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要求追討外包清潔工之前沒有給的特休,並在簽約日起3個月內排定特休「一個月前我們開的協調會也要求要在簽約日起3個月內排定特休」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要求政大限期返還外包清潔工國定假日出勤的工資,質疑10月25日、10月31日被要求出來各工作半天而且沒有給兩倍薪資,並指成大外包清潔人員在9月15日中秋節上班也沒有給國定假日該有的薪水「限期返還這些清潔工國定假日出勤的工資」發言紀錄
- 林委員靜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主席。今天早上大家已經談了許多事,我就先讓部長休息,我一定要講一件事,今天早上大家談了許多論文抄襲的事,前幾天高教司司長表示,未來碩博士在寫論文之前,這些碩博士生要上學術倫理課程、認證,我必須講一句話,錢、權、地位、國科會計畫等等統統都是上面的老師拿走,而你卻叫學生去上倫理課程,最好是這些碩博士生這麼大膽敢造假,然後讓他們的老師去發表論文,脫離現實也要有個限度,這部分請你們搞清楚狀況,該罰的就是造假的上面的教授們,不要找這些學生們麻煩。
今天有許多學校校長到場,首先本席要請教政大周校長,我實在很不願意在教文委員會一直談垃圾問題,可是國立大學的垃圾問題真的處理得非常不好。7月6日我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有質詢、討論過政大外包清潔公司一事,10月12日我們也召開了協調會。請問你們的垃圾外包公司的勞資會議舉辦了沒?
- 主席
請國立政治大學周校長說明。
- 周校長行一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有。
- 林委員靜儀
還沒耶!我們有詢問你們學校為什麼沒有辦,你們說因為外包公司不願意辦,然後問你們學校這會怎麼樣?你們說會罰300元。
- 周校長行一
我回去了解一下。
- 林委員靜儀
10月25日、10月31日是國定假日,清潔人員出勤有沒有給兩倍工資?這件事你們知不知道?
- 周校長行一
我們都有要求我們的外包廠商必須依照勞基法之規定。
- 林委員靜儀
但是並沒有,這兩天工人被要求出來各工作半天,而且沒有給兩倍薪資。
- 周校長行一
我也回去了解一下。
- 林委員靜儀
國定假日上班已經夠倒楣了,結果還叫人家上半天,給的薪資還沒有加倍。校長,讓您站在這裡被我質詢這種垃圾袋虛報、苛扣清潔工等等,其實您是有點可憐,但這件事為什麼要這樣談?在目前台灣勞動權益有這麼多爭議的狀況下,你們學校一直有這樣的問題,勞權事件一再爆發,學生一直在幫這些清潔工爭取他們基本的、該有的權益,政大是指標性學校,這個案子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其實我們查過了,勞資會議還沒有開,所以要拜託總務處,既然方才校長講了,契約上面有,請儘快把該做的,勞基法有規定的,要求公司召開勞資會議,限期返還這些清潔工國定假日出勤的工資,追討特休的部分,因為之前都沒有給人家特休。一個月前我們開的協調會也要求要在簽約日起3個月內排定特休,我們還沒有看到你們在這部分有進度。其實你們總務長是知道的,上次的協調會有請總務長來,總務長跟我們說有,他們都會做,但是一個月過去了,一切都很清楚,該開的會沒有開、該核的工資沒有核,該放的假沒有放。校長,其實你們外包契約是有的,你們的外包契約裡面寫到,如果這家公司沒有依法給工資、違反勞動法令,你們可以暫停給付契約價金。你們的契約也有寫到,勞資會議的部分,廠商不得拒絕,可是你們總務處告訴我們說,沒有耶!他們不願意召開,我們只能罰300元。你們的契約裡面也有寫到,如果廠商的契約違反相關法條,你們可以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你們也還沒有這麼做。校長,我真的不願為了幾個垃圾袋、清潔工沒有辦法放假的事情,讓你在這邊被我質詢,但是這個案子我們追了超過半年了,貴校這件事情已經發生很久,國立學校要帶頭在勞資契約上面,尤其是最弱勢的清潔工的部分,你們能不能把契約上明訂的這些該處理的好好處理一下,讓其他學校看一下,好不好?
- 周校長行一
好。
- 林委員靜儀
也不只你們,成大也是如此,我提醒成大,你們學校也是一樣的狀況,所有的外包清潔人員在9月15日中秋節都上班,但是沒有給國定假日該有的薪水。
- 主席
請國立成功大學黃副校長說明。
- 黃副校長正弘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回去一定會請他們按照契約行事。
- 林委員靜儀
另外,我們手頭上至少有4張資料,這些工作人員在8月份連續工作了31天都沒有休。在場有非常多國立大學的校長,各位都是長官層級,告訴你們這都不是特例,請教育部邀集勞動部、工程會直接研擬契約,我在這裡要求部長答應這件事,好不好?我們就幫一下這些大學好了,我們直接把契約擬清楚,讓教育部主管的51所國立大學在契約上,尤其這一類的外包契約,明訂這些機關這些契約的勞動權益如果有問題,我們要求嚴格檢討,至少每季我們要申請勞檢,現在是我們要求勞檢,你們自己都不要求勞檢,可是外包都在你們家。國立大學要帶頭把勞權的責任做好,不要再出現國立大學外包的清潔公司剝削第一線勞工的情形,可不可以答應我們?可不可以兩個禮拜之內給我們處理的報告?
- 黃副校長正弘
可以。
- 周校長行一
可以。
- 林委員靜儀
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手頭上是實踐大學第一學期第二次院務會議的會議紀錄,這裡面有寫105年9月22日勞動部預告,自106年8月1日起,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請各系配合105學年度第二學期不要新聘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及自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起不再聘任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另外,堅持要聘令學系其所衍生的相關支出,由該學系自行負擔。我再唸一個,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外語教學委員會的公告,它說為了配合教育部和勞動部的相關法規,也就是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要適用勞基法,所以自106年度起,本校兼任教師優先聘任對象如下:第一優先是具專職身分、有效的專任教師、公司具專職工作。第二優先是退休身分,軍公教退休現領月退俸者。它還特別強調,如果老師這段期間有找到專職工作,請務必告知他們工作單位和職稱,日後仍想在該校兼課,他們或許可以預留課程。當然,學校的做法會根據法令調整,之後如果有變通的話,會通知大家。部長知道我在講什麼事情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學聖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必須坦白講,我當委員這麼多年了,每次質詢這個大場面,我走過校長群的時候,心裡還是有壓力在,望之儼然,即之也溫,我對各位還是有非常高的尊敬度,我也一直認為台灣的學術基礎都有勞各位,所以我們在教委會對各位都是非常尊重。今天我會請楊校長上台說明是因為這對校長來講也是人生一大考驗,在這幾年當中,我們夭折了一位蔣偉寧部長,上個會期又陣亡了一位中研院翁啟惠院長,我不希望在這個會期開始又看到楊校長在學術界受到很大的傷害。所以我想給校長多一點時間來談一下,在這個事件發生之後,你曾經談到這是你學術生涯最大的危機,對於整個事件,你認為該負的責任你要來負,我特別請校長一定要非常認真看待這件事,你在跟時間賽跑,現在只要google楊泮池,出來的就是造假風暴、造假醜聞,這對你一生來講是一個最不名譽的時刻,如果你不能捍衛,我想會代表後面有很多的骨牌一一倒下,因為大家會覺得連臺大都可以如此,我為什麼不能如此?可是你越是在最高殿堂,你越代表了學術界的良心,這時候你就要有承擔、有風骨。所以請教校長,你提到這是學術生涯最大的危機,危機在哪裡?你認為你應該要負什麼責任?
- 主席
請國立臺灣大學楊校長說明。
- 楊校長泮池
主席、各位委員。確實沒有錯,學校發生這件事情,大家當然都感到非常難過,所以我們已經成立特別委員會來獨立調查,假如有涉及蓄意造假的師生同仁,就要嚴懲,我身為共同作者,會尊重委員會的調查,假如我涉及剛剛講的蓄意造假,本人願意承擔所有的責任。
- 陳委員學聖
這責任包括辭職在內?
- 楊校長泮池
是,假如委員會認為我涉及蓄意造假,本人願意。
- 陳委員學聖
謝謝校長願意有這樣的承擔,我在此也給校長一個建議,因為當你在談學校做學術調查,你又是受調查一方的時候,會讓大家覺得你自己本身不夠中立,我是良心建議,但是你可以考量,你是不是在調查期間先請假,請你的行政職,靜候調查。但是我要求部長,在這件事發生的時候,你們說最慢在下個月底一定會查出來,可否把時間再縮短,給臺大時間的壓力,給部裡面複審時間的壓力,不要讓這個時間拖了半個月以後,大家都忘記了,想到就想到楊校長的論文造假風波,想到委員拿著一個假字,我不想看到那麼傑出的一位學者最後一生是這樣被蓋棺論定。所以今天我為什麼選擇最後一位質詢,我希望校長可以接受我誠懇的建議,你回去思索,不用在這邊回答,如果你願意回答也可以,我覺得如果你可以請假一段時間,靜候調查,對你絕對有幫助,你認為呢?你回去想一想好了,好不好?
- 楊校長泮池
謝謝。
- 陳委員學聖
你又錯失一個時間,很可惜,但是我覺得你應該好好考量我的建議。請問部長,你可以把時間壓縮到什麼時候?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潘部長文忠
不過,我也要跟召委報告,要讓這件事情不偏不倚還原需要專業上的審定,尤其我所瞭解,這次臺大也聘了非常多校外各領域的專家學者,我想在時程上是不是一定要過度壓縮,讓這件事沒辦法最客觀去瞭解,因為最後這個責任釐清後,教育部一定是依責任來做非常嚴正的處置。所以,我也跟召委報告,我們要澈底地瞭解這件事情,因為未來不只是臺大,我想臺灣學術界都希望這件事情完完全全能被外界澈底瞭解。
- 陳委員學聖
我尊重部長,你們最遲就在下個月底之前一定要完成報告,一定要把時間抓緊。至於校長,希望你回去審慎考量,在這一個半月的時間可以先請假行政職,然後靜待調查,對你絕對有幫助,如果證明你是清白的,我相信對整個學術界也是有幫助的。但是如果真的有蓄意造假,你也願意承擔責任,願意辭職,我想這個承諾是應該的。
- 楊校長泮池
好。
- 陳委員學聖
我也跟部長特別提到,實際上也跟所有的校長提到,這個評鑑領導了整個學術界,不只是學術界,連我們立法院也面臨這樣的問題,我們立法委員也為了要符合評鑑,甚至有委員把上一屆委員的提案原本照抄,然後就換一個人提案,因為我的版本都被人家拿去照抄,變成我不是提案人,我覺得就是為了符合評鑑,所以如何不讓評鑑曲解、誤導了整個學術界,我非常重視這次學術倫理這件事,既然要花一個半月的時間,我也特別跟今天到場的所有校長說,如果你希望你的預算能夠順利過關,我以召委的身分在這邊拜託各位,請你們回家以後寫一千字的有關學術倫理的建議和看法,有助於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以及未來審高教預算的時候,怎麼樣不讓整個數字和數據引導了整個學校的錯誤發展,我想這一點你們可以各自作答,不願意作答也可以,但是我特別跟各位提醒,在座各位都是學術界的頂端,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給教育部建議,也給本委員會建議,在一千字上下,每個學校都可以就學術倫理這一塊提出一些看法,我想這會是以後大家非常重要的共同指標,這個議題校長已經答復得非常清楚,我就不再追問這件事。
接下來,請教部長有關新南向會不會把整個公立學校帶偏了方向,但是有些基本問題你一定要先想好、要做好。你知不知道廈門大學已經到馬來西亞設分校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召委。
- 主席(陳委員學聖)
今天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江委員啟臣、徐委員榛蔚、姚委員文智、林委員靜儀提出書面。
- 江委員啟臣書面意見
一、教育新南向
最近看到教育部在推動教育新南向上動作頻頻,除了之前就提出編列10億元來增編台灣獎學金、華語文獎學金,鼓勵大專到東南亞辦教育展吸引東協10國學生來台灣留學,還會送華語師資到越南協助推廣華語教學,以及新住民母語納入107年新課綱的母語課程;最近還有包括邀請印尼高中與大學校長等28人組團來台參訪,並且編經費鼓勵台灣學生到東南亞國家交流、南向創新,以及推動新南向版「史懷哲計畫」,邀請新南向國家學生來台參與偏鄉服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還有對於既有的創業資源,教育部要如何透過盤點、跨部會合作,提供一個創業鏈的輔導?其實文化部對於創業,尤其是文創,也有相關的「輔導陪伴計畫團隊」提供實務輔導與業師諮詢,還有五個文創基地,不只有創客基地,也有前店後創客空間的整合;當然,目前文化部的相關輔導不只針對學生,但是這是可以努力做跨部會合作的,教育部有跟文化部或相關部會一同努力而不是各自埋頭苦幹、疊床架屋嗎?
另外,還有,既然新南向是希望將東南亞作為台灣內需市場的延伸,教育部這些創客空間與創業生態系的建立要如何連結新南向政策的發展呢?像是北科大今年響應新南向政策設立了「家具木工產學訓專班」,和臺灣區家具工業同業公會、臺灣區家具工業同業公會越南分會簽約,大學最後兩年將到越南台商家具大廠實習;而前兩天,我們台中豐原的豐圓北科大木創中心也舉辦「木創嘉年華園遊會」,展出當年製造歐美沙拉木盤出名的「會津式車床」,並示範刨製木盤,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教育部能不能跟文化部合作,試著做觸媒去調查學界與產業界的中間有哪些可以媒合的活動,讓新南向的招生發展更充實,也讓這些專班能夠有好的產學連結?
- 徐委員榛蔚書面意見
一、請正視校園染毒比例日益增高問題
1.潘部長,今天本席要針對幾個社會大眾和家長所關切的主題和您請教一下,除了要藉此凸顯這些問題的嚴重性外,更希望教育部能夠儘快研擬應對處理的解決方法,讓我們的教育環境可以提升到更良善的層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另外部長,目前花蓮縣政府有提出一個花蓮縣第二期(105至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修正後各級學校運動選手移地訓練產業建置營運計畫」,規劃將目前閒置使用率低的東華大學美崙校區,予以整建作為運動選手住宿及訓練場地。截至目前縣府與東華大學已經有過十餘次正式與非正式的會議協商,未來的營運考慮以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作契約,由東華大學出租其地上物與設備,而縣政府則申請花東基金以整修設施設備並採直接經營的方式來進行,如此預計可有效活化因東華與花蓮教大兩校合併後,以東華壽豐校區為主要上課場所後之閒置的美崙校區,由於此計畫涉及主管機關高等教育司以及體育署兩單位,是不是請潘部長居中協調並來積極促成呢?
4.花東地區雖然有其先天上區域發展失衡的弱勢,但也正因如此,花東擁有最自然、純淨的運動環境,非常適合運動選手的培育與訓練,所以如果有機會的話,是不是可以試著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部分訓練項目,移師到花東來進行,或是更進一步考慮在花東成立一個東部運動訓練中心,來善用花東如此得天獨厚的好山、好水、好環境,部長您說好不好?
- 姚委員文智書面意見
1.部長、署長,兩位好,你們辛苦了。2017年世大運將於明年8月19至30日舉行,世大運在規模與地位上,是僅次於奧運的全球體育盛事,身為台北市民、台北市的立委,甚至身為台灣的一分子,我們都應該感到期待、興奮、歡興鼓舞的心情,迎接這場僅剩半年就將來到的盛會。它是一件大事,不是只有台北市,這件事,無論從中央到地方,都應該全力以赴,把它當作國家,乃至於全球慶典來看待。也因此,這項預算規模高達171億7,054萬3千元的體育賽事,體育署從100年以來,連續補助了5年,明年將邁入第6年,共計77億8,986萬8千元。而明年由於是最後一年,體育署編列了最後的32億1,469萬7千元,用於各種的軟硬體建設、宣傳與籌備。然而,從100年到今年,中央總共撥補了45億7,517萬1千元的預算,累計的實際支用,卻僅16億1,800萬3千元,預算執行率大概只有三到四成,這是值得警惕,甚至令人緊張的一件事。當然,預算的執行,與中央、地方政府間的協調整合,以及場館興建的進度很有關係。根據10月底的最新統計,共計整建場館53座、新建場館2座的工程,目前已有臺北體育館在10月13日整建完工,而包括內湖高工體育館、南湖…
2.部長、署長,體育署明年編列的32億1,469萬7千元世大運預算中,有19億8,910萬是用於世大運的籌備、賽事進行,選手服務的預算,佔了明年預算的2/3強,這其中,當然也包括如何用各種方式,在國內外進行世大運的宣傳的預算。宣傳上,我看北市府製作各種宣傳小物,不過,看起來多半是「內銷」。不知道部長、署長,知不知道日本現在是如何開始對內對外宣傳東京奧運?從日本精緻的東京奧運宣傳影片,到安倍晉三甚至親自前往里約登台宣傳,可以看出,日本是如何重視奧運重回東京舉行?我認為體育署應該把宣傳世大運這件事當作自己的事,而不是把錢丟給北市府或世大運執委會就好,是不是應該建請行政院林全院長,偕同文化部,共同鼓勵民間,提撥經費,共同炒熱這股全民世運風?世大運距離正式舉辦只剩下半年,除了這32億元的預算,我們其實可以做得更多。不能因為世大運沒有比奧運熱門,就放棄這個可以同時做很多事的機會,來協助台北辦好世大運。
- 林委員靜儀書面意見
政大、成大外包清潔工勞動權益受損,絕非單獨案例教育部應積極介入,全面保障大學外包、派遣勞動權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靜儀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