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民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民進黨政府硬推具有重大爭議的一例一休,認為其並非真正落實週休二日。「硬推有重大爭議的一例一休,甚至還說勞動部推得不好,其實是「週休二日」」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質疑特休假通常需要雇主同意才可休、若未休也不能折抵薪資,導致特休假淪於看得到、吃不到。「導致特休假淪於看得到、吃不到。昨天「工鬥」在群賢樓801會議室舉辦的公聽會也表達了很多的聲音,而且特休假通常需要雇主同意才可以休,如果未休也不能折抵薪資。」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還給勞工被砍的7天假,而且公務員應比照勞工放這7天假。「所以本席在明天逐條審查時會有一個提案,就是要還給我們的勞工這7天假,而且公務員應該比照勞工放這7天假。」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本席前天在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有特別表示希望部長能夠體恤在立法院門口絕食抗議的勞團代表,從11月4日到現在已經超過了280個小時,前天我問部長有沒有去看,部長說沒有,今天應該有看到了吧?許惟棟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已經絕食超過280小時了,可惜他已經在今天混亂時倒下,他是真的倒下了,不像另外一位。不管怎樣,本席希望他能夠平安,也請執政黨手下留情,不要再製造更多的犧牲者。

  2. 憲法第十五條明白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勞基法第一條也很清楚地寫著該法是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而制定的,也就是說,雇主和勞工所訂的勞動條件不得比勞基法所訂的還來得低,是規範勞雇之間的根本大法。

  3. 我們來回顧一下蔡英文總統競選時所提出的勞工政見,第一條就是要真正落實週休二日,其次是要研擬提高加班費的計算標準。可惜民進黨執政之後卻沒有兌現諾言,硬推有重大爭議的一例一休,甚至還說勞動部推得不好,其實是「週休二日」,通過之後,勞工的7天假都要砍掉。

  4. 我們看到蔡英文總統說,勞工是他心裡最軟的一塊。雖然不曉得那是什麼,但我們實在是很痛苦地看到他痛苦的決定。本席覺得事實上最痛苦的不是小英總統,而是被高工時、低薪資壓迫的全國廣大勞工朋友。所以我在此呼籲在場的民進黨委員和小英總統,不要說一套、做一套,應該要好好地傾聽民意,為明天的逐條審查做出一些最好的參考意見。

  5. 根據勞基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特休假是鼓勵勞工在同一個企業服務的待遇,所以特休假會隨著年資而增加。然而臺灣的企業型態是以中小企業為多(這點其實剛剛我有聽到一位資方代表的意見),導致特休假淪於看得到、吃不到。昨天「工鬥」在群賢樓801會議室舉辦的公聽會也表達了很多的聲音,而且特休假通常需要雇主同意才可以休,如果未休也不能折抵薪資。以年資7年來看,公務員有21天假,勞工只有14天,相差了7天的假期;年資10年的部分,公務員有28天,但是勞工只有14天,相差了一倍。況且勞工離職以後年資與年假就要重新計算,但是公務員換單位的話,年資卻可以合併計算。如果全國年假一致卻只砍勞工的7天假,其他福利並沒有比照,增加勞工和公務人員的對立只是在破壞族群的和諧。所以本席在明天逐條審查時會有一個提案,就是要還給我們的勞工這7天假,而且公務員應該比照勞工放這7天假。

  6. 不管怎樣,我們認為今天這個公聽會是傾聽民意的最佳機會,希望執政者要三思,也期待明天逐條審查時,大家能夠真正集思廣益,根據勞動朋友的心聲,並透過這樣的修法,還一個正義給我們的勞工朋友。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宜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