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秀芳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彰化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建議勞動部為落實特休假,請所有企業主強制勞工在年初先安排一半的特休假,另一半特休假則保留以因應其他臨時狀況休假。「為了落實特休假,勞動部可不可以請所有的企業主強制勞工在年初的時候先安排一半的特休假,另外一半的特休假則應變勞工其他的臨時狀況來休特休假?」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秀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現在提出周休二日落實全國假期一致,這個議題從3月份到現在也經過了8、9個月的時間,勞動部在這段時間內,到底是和基層勞工或是所有的資方做了什麼樣的溝通?

  2. 主席(鍾委員孔炤代)

    請勞動部郭部長說明。

  3.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司長也有在這裡報告過,我們舉辦的座談會、公聽會等林林總總加起來大概超過50場次,其實已經宣導了很多,其實這段時間我們也沒有閒過,我們也一直在為政策說明、辯護及宣導,所以一直沒有停過,就是希望大家能夠對於整個制度的設計及理念有多一層的了解。

  4. 黃委員秀芳

    雖然經過那麼多次的討論,可是基層民眾還是對你們的政策霧煞煞,甚至上禮拜還有一位勞工打電話給我,他說新政府上來後推動周休二日、一例一休的政策,他原本是固定在假日上班,如果以後一例一休的話,他一直以為這個一例一休就是在禮拜六、禮拜天,所以他以後是不是不可以在禮拜六或禮拜天上班?我認為勞動部針對這個部分還是要跟所有的基層民眾及勞工多溝通,要不然他們對政府的政策真的完全不了解。去年的法定工時為兩週84小時,從今年元月份開始才改成單週40小時,我想了解去年這些基層勞工有確實在這些國定假日放假嗎?

  5. 郭部長芳煜

    去年是有,但是從今年1月1日法定工時改成40小時以後就沒有了,因為細則的關係,那7天就刪掉了,跟公務人員是一樣的。去年因為還沒有修法,所以那個時候是有的。90年的時候我們沒有搭上那次修法的進度,法定工時還是維持兩週84小時,那時候的勞委會才會說既然還沒有改成週休二日,所以暫時保留那7天,但是那時候的共識是哪一天實施週休二日、跟公務人員一樣了,那7天就拿掉,那個共識到今年終於時機成熟了,所以才會把那7天拿掉。之前不會有問題,是因為雙週84工時有4個小時的零碎時間可以作為調宜,所以就沒有問題,因為在公務人員沒有放假的那一天國定假日,勞工也可以來上班,因為他的工時已經調宜到禮拜六的4個小時去了,所以不會有問題,但是今年就會發生問題,因為那4小時不見了,所以我們一定要面對這個問題、解決這個問題。

  6. 黃委員秀芳

    勞動部有自己的粉絲頁,對不對?民眾也有針對你們提出的週休二日議題做一些反映,針對民眾在粉絲頁上面所提出的留言、按讚或按怒,勞動部在網站上有做回應嗎?

  7. 郭部長芳煜

    我們的Facebook等等都有專人在處理,但是我還是要跟委員報告一下……

  8. 黃委員秀芳

    但是我看到的是,你們只是把宣傳直接po上去而已。

  9. 郭部長芳煜

    我們都有回應,但是很顯然溝通、宣導這件事情是沒有止境的,看起來真的是要永無止境地一直溝通下去,如果是那麼容易懂的話,今天就不會演到這麼久,大家還是有爭議。

  10. 黃委員秀芳

    當然是這樣子,所以你們勞動部……

  11. 郭部長芳煜

    所以我們還是要一而再、再而三去說明,還要繼續加強。

  12. 黃委員秀芳

    經過這麼久、這段時間的紛紛擾擾,其實大家都看到勞動部對這個部分有用心在說明,可是民眾對這個政策真的完全不懂,所以我們希望你們能夠再加強溝通。今天我們看到總統針對勞基法的修法說話了,他也覺得很痛心。我們希望透過勞基法的修正能讓勞工得到最大的保障、真正落實週休二日,其實我聽到有一部分的勞工覺得這個政策是好的,可是宣傳不夠,所以不論是在文宣或網路,我希望你們能夠再加強溝通。

  13. 郭部長芳煜

    報告委員,這次讓我們體會到在多元的社會、民主的社會中,要溝通到最基層的每一個勞工其實難度真的是滿高的,但是值得我們去努力。我們如果把這陣子的宣導資料整理給委員看看,你就會知道我們已經無所不用其極地在宣導了。

  14. 黃委員秀芳

    好。另外,針對落實週休二日的相關配套,就是特休的部分,很多勞工表示他們的特休假沒辦法休完,甚至如果有休特休假的話,特休當天的薪資也會被減半。針對特休的部分,勞動部有沒有提出自己的版本,還是只有委員提出的版本?

  15. 郭部長芳煜

    報告委員,現有的機制其實就已經可以處理了,雖然勞基法第三十八條只有規定特休的日數,但是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同條第三款規定:「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如果雇主違反的話,就回到母法第七十九條予以處罰。

  16. 黃委員秀芳

    當然。其實如果可以落實特休假期的話,應該可以減少勞工的工時,可是到目前為止我聽到的都是還沒辦法全面地落實特休。為了落實特休假,勞動部可不可以請所有的企業主強制勞工在年初的時候先安排一半的特休假,另外一半的特休假則應變勞工其他的臨時狀況來休特休假?勞動部有沒有這樣的配套?要如何落實勞工的特休?

  17. 郭部長芳煜

    報告委員,剛才鍾委員也提到是不是可以在這次修法裡面把它一併處理。如果來不及處理的話,我們也會利用解釋函或各種方式,讓沒有休特休假的勞工要補給工資的做法能夠落實。未來宣導的部分是不可少的,希望勞工都知道特休是看得到而且是吃得到的,這有賴於我們的勞動檢查、加重罰責或宣導,我們一定會盡全力處理這方面的事情。

  18. 黃委員秀芳

    我希望勞動部能夠加強宣導,也加強說明。

  19. 郭部長芳煜

    謝謝,一定會。

  20. 黃委員秀芳

    另外,也要加強溝通。像剛剛我講的網友在網路上貼的留言,你們要有一個互動式的檢討。

  21. 郭部長芳煜

    好,我們一定會加強這個部分。

  22. 黃委員秀芳

    其次,也要確實保障勞工的權益。我們一直討論落實週休二日,最主要是要確保勞工的權益,希望勞動部針對這個部分能夠再加強。

  23. 郭部長芳煜

    是,謝謝。

  24. 黃委員秀芳

    此外,最近陸客來台減少了,有一些觀光業者或地方的導遊目前可能因此而失業。我們知道從民國97年到98年的時候,政府、尤其是勞委會職訓局為了配合政府的政策,開設了很多職訓班、培訓的課程,全部都是針對陸客來台的客層。現在這些課程培訓了很多導遊人才或餐飲業的人才,目前陸客來台的人數減少,不論是遊覽車業者、餐廳業者或導遊,很多人都失業了。我們看到政府在推動政策的時候好像急就章一樣,沒有全面的檢討。對於這些以前的職訓局、現在的勞動力發展署為因應陸客來台所培訓的人才,勞動部如何輔導他們從事其他的行業?

  25. 郭部長芳煜

    委員的建議很好,過去對於這些已經完成受訓的學員,我們有一個系統加以了解,就好像訓練護照一樣,從這個系統可以知道他過去曾經受過什麼訓練;現在如果派不上用場,有沒有可能轉換成第二專長、第三專長等等,我們都可以來處理。

  26. 黃委員秀芳

    針對這些人,你們目前怎麼去輔導他們?

  27. 郭部長芳煜

    第一,要先找到這些人。第二,了解他們……

  28. 黃委員秀芳

    你們培訓完之後,沒有後續追蹤這些人的就業情況到底是怎樣嗎?或者是以目前……

  29. 郭部長芳煜

    對於他們的訓後就業,譬如3個月、6個月以後的訓練就業情形,我們都會定期去了解。如果有失業的問題,或者因為現在大環境的關係,需要做其他專長的培訓,我們都可以……

  30. 黃委員秀芳

    針對這個部分,你們到底還有沒有追蹤?

  31. 郭部長芳煜

    我請署長具體說明一下。

  32.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黃署長說明。

  33. 黃署長秋桂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所有參訓之後的就業狀況,其實我們都會做就業媒合並追蹤就業的狀況。當然,像剛才委員所提到的,今天有可能因為整個環境的改變,他們需要重新去培訓第二專長訓練,我們也有相關的課程。委員剛剛關心這些人現在究竟在哪裡,基本上,只要有任何需求而到我們所有的就業中心尋求協助,我們都會按照整個作業程序給予協助。

  34. 黃委員秀芳

    好,我問一下,目前這些人的就業狀況如何,你們知道嗎?

  35. 黃署長秋桂

    我們在訓後3個月都會去追蹤,但是就像委員提到的,有可能是他們在前1、2年或幾年前受訓的狀況。事實上,只要他們還是處於就業的狀態,就不會到我們的就業中心,我們也不會再去做後續的追蹤,但是訓後3個月我們確實是有追蹤的機制,要不然會出現一個狀況,如果對於所有參訓的人,我們全部都追蹤他們永遠的就業狀況,可能也會比較超出我們的負荷。

  36. 黃委員秀芳

    當時為了配合政府推動的政策,從餐廳、旅遊業到導遊,你們一連串開出好幾十堂的培訓課程都是針對陸客來台。520之後陸客來台的人數相對減少,造成了滿多的失業,我希望勞動部可以了解當時你們所培訓的這些人目前的就業狀況到底如何,或者需要再輔導這些人從事其他的行業,譬如他們原本是帶陸客團,是不是可以培訓他們的第二專長,去帶日本團或韓國團?我們希望政府做出任何政策的時候,不要把所有的雞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面。

  37. 郭部長芳煜

    我有兩點跟委員報告:第一,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情況,所以我們要求發展署針對這件事情如何處理做專案的評估及分析。第二,未來如果還有這樣的情況,我們就不要像剛剛講的一樣,把雞蛋全部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面,還是要考慮到萬一它是一時性的議題,希望能夠有長遠的評估,我們會就短期與長期一起評估。

  38. 黃委員秀芳

    我希望勞動部針對這個部分能夠做後續追蹤,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秀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