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竹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特休制度應讓勞工實際取得權益;勞工被資遣,或未被資遣但主動提出時,雇主應以金錢補償未休的特休。「所以我們今天都沒有爭辯到底要幾天。我們的原則是,大家共同追求的就是要讓勞工看得到、吃得到。」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應把休息日定義清楚,不要讓人以為休息日就是無薪假「當然要把休息日定義清楚,不要讓人以為就是無薪假。」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在有一例一休等完整配套下可以刪減7天國定假日,認為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一年多了13天,減掉7天後整體還是多了6天「有了配套之後,當然這7天假就可以少了,而整個來講是多了6天。」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雖然希望能實行兩例,但現實條件並非如此,不應在現階段實行兩例「今天我們也希望有兩例,公務人員也變成19天,都可以。更好的條件給每一個人,這是每個執政者追求的目標,但現實是不是這樣?現實不是這樣。」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特休一年到期時應該要結算,不能再讓特休變成勞工自己放棄「一年到的時候應該要結算,但是都沒有結算,也沒有要求,這個法變成勞工自己放棄,這部分當然以後都不可以這樣」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當勞工被資遣或未被資遣但有主動提出時,雇主仍須用錢補償未休完的特休「也就是說,當勞工被資遣或是勞工沒被資遣但有主動提出來的時候,雇主還是要用錢補償他」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對於年輕人及初入職場的勞工,一定要予以特休保障「另外,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原則,我們對於年輕人,以及初入職場的勞工,一定要予以保障。」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刪減七天國定假日須有配套,其中包括休息日出勤薪資加倍。「這個配套當然包括一例一休、薪資的加倍─2.33%、2.66%。」

發言紀錄

  1.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不厭其煩在這裡講,就是要表示一個負責任的態度。現在所有7天假的問題,坦白講,就是從2000年開始公務人員改為單週40小時工時,但勞工部分沒有改,到今年勞工部分才改。當時陳雄文部長是用修訂細則第二十三條的方式送來立法院,我們為什麼會把它退掉?因為它沒有配套。這個配套當然包括一例一休、薪資的加倍─2.33%、2.66%。我們認為,現在大家可能比較質疑的日數,大家冷靜來算一算,雙週84小時工時改成單週40小時,1個禮拜多2個鐘頭,所以1年總共多了13天,減掉7天,還是多了6天。這是完整的配套,還是多了6天。這是很簡單的數字。

  2. 單講這個,和我們的配套不一樣,這個東西事實上很難有對話的空間。因為這樣的沿革、過去的歷史一路下來,然後整個修正,把它完整化的時候,坦白講,1年是多了13天,少了7天之後,還是多了6天,就是這樣的邏輯。當然這裡面,大家可能談到的,有一個大家比較關心的年輕朋友打工族問題。勞動部部長一直在講,明年時薪最低工資調升為133元,現在應該只有126元。時薪133元,換算起來1個月差不多3萬元。當然我們會儘量把現在這唯一的區塊補齊,但這個區塊會碰到什麼問題?持平而論,對於年輕朋友我們有整個配套,講起來雖然他1年少7天有機會去打工,但相對的,整個total加起來他增加52天的機會。事實上增加52天的機會,所以包括勞動部也講,雇主一般可能不會利用放假日來找他上班,因為雇主要付出比較多的薪水,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動態的情況。在動態之間,我們求取一個對於年輕打工族最低的傷害,這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

  3. 我在這裡還要講,當然每個政黨最後都必須對自己的政策、法案負責。我們知道這個問題,大家可能對民進黨這樣的轉變─其實不是轉變,當初我們為什麼要保留這7天假?是因為它沒有配套。有了配套之後,當然這7天假就可以少了,而整個來講是多了6天。我希望,這個法案大家勇敢來面對,來負責。要怎麼理想,要怎麼追求勞工最大的權益,我相信是朝野各黨派所共同期盼的。今天已經發言到這個地方,我發現大家比較慈眉善目了,應該可以來面對。當然這就讓歷史去評斷。

  4. 所有理想我們也想能夠早日實現,全世界還沒有兩例的國家。先進國家、OECD那是有條件式的,而且是羅馬尼亞、愛沙尼亞。今天我們也希望有兩例,公務人員也變成19天,都可以。更好的條件給每一個人,這是每個執政者追求的目標,但現實是不是這樣?現實不是這樣。所以還是期盼,在今天已經走到必須面對的時刻了,假如真的沒有辦法就出委員會,後續還有朝野協商,還有院會,各黨自己去論述,自己去負責。以上,請各位同仁不要再把問題講開掉了。

  5. 柯委員建銘

    人不夠,任何表決都沒有任何意義。我們的立場就是這樣,寫的很清楚,講話也是這樣一致,所以我們會負責。那你的版本是這樣,所有的版本是怎樣,都各自去負責,在這裡再進行表決也沒有什麼特別意義了。

  6. 你的表決提案人數不足就很難處理了。我們還是很負責,我們的版本就是如此。

  7.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表態?就這麼清楚,從早上表態到現在啊!

  8. 提案人數不夠,沒法度啊!你把人叫回來。

  9. 沒有辦法表決。

  10. 來了?人數夠不夠?

  11. (在席位上)大家講一下。

  12.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知道大家都想互相說服對方,講的都很誠懇,從早上講到現在。像第三十四條,等一下我們可以同意,因為日出條款在第八十六條,現在我們把它寫在三十四條,這樣大家沒有意見。這是剛才我自己出來協調,自己來認這個帳。這個第三十四條是時代力量提出來的,但是……

  13. 親民黨也有提,國民黨也有提,但是都提了一半,我們要整套的,後面要講清楚。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提出來的法案有日出條款,在第八十六條。現在提案只有一半,所以我們就把第八十六條的內容放在第三十四條裡。大家都同意了,這就解決了。

  14. 這個條文,剛才國民黨說人數不夠,沒有關係,我們所有的人都幫你們連署,這樣好不好?

  15.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表決之後就出委員會。

  16. (在席位上)主體不同,結論會一樣。

  17.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的行政院版,在場的朋友們,沒有1個贊成,對不對?那我們先表決行政院版。我們一個個舉手給你看。

  18. 那就完了,就結束了。其他的就一起出委員會,朝野協商了,就是這樣。

  19. 本案的主體是行政院提案,既然已經表決完畢就出委員會,對不對?民進黨會很負責的舉手,這是我們的態度,很清楚。其他的部分,沒有共識就出委員會,以後再協商。

  20. 一定是和早上表決一樣,我們總是要有……

  21. 柯委員建銘

    那是多餘的,表決……

  22. (在席位上)朝野協商啦!

  23. (在席位上)都很清楚了。

  24. ……決定的,不一樣啦!

  25. 「護理師花花班」什麼的,那個……

  26. (在席位上)會送協商。

  27.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三十七條我們處理過了,第三十八條是另外的一個重點。有關我們對特休的觀點、對版本的看法以及我們現在到底準備怎麼處理,我可以很完整地向各位表述。

  28. 首先,請各位不要忘記今天的審查是包括徐永明委員、黃國昌委員等都簽署過的朝野協商結論,在朝野協商結論裡就說要審查7個版本,行政院的版本當然是在這7個版本裡面。對於特休,行政院沒有版本,這點沒有錯,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事,所以在整個過程中,我們一直思考該如何更好也更積極地面對勞工,也重新思考特休的問題。的確,過去行政院在提的時候並沒有特休但今天有,但也別忘了,今天要審查7個版本,還有6個版本沒有進來,包括李昆澤委員、吳志揚委員、江永昌委員以及陳瑩委員的版本,陳瑩委員提的修正案,已於院會付委,也超過了復議期。光是今天在場的民進黨委員有提案的就有4個版本,像鍾孔炤委員就還提了再修正的版本,林靜儀委員也有,陳瑩委員亦提了再修正的版本,而時代力量黨團同樣也提了再修正的版本,他們修正了第二項,但本來是沒有這一項的,另外第一位發言的蔣萬安委員也是,他們都提了再修正。民進黨黨團要表達的是,光是本黨團的成員就有七、八個版本,各位今天又突然一直提出再修正,所以民進黨最後一定要整合所有的版本,這是我們必須要做的事。然而,如果我們今天直接提出一個黨版的話,對七、八個提案的委員是何其不敬對不對?不過,我們最後一定會提出來。

  29. 今天要回到一個重點,那就是特休假看得到吃不到,包括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的第二項,其中的推定、一罪兩罰的問題,以及蔣萬安委員提出舉證責任逆轉的問題,還有如何讓特休假法律明定化,這些都是大家追求的方向。民進黨的版本也會著重這個方向,所以我們今天都沒有爭辯到底要幾天。我們的原則是,大家共同追求的就是要讓勞工看得到、吃得到。

  30. 勞工的特休假為什麼看得到吃不到?因為勞工沒有替自己表達,特休一到年終就自然沒有,或是當他被資遣的時候也自然就沒有了。現在都說要補償,這是一定要的。也就是說,當勞工被資遣或是勞工沒被資遣但有主動提出來的時候,雇主還是要用錢補償他,這點是大家都可以認同的。由於勞基法自民國74年到現在都沒有修,連特休的部分也沒有修,所以我們今天要談的就是如何讓勞工看得到、吃得到。各位所提的包括勞工優先原則、舉證責任逆轉等,不管是時代力量還是其他所有人提的,我都在台下很認真地聽大家發言。但是,我今天要很坦白地告訴各位,本黨也有8個版本,所以我們一定要尊重每一個版本。假如我們今天拿出一個版本代表本黨終極意見的話,我要如何對這些委員交代呢?

  31. 部長講的話是比較客氣,他當然有想法,但第一個原則至少是看得到、吃得到;至於該如何約束雇主,任何罰則都可以談。另外,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原則,我們對於年輕人,以及初入職場的勞工,一定要予以保障。我每次都跟王育敏委員開玩笑地說,你的版本我們馬上可以答應。因為她的版本是到職才6個月到1年的部分,由勞動部決定特休要如何增加,真的是最寬鬆的。在提案的光譜裡,從王育敏委員到鍾孔炤委員,包括今天提出再修正的所有版本,我們都虛心看待。我們今天無法馬上決定的是,大家都沒有談到天數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內部當然要整合,很抱歉,這就是實情。並不是我們不負責,我們絕對會非常負責,至少在蔡總統指示要對年輕人和初入職場的人特別照顧以外,如何讓法律對這些雇主有絕對的約束力、有罰則,甚至是讓舉證責任逆轉也沒有關係,這些都可以談。今天有十幾個版本,還有4位提案委員沒有到場,若要在這裡花更多時間整合相關版本,真的有程度上的困難。大家好不容易一路走到現在,最困難的第三十六條與第三十七條剛才已經處理過了,這些當然是可以談的嘛!只要提出了好的,我們一定要吸收,否則我們的政黨將來要如何有競爭力呢?這是很誠懇的話吧!我們也想照顧勞工,我們永遠會和勞工站在一起,但是執政有執政的困難,所以對於勞基法,行政院提出了4條,稍後處理的第三十九條是我提案的,當然要把休息日定義清楚,不要讓人以為就是無薪假。稍後還會處理吹哨者條款,對此,勞動部很尊重親民黨與時代力量,這個部分我們當然也可以,我們也有提案,這是我們要共同完成的。至於最後一條的罰則,要怎麼罰都沒有關係,只要符合比例原則,包括我們要看看現行勞基法第十五條的規定,關於沒有提列資遣和特休的罰則。我今天已經在這裡聽到將近尾聲,坦白說,今天要整理出一個東西是有程度上的困難,因為我們內部就有八個版本。對於各位所提讓勞工能看得到吃得到的意見,我們一概接受,好不好?

  32.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瑩委員很負責,這個星期要排審法案時,他一直思考究竟要如何排,到底要照朝野協商結論排審這七案,還是將後面還沒進來的六案一起排審,對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主秘怕得要死,他害怕違反朝野協商結論排審後面的法案,到時又發生送監察院等情事,所以大家都很斟酌這件事情。我也特別為這件事情在星期一和廖國棟委員談,關於這個法案,後面還有六案,其中四案是我們的,另二案是國民黨的,包括特休的部分、第三十八條的修正、第三十七條的修正,還有罰則的部分等等,這些案要不要一起排審。廖國棟委員也想半天說,單純就好,反正大家在委員會都可以討論。由於這樣的原因,今天才會只排審這七案。今天光是特休的部分就有十幾個版本,我們並不是不想面對,這一定要面對,我們和大家都一樣,都想著照顧勞工。

  33.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徐委員,今天在這裡講話不是要講給誰聽,而是要講給自己的良心聽,你說我們今天完全沒有在做事,從早上到現在,唯一沒有離席的人就是我,我連午餐、晚餐都不吃,我只喝咖啡,我很注意聽每一個人講話,我是說真的。大家都知道電視在直播,當然有些話一定會有政黨立場或政治口水,一定有,不是沒有,但是我今天儘量控制我所有的發言言論。我要向你提出一點,你說政黨朝野協商簽署到院會去宣讀都不算數,這不是聖旨。如果照這樣的說法,以後要怎麼朝野協商,連院會宣讀過都不算數的話,那你去復議嘛,是不是這樣?大家說話要算數照做,不管大家今天在委員會這裡所協商出來的結果是什麼,到院會的時候、到最後一刻的時候,任何一個政黨拿出來表決都可以反悔,你要了解立法院的遊戲規則就是這樣。今天大家在這裡都說好、沒問題,但是到最後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政黨所拿出來的版本才是終極版本,所以今天我們只是很謙虛地在聽所有人的意見,本黨團有8個人提案,難道今天我可以拿出一個版本,然後說這8個人的都不算嗎?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嘛!我們當然要尊重每一個人,這是立法院在審查法案上一個很基本要尊重ABC的原則。

  34. 剛才吳委員焜裕有提到,一年到的時候應該要結算,但是都沒有結算,也沒有要求,這個法變成勞工自己放棄,這部分當然以後都不可以這樣,李委員彥秀不是說可以留兩年,林淑芬委員說可以留半年,還是是留1年和留3個月?不管怎樣,難道這部分現在就可以馬上有結論嗎?有結論又有何用呢?到院會表決時,任何一個政黨提出新的方案,那才是終極答案。每一個人、每一個政黨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民主進步黨當然也是,剛剛說到要表決,我們當然很坦然面對,我們捍衛行政院的版本有何之錯?坦白說,那種的表決就是在表演,無緣無故表決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從早上到現在,我們都是在捍衛我們的版本,這是政黨的立場嘛!如果要做點名表決,我也陪大家,大家能夠有個交代,你們要怎樣,我們可以稍微退讓一下,無所謂的。

  35. 我今天要說的是,我期盼大家先了解立法院的遊戲規則,如果連院會有宣讀過的都不算,這個立法院要怎麼運作呢?時代力量不是最常說職權行使法要照規矩來,還有委員會中心主義嗎?如果連院會宣讀過的都可以不算,說這不是聖旨,那就請去修職權行使法。可以啊!只要大家同意修就可以,反正以後都從零規則嘛!也可以連三讀通過的法案也不算啊,但是,請問這是我們要的立法院嗎?這是民主政治嗎?我很誠懇地在這裡說,或許有時候站在民進黨的立場上,我會比較嚴肅地講,我是民進黨黨團總召,凡事捍衛民進黨的價值和尊嚴是我的天職,如果罵民進黨罵得太厲害,坦白說,我一定要回擊,否則是我失職,所以大家不要把我們對你們的忍讓和謙讓當做一種廉價。像剛剛有人說我們今天只是在過水、在做交代,永明你今天來了多少分鐘、多少小時,你自己很清楚,你今天發言過幾次?所以大家不要在這裡還要用攻擊的口水,這時應該是大家要特別冷靜的時刻,我非常誠懇地表示,即便今天委員會再開3個鐘頭,整理出一個版本,任何政黨到最後一刻都可以再提出另外的版本,任何一個委員都可以連署,連署過就交付表決,所以這個是委員會審查中所強調的委員會中心主義,大家就好好談。

  36. 我很遺憾時代力量7月時曾在這個場域占領主席台,這讓你們的委員會中心主義是何其廉價呢?我不是要忤逆各位,但是我要把應該要講的話講出來。我最後再強調,身為民進黨黨團總召,二十幾年來我在這個場域每天觀察所有政治人物的一言一行、觀察國民黨的一舉一動,我比國民黨還了解國民黨,所以凡事捍衛民進黨的核心價值及尊嚴是我的天職,各位很抱歉,這是我的底線。

  37.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好像都在談程序的問題,假如剛才議事人員沒有宣讀的話,我也不知道還有這麼多版本。持平而論,針對重大法案每個立法委員都會想提案表示他的意見,我們都尊重,像討論酒駕和禁菸的時候,相關的版本都有十幾個,所以最後要回歸到政黨的立場。至於勞動部有沒有版本?此時此刻勞動部當然沒有版本,但是一定有想法,一定有討論,只是他們尊重民進黨黨團所提這麼多的案子,還有內部溝通的問題。難道行政院長對這件事情沒有想法嗎?難道勞動部長沒有想法嗎?難道我們黨團沒有想法嗎?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38. 像時代力量修正案的版本今天才出現,我承認有些非常值得參考。所有委員提的版本,包括本黨團的版本都值得參考,但是我們今天是希望來解決問題,我再度強調,是要解決問題。雖然從7月11日開始審之後,發生7月21日時代力量占領主席台,10月4日國民黨先占領會議室等等過往的事情,今天我們重新來面對這件事情,不管是重審、再審、一個審查各自表述或是續審也罷,就是要解決問題,所以朝野協商的結論才會簽在一個禮拜內把程序再走完。這個禮拜3天都在談3個條文,其實談得非常透了,如果最後沒有朝野協商結論,就是出委員會,李彥秀委員剛才走的時候說勞動部要有版本,我說勞動部的版本一定是用黨團提出,包括我們內部的版本全部要整合完畢,為什麼今天不提出?因為光我們黨團就有8、9個版本,後面還有那麼多,所以我們內部需要整合,最後提出一個版本,這個版本代表執政黨的版本,你說勞動部的版本也罷,民進黨黨團的版本也罷,執政就是一體的,我們當然要負責,我們當然會處理。

  39. 7月21日在這個場地上,黃委員就跟我說

    兩個條文、兩例、7天假,先答應再開會。今天你也轉了,這些我們都沒有問題,委員會就是一直講、一直講,講到最後大家漸漸有共識,所以我一直認為今天大家漸漸接近了,我覺得大家的立場都是要照顧勞工,但是請不要斷章取義,說什麼砍7天假!這整個是一個配套。到今天,還有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勞基法修正案在修什麼,只看到抗爭、有人被推倒、一堆口號,這是我們要的嗎?我們希望在執政的時候,我們要負責,在過程中也許有些顛簸,民主的道路本來就是吵吵鬧鬧、有風有雨,我們今天執政,多忍受一些沒有關係。今天談到這裡,大家都很清楚,未來當然有final的決定出來,這樣大家在院會及朝野協商時才可以繼續辯論,院會時針對這9條大家要怎麼講我都沒有意見,不是拿來就表決的,這可以講,時代力量最強調的是審議式民主、要辯論,這些大家都可以來做,因為對於這個案子大家要表態得很清楚,大家要對自己的版本負責,所以等一下怎麼做呢?並不是今天只是在過水,今天難道大家講了這麼多都是假的嗎?改了這麼多了,能夠接受的當然接受。第三十八條有十幾個版本,一時間要在這裡整合,即便整合出來,到院會還是一樣,最後拿出來表決的版本才是真的,委員會就是如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大家對法案沒有意見、決定出委員會,到院會不可以拉下來協商,一樣的嘛!不管在委員會有沒有意見,到最後在院會所顯示的表決結果才是真的,就是如此,所以希望差不多讓大家講話、把立場都講的很清楚。

  40. 我希望在勞基法修正的過程中,不是給對方貼標籤,說你們就是砍7天假,後面很多東西都不要談。並不會如此嘛。不管每個政黨要如何擴大自己的版圖,請不要踩在別人的身上,別人講話都是口水,你們講話就不是口水。坦白講,不是我忤逆你們,我實在是沒有辦法接受這樣。

  41.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不要協商啦,出委員會。

  42. (在席位上)百分之百給你反對!

  43.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立法權在哪裡?立法權在立法院。我們審多少法案沒有行政院版本?不當黨產的處理條例有沒有?它已經三讀通過了。沒有版本可以附著,我找一個民進黨的版本給你附著!這是立法權的問題嘛!等一下要審查的第三十九條就是我們民進黨黨團的版本啊!假如按照你說的,不是勞動部的版本就不要審了,不可能有這種事情!我知道你的想法講白一點就是想拖啦!

  44. 我跟你講,立法不是這樣搞的啦!大家要瞭解,立法委員就是負責立法,民進黨的版本可以讓你們依附看看,到了朝野協商的時候,我們一定會提出我們黨團的版本,就算沒有提出來,到院會的最後一刻,誰都可以提出來。

  45. 今天我很訝異時代力量也提了很多版本,當然,我認為有的是可以的,但若是只能按照過去提出的版本,今天時代力量為什麼可以再提出來?我們民進黨有8個版本,回去可以再整合。勞動部絕對有想法啦!只是郭部長太客氣了,而且他大概也不能講得太明,他一直都在尊重大家的版本。

  46. 立法委員不是只有行政院的版本才可以審,沒有這種道理。立法的主動權在立法院,多少案例都沒有行政院版本也是在審查啊!各位隨便翻一翻都知道,三讀通過的法案你們去看一看!所以不要用這個理由就想拖延。我剛剛已經講得很清楚,我們百分之百不會接受的。

  47.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勞動部有沒有看法?當然有看法啊!所有委員,包含黃國昌委員和很多委員問他「你這個可不可以接受?」,他有的講「接受,我們會往這個方向……」,這就是看法啊!怎麼沒有呢?難道他剛才講話大家都沒有在聽嗎?

  48. 只是現在我們審的是朝野協商那7個版本嘛!那時勞動部沒有這個特休假的版本,早上在這個地方已經承認得很清楚了,所以特休假的部分我們要去改變、要去面對。

  49. 你們今天才提出版本啊!很多人都是今天才提出版本啊!假如按照這個理論的話,沒有提出版本就不要了啊?立法院的遊戲規則職權行使法規定得很清楚,包括整個議事規則都很清楚,委員會大家討論,即便出委員會大家都沒有意見,…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柯建銘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柯建銘

    你們今天才提出版本啊!很多人都是今天才提出版本啊!假如按照這個理論的話,沒有提出版本就不要了啊?立法院的遊戲規則職權行使法規定得很清楚,包括整個議事規則都很清楚,委員會大家討論,即便出委員會大家都沒有意見,到院會的時候任何一個政黨都還可以再提出最後的表決版本嘛!

  2. 柯建銘

    所以,今天大家都很認真在聽,時代力量今天也提出第二項啊!過去有沒有第二項?沒有嘛!包括一罪兩罰的問題,在法理上當然要斟酌嘛!對不對?更何況一開始提出來的就是法律保留原則的問題,為什麼公務人員就要有特殊的關係、就要排除法律?釋字第342號解釋的問題就是這樣。我們就一樣一樣把它釐清嘛!我們一定會負責。我們的版本一定要跟勞動部商量嘛!這是鐵定的嘛!最後我們一定會有版本。所以,立法院哪一個法令是行政院沒有版本就不能審的、必須等行政院版本出來再來審?各位,不當黨產的條例是不是通過了?去翻一下就知道委員個人提案一大堆啊!所以這件事我們今天不要再爭辯了。假如大家沒有結論,最後大家可以再去思考,我們會參酌大家提出來的勞工優先等等,都可以,我們把它整合出一個我們民進黨的看法嘛!所以不要在這個地方再爭辯,因為坦白講,法律上也不是這樣的處理方式,也沒有一條法律是這樣規定的。立法委員的職責只有兩個─審預算、審法案,當然有主動提案權啊!這是要負責的啊!難道要等到行政院的版本送來,立法院才可以審啊?各位,立法院應該不是這樣吧?

  3. 柯建銘

    (在席位上)什麼叫「講一些五四三」的話?

  4. 柯建銘

    (在席位上)這是法律保留。

  5. 柯建銘

    (在席位上)是鄭天財委員說的。

  6. 柯建銘

    (在席位上)反對。

  7. 柯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三十九條只有兩個版本,其中一個是民進黨黨團的版本,由我領銜提出,今天也看到時代力量都是為了搭配第三十六條,但就勞工之休假,我們是用休息,採一例一休,所以兩者的搭配不一樣,民進黨的版本變成有4種方式,時代力量則是3種,我在這裡建議,這兩者併案送協商,好不好?

  8. 柯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親民黨的版本應該是在於洩密的問題,是吧?洩密部分要訂定法令嘛?

  9. 柯建銘

    有一個有名的案子叫做黃世銘洩密案,已經有刑法規定,所以這部分不必再另定,本來在刑法法制上面就有了。

  10. 柯建銘

    那個有證人保護法。

  11. 柯建銘

    送協商?好。

  12. 柯建銘

    (在席位上)沒有意見。

  13. 柯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為什麼會講沒有意見?因為這個條文將來在朝野協商的時候,我要請大家再認真想一下,看起來企業規模愈大的話,如違反勞基法,當然要整個用規模來……

  14. 柯建銘

    但這裡有法律競合的問題,勞基法第十七條就規定要發給資遣費、第五十五條規定要發給退休金,而依第七十八條之規定,未給付資遣費、退休金的罰則就只有30萬元至150萬元,所以將來在法律競合上面可能要重新處理,但我們尊重這個方向,層次上自最輕至最重是處30萬元至150萬元而已,這是現行法律的規定,所以我們要重新來看待,我說「沒有意見」的意思是這個方向值得思考,包括我們的委員都認為這樣好像不錯,所以我不敢表示意見,就是這樣……

  15. 柯建銘

    我是點出這個問題,讓大家想一想要怎麼去處理嘛!

  16. 柯建銘

    (在席位上)沒關係,他說先過,要提修正動議的話再提,先過好了……

  17. 柯建銘

    (在席位上)併案協商。

  18. 柯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立法院立法附帶決議到院會時若有一個人反對就沒有了,這是法律規定的,但我聽了方才的宣讀,其實國民黨第一個版本事實上就是在贊成我們的一例一休,什麼不肖雇主、沒有落實週休二日,就是因為陳雄文沒有把配套修好,造成雇主會把週末拿來加班,然後又沒有加班費,甚至耍一些花樣,所以那個版本的原意就是在贊成我們的一例一休,但是我們的一例一休已經出委員會要朝野協商了,所以那個倒是不必了,不過留下來也不錯,表示有點起義來歸。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建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