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全國放假一致有兩種作法,應讓公務人員也在7天國定假日恢復放假,並在勞基法第三十七條明定紀念日使全國都可放假,而非只砍勞工7天假來達成一致「一是讓全國在這7天國定假日恢復放假,讓公務人員也一起休。」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休息日其實只是休息時間而非假日概念,在法律位階上與國定假日不同,卻稱一例一休對勞工保障最好「這個休息日其實就是一個休息時間,在此情況下,你們怎麼會說現在的一例一休對勞工的保障是最好的呢?」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以特休假彌補砍掉7天國定假日做不到,因為年輕人經常換工作,無法每年補回被砍的7天假「因為他們會經常換工作,到時候如何將特休假補給年輕朋友每年被砍掉的七天國定假日?」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反對行政院版勞基法第三十七條修正案,即砍掉勞工7天國定假日的作法「反對!反對行政院第三十七條的修正。」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特休假應與國際接軌,勞工任職滿半年就應有特休假,而非現行須滿一年才有「當時我提出來的案子就是希望與國際接軌,任職滿半年應該就有特休假。」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週休二例可達到實質強制性效果,能有效強制降低工時,是對勞工最好的法案「今天國民黨立院黨團吳志揚委員版本還有修正動議都是提週休二例,這可以達到實質強制性的效果」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有程序問題。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有宣讀過嗎?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同仁。在301會議室時的宣讀算嗎?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王委員育敏

    那一次那麼混亂,大家覺得算嗎?上次是在301會議室這麼混亂的場面宣讀,我們不是要重審嗎?重審的話,應該重新宣讀,上次的都不算,對不對?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王委員育敏

    是重審!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王委員育敏

    對啊,就重頭來一遍嘛,對不對?我們是從詢答開始,今天當然要從宣讀開始。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王委員育敏

    等一下,我還有程序問題要一併請教。今天其實是進入逐條審查,我希望就如柯總召所說的,條文也不多,我們應該針對每一個條文充分討論,所以在發言時間方面,我希望主席不要限制每一位委員,上來跟行政部門針對條文內容詢答、對話,至少一輪要10分鐘,而且可以再詢問。今天必須充分討論,如果我們堅持回到委員會中心主義、委員會充分討論的話,我希望今天我們展現的是最民主的過程,而且要讓衛環委員會的委員,或是因為關心而來這邊的委員,可以充分討論。在朝野協商的時候,柯總召在現場,我們也說今天的逐條審查,必要的時候,開到12點都沒有關係,意思是進行實質、充分的討論。大家都看到昨天公聽會的情況,事實上,官員跟這些團體是沒有對話的,基本上是各說各話。有關昨天公聽會的意見,公報處值得肯定,非常有效率,他們在今天早上已經刊出一本非常完整的紀錄,提供逐字的內容給大家。實質的審查,就是我們必須根據昨天公聽會的意見跟聲音,還有勞團及專家學者的聲音跟意見,然後與今天在座委員的意見綜合起來。再者,針對昨天郭部長沒有明確答復的部分,以及大家對於修法內容還有質疑的部分,我們應該進行雙向的、充分的討論,這樣才能夠達到實質的效果。柯總召在這邊,待會兒的程序,我們是不是可以建立共識,就是充分討論,不要3分鐘就打斷,然後再來一輪,這樣在論述上沒有辦法充分的深入討論。謝謝。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要處理我剛才提出的程序問題……以10分鐘為原則……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可以啊!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你的過去經驗是什麼經驗?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問不到東西……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郭部長芳煜

    (在席位上)我們沒有看到修正動議。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你們可以直接對話。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因為是逐條審查,等一下如果是比較執行面的部分,我會請同仁來說明,政策性或委員指定要我個人答復的,我一定答復各位。剛才所提到的原來第二十三條,過去在報告的時候,我們的書面報告對於原條文是敬表認同,現在加上這幾個字之後,其實立意沒有問題,立意很好,但是誠如剛才柯總召講的,我們擔心會不會不一而足、掛一漏萬,所以我們基本上的想法是認為,如果按照原條文是沒問題,但是在其他的部分,我們在細則訂詳細一點可能會比較完整。例如除了現在加上去的延長工作時間的時數、工資額等等之外,其實還有很多類似這樣的,包括請假、級距,這些要在條文裡面全部列舉出來就會很冗長、瑣碎,是不是可以在細則裡面規定,大家用意都是一樣的,希望未來這個明細表不會有任何爭議出來,大家想法、用意其實是一樣的。第二,剛才提到五年的清冊,我剛才查了一下,我們每年都查,去年就清冊的部分,檢查的比例是2.09%,占所有檢查的2.09%,這沒有問題。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郭部長芳煜

    百分比,違法的百分比。第三,剛才提到1.33、1.34好像很瑣碎,我們的文字是三分之一以上,所以實務在實行的時候,都是以1.34、1.67,因為三分之一「以上」,所以實務上是這樣來規定。第四,罰則的部分,如果未來這樣的話,在罰則上面要做適度的配合。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文字上是三分之一以上。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勞基法第二十四條是說加班的話要加給三分之一以上,這是提到加班費的計算。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謝司長倩蒨

    因為工資的明細裡頭包括加班費,延長工時加班的時候加班費怎麼算。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謝司長倩蒨

    因為法條是說加給三分之一以上,所以三分之一正如委員剛剛提到的,就是0.333333。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謝司長倩蒨

    對,比較清楚的話,就是用1.34,因為三分之一以上,你可以0.34、0.35,至少要0.34。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謝司長倩蒨

    對。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敬表認同。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郭部長芳煜

    我們覺得用一個動議或決議,未來在細則裡面,我們一定把這個東西弄清楚,包括請假等,既然是明細表,就把它弄得很清楚。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郭部長芳煜

    我剛提到像是請假,他有什麼紀錄,雙方要確認一下,到目前為止我今年的假有多少,這裡面要能看得出來,類似這樣的話,我們仔細地在細則裡面定清楚。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郭部長芳煜

    細則還要送到這裡。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郭部長芳煜

    是,大家的用意其實都一樣,就是希望能夠保障勞工,細則未來也是一定要經過這裡審查,沒有問題的。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建議是不是照原來時代力量的版本,我們在立法說明的地方,把未來要在細則裡面規定的,現在先寫進去,未來我們就會按照立法說明來進行。至於剛才鍾委員的意見,由我們司長說明。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鍾委員提到彈性工時的部分,彈性工時事實上是就工時的部分做彈性,例如四周彈性工時,正常工時是40小時,四周就是160小時,那是工時做彈性化,如果雙方約定是透過工會、勞資會議實施彈性工時的規範,超過約定工作時間還是紀錄加班的時數。另外,時代力量的修正動議有提到工資明細,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時數,因為如果在工資明細只提延長工時的時數,對勞工來說,他不知道我這個月延長工時20小時有多少是在三分之一,有多少是在休息日,加班費的費率搞不清楚,所以我們希望要清楚一點,是在施行細則把它有多少是三分之一的加班時數、有多少是三分之二的加班時數,都能清楚地列出來。所以我們希望還是維持原來的提案,不需要再特別提到延長工作時數。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郭部長芳煜

    (在席位上)我們在說明裡面寫。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郭部長芳煜

    (在席位上)條文寫不完整,太多了。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郭部長芳煜

    (在席位上)希望未來在細則裡面訂定。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郭部長芳煜

    (在席位上)好。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柯總召今天很認真修法,很高興可以參與衛環委員會。我要提的是程序的問題,因為第二十四條其實勞動部的版本已經提到第三十六條一例一休的問題,所以本席在此具體建議,第二十四條與第三十六條要併案審查,因為以往在審相關法案就是這樣,否則在前面討論沒有意思,下面第三十六條一例一休沒有過的時候,在這邊下了一個條件是說關於第三十六條所定的休息日,雖然法條是放在這邊,但是我們審查的順序,本席具體建議要併案審查,如果併案審查的話,本席要先針對第三十六條部分就教勞動部部長。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王委員育敏

    這是連動性的條文,柯總召那麼專業。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其實在昨天公聽會上出席的專家學者講得非常清楚,他說你現在提出來的休息日不是假日,我們有所謂的國定假日,而且有例假、有特休。請問,你的休息日是不是假日?休息日在我們原來的法條上面的定位是屬於什麼?它是不是屬於假日?是或不是?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休息日特別是訂在第三十六條,關於7天有2天的休息,所以其實在立法意旨說明得非常的清楚,它是以休息做為原則的。

  72. 王委員育敏

    休息就不是一個假日的概念,對不對?

  73. 謝司長倩蒨

    但就併入延長工時去計算。

  74. 王委員育敏

    是休息時間,而不叫做假日,是或不是?

  75. 謝司長倩蒨

    放假就表示他沒有出勤,就不用出勤。

  76. 王委員育敏

    所以是休息時間,昨天我在公聽會聽得非常清楚,有位學者提出一個很清晰的概念,也直指問題的核心,今天的一例一休在勞基法上規定的例假日是非常有強制性的、非常清晰的,就是應該要休息,這就是他的休假、是勞工專屬的休假,而現在發明出來的一例一休中的休息日,被學者挑戰說這不是休息日,從方才司長的說明來看,這是休息時間,不是一個假日的概念,對不對?

  77. 謝司長倩蒨

    我再說明一下,我剛才沒有說休假,是因為勞基法第三十七條有針對什麼叫做休假,這是一般我們俗稱的國定假日,因為法定的用語上,休假是指勞基法第三十七條所稱的休假。

  78. 王委員育敏

    對。

  79. 謝司長倩蒨

    但是第三十六條很清楚的,7天有2天的休息,依目前法條的規定,7天有1天的休息做為例假,例假不是休息嗎?例假也是休息啊!

  80. 王委員育敏

    例假是一個明確的概念,司長,我今天要請教的是,昨天學者的論述,我聽得非常清楚,他說休息日不是假日的概念,而是在假日跟正常工作時間的休息時間,就等同是晚上加班這樣子的一個時間。

  81. 謝司長倩蒨

    但是我們有清楚的定出7天有2天的休息……

  82. 王委員育敏

    所以他提出的質疑是現在要用休息日來換國定假日,這是不成比例的,他認為砍掉7天的國定假日是造成勞工權益的受損,這是不等值的,大家在網路上、LINE也可以看到很多,其實勞工朋友講的是說,現在這個的位階是不一樣的,在法律上的位階就是不一樣,方才你也提到,這既不是例假,也不是所謂的休假,這個休息日其實就是一個休息時間,在此情況下,你們怎麼會說現在的一例一休對勞工的保障是最好的呢?

  83. 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昨天在相關的詢答中,其實大家也都有指出來,2015年勞動部委託的研究報告其實都已經講了,就是2014年的實際年度工時是2134.8小時,對不對?然後現在的法定工時是幾個小時?

  84. 謝司長倩蒨

    103年時法定工時是兩週84小時,現在105年開始是一週40小時。

  85. 王委員育敏

    所以我們的法定工時是幾小時?

  86. 謝司長倩蒨

    如果以全年來算,一週40小時的話,一年就是2,088小時。

  87. 王委員育敏

    你怎麼會算出2,088小時呢?

  88. 謝司長倩蒨

    委員提到的數字可能是把國定假日……

  89. 王委員育敏

    當然,今年19天的國定假日還在耶!當然是1,920小時,請問,OECD國家的一整年工時是幾小時?

  90. 謝司長倩蒨

    昨天部長有特別說明,OECD國家是把……

  91. 王委員育敏

    到底是幾小時?

  92. 謝司長倩蒨

    全時工作將部分工時的工作者……

  93. 王委員育敏

    不用再講全時,你回答我是幾小時……

  94. 謝司長倩蒨

    我國的部分工時只有3.1%……

  95. 王委員育敏

    幾小時司長不知道數字對不對?不知道就說不知道,我告訴你答案,是1,771小時,昨天公聽會的內容你們都沒有在聽,對不對?其實學者都把這些數字告訴你們了。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數字。

  98. 王委員育敏

    結果你們還在想半天,問題就在這裡,昨天學者有這樣一個說法,其實是有立論根據的,如果你的一例一休是想要降低工時的目標,它直接就告訴你,砍掉7天的國定假日,瞬間增加的是56小時的工時,這有無達到你想要的政策目標?如果我們現在要幫勞工解決過勞的問題,則現在的一例一休解決了什麼?事實上是沒有的,它在法的位階上,只是一個休息時間,並沒有強制性,另外一個是因為這個部分修法通過,就要砍掉7天的國定假日,瞬間又增加了56小時,請問此項政策想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呢?是要有效的縮短工時嗎?

  99. 郭部長芳煜

    一定會產生工時減少的效果,委員只考慮到7天假,但有沒有考慮到84小時變成40小時的時候……

  100. 王委員育敏

    很抱歉,這個早就在立法院完成了,並不是你完成的,在去年上一屆的時候,那時我是在社環委員會,所以這是陳雄文的功勞,並不是你的功勞。

  101. 郭部長芳煜

    我沒有要攬功的意思。

  102.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不用拿出來講。

  103. 郭部長芳煜

    事實上看起來,工時是往下降的。

  104. 王委員育敏

    把84小時縮減成40小時是在馬政府陳雄文部長任內做的,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105. 郭部長芳煜

    我沒有說跟我有關係,今年上半年的工時是降低的。

  106. 王委員育敏

    本席要請教的是,在這樣的基礎上,實施一例一休可能減少什麼呢?換言之,每週40小時是前政府做的,現在新政府新的勞動部長推動的一例一休,請問是要達成什麼樣的政策效果?照理應讓工時再下降,不是嗎?

  107. 郭部長芳煜

    一例一休對大部分人來說,若那個休息日不加班,那就會休息,我們只是保障……

  108. 王委員育敏

    但你們砍了7天假啊!請問你們增加了什麼?

  109. 郭部長芳煜

    再搭配52天休息日及13天的……

  110. 王委員育敏

    每週工時40小時……

  111. 郭部長芳煜

    降低工時……

  112. 王委員育敏

    你自己也說,現在差不多6成以上也都在做了。

  113. 郭部長芳煜

    前半年已經降低5小時了,效果已經慢慢顯現出來,我相信下半年會降更多。

  114. 王委員育敏

    一例一休也都還沒有實施啊!所以你在說什麼?所以都是前政府的功勞,你到底在說什麼?

  115. 郭部長芳煜

    很多老板現在都在自己調整了。

  116. 王委員育敏

    所以是單週40小時的功勞啊!

  117. 郭部長芳煜

    未來這個部分……

  118. 王委員育敏

    那是把雙週84小時變成單週40小時的功勞,但你的一例一休根本還沒有通過啊!所以現在有的都是因為把84小時改成單週40小時的功勞。本席要請教的是,官方提出一例一休的政策,請問想要形成什麼樣的政策效果?方才我問的你還沒有回答,今天國民黨立院黨團吳志揚委員版本還有修正動議都是提週休二例,這可以達到實質強制性的效果,加上不砍7天假,達到的效果是實質的,可以把工時有效的、強制性的降低,這樣的效果,請問勞動部要或不要?本席認為,這當然是對勞工最好的法案。

  119. 郭部長芳煜

    如果是週休二例可以達到降低工時的效果,我們的一例一休也一定可以,但我們的方式是逐漸式的,慢慢往下降的,你那種方式則是很危險的一下子往下降,造成的傷害可能更大,因為很多勞工可能想加班……

  120. 王委員育敏

    請大家聽清楚,他想要加班的話,平常下班也可以加班啊!一定要逼著他們禮拜六來加班嗎?你這樣的說法根本就不成立,我們現在有限制勞工星期一至五下班時間不能加班嗎?你們的說法完全是在魚目混珠。

  121. 郭部長芳煜

    一例一休是比較有彈性的,二例真的是很硬,在調適上真的會有困難,所以我常強調的是「現階段」一例一休比較可以符合大家的需求。還有,二例可以減少工時,而一例一休也可以減少啊!而且加班又不是人人加班,就是有需要的加班,我們慢慢的軟著陸不是很好嗎?在實施二例以前,我們可以先經過一例一休來調適。

  122. 王委員育敏

    希望部長要為在此的陳述來負責,昨天其實勞團也有計算給大家知道,你們常拿一個說詞就是中小企業承擔不起,所以勞團就算給你聽,台灣的中小企業平均每家僱用6個人,若我們實施週休二例,還有不砍7天假,事實上其成本一年會增加多少?你昨天有沒有仔細在聽呢?請告訴我答案。

  123. 郭部長芳煜

    我有聽到。

  124. 王委員育敏

    他說多少,請你回答我,我要看你是否有在聽。

  125. 郭部長芳煜

    我記得4萬多元。

  126. 王委員育敏

    這樣是一個硬著陸,會倒閉嗎?台灣的中小企業應該沒有這麼脆弱吧!我要再次重申,國民黨立院黨團在座的委員,我們都支持週休二例加上不砍7天假,我們是社環委員會,不是經濟委員會,在社環委員會的委員,有一個任務就是捍衛勞工的權益,昨天公聽會所有出席的勞團,還有出席的學者,都已經講得非常清楚,最佳方案當然是週休二例,加上不砍7天國定假,所以今天進行逐條討論,我們的立場非常的堅定,國民黨立院黨團的版本就是這個版本。謝謝。

  127. 郭部長芳煜

    我要補充一下,關於7天假,我們的基本主張是,這個7天假是為了追求全國一致,希望達到民眾生活作息能夠一致化,至於假的問題,則應該從假的部分去檢討、處理。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郭部長芳煜

    我從來都不會去攬這個功勞。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郭部長芳煜

    我要特別說明這個7天假,在此有3點理由提供各位參考,第一,其歷史緣由各位一定要知道……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郭部長芳煜

    我現身說法,90年的修法過程我是有參與的,我是知道的……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郭部長芳煜

    我跟各位報告一下7天假的歷史緣由,第一,90年的時候,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那個時候的配套就是國定假日由19天改為11天,有7天是只紀念不放假,那時勞工為何沒有跟進,是因為修法沒有過,只有修正通過兩週84小時,那時我在勞委會服務,所以很清楚,也就是因為修法沒有過,所以暫時還是保留這7天假,那時的前提是希望有一天也能落實週休二日,即跟公務人員一樣,這7天只紀念不放假,我們等了15年,等到今年終於週休二日了,所以那7天假應該要跟公務人員一樣,也就是全國要一致,而今年的問題是,第三十六條那時沒有修正,只修了兩週84小時變成1週40小時,所以還是週休1日,造成很多的企業就把40小時放到每週的6天當中,所以禮拜六那一天來上班是連加班費都沒有,所以我們修了第三十六條,變成週休二日。我再次強調,一例一休就是週休二日,這個歷史緣由現在大家應該很清楚了,總之,我們等了15年,終於時機成熟了,所以我們要跟公務人員完全一樣。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不會啦!因為是事實,所以不會結巴。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郭部長芳煜

    有啦!昨天我就有答復了,即回到第三十二條就是要經過工會,如果沒有工會,就是要勞資會議同意,這在第三十二條有規定。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郭部長芳煜

    已經有了,昨天也有做這樣的說明。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郭部長芳煜

    昨天陳政亮教授的意見我們也有回應了,就是包括要控制加班的時數,現在就是在46小時之內,所以這方面的意見倒是很一致,不過對於週休二例、一例一休,他們所堅持的理由仍是那些,不過我們還是認為我們的做法是比他們更好的。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黃委員國昌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希望我們今天討論法案,能把問題的層次一層一層分清楚,儘量不要把很多問題攪在一起講,這樣子其實對問題的解決沒有太實質的幫助。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今天的聲量,讓我覺得我們今天可以好好談一談。

  148. 黃委員國昌

    不會啦!你只要針對問題回答我,我的聲量永遠都會是這樣。

  149. 郭部長芳煜

    謝謝。好多了!好多了!

  150. 黃委員國昌

    其實上次質詢到昨天公聽會我都有提到,目前你們一例一休的設計,其實是延續著勞動部長久以來的規劃。

  151. 郭部長芳煜

    是。

  152. 黃委員國昌

    上個會期當大家都在挑戰陳雄文為何砍7日假的時候,他就說接下來會配合一例一休來做調整,只是上次在委員會中,你說你做得比較快、做得比較完整、做得比他好。

  153. 郭部長芳煜

    就是多了一個條文,即第三十六條。

  154. 黃委員國昌

    好。一例一休整個立法上的設計我昨天有跟你說過,追溯勞動部在整個立法歷程當中相關的文獻,當然你一直承諾我說有其他的東西今天會予以補充,沒有關係,今天一整天我都會在這邊,我會慢慢等你把資料先補來,但是我要先問一個具體的問題,現在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合併起來討論,所以我的第一個問題是,若依第三十六條你們所定的休息日工作的話,你們有用一加一又三分之一及一加一又三分之二來計算。

  155. 郭部長芳煜

    是。

  156. 黃委員國昌

    現在我比較困惑的是,當初你們自己內部所做的研究報告,給的立法建議是一加二點五,請問你們為何不採用?這樣不是對勞工的保障比較好嗎?

  157. 郭部長芳煜

    我們昨天回去也看了委員連夜看完所謂邱老師9頁的報告。

  158. 黃委員國昌

    不是9頁,總共有190頁。

  159.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裡面的意思好像是一加一點五,而不是一加二點五。

  160. 黃委員國昌

    你需要我唸條文給你聽嗎?

  161. 郭部長芳煜

    不只我一人,好幾個人看的好像也是如此。

  162. 黃委員國昌

    第三十九條第二項「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休假及已排定之特別休假工作者,除依前項規定給工資,應加給每小時2.5倍。」所以法條的文字就是一加二點五,這是很明確的。好,現在請你們告訴我你們是如何解讀的。

  163. 郭部長芳煜

    本人請謝司長代為說明。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學者的建議,我們其實在跟一些團體溝通的時候,關於行政院版本的部分,其實是以4個小時來做計算……

  166. 黃委員國昌

    依據方才部長的說法,他認為我條文唸錯了,我現在問你的是條文哪裡唸錯了?如果我條文沒有唸錯的話,請部長勇敢的站上來承認:「對不起,委員我錯怪你了!你的條文沒有唸錯了,但是我有不同的考慮!」

  167. 謝司長倩蒨

    委員,方…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王育敏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王育敏

    (在席位上)不一樣啊!

  2. 王育敏

    (在席位上)當然不一樣。

  3. 王育敏

    (在席位上)我們的版本就是……

  4. 王育敏

    (在席位上)你剛剛說我們的版本有改,我們都是二例啊!

  5. 王育敏

    (在席位上)本來就是二例啊!

  6. 王育敏

    (在席位上)就是二例啊!

  7. 王育敏

    (在席位上)我們的版本沒有改啊!

  8. 王育敏

    (在席位上)柯總召回來了!

  9. 王育敏

    因為行政院團隊曾說過:特休假是一個配套的措施,惟勞動部至今根本沒有送出來有關特休假的修正案,剛才已經承認這一點,顯示當初部長在提一例一休的時候,根本沒有做與特休假連動的思維,也就是說,你當初壓根就沒想到要把一例一休跟特休假綁在一起審,如果不是這樣,就請部長提出你們的版本!

  10. 王育敏

    對!事實很清楚,民進黨現在就是要幫蔡英文總統解套才對外說:我們有特休假版本,所以,我們補償的版本就是特休假;現在我們就不為難勞動部部長,因為勞動部當初送出來的一例一休版本,並沒有想跟特休假搭配,這完全是蔡英文總統自己拍板定案,她為了安撫年輕朋友才轉彎說,即使砍了七天的國定假日,我們還是可以從特休假的部分作為彌補,但事實上,即使蔡英文總統這樣說,年青朋友還是沒有買單,因為他們會經常換工作,到時候如何將特休假補給年輕朋友每年被砍掉的七天國定假日?我們認為這完全是做不到的事情,所以,我們也不用苛責郭部長了!

  11. 王育敏

    現在郭部長既然希望一起討論,你就不能怪剛才有委員質詢你:勞動部對此次修法總該有個立場;但事實上,你的立場又說不清楚,所以,你就說尊重委員的討論,你沒有立場。

  12. 王育敏

    我們一再強調:行政部門對這次勞基法修法總該要有個立場吧!如果你們現在贊成把特休假拿來一起討論,就請你們呼籲蔡英文總統也要以這樣的立場來面對,總而言之,行政部門對這次勞基法修法不能沒有立場,也不可以沒有說清楚。

  13. 王育敏

    請各位看看,這就是行政部門的立場!如果這就是郭部長的答案,相信在座各位委員都沒有辦法接受,請行政部門一定要有肩膀,而且要有清楚的立場,現在我們即將進入法條的審查,行政部門怎麼能沒有你們的立場?

  14. 王育敏

    (在席位上)多一天很奇怪,勞動節……

  15. 王育敏

    (在席位上)先表決啦。

  16. 王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好。剛剛民進黨籍的委員,包括柯總召和勞動部都提到,全國放假要一致。本席贊成,全國放假當然要一致啊!全國放假一致,我們可以有2種作法,一是讓全國在這7天國定假日恢復放假,讓公務人員也一起休。這也是一種作法,為什麼連提都不敢提呢?如果講全國放假一致,你們應該據實以告,說有2種作法。但是讓公務人員再放假,不在你們的考量之內,所以你們否定了這個方案。這才是個客觀的評估嘛。所以你們選擇的是,只好讓勞工的這7天假砍掉之後,再跟公務人員一致。本席認為,勞動部應該要做這樣的評估報告。

  17. 王育敏

    今天大家都在講全國一致,我們贊成,但是國民黨立院黨團贊成的是,全國一致之後,就是現在蔣萬安委員等提出來的修正動議─我們一樣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裡面明定這些紀念日,是法律的位階,全國都可以放假。這樣為什麼不可以呢?只是因為這不在你的選項裡面!所以大家剛才講了這麼多,事實上就是一定要砍掉這7天的國定假日!坦白講就是這樣子,沒有配套。

  18. 王育敏

    柯總召也在這裡,我要講的第2點是,民進黨立院黨團3月份在衛環委員會做了什麼事?你們退回了陳雄文部長當時提出的備查案─原本是備查案,你們改為審查,所以你們的立場應該很清楚,當時這樣的動作就是要還給勞工7天假。我們也贊成,我們國民黨都沒有出來阻擋你們,你記不記得?我們都沒有阻擋,所以我們也同意你們這樣做,結果你們竟然是一個假動作!

  19. 王育敏

    今天你們還不明白為什麼勞工這麼忿怒,就是因為你們這個假動作,欺騙了全國勞工!大家可以翻開當時所有的媒體報導來看,因為民進黨立院黨團在衛環委員會的這個動作,讓全國勞工認為,民進黨要還給勞工7天假,給你們掌聲!你們今天坐在這裡,覺得自己值得贏得這樣的掌聲嗎?當時的動作只是欺騙,只是為了打臉當時還當勞動部部長的陳雄文部長!這是你們要付出的政治代價!這沒有辦法。

  20. 王育敏

    如果你們當時是真心真意要還給勞工7天假,我們今天不需要惹得社會有這麼多紛亂的議題,就拍板定案了,你們還可以給公務人員另外的禮物,就是全國一致嘛!以前沒有放,之後就統統都放了,這是全國一致,不是皆大歡喜嗎?現在轉變的是誰?就是你們民進黨自己啊!因為這樣子的轉彎、轉變,才會讓勞工朋友這麼的忿怒,覺得被背叛、被欺騙,讓他們情緒上完全不能接受!所以今天我們討論這樣的議題,同樣要回到衛環委員會。我覺得,當時要退回這個法案的所有民進黨委員,你們要捫心自問,當時心裡想的是什麼?是要還給勞工7天假,還是在打臉陳雄文部長?自己捫心問一問!

  21. 王育敏

    接下來我要再補充,昨天的公聽會有位年輕朋友講得非常好。這位鄭仲皓先生是東吳大學的學生。我很仔細聽他在說什麼。他說,蔡英文總統特別在國慶典禮上說,要改變這個國家就要先改變年輕人的處境,所以他要問,今天砍了這7天國定假日,請問民進黨,請問蔡英文總統,你有思考過年輕人的處境嗎?年輕人作為打工族,現在部分工時有4成都是年輕人,1小時時薪133元,你砍了7天國定假日,他原來可以有雙倍工資,所以實質的損失是七千多元。這年輕朋友說,這七千多元對他而言是什麼錢?對他們來講,是他要繳的學貸、房租、生活費!他講得非常真切!

  22. 王育敏

    這位年輕人承認,他是當時闖到柯建銘總召辦公室的成員之一,因為他很忿怒。他的忿怒是有道理的。我希望今天我們在決定這個法案的時候,要砍這7天假的時候,不要講得這麼輕易。這些年輕人的心聲,到底我們聽進去多少?我們的配套又在哪裡?昨天我們問了部長,年輕人實質損失的這些部分工時,而且可能是最弱勢的,沒有配套,他們七千多元的損失怎麼要回來?我們的部長答不出來,只說未來再研議看看。

  23. 王育敏

    在沒有對策、沒有方案的情況下,又急著非砍不可,對得起這些年輕朋友嗎?雖然大家會說,後來產生了一些紛擾和紛亂,但是大家有沒有去想過他們的心情是什麼?因為這樣的法案,決定了他可不可以繼續擁有7天假的權利,他是當事人,他當然應該要忿怒,應該要表達。我不認為他們應該受到嚴厲的譴責。今天他們已經沒有辦法來到現場為自己爭取任何的權益。我們已經走到逐條審查的程序了,我只是希望大家發言討論的時候,多去想想昨天在公聽會上他們所陳述的處境,他們現在的弱勢。這樣的法案如果真的通過一例一休,又砍了7天假之後,我們的勞動部部長,作為勞工最大的家長,要怎麼樣去實質增進這些勞工的利益?你可以補償他們什麼?

  24. 王育敏

    對於年輕朋友的問題,昨天部長並沒有回答,我相信你也沒有答案,現在只是因為民進黨、蔡英文總統已經下令了,所以這個法案非過不可,就只有這樣!但是我認為,作為勞動部部長應該不僅只於如此,這些年輕朋友、年輕的勞工,你們要放在心上。

  25. 王育敏

    (在席位上)先表決。

  26. 王育敏

    (在席位上)對,記名。

  27. 王育敏

    (在席位上)主席幫我簽一下……

  28. 王育敏

    (在席位上)總召都走了……

  29. 王育敏

    (在席位上)是第三十七條,改一下啦。

  30. 王育敏

    (在席位上)改成第三十七條。

  31. 王育敏

    (在席位上)不夠,快點來簽……

  32. 王育敏

    (在席位上)你不願意表態?

  33. 王育敏

    (在席位上)那就記名,有什麼關係?

  34. 王育敏

    (在席位上)我們舉手說,一個一個唱名,可以吧?

  35. 王育敏

    (在席位上)都在啊!

  36. 王育敏

    (在席位上)民進黨加1位連署就夠了嘛,敢就簽,主席簽啊!

  37. 王育敏

    (在席位上)那就是不敢啊。

  38. 王育敏

    (在席位上)我們也有提。

  39. 王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現在第三十七條包括修正動議,總共有幾個版本?

  40. 王育敏

    加上行政院提案,一共7個,對不對?

  41. 王育敏

    7個分別表決,大家就是很清楚的表態。

  42. 王育敏

    可以啊,繼續協商啊。

  43. 王育敏

    (在席位上)一個案、一個案的主體不一樣,怎麼表決?

  44. 王育敏

    (在席位上)沒有,還有蔣萬安的版本,要讓我們表決一下吧。那7個版本都表決啦。

  45. 王育敏

    (在席位上)蔣萬安的版本要表決,可以嗎?

  46. 王育敏

    (在席位上)一案一案表決完就送朝野協商。

  47. 王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們剛剛的意思跟你宣告的不一樣,因為現在總共有7個案子在委員會,我們的要求是說,先記名表決,表決完之後,大家朝野協商認為還是要送出去朝野協商,這個我們沒有意見,還是可以送出去,但是程序的處理,我們希望……

  48. 王育敏

    (在席位上)我們尊重啦!要一案一案,是不是?

  49. 王育敏

    (在席位上)你宣讀錯了吧,我們提案的是這個嗎?

  50. 王育敏

    (在席位上)把我們的補簽上去。

  51. 王育敏

    (在席位上)你要宣告那是什麼案子,就是針對行政院……

  52. 王育敏

    (在席位上)前面主體的時候講了贊成或反對,針對第三十七條……

  53. 王育敏

    (在席位上)不是啦!應該是說剛才有委員提案,針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行政院所提版本案……

  54. 王育敏

    反對!反對行政院第三十七條的修正。

  55. 王育敏

    (在席位上)對呀,隨便你宣告,併案送協商也可以。

  56. 王育敏

    (在席位上)朝野協商可以再提。

  57. 王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案的日期是105年6月29日送案,隨後就進入委員會,這個提案跟這次討論一例一休砍7天國定假日沒有任何一點關係。當本席提出這個案子時,完全是基於看到現行規定的不合理,我國跟國際勞工組織的規定有差距,現在勞工要任職滿一年才有特休假,當時我提出來的案子就是希望與國際接軌,任職滿半年應該就有特休假。當初我有很大的善意,就是不要自己隨便決定天數,我願意授權讓主管機關好好地研議,以一個完整的細則來規範,到底願意給勞工多少特休假,可以一併檢討與處理。在此我一定要澄清及說明,當我提這個案子時,跟現在審查的一例一休及砍7天國定假日沒有任何一點關係,我很早就提出了!當初我提案的本意是要脫勾處理,但是今天民進黨要把它整個併案處理,並說特休假的版本是為了彌補砍掉勞工的7天假。我在此要請問,到底民進黨的立場出來了嗎?勞動部的立場出來了嗎?如果沒有,今天的討論恐怕不會有任何結論,因為每個委員的版本都不一樣!

  58. 王育敏

    我要請教部長,你現在心裡是不是已經有定見?針對特休假,各委員有不同版本,至今勞動部有沒有配套方案?今天早上我問過你,當你們提出一例一休時,並沒有結合特休假的想法,是後來蔡英文總統表示會結合特休假一併思考。目前為止,你的想法是什麼?你們的配套又是什麼?到底今天的修法要連動剛剛送出委員會必須再協商的砍7天國定假日嗎?它是一個配套性的修法嗎?如果是,今天你們恐怕要表明態度;如果不是,就可以另案處理,到底是或不是?

  59. 王育敏

    目前為止,部長心中還無定見,也不知道支持哪個版本,以及你代表行政院的立場還不清楚,是這樣嗎?

  60. 王育敏

    你只要評論目前攤開來的這些版本,譬如你們傾向支持半年開始休特休,而現在各委員的版本是兩天、三天等等都有,你們支持幾天?這樣就是你們基本的想法,不必有法律條文!

  61. 王育敏

    半年開始休,你是支持的嘛!

  62. 王育敏

    你支持早一點是支持幾天,可不可以早一點的時候天數就進來?

  63. 王育敏

    我不知道以下要怎麼審,有沒有審查,還是應該問民進黨黨團的意見?

  64. 王育敏

    柯總召可不可以上備詢台?我覺得答案應該在你身上,不是在部長身上。如果是這樣子,大家不要浪費時間,大家的版本也都攤出來,如果今天是不會有答案的,就明白告訴大家吧!不要讓大家抱一個希望,以為我們待會兒的討論可能會討論出一個結果,結果你們心中的底盤是今天不可能有結果,這樣大家一直講講到半夜12點鐘也沒有用啊!就講白好不好?是不是柯總召來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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