳秘書長美伶

    治安會報是非常設。

  27. 李委員俊俋

    對呀,不管誰執政,它每年都在開會,為什麼它是非常設,而不是常設?秘書長,我的重點就在這裡,行政院底下的任務編組亂七八糟,常設、非常設到底有沒有需要、有沒有必要成為一個任務編組,必須重新討論。事實上,你們有很多會報、會與依照行政院組織法所成立的部會都有疊床架屋的情形,你們唯一的目的是希望提高層級、跨部會地討論相關的事情,所以有所謂會報的名稱,但是這些事實上都沒有必要成為任務編組。舉例來說,行政院有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總統府有人權諮詢委員會,行政院與總統府都要推動人權,我們知道。再來,行政院最近才成立了體發會,事實上,行政院之下也有體育署,成立體發會的目的是因為體育署是一個三級機關,沒有辦法handle其他部會,所以必須有體發會,你們要設這個任務編組,必須把理由講清楚。比如文化會報,文化部裡面就在處理這些事情,設立文化會報的目的是要擴充至各領域共同討論,而且這個會報是由行政院長親自主持,沒錯吧?

  28. 陳秘書長美伶

    對。

  29. 李委員俊俋

    我現在要講的是,你們的任務編組亂七八糟,有必要重新整理、重新盤整,我們等一下會透過預算來調整這些事情。我現在必須告訴你,如果行政院的任務編組是如此地疊床架屋、零亂的話,會有很大的問題。

  30. 事實上,我們在內政委員會也討論過,我今天的重點在四大中心。內政委員會在2013年12月15日就曾經提案,指出這4個中心有違組織精簡的原則,而且沒有實際太大的績效,當時非國民黨的6位委員全部連署,也在內政委員會正式通過決議,但是2013年到現在沒有任何改變,每年預算照編,人也照派,內容卻還沒有什麼改變。我剛說過每一個任務編組有一個設置要點,任務編組四大中心的設置要點是協助各部會及地方政府來推動,督導協調整合,我請問秘書長這四大中心今年開過多少的縣市聯合會報?

  31. 陳秘書長美伶

    跟委員報告,這四大中心在去年已經放入處務規程,所以我現在認為他是我們的內部單位,並不是臨時性的任務編組,這個設置要點應該是停止適用才對。

  32. 李委員俊俋

    但是他是依照設置要點,也就是依照任務編組處務規程的概念而來的。

  33. 陳秘書長美伶

    這是過去他用設置要點……

  34. 李委員俊俋

    所以我才要要求這個要重新調整。

  35. 陳秘書長美伶

    現在已經是我們內部的單位。

  36. 李委員俊俋

    如果變成內部單位,就應該透過行政院組織法來處理,那如果只是一個任務編組就不會有所謂的常設性任務編組。

  37. 陳秘書長美伶

    …織法沒有辦法處理到院本部的內部單位,所以我們是在處務規程裡做處理的,其實從520之後,我們已經要求4個聯合服務中心要真正地發揮功能,不能夠像過去一樣一直在做……

  38. 李委員俊俋

    要求4個服務中心發揮功能,我們來看看其功能在哪裡?下一頁是某個聯合服務中心,請教秘書長,參加星光夜跑活動的慶元宵音樂饗宴、保齡球趣味競賽、青年節的優秀青年表揚,還有兩岸安心中藥合作論壇、母親節的慶祝活動、阿里山的花茶比賽和青年領袖營,哪一件是處務規程設置要點內規定四大中心應該辦理的業務?

  39. 陳秘書長美伶

    委員您剛剛所提的,我看起來都是520之前的活動。

  40. 李委員俊俋

    從母親節以下全部都是520以後,520之後還在繼續做這個活動,所以我今天要告訴你,若你視4大中心為一個內部單位,對內部單位所做的事情要嚴格管控,這4大中心不管是520前後的資料都在我這邊,我查的非常清楚,你們這些活動是業務費用還是什麼費用?

  41. 陳秘書長美伶

    是業務費用。

  42. 李委員俊俋

    業務費用可以申請作為補助費用嗎?

  43. 陳秘書長美伶

    不可以。

  44. 李委員俊俋

    你知不知道這些都是別人辦的,然後他去補助的。

  45. 陳秘書長美伶

    好,那我會查清楚,因為……

  46. 李委員俊俋

    今天的重點在這裡,我要求秘書長對於行政院底下的任務編組,不管是常設性或非常設性,或是未來要收回的內部單位,你們要重新做盤整,特別是4大中心,4大中心希望他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是在設施要點內說的,現在民眾跟我反映他們覺得唯一有用的是簽證,這些證照有用,除此之外,其他不知道在幹嘛?結果4大中心卻繼續拿著原本應該要政策推導的業務費用去做散財童子和補助的工作,這個我沒有辦法認同。

  47. 陳秘書長美伶

    好,我會去查明。

  48. 李委員俊俋

    所以秘書長應該跟我們內政委員會說明清楚,現在4大中心到底是什麼樣的單位,未來4大中心扮演什麼角色,不是設立了4大中心並變成內部單位之後,卻繼續用業務費用,只在做散財童子,到處補助費用,做這個沒有用,民眾要的不是這個,各部會本來就有預算補助,跟這個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今天透過預算的審查,我會一條一條地跟秘書長說,四大中心的內容檢討,待會會做主決議,我要求秘書長對常設性與非常設性的任務編組都做重新檢討,謝謝。

  49. 陳秘書長美伶

    委員,我補充一句就好,剛剛您所提到的活動,同仁告訴我那是合辦性質,並不是用補助的性質,不過我還是會查明,不好意思。

  50. 李委員俊俋

    是你們裡面邀請的,而且還是國民黨的副主席。

  51. 陳秘書長美伶

    好,我來了解。謝謝。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主席

    請李俊俋委員程序發言。

  54.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同仁。程序發言必須針對我們議事討論的程序過程進行討論,本席不知道今天寫的主決議第21案到底是針對預算的決議或是什麼?這個與我們今天審查預算的程序有何關係?有何關係?

  55.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有關係。

  56. 李委員俊俋

    因此,本席要告訴你,如果我們今天是要審查預算,那就按照議事規則好好審查,等到預算審查完畢,再來處理主決議,如果不是審查預算,今天根本就沒有討論的空間嘛!

  57. 主席

    黃委員昭順第二次程序發言。

  58. 黃委員昭順

    主席、各位同仁。這個與那一個主決議是另外一件事。

  59.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如果是要譴責的話,我們等下再討論嘛!

  60. 黃委員昭順

    這個與譴責案不是另外一件事,即使你們人數多也沒有關係,但是,請你自己先去看議事規則。如果我們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如果我們審的不是一個正常的預算,那麼…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黃委員昭順

    …徐國勇發言人之前在立法院也很衝,不過,他也不至於在立法院這麼講,要不然,等一下可以請他回答,我們是不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希望我們能夠……

  63.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主席都已經裁決了,你還在吵什麼?

  64. 黃委員昭順

    (在席位上)誰在吵?每一個人都可以有發言權,你是在趕什麼?本席希望,主席能夠就這個部分進行更細緻的討論。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請李委員俊俋說明。

  67. 李委員俊俋

    這部分我還是要說明,因為時代力量蓋了黨團的章就來提案,但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五十七條規定,在委員會裡面還是要由該委員會的委員提案,人數必須達五分之一,而時代力量在內政委員會是沒有委員的,我們認為先讓它成案,至於大家同不同意,再來處理。換言之,我們用民進黨黨團在內政委員會來連署,讓其成案,至於要不要通過,我們再來處理。

  68. 主席

    謝謝李俊俋委員的補充。確實是這樣沒有錯,所以剛才是由陳其邁委員提案及其他委員等的連署,讓它可以符合議事程序,在內政委員會成案討論。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鄭委員天財

    不是給我,是要給內政委員會。如果你們認為凍結會很困難,我們就凍結少一點,沒有關係。

  71. 李委員俊俋

    106年度沒編……

  72. 鄭委員天財

    有編,就是編在原民會。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鄭委員天財

    原民會是無奈啊,行政院要它……

  75. 李委員俊俋

    這跟上次公投審議委員會編在中選會處理……

  76. 鄭委員天財

    李委員,因為禁伐補償條例寫得很清楚,是行政院,行政院是……

  77. 李委員俊俋

    我瞭解,沒錯啦,但問題是預算是編在原民會,所以我們必須從原民會那邊做預算的……

  78. 鄭委員天財

    沒有啦,要在這裡,他要協調主計總處跟……

  79. 李委員俊俋

    鄭委員,我說明一下。這種情形過去在行政院經常發生,像公投審議委員會過去因為是行政院主管,它是法案的主管機關,但問題是過去的公投審議委員會的預算都編在中選會,我們當時在內政委員會也吵了很久,現在已編在行政院了。這件事情也是同樣的情形,也就是說,我們審查預算時只能就預算編在哪裡就在哪裡去處理,但這項預算並沒有編在行政院,所以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在原民會再行處理。這邊我們可以先做一個主決議,將鄭委員所講的概念擬訂下來,俟我們在審議原民會預算時再來處理。如果你現在指稱行政院沒有編,就先扣一部分下來,我覺得在科目上會有問題。

  80. 鄭委員天財

    …預算,而是因為禁伐補償條例規定得很明確,是要由行政院編,但他們沒有編,所以我在這邊告訴他們要編,如果在綜合發展基金去處理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部裡也不可能把它刪掉。

  81. 李委員俊俋

    鄭委員,我剛剛建議將你的意見列為主決議,有關這筆的預算,我們在審查原民會預算時再行處理,否則這邊沒有編,你又如何凍結?

  82. 主席

    和鄭委員商量一下,鄭委員每年都很關切原住民的議題,我們都滿尊敬的,是不是可以請行政院檢討這件事情?而剛才秘書長也很明快地表達他們願意檢討這件事情,我們就改…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處理第1-7案及第1-8案。這兩案都是有關三節慰問金,好像也是屬於通案部分,請問各位,我們是不是一併交付院長協商再處理?請問李委員的意見如何?

  85. 李委員俊俋

    沒有意見。

  86. 主席

    好,李委員與本席的提案就交院長協商時一併處理。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主席

    各位委員的看法如何?

  89. 李委員俊俋

    刪掉啦!刪掉啦!

  90. 黃委員昭順

    他們說要刪掉,對不對?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主席

    …他們剛才的說法是在完成修法之前如果連科目都不留的話,那麼現行法律會沒辦法進行公投的部分。我要強調這不是我的意見,我是幫忙整理一下他們的說法,請各位委員表示意見。

  93. 李委員俊俋

    有關公投審議委員會這件事已經在內政委員會討論非常多次,而且他們的開會狀況全部在這裡,老實講開會的狀況也不好,一年沒開幾次會,現在既然沒有案、沒有會、也沒有必要,而我們內政委員會也做了這樣的決議,我們就贊成全部刪除。

  94. 主席

    好,其實我個人的意見也是,我們以前曾經非常批評公審會,我也曾提案廢除,所以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就全數刪除。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主席

    黃委員,那個沒有多少錢……

  97. 李委員俊俋

    主席,第2目的經費其實是類似法規會、訴願會等長期負責法案審查或訴願決定的行政費用,至於我們今天一直提到的任務編組,其實它的經費是編列在其他部分,包括第5目,甚至可以用主決議處理。第2目的經費非常單純,其實就是法規會、訴願會的行政費用而已,即使沒有任務編組,法規會、訴願會仍然存在,仍然需要行政費用,所以我建議這部分現在就處理,至於任務編組部分的經費,等到第5目或是主決議時再行處理。謝謝。

  98. 主席

    我作個裁決,包括黃委員在內,賴委員、李委員針對第5目有關任務編組的預算都直接提出刪減、凍結及主決議等等提案,所以這部分的預算就讓它通過,但是既然你們表示明…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黃委員昭順

    我想凍結40萬元就好了。

  101. 李委員俊俋

    我想請教,包括第2-14案本席的提案,我想瞭解的是底下還有很多未結案的部分,其實我們每年都在問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未結案件,可否說明?

  102. 劉主任委員文仕

    感謝李委員每一年都會關心人民權益的問題。行政院訴願會每年收件會超過2,000件,一個月平均大概是180件到200件,我們辦案期限是3個月,必要時…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主席

    …案,賴委員撤案;第2-12案沒有寫明確理由;第2-14案是有關訴願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就這樣處理,第2目剛才是整體凍結200萬元,我們把第2-14案的理由納入……

  105. 李委員俊俋

    第2-14案撤案,就照主席剛才的意思。

  106. 主席

    好,就撤案。第2目審查到目前為止,整體凍結200萬元,刪減86萬元。第2目結束。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現在針對第5目的部分全部一起討論,因為太多目了,所以有意見的委員先表達。

  109. 李委員俊俋

    有關第5目的部分,事實上,在今天質詢的過程中,大家談了很多,我們還是希望行政院整體檢討。老實說,這筆預算也不多,主要是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的建築費用,就占了八千多萬元。我有個提案讓大家思考看看,建議刪減200萬元、凍結300萬元,行政院必須在6個月內把整個未來任務編組的處理情形向內政委員會報告。

  110. 主席

    李俊俋委員認為整筆預算光是建築費用就占了絕大部分,但是又必須展現各委員對於聯合服務中心強化功能的監督,所以提議刪減200萬元、凍結300萬元。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陳委員其邁

    …,聯合服務中心的業務應該做些調整,李委員俊俋提案建議刪減200萬元並凍結300萬元,本席認為應該多給行政院一點規劃空間,因此建議刪減100萬元並凍結400萬元。

  113. 李委員俊俋

    今天大家對任務編組部分多所討論,其實這幾年只要審查內政部預算都會提到同樣的問題,我們希望的是各任務編組的名稱、功能、設置目的都要分清楚,所以本席剛才特別建議給行政院半年的時間重新盤整,先到本院提出報告,然後在一年內完成,定出一個方向和未來的作法。更重要的是這些任務編組,特別是這四大聯合服務中心,不能總是依原來的規劃行事,以前就是做散財童子,每個活動都給予補助,而東部聯合服務中心補助最多的是花蓮縣,問題在於未來東部、中部、南部、雲嘉南聯合服務中心甚至是行政院考慮設置的離島聯合服務中心的任務並不相同,所以其設置目的和要點本來就應該不同,比如高雄有許多勞工和漁民,嘉義市根本沒有漁民,都在嘉義縣,所以設置要點當然應該要有差異,這才是真正的聯合服務中心,假如只辦理證照功能,那麼設一個聯合櫃檯即可,所以本席認為行政院應該對所謂的任務編組何者為常態、何者為非常態,以及其名稱、功能、設置目的等重新做個盤整,如此方能真正達到行政院設置這些中心的目的,且能證明政黨輪替有其意義與價值,假如只是遵循舊制、做散財童子,那就根本不需要聯合服務中心。對這個部分,本席可以勉強同意陳委員其邁所提刪減100萬元、凍結400萬元的意見,但必須警惕行政院趕緊著手處理任務編組問題。

  114. 賴委員瑞隆

    本席也贊同四大服務中心應該整體再做思考,利用半年的時間做個完整構思,陳美伶秘書長在地方和中央任職時都非常幹練,相信可以處理此事,用半年的時間重新檢討…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黃委員昭順

    留給誰我都不管,反正是留給我們國家,但是我們也不應該……

  117. 李委員俊俋

    你們支持啊!

  118. 黃委員昭順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支持,你們不要污衊。抱歉,我還在內政委員會當過召委。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處理第主-6案,主管機關說預算已經有處理,而且他們也會檢討,是不是可以將倒數第二段「將各聯合服務中心予以整併或裁撤」刪除,其餘均照列呢?

  121. 李委員俊俋

    第主-6案撤案。

  122. 陳委員其邁

    第主-4案怎麼處理?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125. 李委員俊俋

    主席,我來說明一下,其實前面部分很多都類似,剛剛的第主-6案,我先行撤案,至於第主-1案,我做個修正。剛剛有說6個月內要先來報告,因為我們有很多的預算凍結案,特別是針對任務編組的調整,以及如何重新盤整所有的任務編組,所以,我這裡做個修正,就是要求6個月內先來內政委員會報告,一年內完成,這是第主-1案的部分,第主-6案我就撤案。

  126. 主席

    第主-1案李委員建議「並於一年內完成」前面增加「於6個月內來內政委員會報告,」是這樣嗎?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第主-1案修正為「於6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於一年內完成。」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第主-1案修正通過。

  129. 第主-6案撤案。

  130. 處理第主-7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第主-7案就照案通過。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陳處長春榮

    包括任務編組服務中心是不是全部都6個月?

  133. 李委員俊俋

    所有跟任務編組有關的都是……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俊俋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