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米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考試院的考試委員支持年金改革,不要讓考選部、銓敘部提出的改革方案在考試委員那邊就過不了「蔡總統指示的,考試院的委員要支持啊!不要像現在我們監督考選部、銓敘部提的改革方案,但是到考試委員那邊就過不了啊!」

發言紀錄

  1. 周委員春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審查預算,在105年度考試院及所屬機關出國計畫預算數編列578萬8,000元,到7月底累計執行數只有31萬6,000元,執行率是6.15%,剛才秘書長答復張委員提到考試委員很省、你們很省,還是因為你們出國計畫的訂定並未審慎考量各項因素,所以影響到出國計畫的執行?到7月底只執行了6.15%,去年編列五百多萬元,明年度預算又編了638萬元,關於這部分,秘書長要不要說明一下?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周委員詢問的可能是考試院部會。

  4. 周委員春米

    對,全部,因為你是秘書長。

  5. 李秘書長繼玄

    其中有一部分可能是保訓會高階文官出國培訓,現在可能還在進行中。

  6. 周委員春米

    所以還沒有結算就對了?是不是請李主委說明一下?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周委員春米

    那到底是什麼?

  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 周委員春米

    好,了解,謝謝。秘書長,到底是怎麼樣?

  11. 李秘書長繼玄

    考試院的部分……

  12. 周委員春米

    今天大家針對考察提出很多提案,你要做個解釋吧?

  13. 李秘書長繼玄

    關於考試院的部分,到目前為止我拿到的資料,執行率是61%,因為今年我們的院長、副院長、秘書長都在忙年金改革事宜,所以今年都沒有出國。

  14. 周委員春米

    明年還是啊!為什麼明年還要編那麼多?明年一定是年金改革年。

  15. 李秘書長繼玄

    我們預計在520之前會將年金改革法案送到立法院來。

  16. 周委員春米

    改革之後就可以出國了?

  17. 李秘書長繼玄

    就沒有蔡總統指示的這麼重要的任務。

  18. 周委員春米

    蔡總統指示的,考試院的委員要支持啊!不要像現在我們監督考選部、銓敘部提的改革方案,但是到考試委員那邊就過不了啊!

  19. 李秘書長繼玄

    沒這回事。

  20. 周委員春米

    那最好。

  21. 繼續請教蔡部長,最近接二連三有關考場的問題,媒體都有報導,這是影響考生很重要的權益問題,也在心理上造成他們很大的壓力。包括大家一直盛傳,明年律師考試二試的南部考場將不舉辦,還有這個禮拜六、日、一所舉行的建築師高考也是因為考場有一些疑問,部長要不要趁這個機會再說明一下?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周委員春米

    是律師考試的部分最明顯?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周委員春米

    還是還有其他專技考試?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周委員春米

    每年要舉辦的考試很多,不可能都是在比較好的季節舉辦。根據我們的經驗,像律師考試,8月是一試,10月是二試,因為氣候變遷的關係,8月的時候很酷熱,10月的時候還是很辛苦,可是也沒辦法,因為一年四季適合考試的季節、不用開冷氣的時間有限,該如何去分配讓每個考生在比較好的狀況、比較好的氣候下應考以發揮自己的實力?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周委員春米

    善用國家考場……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周委員春米

    現在沒有這樣做嗎?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周委員春米

    還是希望能到各地方的考場,中部、南部都有,考生的期待是這樣。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周委員春米

    方才部長曾提及律師考試的考選成本是最高的,即3,000元,從另外的角度來看,關於律師考試,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之規定,考試項目高達十四、五科,從實務經驗來看,很多法在訴訟上不太會用到,百分之八、九十的人不會用到國際公法、國際私法,但是他們要準備十四、五科,民法、民訴、刑法、刑訴已經夠難唸了,還要再唸到商事法,當然這是律師必備的技能,只是說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或者什麼樣的科目、什麼樣的學科要列入考試,請問這個標準為何?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周委員春米

    上禮拜五我跟尤美女委員、蔡易餘委員3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就律師高考的考選制度有舉辦一個公聽會,請教部長,大概何時可以提出所謂合理、進步的改革方案?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周委員春米

    年底前嗎?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周委員春米

    好,謝謝。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公務人員基準法、政務三法……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李秘書長繼玄

    但是因為屆期不續審的關係,這些法案又回來,我們還是會重新檢討以後再送到大院來,考績法、聘任聘用人員人事條例及高階文官的特管制度,我們有一系列的計畫在做。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李秘書長繼玄

    有在研議。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李秘書長繼玄

    要。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李秘書長繼玄

    是。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李秘書長繼玄

    委員不用悲觀,我們對周部長都很有信心。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李秘書長繼玄

    謝謝委員。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蔡委員易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典試法規定是由考選部商同典試委員長來遴選典試委員,報請考試院院長核提考試院會議決定後,由考試院遴派。在禮拜一的詢答中,你們給我的訊息是目前典試委員的名單有2萬人,但我要問的是,從這2萬人中挑出來的典試委員,重複的比率會不會過高,有沒有這樣的一個狀況?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蔡委員易餘

    你是說以3年為期來控管,至少3年內不會有重複的現象?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蔡委員易餘

    我講一下手邊的資料,再由部長來分析一下,2014年所有考試的典試委員總共有4,365人次;第一次參加典試工作的只有505人,僅占16%;有1,158人是連續3年獲聘,高達37.56%。所以在2014年,這是2年前的資料,發現有一千多人是連續三年聘用,那出題就會變得非常僵化、一致性,讓命題更沒有彈性。請問這個數據是正確的嗎?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蔡委員易餘

    部長,沒關係,因為這個畢竟是在之前,我不知道這樣的數據能否呈現出實際的狀況,但如果是像你剛才說的,你們在三年內會確保不會有重複的狀況,那我希望你們可以繼續堅持這樣的原則。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蔡委員易餘

    我想對於這部分,大家是不是可以再思考一下,典試委員不公開當然是為了要確保考試的公平,但是等考試已經結束後,典試委員仍然完全不對外講,我覺得可能在一些事後責任的追究上,好像典試委員就變成是「有權無責」,我覺得這部分大家可以再坐下來溝通一下。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蔡委員易餘

    一般老師不是?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蔡委員易餘

    如果是有行政職的人,一樣去執行偏遠地區的工作,要替他投保意外險的話,看起來中央的態度似乎都不同意耶!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蔡委員易餘

    因為你們不定義偏鄉地區執行工作是執行危險特殊職務,你們限於只有危險特殊職務的情況下,才會同意這些機關替這樣的公務人員投保意外險。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蔡委員易餘

    所以我認為這樣對於去執行偏鄉教務工作的老師來講,他已經是非常辛苦了,結果你們還是把它限縮在不屬於危險特殊職務,我覺得你用這樣去綁這個東西沒道理嘛!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蔡委員易餘

    對,只有四款,比較屬於類似消防人員,或是警察去執行職務的時候,你們讓他可以另外投保意外險。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蔡委員易餘

    機關會有意見,當然是因為他們不想再多花保險費嘛!但是我認為,如果站在這些偏鄉學校或機關的立場去思考的話,他們上下班的過程就是很危險的,如果這些機關願意替他們投保的話,那你們何必去擋他呢?到後來只是機關會增加它的壓力,這個壓力我們也懂,但是你不能因為抗拒壓力就把願意做的人堵住了嘛!我覺得這部分大家是不是可以再檢討一下?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蔡委員易餘

    好,謝謝。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考試委員的人數是規定在考試院組織法。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李秘書長繼玄

    19位。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李秘書長繼玄

    考試院是負責文官體制、人事法制、官制官規的制定,這些有關的法律案都要送到立法院來審查。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李秘書長繼玄

    對。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李秘書長繼玄

    考試委員的職責就是針對考試院所執掌的事情,包括公務人員的考選、銓敘、保障、退休、撫卹的管理和法制事項……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李秘書長繼玄

    還有任用、考績。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李秘書長繼玄

    因為考試院的運作……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李秘書長繼玄

    考試院是合議制。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李秘書長繼玄

    二部二會,還有一個監理會,雖然比較小,但也屬於部會層級。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李秘書長繼玄

    三位部會首長是出席,秘書長、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是列席。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李秘書長繼玄

    他們是出席。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李秘書長繼玄

    第11屆、第12屆到目前為止沒有用投票的方式,都是用共識決。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李秘書長繼玄

    主管機關當然非常專業,有些考試委員的專業雖然不在這個領域,但他們從各方面憑他們的專業、知識……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李秘書長繼玄

    因為時代的演進……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李秘書長繼玄

    不是,考試委員雖然不是這個領域的專業,但從跨域治理的角度來看……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李秘書長繼玄

    102年4月份考試院提出的年金改革法案送到立法院……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李秘書長繼玄

    會。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李秘書長繼玄

    委員恐怕過慮了,院長一再強調政府是一體的。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李秘書長繼玄

    考選部一年有18、19次國家考試。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李秘書長繼玄

    我看過這個資料,但我不以為然,我不知道徐有守的根據是什麼,所以我不予採信。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李秘書長繼玄

    從憲法的衡平性來看,現在大法官是15位,監察委員29位,考試委員19位應該算適當。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李秘書長繼玄

    考試委員最主要的工作是憲法賦予考試院的限定職掌,考試委員都有責任遵依憲政體制、貫徹憲政職掌來執行這些事情,包括人事體制、文官法制等等都是考試委員的職責。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李秘書長繼玄

    委員多慮了,考試委員非常尊重部會首長的專業,對於部會首長所提的法案也非常尊重,考試委員來自不同的領域,從跨域治理的觀點來看,增加思考層面也是一樁好事。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李秘書長繼玄

    考試院會議採合議制,考試院院會通過的決策才是考試院的政策。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議題現在在年金改革委員會處理之中,有共識之後會交給行政院、考試院有關的機關……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考試院是合議制,考試院院院會的決議才是考試院的政策。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李秘書長繼玄

    當然。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李秘書長繼玄

    有通過才會送出門。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李秘書長繼玄

    有9位連任。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李秘書長繼玄

    委員不必擔心,我們院長一再公開的講年金改革非做不可,這是政府的決策,政府是一體的,我們會全力配合。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李秘書長繼玄

    年金改革非常複雜、敏感,所以我們必須以非常穩健的態度處理。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李秘書長繼玄

    我們會在合法與合理之間取得一個均衡,因為改革一定會有人贊成有人反對。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李秘書長繼玄

    是用共識決。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李秘書長繼玄

    每個考試委員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每個委員所表達的意見是他個人的意見,不代表考試院的決策。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李秘書長繼玄

    是。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李秘書長繼玄

    他們很關心。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李秘書長繼玄

    我還沒和趙委員討論過這件事情。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李秘書長繼玄

    是共識決,但我是說……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李秘書長繼玄

    每位考試委員獨立行使職權,他們可以自由發言但不能代表考試院的決議。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李秘書長繼玄

    對,第11屆和第12屆到目前為止沒有投票,大家取得共識。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李秘書長繼玄

    對,會取得共識。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李秘書長繼玄

    我們會讓這個法案出門。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李秘書長繼玄

    5月26日的院會中,伍院長也正式對年金改革講了一段話。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李秘書長繼玄

    那次講得很具體。

  1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1. 李秘書長繼玄

    我沒帶資料來,但我記得是5月26日那次院會,還有9月2日就職兩週年記者會,伍院長也就年金改革對外界做了聲明。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李秘書長繼玄

    我已經說了會全力配合,院長也說了政府是一體的,我們會全力配合。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林秘書長志嘉

    主席、各位委員。志嘉奉邀列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立法院主管106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至感榮幸。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林秘書長志嘉

    主席、各位委員。對,我來向委員報告整個過程。基本上,我們跟委員所講的,還有副院長所講的都是事實,就是我們希望能夠進行委員會中心主義的行政改革,其中要推動的第一點就是要做委員會的改變。為此本院總務處及副院長召集的會議,針對會議室的改革問題,大概討論了1個多月,而且花了很多心血……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林秘書長志嘉

    不是,我先向委員……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林秘書長志嘉

    現在還沒有編,因為我們要把這部分都設計好之後……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林秘書長志嘉

    沒有,我們……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林秘書長志嘉

    對。

  1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7. 林秘書長志嘉

    沒錯,其實我跟委員想的完全一樣……

  1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9. 林秘書長志嘉

    對於日本那種馬蹄形會議室,我們也提出來討論過,但結果是我們到各個黨團宣導時,國民黨黨團所做的黨團決議是否決的,因為他們不願意這樣做……

  1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1. 林秘書長志嘉

    他們否決之後,我們再去溝通,他們就說做這種改變是浪費公帑,因為8個委員會的會議室加起來必須花很多錢,所以他們表示反對。這就是我們遇到的困難……

  1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3. 林秘書長志嘉

    對。

  1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5. 林秘書長志嘉

    對於委員的陳述,我是百分之百表示支持,而且也會全力按照這個看法來做,所以如果今天委員會願意做成決議,那我們會把這個決議納入朝野協商中再來協調一次,畢竟立法院要做這樣的變革,一定要經過朝野協商同意。我們會再努力,好不好?

  1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7. 林秘書長志嘉

    好,謝謝委員。

  1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9. 林秘書長志嘉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沒有說要花到2,000萬元啦!而是說先改1個會議室看看……

  2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1. 林秘書長志嘉

    那一間大概是300多萬元啦!8間都改才要2,000多萬元……

  2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3. 林秘書長志嘉

    是會少一點沒錯,但整個形態會完全不一樣……

  2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5. 林秘書長志嘉

    可是你要讓我們……

  2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7. 林秘書長志嘉

    我當然是行政幕僚長啊!

  2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9. 林秘書長志嘉

    報告委員,這個分寸我很清楚,那時委員剛好是國民黨的書記長,因為我當時接到訊息說柯總召跟你兩個人已經先談好第二天早上還要進行協商,然後再來進行處理,所以我告知我們的工作同仁,暫時讓它有個再協商的機會,因為你們兩人都已這麼決定,我們是不是應該尊重……

  2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1. 林秘書長志嘉

    是的。

  2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3. 林秘書長志嘉

    會啦!其實這是他們委員會自己寫的,而且委員會怎麼寫,都是經過召集委員確定及決定的,我們不會介入。

  2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5. 林秘書長志嘉

    報告委員,我們要把那個表弄出來,然後讓他們……

  2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7. 林秘書長志嘉

    沒問題,我們來處理。

  2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9. 林秘書長志嘉

    好,我們來努力。

  2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1. 林秘書長志嘉

    可以。

  2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3. 林秘書長志嘉

    預算中心說現在的狀況是這樣,因此,我們問了主計處處長為什麼會這樣,但他也有他的說詞。他是說因為歲入編列有時真的無法估算……

  2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5. 林秘書長志嘉

    我們現在沒有什麼特別的歲入管道……

  2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7. 林秘書長志嘉

    對。

  2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9. 林秘書長志嘉

    報告委員,有時我們好像估算只有400多萬元,結果今年歲入突然變成1,000多萬元,這是因為沒有預期的收入進來,比如那個年度的決算剛好有一筆錢可以進來……

  2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1. 林秘書長志嘉

    有時真的無法預估,但我們會儘量把它做到吻合啦!

  2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3. 林秘書長志嘉

    對。

  2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5. 林秘書長志嘉

    現在內政部已經通過了,所以台北市議會要排入議程並且通過之後才算數,但是台北市議會目前並未排入議程,所以我們還要等等看他們什麼時候排入議程。

  2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7. 林秘書長志嘉

    我們不敢催促啦!只是希望他們做到。畢竟立法院和他們同樣是議會,所以我們會儘量尊重,但希望他們能夠儘早排入……

  2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9. 林秘書長志嘉

    我們希望能夠換地成功,但我們也是比較低調的,而且也要尊重人家議會的決定啦!

  2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1. 林秘書長志嘉

    我們有可能會做,如果換地成功,那塊地變成我們立法院所有,因為現在上面是違章建築,所以勢必要改建。

  2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3. 林秘書長志嘉

    至於要怎麼改建、改建成什麼樣子,這還要大家來談。

  2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5. 林秘書長志嘉

    這不是有那麼直接的關係,但可能也會有連帶關係。相信大家當立委那麼久了,也都知道立法院真的空間太小,所以我們希望那個地方做個改建……

  2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7. 林秘書長志嘉

    是。

  2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9. 林秘書長志嘉

    對啦!

  2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1. 林秘書長志嘉

    好啦!如果有機會改建,那麼改建之後,那邊多出的空間,我們一定會好好規劃……

  2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3. 林秘書長志嘉

    至於內政委員會的這間會議室,我們是希望試辦看看啦!

  2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5. 林秘書長志嘉

    試辦1間啦!好不好?

  2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7. 林秘書長志嘉

    我們試辦1間看看啦!謝謝。

  2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9. 林秘書長志嘉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並沒有真的托兒、托育的設施,只有育嬰哺乳室,所以才會想說是不是要設置一個托育中心……

  2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1. 林秘書長志嘉

    應該是要啦!事實上,我們也很想要做,但立法院真的空間有限,我們擠來擠去就是擠不出一個空間,現在好不容易有個空間可以充當哺乳室,然後也找到另外一個空間來設立托育中心,所以這個托育中心的工程已經發包,軟體部分也按照既定進度來處理,希望能夠在過完農曆年之後正式開辦。

  2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3. 林秘書長志嘉

    是。

  2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5. 林秘書長志嘉

    會啦!而且很多次,尤其外面有陳抗民眾或陳抗民眾經過立法院時,我都會留在立法院裡面。

  2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7. 林秘書長志嘉

    好。

  2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9. 林秘書長志嘉

    這部分我們會加強管制並且做到。

  2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1. 林秘書長志嘉

    這不是購置土地啦!主要是因為青島三館的地主是新北市政府……

  2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3. 林秘書長志嘉

    我們希望地主變成立法院,也就是那塊地能夠給我們,而最好的方式當然是無償撥用,但是新北市政府決定不能無償撥用,一定要有償撥用,所以我們向行政院要一筆錢來買這塊地,亦即在程序上,我們先向行政院要一筆錢來給新北市政府,然後新北市政府再把地主的名字改成立法院。換句話說,我們也不是真的買地,而是讓地主換人,但是有償撥用的話,那塊地的價錢總共是2億多元,行政院說不可以一次付清,必須分兩年付款,因此,我們去拜託新北市政府說:「我們就分兩年給你這筆錢,那塊地就給我們好不好?」結果他說可以,所以我們今年才會編列名目為「購置土地」的1億多元預算,明年也會再編列1億多元預算,然後就把青島三館的地變成我們立法院的,其實就是有償撥用的意思啦!

  2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5. 林秘書長志嘉

    對。

  2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7. 林秘書長志嘉

    應該不能這樣說,因為都是公家的地啦!

  2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9. 林秘書長志嘉

    按照規定是要有償撥用,所以我們據以編列這筆預算。

  2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1. 林秘書長志嘉

    的確如此。

  2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3. 林秘書長志嘉

    好,謝謝。

  2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5. 林秘書長志嘉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本院院區的地主是台北市政府,所以我們每年大概編列5,000萬來支付租金……

  2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7. 林秘書長志嘉

    沒錯,現在的情形是這樣─我們請行政院那邊拿了5塊地來換這塊地,那台北市政府也同意了,所以他們就報告中央,包括內政部……

  2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9. 林秘書長志嘉

    包括南港等等,總共是5塊。現在內政部也通過了,所以接下來的程序是要等台北市議會通過,這樣整個案子就完成了,這塊地的地主也就會變成立法院,因此,到時候針對福利社那部分的違章建築,我們就可以以機關用地的名目進行改建……

  2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1. 林秘書長志嘉

    因為台北市議會跟我們同樣是議會,所以我們會儘量表示尊重,但就我所知,台北市政府本身也很努力;當然,我們這邊也會運用私底下的關係,希望市議會能夠順利通過這個案子,但在還沒通過之前,我們不敢說……

  2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3. 林秘書長志嘉

    我們也希望不要花到那麼多啦!20億元這個數字是粗略估計,我們當然希望能夠愈少愈好,畢竟目前國力不是那麼充足,所以我們一定會遵循能省則省的原則來做。

  2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5. 林秘書長志嘉

    委員的考慮十分周到,我們也是這麼想;但是我們希望能在短期之內改變本院開會的品質及開會的場所……

  2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7. 林秘書長志嘉

    我們當然是希望儘量低啦!如果要遷建,那必須要長期規劃,而且牽涉的層面很廣,可能不是1、2年……

  2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9. 林秘書長志嘉

    對啊!可能是要好幾屆以後才能處理啦!

  3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1. 林秘書長志嘉

    是。

  3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3. 林秘書長志嘉

    對。

  3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5. 林秘書長志嘉

    國會頻道在第1年是試辦,接下來我們是希望能夠長期來做,可是民間的電視媒體也沒辦法每年都賠錢來讓我們無償使用頻道,所以從下半年度開始,我們大概編了3,000萬元,委由公視來轉播……

  3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7. 林秘書長志嘉

    未來可能先1家或2家,也就是1個頻道或2個頻道,但公視給我們的訊息就是1個頻道,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定頻在一個地方,那個地方就叫「國會頻道」,然後委由公視轉播,委託費是3,000萬元。我們是以這樣的方式來談。

  3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9. 林秘書長志嘉

    好,謝謝。

  3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1. 周委員春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今天我們是審查立法院預算,通常我們審查預算時,會對行政單位提出的預算案有一些要求,包括刪減或凍結預算,最常見的就是主決議,請教林秘書長,哪一部法律規定可以提主決議?它的效力如何?所謂的主決議,是否就是預算法第五十二條的附帶決議或附款決議?它的法律效力如何?

  3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3. 林秘書長志嘉

    主席、各位委員。主決議其實是立法院在審查預算時,慢慢衍生出來的一種形式。

  314. 周委員春米

    對,因為今天大家也提了一些主決議。

  315. 林秘書長志嘉

    以現在立法院的處理方式來說,如果是…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周春米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周春米

    我們也確信行政機關對立法院的決議、要求都會盡力照辦,只是它法律上的意涵是什麼?總是要有一個法律依據吧!還是要由高副秘書長答復?

  2. 周春米

    我們來正名一下,因為今天大家都寫主決議,一開始提案的時候,大家也不亦樂乎的簽了很多案子,但是我們不曉得這個主決議的效力如何?可以要求到哪個程度?

  3. 周春米

    就是決議的內容到底是不是條件或期限,或是五花八門的要求都可以。

  4. 周春米

    高副秘書長,本席先確定一下,所以依照預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可以把這部分稱為主決議,這麼做並沒有錯?

  5. 周春米

    但是前立法院法制局局長羅傳賢先生認為,條件或期限當然是法律上的附款,所以他認為應該要稱附款決議,但是「附款決議」聽起來,好像比「主決議」的效力或強制性程度低一點。

  6. 周春米

    所以法律上雖然沒有「主決議」這三個字,但這是依據預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前段的規定,它的效力絕對沒有問題,行政機關也應該照辦。

  7. 周春米

    好,謝謝。請教林秘書長,這是法制局和預算中心的研究報告,上會期針對國會改革進行討論之後,後來法制局有研擬相關法案或提出研究報告,也有提供給委員會參考,對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是有一些幫助。但是本席想要再了解一下,不曉得本席對一些數字的推論是否正確。目前法制局有幾位研究員?編制是11到17位。

  8. 周春米

    請你們說明一下,因為本席不曉得這些數字有沒有問題,依照統計,105年度上半年,也就是上個會期,105年1月1日到6月30日,法制局提出的專案研究,或是給我們的專題研究或評估報告,總共是112篇,所以一個月不到20篇,如果你們有17位研究員,大概就是一個研究員一個月寫一篇,這樣的推論有沒有問題?

  9. 周春米

    副研究員有多少位?

  10. 周春米

    如果這樣算的話,研究員加上副研究員,一個月只寫二篇研究報告,或者是其他相關的專題報告,這樣的量會不會太少?

  11. 周春米

    等於是提供各辦公室法案上的協助。

  12. 周春米

    但是我們希望你們更好、更強,這樣委員行使職權或監督時的力度才會更強,法案的制定也會更完善。因為你們的編制已經到頂了嘛!所以我們要求你們要確實發揮功能,這也是上個會期大家討論的方向。

  13. 周春米

    確實啦!既然我們是立法委員,我們的工作就是制定法律,所以這個部分絕對不能有閃失,包括現在常在說的風險評估,也都需要借重你們的法制專業。

  14. 周春米

    最後一點時間本席要向林秘書長請命,現在每個樓層都有清潔員工,但是他們好像沒有固定的休息場所,本席常看見他們中午休息時就坐在樓梯間吃便當,有人經過就趕快驚惶起身,其實我們也很不好意思,這部分有沒有辦法解決?因為他們是委外廠商的員工。

  15. 周春米

    對,因為他們確實滿辛勞的,我們應該要提供一個友善的工作環境,這部分請林秘書長多費心,謝謝。

  16. 周春米

    可以說明一下,為何預算執行率都在五、六成呢?

  17. 周春米

    這樣一來不就要減列嗎?

  18. 周春米

    職員的部分呢?

  19. 周春米

    凍結100萬元。

  20. 周春米

    請說明一下。

  21. 周春米

    如果可以放在網站,倒也不一定要形成書面或文字,基於這樣的考量,則653萬元的預算我們建議減列十分之一。

  22. 周春米

    好,減列30萬元。

  23. 周春米

    這跟段委員方才提案的方向一樣,就是儘量少紙化,每次都印滿多的,真的是滿浪費的。

  24. 周春米

    可以上網去看啊!

  25. 周春米

    但你是針對初稿,我是針對整個公報業務。

  26. 周春米

    我撤案,方才他們有來解釋了。

  27. 周春米

    我們的要求是審查後可以把你們的意見上網,方才法制局已經有來溝通了,確定是「審查後」,所以就是修正為審查後上網,然後請你們就這個部分提出書面報告。

  28. 周春米

    就是第二段前段刪除。

  29. 周春米

    那就提一個書面報告出來。

  30. 周春米

    可否採購不限點數的?價格會差多少?

  31. 周春米

    可以再調整一下,就是不要不限點數,但也不要3萬點,畢竟3萬點很快就用完了。

  32. 周春米

    所以你們就提書面報告,因為確實是不太好查。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春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