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主張根據國家機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檔案法及法務部函釋,立法委員有權利索取部分資料來行使職權,相關法律已規定何者得提供、何者不得提供「如果根據國家機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檔案法,都有規定什麼是得提供、什麼是不得提供,再加上法務部101年、103年、105年的函釋,都清楚地說明立法委員有權利索取部分的資料來行使職權。」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員工和主管領的薪水是否合理分配,是立法院依法必須要監督的事項「所有員工和主管領的薪水是不是有合理分配,這是立法院依法必須要監督的」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主張公務機關將已聘用人員名單提供民意代表作為審查預算使用,為落實民意機關監督、符合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並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機關將已聘用人員名單,提供民意代表作為審查公務機關預算使用時,雖屬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惟係為落實民意機關之監督,符合為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公務機關並無違反個資法。」」發言紀錄
- Kolas Yotaka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董事長,我們感到很意外,董事長竟然換人了,請問原來的周惠民董事長去哪裡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在任期只剩最後2個月的時候,他就在立法院開會的前夕突然閃辭,實在是相當的奇怪!我們沒看過這樣的原文會董事長,領了三年多的薪水,最後兩個月不知是因為什麼樣的個人生涯規劃,竟然跳機了,不過相信你與本席都一樣是祝福他的!雖然前董事長突然跳機,可能會造成你的困擾,畢竟有許多事情是發生在他的任內,但既然你已經接手,以下的問題還是要請你一一回答。
首先本席要請問,無論是之前的董事長或是你,為什麼會允許原文會的經營管理團隊績效不彰、傲慢自大?本席辦公室在8月26日發文要索取原文會的組織、薪資及員工福利等相關資料,並給予期限,希望你在7天之內回覆,但卻都沒有回覆。9月13日我們發文催辦,要求你從速處理,雖然在9月14日已提供,但是本席索取10件資料,你們卻只給5件資料。9月30日我們又再發文,拜託你從速處理,結果到現在該補的資料也都還沒補,請問你,為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什麼時候回函?本席並沒有接到?幾月幾日的回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你是董事長,對外代表的就是原文會,所以你必須要回答。主席,如果董事長一直無法回答,本席認為本席的質詢時間就應該要延長,或者當他在思考時,本席的質詢時間應該要中斷計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什麼叫個資法?針對另外一個主題,新聞部與節目部人員異動的資料,董事長也是一樣,7月29日本席發文,請你於10日內提供資料,關於新聞節目或節目相關的製作及人員的相關資料,雖然8月11日有回覆,但是,也是只回了一半。8月25日本席要求你補齊尚未提供給本席的資料,再給你機會於10日內儘快回覆,結果你們還是不理會本席。10月3日本席又發了一個文,請你們在3天內儘快將資料提供給本席,到了10月7日雖然提供了,卻只有一半的一半。10月18日本席再發文,要求你於3日內回覆,一直到現在,仍然不理會本席,為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什麼叫個人資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董事長,為什麼、憑什麼原文會可以拒絕國會的監督?可以散漫、傲慢到這種程度?你們不給的資料內容,本席大概都知道是什麼,但是本席要告訴你,憑什麼不提供資料給國會?中華民國的法律有好幾條都與機密資料有關,的確有政府機關可提供與不可提供的資料,也有立法委員可以調與不可以調的資料,國家機密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請你們好好的研讀一下,何謂行政程序法、檔案法及文書處理守則,全部都有,但是本席要告訴你,不要賣弄高尚的個人資料保護那一套,官腔官調!根據法務部102年11月14日的函示,財團法人分屬政府機關,但因法規委託,行使公權力的時候,就視同政府機關,這個時候就視同政府資訊公開法。
而你們原文會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及設置條例成立,預算來自行政院原民會的撥補助款,你們號稱行使公權力,要播什麼新聞就播什麼新聞、要罵誰就罵誰、要羞辱誰就羞辱誰,新聞也不用平衡,也不用顧慮什麼,然後不斷的訪問自己的董監事來做新聞,要聘誰當主管就當主管,這個我們都不干預、不碰哦!我們也沒有興趣,但是所有員工和主管領的薪水是不是有合理分配,這是立法院依法必須要監督的,請問董事長,什麼叫個人資料保護?請你回答,不要浪費時間。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本席不要你們的身分證字號和名字,我的公文寫得很清楚,只要職稱和薪資的級距,但是原文會可以傲慢到這種程度,你們看法務部101年的函釋寫了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公務機關將已聘用人員名單,提供民意代表作為審查公務機關預算使用時,雖屬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惟係為落實民意機關之監督,符合為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公務機關並無違反個資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憑什麼?一樣是財團法人,陸委會所設的「財團法人海基會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全部公布在網站上,包括董事長、秘書長……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還有處長和主任,連薪資1個月領多少全部都放在網站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你知不知道為什麼我要索取這些資料?如果把原文會與公視各職等做一個比較,包含人員的異動,我們從資料中可以看見明顯的差距,我不希望原民台的員工比起客家台和公共電視還差了一截,憑什麼我們比人家差?我要這些資料是為了幫員工爭取合理的薪資和級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董事長,你和你的團隊每個月領多少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董事長月領12萬,執行長是11萬多,副執行長是10萬,副執行長是台長兼副執行長。製作部與資訊部經理是9萬多,新聞部副理是8萬多,節目部副理是7萬多,文化行銷部副理是8萬6千多,行政管理部副理是8萬6千多,每年含年終獎金你們總共拿了納稅人1千多萬,4年來拿了納稅人4千多萬。以你們的薪水日子很好過,可是我現在要這些資料是要幫原民台的員工處理薪資的問題,你們是憑哪一條法律來瞎掰一些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看起來好像是無懈可擊的理由?我給你最後一個機會來說明為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什麼叫保護員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什麼叫保護員工?主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我們有再次的發文,說我們根本不要任何員工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到底誰在保護員工?董事長,你們4年來領了4千多萬納稅人的錢,是你們這些人在保護員工,還是我們這些要資料的委員在傷害員工?你們剛才是在指控我要揭露個人的機密和資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本席正式的提出譴責案,在這裡強烈譴責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藐視國會,並且要求您在今天散會之前,把我從7月開始索取的資料全部提供,一筆都不能少,請你回座。
接下來要請教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委員長辛苦了,我們知道您很支持蒙藏的事務,但是中國對蒙藏事務並不是很友善,昨天洪習會的國共會談還是沒有提到一中各表,甚至還明確的說兩岸同屬中華民族,對於這種說法,你有什麼想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在昨天洪習會的同一時間,很巧的,我們通過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修正,在這之後,其實蒙藏委員會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因為第十六條的修正是讓今年6月29日之前進入台灣的藏人可以再取得機會接受蒙藏委員會的面談,如果你們面談後認定他們是藏人,那麼移民署和外交部就開始受理;如果你們認定他們不是藏人,那麼他們就只好離開台灣,到街頭躲躲藏藏。本席當然瞭解國家有國安的需要,我們即便當立委也不可能天真到不知道有很多人蛇集團把不是圖博人的人送進來台灣,所以這個部分要很小心處理,但是你們去面談篩選出真正藏人的過程是不是合情合理?過去蒙藏委員會面談藏人的過程被很多人質疑不公,還有一些耳語說你們叫人家唱歌跳舞,到底有沒有這件事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我知道按照「蒙藏委員會認定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藏族身分作業要點」,你們在面談的時候要錄音、錄影,因為本席很認真的想瞭解是不是如大家茶餘飯後在傳的,你們有叫人家唱歌跳舞,所以我說我要看,結果主秘說基於保護個人資料,如果要看就要到蒙藏委員會來看。其實我認為根本就沒有這個問題,不要亂扯,不過為了要共同解決圖博人的問題,本席也不擺架子,希望雙方有誠意解決就好,所以10月19日我親自到現場看影片。當時主秘不在現場,承辦人員叫我簽這張切結書,他說即便是立法委員,如果不簽就不能看,這上面寫了如何又如何,而且要理解同意該會所請,不攝影、抄錄或不對外揭露任何的訊息,本席為了釐清你們處理圖博人問題的真相,所以忍辱簽了,我也不怕大家笑,我簽了,因為既然來到蒙藏委員會,我就要看見你們面談圖博人的影像,看你們到底有沒有叫人家唱歌跳舞,結果我簽了之後你們還不讓我看過去是怎麼面談的,只能看今年之後其中3個人面談的影像。
委員長,我們是來解決問題,不是製造問題的,來這邊也不是要被半桶水的官僚羞辱的,而是給彼此有面子和台階下,因為我們已經執政了,我們不要有衝突,我們要解決問題,所以本席去了,但是你們卻允許你們的主秘逼著立法委員要親自到蒙藏委員會來看,而且要簽切結書,對此你有什麼想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所以你認為他請立法委員簽這張切結書是沒有錯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是你親口跟我講的,主秘!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你到我的辦公室說「委員,如果你一定要看,你到蒙藏委員會來看」,是你親口講的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我覺得這根本是瞎掰,本席已經問不下去了,我告訴你,那一天我的助理們都在啊!主秘。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你不是這樣講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時間有限,主秘,你願不願意在這裡向我公開道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這是後來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委員長,這是在我去了之後,發生這些事情之後才出現的對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這不是誤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你不願意道歉其實沒有關係,這裡很多媒體都在,本席會提供一份當天所有對話的紀錄,我只能告訴主秘,我要再次的公開譴責這一種行政機關官僚的心態,不願意提供資料來面對新政府想要解決的問題。委員長,其實政務官很想做事,千萬不能讓一直以來沿用舊思維的官僚拖著我們不能繼續往前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本席在這邊要全力支持所有凍結和刪除蒙藏委員會預算的提案,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正式地表達我接受主秘的道歉。第二,我要講的是制度的問題,如果根據國家機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檔案法,都有規定什麼是得提供、什麼是不得提供,再加上法務部101年、103年、105年的函釋,都清楚地說明立法委員有權利索取部分的資料來行使職權。所以我在這邊要再次地肯定、也接受主秘的道歉,我相信我們共同維護的是整個立法問政的制度問題。同時,我也要再一次地提醒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資料要趕快提供,不要藐視國會。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有關這一案,我附議高金委員的說法,我認為她說的沒錯,因為我曾經在地方政府服務,我自己曾經為市政府舉辦過類似的媒合求職活動,這種媒合求職活動真的很難辦。媒合求職活動主要在傳遞訊息,到底原住民要不要參加這些活動?在媒合求職成功之後,還有沒有後續的就業輔導?這部分確實滿難管理,但是,我同意高金委員所說的,公務機關應該思考整體媒合求職機制要如何改善,因此,本席建議凍結100萬元,事實上,原民會提出的媒合求職活動可以再花俏一點,以便吸引族人參加,如此才能有更多成功的媒合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第2案原本林委員要凍結500萬元,有關收視率或非原民收看原民台的這件事情,我個人認為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在座的各位,大家也都很喜歡拿紐西蘭的毛利電視台來做比較,其創台十幾年了,所有的觀眾當中有三分之一是毛利人、三分之二是白人,而且這個比例幾乎沒有出現過很大的異動,這就代表原住民發聲、有很大的訴求要讓非原民聽見,這是原民媒體存在的價值,除了服務原本的原民之外,要拓展更多的觀眾。所以我支持林委員麗蟬提的凍結500萬元,但提出精進報告的這個過程其實比較重要,如何透過改善,也確知有更多人願意看原民台,而不是更多的人看到以後就轉台,我覺得那個研究、改善或反省的過程其實是滿重要的,所以我支持林委員麗蟬本來凍結的數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從上午一直到現在的討論,不管是要資料還是有怎麼樣的問題,其實我們都是希望讓原民台更好。還是要先補充一下,就提案的精神而言,意思是明年的預算凍結三分之一,因為我個人認為原文會或原民台在各個層面其實有很多改善的空間,希望可以全方位、制度性、系統性地加以反省、檢討,讓原民台更好,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再講到要資料的部分,其實重點不在於要什麼樣的資料,剛才召委也特別提到,上午質詢時,可能我們有要求要看到資料,可是後來看到的資料,就是你們下午又再送來的資料,是到目前為止你們所給過我的資料。我這邊有一張表,召委手上應該有,原本要給的組織架構編制表有給、已打勾了,但有一些東西是沒給的,我在這裡也打勾了,包括薪資發給要點內專業加給、主管加給的參考依據,以及敘明內部、外部員工的區分標準,這些東西沒有給,這是從7、8月以來的部分。但我要的這些資料,其實是就制度面的討論,希望原文會不要只給那個要點,而是說明這個要點是怎麼訂定的,那有好幾點,希望可以看見原文會的說明,也讓我們決定究竟是要求改善或者全力支持。我不希望激化成這樣,可能當時要資料的時候,好像各位也不知道我要員工的資料做什麼,大家可能很緊張,心裡覺得「這個委員要做什麼、一定要整我們。」其實我要那個資料是希望跟大家同步檢討員工的薪資結構,跟你們所要的資料,同樣的我也都跟客家電視台去要了,並沒有被拒絕。
我要講的是,凍結三分之一的預算是因為我希望原文會可以制度性、系統性地反省,我們共同來檢討,讓原文會可以做得更好,這是很重要的一個精神,希望大家可以支持。這部分我支持凍結三分之一,但如果也可以來做專案報告,而且是在1個月之內進行願景的規劃和專案報告,我覺得就OK了,讓我們看到當中制度面的討論、經營管理團隊的願景到底是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我有一個建議,國會的工作是監督沒有錯,畢竟我們不能干預節目、新聞,可是像整體制度的結構,這個是國會責無旁貸的工作,所以我認為要凍結三分之一,但是只要在1個月之內專案說明,我們就解凍,如果召委也可以同意,在今年之內可以排的話,其實我們還是希望明年大家都可以好好運作。可是過去我們看見什麼樣的好或壞,未來可以給新的團隊怎樣好或壞的建議和改善,如果在1個月之內專案報告可以看見具體的結論,我覺得很有建設性。
我還是要再說一下,到現在還是有未回函的一些資料,重點不是到底要什麼資料,而是我們不願意見到財團法人罔顧委員要資料的要求,反正自己覺得不需要給我們,或者覺得只需要給我們怎樣的內容才要給我們,在這次我看到的是這種態度,如果不是這樣的情況,我覺得300萬元、200萬元,甚至不凍,我都不會有意見。希望原文會可以理解,國會有義務,我們並不想要這樣,可是這是我們的工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凍結三分之一,並且在今年之內專案報告,解凍就好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好,同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我認為在國會詢答一定要誠實,剛剛我有給召委一整疊來來回回的公文,我們要求的資料從來沒有要身分證字號,或任何細項細節,可是剛才你們的答詢有提到這種東西,這會讓其他委員誤以為要資料的委員完全違法要這種非常私人的資料。其次提到薪資的問題,這個情況就和高金委員講的不一樣,高金委員剛剛說的是外部委員或審查委員,但我們現在講的是拿了政府薪水的財團法人主管。所以我剛剛有舉一個例子,包括海基會,從董事長、秘書長到處長、副處長,他們每個月的薪資資料都在海基會網站上公告,我剛剛也有秀出網頁,所以我要說的是這些都是簡單、公開的資料。為了問政需要,即便是涉及這一類的資料,只要這些人領的是政府的錢,是在公務機關裡面工作,過去我要的資料就是這樣的資料。高金委員如果有疑問,這一疊來往的公文,其實你也可以看一下,我要的只是這樣。我稍早譴責的或者我憤怒的,就是原文會藐視國會的部分,為什麼可以自由選擇要回或不回,自由選擇哪一種資料想回才回?簡而言之,我只是又再重複說一下,但我還是支持召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沒有公開,你們公開的是這個,你們網頁上公開的和海基會的資料不一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其實這個提案的原意有二,但可能在文意上表達得不夠清楚,很抱歉。我先講結論,對於這個部分要不要凍結,我沒有意見,所以也可以不凍結,但我想表達兩點意見。其一是屏東文化園區在地的文化中心要如何結合在地的特色?這是我首先要表達的部分,我們知道屏東文化園區當地有豐富的魯凱族和排灣族文化,如果還有其他的族群也很好,但要怎麼技巧性地讓前往當地的民眾,不只是在現場看個櫥窗而已?當民眾離開了文化園區或中心,走出來看到的都是排灣與魯凱的景觀與部落的樣貌時,這個文化中心該如何與在地的部落結合?這是我在提案中首先想要闡述的。
其次剛剛主任也提到,其實主任向我說明前,我也知道各文物館的權屬都還是屬於各地方政府的,但我很想反問大家的是,現在所謂輔導策展或經營模式的成效到底有多少?全國二十幾個地方文物館,號稱中央的原民會前往輔導或共同策展時有多少人來看?它實際上達到的成效又有多少?這筆錢不管是900萬元,還是90萬元,甚至是只有9萬元,我都覺得不能亂花,也就是說,我們與29間地方文物館到底要怎麼合作,才能讓錢花在刀口上?這只是我在提案上的建議,至於凍結的部分,因為主任剛剛已說明,我完全能夠理解,而且預算也不多,所以我並不堅持凍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關於這個提案,因為廖國棟委員稍早有打電話給我,他說他的任何提案要我幫他講,他都沒有意見,他不會堅持,所以我加一票;另外,我不但認為這應該換車,而且最好要換四輪傳動的車,因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對,因為我們的首長真的和其他首長很不一樣,這個部分的安全還是要顧,尤其現在天災那麼多,如果主委或副主委們前往勘災,這需要有安全的考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有關轉型正義的部分,其實我跟其他提出凍結或是減列預算的委員看法不太一樣,長久以來原民會的預算有限,是還滿拮据的一個部會,然後業務範圍又包山包海,所以我反而認為現在這種規劃是好的,也就是在現有的架構、預算中改變內容,將原本要辦的研討會、研究或任何的綜合規劃發展、任何可以延伸與轉型正義相關的業務,改變你們去年、前年或大前年的工作內容。因為現在整個政府的政策就是走向要推動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所以要在現有的架構、有限的預算中做有效的運用,只是把你們研究的方向轉向轉型正義,所以我反而覺得這些部分不應該凍結與減列,而且要趕快執行,以免很關心轉型正義的朋友又會說是立法院不要推轉型正義,其實我們也擔心會變成這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除了剛才李委員俊俋講的之外,我也覺得不要凍結,即使要凍也不要凍那麼多,因為這15種法案中,其實有7種的主政機關不是原民會,包括國家公園法、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水利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等,換句話說,如果原民會想做,也還要跟其他部會去協調,這有點操之不在原民會,也有非戰之罪的感覺,因此,我建議真的不要凍太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我支持主席,如果再砍下去會殺錯人,因為有些案子是其他單位和其他部會協商的結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有關第2-14案及第2-15案,我希望兩位委員不要凍結,如果要我來看的話,其實它的成效是非常好的,因為我是親身經歷的,尤其這是偏遠地區遠距醫療的一個救命系統,i-tribe絕對不是只有69個,如果我記得沒錯,資策會及原民會的合作已經建置了一百多個或八十幾部落……好,那就69個。當地居民都已經在使用WiFi,偏遠地區學校也在使用平版…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
有關第2-14案及第2-15案,我希望兩位委員不要凍結,如果要我來看的話,其實它的成效是非常好的,因為我是親身經歷的,尤其這是偏遠地區遠距醫療的一個救命系統,i-tribe絕對不是只有69個,如果我記得沒錯,資策會及原民會的合作已經建置了一百多個或八十幾部落……好,那就69個。當地居民都已經在使用WiFi,偏遠地區學校也在使用平版電腦上課,大家最熟悉復興區的林醫師,過去就是靠山上i-tribe的WiFi系統,一輛遠距醫療的診療車就在山間跑來跑去替老人家看病,因此我認為沒有成效不彰的問題,而且要趕快及繼續做。另外,我提的……
- 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
我只是想要說明一下第2-7案,那天我質詢時,秘書長也親口非常明確的說,我們的推動會就要開會,而且是每4個月要開一次。這個案子真正的目的,就是希望讓大家看見我們真的在做,每一次開會的內容到底在討論什麼,因為開了這個推動會,每一個子法的相關立法進度到底是什麼,所有的都要公諸於世,讓民眾都能看得到,同時間也是督促原民會立法進度的一個提醒,我認為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