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雇主有告知特休的義務。「其次,雇主有告知的義務。」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把一例一休的工資從0.33提高到1.33,也就是要給付2.33、2.66加班費。「把一例一休的工資,從0.33提高到1.33,也就是說,要給付2.33、2.66加班費。」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時代力量主張的「一休假」比照勞基法第四十條天災事變出勤除給加班薪水外還要補休假,是沒有辦法落實的。「那個休假是比照勞基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發生天災地變來上班,除了給加班的薪水以外,還要予以補休假,這些都是沒有辦法落實的。」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修正第七十九條罰則分為不同級距,情節嚴重者罰2萬元到100萬元,程序有問題罰9萬元到45萬元。「本來是罰2萬元到30萬元,但是我們分為不同的級距,規定情節嚴重者罰2萬元到100萬元,程序有問題是罰9萬到45萬元」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一例一休是有彈性的,「一休」時是可以加班的,因為很多勞工在工資低時希望有多加班的機會,這是勞資之間的平衡。「所以我們提出一例一休,這當然是有彈性的,就是讓「一休」的時候是可以加班的。很多勞工期盼加班,很多勞工在工資低的時候希望能夠有多加班的機會,這是勞資之間的平衡。」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主張第三十四條要有配套,要有日出條款。「第三十四條沒有人有意見,但是必須有配套,要有日出條款。」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第三十六條的一例一休就是落實週休二日。「第三十六條就是我們講的一例一休、落實週休二日。」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第三十九條是對「一休」休息日的定義,而此休息日並非無薪假。「就是對於「一休」這個休息日的定義,而此休息日非無薪假,就是這麼簡單。」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要讓特休假看得到吃得到,因為過去公務人員乃至勞工的特休都是看得到吃不到。「我們就是要讓特休假看得到吃得到,因為過去特休假不管是公務人員乃至勞工都是看得到吃不到」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特休由勞工優先排定,勞工與雇主之間如需調整再去協商。「特休就是勞工優先,勞工與雇主之間,如有需調整的話再去協商。」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勞工沒有放假或離職時,雇主就應強制補發工資,讓特休看得到吃得到。「當勞工沒有放假,或是在他離職的時候,雇主就「應」(強制)補給人家。」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讓全國放假一致,總共增加13天、砍了7天後還是增加6天。「第二個配套是讓全國放假一致,也就是你們所謂的砍7天,因為總共增加13天,砍了7天,還是增加6天」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民進黨團版本讓年輕初入職場的人擁有更多天的特休。「我們的版本就是讓年輕初入職場的人擁有更多天的特休。」發言紀錄
- 柯委員建銘
(17時48分)主席、各位同仁。我今天在這裡很負責的代表民進黨團對勞基法修正提出我們版本的看法,我相信等一下馬上就會進入核心條文,但是在這之前,我要先回應黃國昌委員講的一句話,他說政治不是叫囂的,可是我要告訴你,政治也不是表演,政治更不是化妝、不是討好,政治是很嚴肅的,是必須負責、必須承擔的。從這個角度我們來回顧一下,7月21日時代力量佔領主席台,請問黃國昌委員及時代力量黨團,你剛才講委員會中心主義,但你們占領主席台之後,拿著林淑芬委員蓋給你的同意書,就去外面把工作團體帶進來,這個始作俑者是誰,今天大家要講清楚。你們時代力量黨團既然講委員會中心主義,為什麼7月21日要占領主席台,而且把這些人領進來?事後我們一直看,包括我們要重新審查,再審也罷;我們要開公聽會,所有條件我們都答應,包括給時代力量7個、親民黨4個、國民黨10個,我們只有10個,你們把應該請進來的人都請進來,然後你們還要追加到15個人進來旁聽,也就是這些工運團體是長期跟時代力量在配合的。我在這邊很負責任的講,那一天立法院有史以來在議事堂裡面打一個女主席─陳瑩委員的,和那天勒我脖子的是同一個人,把陳委員推倒再鬧場,這是立法院史上的特例,外面的暴力可以進入立法院,接下來佔領我研究室的還是這些人,上禮拜五在門口勒著我脖子要致我於死又開車衝撞的還是這些人。今天場外時代力量有三個助理在現場,我要正式的把很多事情講清楚,我要告訴時代力量的朋友,政治要負責,不是躲在後面。結果國民黨傻乎乎,上禮拜五還跑去外面演講,被人家趕下來。今天我們要面對實況,大家要負責,不要再表演了。
- 主席
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就進行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18時8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希望在這個地方把話講清楚,第三十四條沒有人有意見,但是必須有配套,要有日出條款。徐永明委員從一開始到現在,一下點名黃偉哲委員,一下點名其他人,你大可點名我,我們是全黨一致的。立法不是在鋸箭,要看整個法案及配套。7天假的問題,是國民黨任內陳雄文前部長的時候,為了因應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多出13天的狀況;後續的配套必須要出來,但是國民黨用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送進來,對此我們整個黨是反對砍7天假的。我再重申一次,因為沒有配套,所以本黨全黨反對砍7天;後來我們更負責的提出配套,就是剛才表決過的第二十四條,把一例一休的工資,從0.33提高到1.33,也就是說,要給付2.33、2.66加班費。一例一休要看到第三十六條,一例一休是週休二日,然後把工人加班的費用提高,這是第一個配套。
第二個配套是讓全國放假一致,也就是你們所謂的砍7天,因為總共增加13天,砍了7天,還是增加6天,另外還有特休假的問題,關於第三十八條的特休假,我們今天朝野協商還是講這個問題,上星期四所提出的朝野協商係針對特休假應該休息幾天,我們就是要讓特休假看得到吃得到,因為過去特休假不管是公務人員乃至勞工都是看得到吃不到,所以今天我們講的就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不要一直抹黑,外面的團體怎麼講,我沒有意見,但是身為立法委員卻不把整個法案看清楚,而任意加以抹黑,外面的團體是做運動的,做運動的,我們尊重,他打我,都沒有問題,因為我們是反對運動出身的,但是立法院在這裡所關心的700多萬勞工的權益,包含所有產業競爭力的問題,我們都必須要負責,而不是為了砍7天假的問題,這要從整個配套來看,因為實際上多了6天,身為立法委員永遠要面對任何時代的考驗,但是我們不希望我們看到時代謊言,所以在此我要代表本黨黨團講清楚,等一下還會繼續講給大家聽。
- 主席
好,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都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18時22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剛才說政治不是抹黑的,現在我要講一個更深層的意義:政治絕對不是討好的,而是要負責的。
現在大家來看看第三十六條,我剛才說民進黨整個都有配套。第三十六條是不是配套?剛才的第二十四條和第三十條之一完全是回歸到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六條就是我們講的一例一休、落實週休二日。這個「休」是什麼?「休」是讓勞工有機會去加班,而且把加班費提高,而且所有的工時都確定,加班的時間一個月46小時是確定的。但是我們接下去看其他各黨的版本,時代力量一開始提的是兩例,最近轉到一例一休假;國民黨、親民黨都是兩例。
接下來我們再看看其他國家的狀況,請各位在全世界找出一個禮拜六、禮拜天都不能上班,全國大小企業包括服務業,每個禮拜那兩天都不能上班的例子。找出來以後請告訴我。我們現在的狀況是怎樣?臺灣經濟是超越全球嗎?臺灣經濟現在是所有人最期盼我們的經濟能夠起飛!所以我們提出一例一休,這當然是有彈性的,就是讓「一休」的時候是可以加班的。很多勞工期盼加班,很多勞工在工資低的時候希望能夠有多加班的機會,這是勞資之間的平衡。
假如政治只是討好,就自誇我們是全世界「最勇」的!問題是真的這樣嗎?現在我們要面對國家競爭力的問題。我在科學園區服務十年,有幾家公司是台積電?有幾家公司是聯發科?整個台灣的產業狀況現在還要面對紅色供應鏈。所以現在時代力量黨團把主張轉到一休假,那個休假是比照勞基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發生天災地變來上班,除了給加班的薪水以外,還要予以補休假,這些都是沒有辦法落實的。
今天我們在這裡發言,我希望政治要說清楚,拿一段出來喊口號,就像外面的團體一樣,我們尊重他,他做社會運動,當然可以喊口號。你用鋸箭的方式去抹黑,民進黨是沒有辦法接受的。
- 主席
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19時18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在這個地方,我不厭其煩的上台講話是因為我要告訴各位悍衛民進黨的核心價值與尊嚴是總召的天職,假如有人在罵民進黨時,我們不回應;假如有人在羞辱民進黨時,我們假裝沒有聽到,這樣就是失職,也是本黨所有同志一致的看法,所以今天在此,我代表民主進步黨黨團成員在此表達有關第三十七條的問題,方才林委員為洲表示很痛心,包括李彥秀委員說我們有兩例,但我們沒有主張過兩例,陳宜民委員唸了很多小英的話,但其實今天最沒有資格在這裡發言的就是國民黨,整部勞基法的修正是上屆國民黨執政時所留下來的,今天我們面臨必須要解決所有問題,當然我們要承擔,這是第一點。
- 而我們之所以感到痛心,是因為我們看到陳瑩委員在立法院裡面被打,當我們提出婚姻平權時又要被罷免,然後我在立法院門口被打,民主政治應該如此嗎?今天在所有發言裡面,坦白講我們是來解決過去的問題,這是第一點。倒是親民黨在朝野協商及委員會的發言,我認為他們非常理性,不過在這裡我要講一句話
「政治是人做的,做人做不好,政治是做不好的。」為什麼今天要如此去看時代力量過去的說法?因為徐委員永明一上台就一直罵小英,今天最沒有資格罵蔡英文總統的,大家應該知道就是時代力量。政策不同,這可以談,但不能羞辱民進黨還要小英出來講話,是不是這樣呢?我同意剛才你們講的,我們不認為你們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也不可能是我們的附隨組織。政治要講道理,今天我們在這裡也很痛心,一路罵小英,也一路羞辱我們的黨團成員。你們是用鋸箭法,小英在選舉時是說:「落實週休二日,全國放假一致。」請大家思考,政治是人做的,做人做不好,政治就免談!
-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20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差不多已經接近尾聲了,所有關鍵的條文,在這一條以後,後面只剩下罰則。但在這個地方我們還是要講一下,民主進步黨的幹事長吳委員秉叡在衝突中,肋骨可能是骨折或是斷裂,有可能會造成氣胸,現在送醫了,我非常佩服吳委員秉叡一直撐到最後一條的時候才離開。
今天我要在這裡講,民進黨當然有配套,過去行政院版本沒有特休,我們是後來才又提出了特休,也就是說,我們希望把所有配套都做得非常完整,針對剛才徐永明委員講的部分,我們是不會討政治人情的,如果政治要討人情,絕對是緣木求魚。我們現在要講的是道理,是立法的專業性以及嚴謹性,這兩個系統完全不一樣。要講就要講一段,要求整個修法的配套與完整性。記得蔡英文總統擔任陸委會主委時,有句話非常有名,「這是西瓜與鳳梨兩種不同的比喻」。時代力量是新興的政黨,但是我也希望你們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花一、兩個鐘頭把民進黨的版本重新review。我認為,所有的口舌之爭可能就要結束了,但是我要在這裡講特休。所有人都知道,今天這個特休一定要看得到吃得到,對於看得到吃得到的部分,朝野都沒有意見,這是今天的一大成就,所以今天花了五個半鐘頭唯一的成就就是特休要看得到吃得到。民進黨黨團的版本很清楚,特休就是勞工優先,勞工與雇主之間,如有需調整的話再去協商。其次,雇主有告知的義務。第三就是要看得到吃得到,由於過去的特休是看得到吃不到,所以現在規定得很清楚,當勞工沒有放假,或是在他離職的時候,雇主就「應」(強制)補給人家。當然,時代力量也提出,要在這個版本上把特休,包括舉證責任逆轉的問題寫清楚,對此,我們都同意,所以所剩者只有要放幾天假的問題。要放幾天假,持平而論,大家都非常接近,在國民黨與時代力量方面,國民黨黨團的版本在第九年以後就完全與我們相同,只是在六到九年的部分,跳到二十一天;而時代力量在第九年以後就跳到三十天。因此,我今天要講的是,我可以很清楚地告訴各位,我們的版本就是讓年輕初入職場的人擁有更多天的特休。我們連這個版本都被工總罵,認為這是用來抵七天假的,但我認為這個版本已非常趨近大家想要的了,只是我們無法像時代力量黨團一樣,一直到最後都完全比照公務人員。要知道,公務人員的特休也是看得到吃不到的,所以這是一個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就是要讓受雇者看得到吃得到。
- 主席
請林委員靜儀發言。(不發言)林委員不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20時42分)主席、各位同仁。感謝時代力量黨團撤回第三十九條條文的修正動議!第三十九條乃本席代表民主進步黨黨團所提,道理很簡單,就是對於「一休」這個休息日的定義,而此休息日非無薪假,就是這麼簡單。今天審查已趨近尾聲,在第三十八條通過後,大家對後續條文的意見應該不會相差太多,只是本席仍舊要在此譴責國民黨,雖然國民黨委員已經離席了!審查到一半,案子都還沒審完,就跑去開記者會亂罵。今天我們不就是在為國民黨時代所留下的問題擦屁股嗎?為此我要講,政治必須是多元尊重與包容的!政治是要負責的,是要承擔的!政治不是表演、化妝、抹黑、攻擊!此外,政治絕對不可以爭功諉過!第三十八條不僅看得到吃得到,而且我要很負責任地講,四個黨團對本條的方向與意見均一致,有問題的只有文字而已,但剛才林委員昶佐怎麼會講成是他們提出的呢?大家要憑良心講話,如此方為政治品質。在條文審查即將結束之際,我要告訴各位,外面的工鬥團體或教師工會是做運動的,我絕對尊重,也不跟他們計較,畢竟我們在裡面是負責任的、是專業的。民國83年時,我們為了健保法進行了三天三夜的審議,當時的工鬥團體代表是鄭村祺,他早年從哈佛大學唸完碩士回來。為了全民健保法我們做了三天三夜的審查,最後一刻案子即將通過時,鄭村祺和幾名工鬥原始成員直接從二樓躍下,對此,我實在很佩服!今天外面的工運團體有他們的想法,要做運動、要堅持理念,我們都同意,當年鄭村祺是從樓上直接跳下來追打劉松藩!走過臺灣民主,在這個地方已經24年了,我們看過整個民主發展的風風雨雨,在今天相關關鍵條文已經處理完畢的時候,我要告訴各位,立法院是個專業的地方,民主進步黨在整個勞基法修正上,到目前為止,我們的版本絕對是最完整的,我們是有我們的核心價值的。
- 主席
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開始進行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所提修正動議均撤回,不予處理。針對本條之表決順序為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提案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後,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直接通過啊!
- 主席
現在有二個案子,我們就直接表決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不用表決,沒有異議,直接通過修正動議就好。
- 主席
好。請問院會,第三十九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陳委員宜民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20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在此要對吳委員秉叡幹事長表示敬意,他受傷以後,呼吸時會疼痛,因為肋骨受傷了,我是醫生出身,吳委員秉叡,1個月就會好了,但是呼吸時會比較困難。方才吳委員秉叡有講一句話,他說他要回來看整個條文通過,吳委員秉叡曾私下跟我講一句話,我們也同事很久了,他曾當過書記長,現在則是幹事長,3年前九月政爭時,即馬英九的洩密案,其實那不是洩密案而已,我們講的是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我們不容許看到總統介入司法、操作個案,然後還監聽國會,對於這些過去,所以吳委員秉叡跟我說,當你們的幹部真的很倒楣,因為常常會被攻擊,現在他又有皮肉之傷。還有另外一位陳委員曼麗也受傷了,腳都腫起來了,這些在所有的過程中都會過去的,今天我在這裡說持平的話,第七十四條、吹哨子條款原始提出來的是時代力量,我們要把實情講出來。大家應該記得,不當黨產也有吹哨子條款,而整個吹哨子條款是說,當雇主有降調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時,勞工就可以去檢舉,而且主管機關不可以洩密,若洩密就會有刑責,就像馬英九洩密一樣有刑責,這才是澈底保護勞工,原始提出來的是時代力量,但是整個版本到最後是依照親民黨的版本,因為他們把它寫得最完整,他們把後面應該如何來處理,包括訂定辦法等等,他們把這部分寫得很清楚。縱使這幾個月以來,大家對這個法案有些爭執、有些不愉快,但都是站在公益的立場上,我對時代力量很尊敬,也很看重,在大家共同為國家未來打拚時,我希望時代力量不要只有抹黑、攻擊,如果繼續攻擊本黨的話,我覺得這是極大的不道德。
- 主席
針對本條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開始進行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21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莊瑞雄委員講的沒有錯,這一條一定要談清楚,這一條從昨天到今天一直有人在抹黑民進黨,這是有關罰則的問題,因為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第七十八條之一及第七十九條,我們認為都是罰則,就結合成一條,放在第七十九條,所以對於第七十八條之一我們認為不必予以審議。但是不好意思,徐永明委員,這個我要表示一下,時代力量不要變成「時代謊言」,明明就是我們把它整合在一個版本,上個禮拜就講得很清楚,你今天還在臉書上po,民進黨這個報復性條款因為郭台銘的案子只有罰2萬元,所以民進黨要把罰則修掉,好像我們挺郭台銘,只罰2萬元,是這樣嗎?我們把第七十八條之一整併到第七十九條,第七十九條有我們完整的罰則,為什麼要這樣抹黑民進黨呢?臉書上瘋傳,你們現在打開徐永明的臉書看看,你怎麼可以說民進黨把所有罰則拿掉?這是「時代謊言」嗎?是「時代遺憾」!這是時代價值嗎?這是進步的力量嗎?不對吧?大家要講清楚。這一條今天最困擾民進黨,你們從昨天就開始操作,一直在ptt、臉書上操作。從上禮拜四開始我們就講得很清楚,我們的版本是怎樣、怎樣整併為一條,大家都有書面資料,結果下午我質問他,他說他就是這樣,這樣通嗎?做人這樣可以嗎?不要這樣啦!我們還要共同走上台灣民主未來的道路,這條道路是非常曲折的,非常坎坷、非常困難的,所有價值全部要聚集在一起往前走。民主進步黨走過台灣的風雨,我個人從事反對運動到現在已經40年了,在這裡也已經24年了,我不希望整個立法院長期變成這樣,立法院只有抹黑攻擊嗎?立法院難道不能好好談事情嗎?這是我們要的國會嗎?所以,拜託徐永明!如果今天在這裡我不提出來抗議的話,我愧為民進黨黨員,整個民進黨全部蒙羞。這可以這樣操作嗎?拜託!
-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時間為3分鐘。
- 柯委員建銘
(21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什麼叫鴻海條款?沒有修正才有鴻海條款,修正第七十九條,當然就沒有鴻海條款。我最後要很誠摯的講,有一句話叫「國王的新衣」,但是也有一句話可以講「時代的新衣」。大家透過辯論可以看得很清楚,到底是誰在抹黑,尤其今天的事情,本黨團沒有一個人吞得下去,明明就不是這樣,還開記者會,我下午當面指責他,他還說他就是這樣,可以這樣嗎?
我講修正第七十九條的精神,大家稍微聽一下,本來是罰2萬元到30萬元,但是我們分為不同的級距,規定情節嚴重者罰2萬元到100萬元,程序有問題是罰9萬到45萬元,一般的按照原來的條款。講到鴻海、大企業的問題,我們寫得很清楚,照公司規模、情節輕重、人數及次數加重1/2,這個在勞基法的所有罰則裡面已經到頂了。時代力量的版本沒有這麼高明,只提到500人以上罰200萬到300萬元;我們的版本比你們更完整。我要講的是,為什麼在勞基法的所有規定裡我們都要罰到頂,是因為現在勞基法規定沒有提列最高準備金、資遣費不提列頂多罰150萬,由於這次修法規定在第七十八條,但第七十八條沒有修,所以照目前的版本到頂就是這樣,假如說200萬到500萬,就是你們所謂的鴻海條款,你們要處罰大企業,除非是這部分通過之後,從第七十八條開始修,我一再講立法是專業的,第七十八條這次沒有修,所以到頂就是150萬,我們照企業規模、情節輕重、人數及次數列得很清楚。徐委員永明,我們大家要講道理,如果一直抹黑民進黨、攻擊民進黨,所以我們在這裡必須把它講清楚,今天網路狂轉,你們還召開記者會,可以這樣搞嗎?甚至我們還有遙遠的路要走,大家共同為台灣的未來一起努力,好嗎?
- 主席
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定就是說謊,我在這裡說得很坦白,例如今天一開始高潞.以用委員針對第三十九條發言時,吳秉叡委員動氣得表示「你們要的我們都已經給你們了,你們要的第三十九條共識,不是在上面都已經講好了」,高潞.以用委員對那個條文可能不夠瞭解,所以我後來上台發言時就特別提出感謝,第三十九條經過辛苦的協商,最後感謝接受我們的條文,結果柯總召就上台表示為什麼說這一條是你們的,我們接受,這其實是大家的,我的意思是大家在這裡……
-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那一條是大家都同意的。
- 林委員昶佐
我認同大家同意,我只是要告訴大家,我們不要進入這種錙銖必較,這裡有多少位同事大家都是好朋友,我們在制定很多法律時,各位的助理都知道,我們會去向前輩委員請教,過去曾經在不同議題上做過努力的,我們會先去請教,我們也不會說什麼都是我們的功勞,但是大家進入一種情緒性、錙銖必較的討論時,對很多事情都不會有正面的幫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問院會,針對委員會所提附帶決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
-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一、二、三項不予處理。
- 主席
剛才所宣讀的第四案、第五案照案通過,其餘不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問院會,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所提附帶決議有無異議?
-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不予處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建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