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靜儀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要求在接下來修法時針對加班換補休的部分通盤檢討、重新整理「接下來修法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針對這個部分通盤檢討?」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以加班換補休只換平常日可能讓雇主盡量讓勞工換補休,以節省加班費,因為平常日薪資並沒有增加「可是如果換補休,通常就是換平常日,但平常日的薪資並沒有增加,對雇主來說,這樣會不會出現一種情形,就是儘量讓你換補休,因為這樣可以省加班費。」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反對再開放更多第八十四條之一的例外情況「剛才蔣委員也有提到,我們不希望再開放更多第八十四條之一的例外情況」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以加班換補休只換一天並不公平,因為休息日上班若領加班費可拿到2.34倍及2.67倍薪水「如果是加班換補休的話,加班一天,薪水應該可以拿到2.34倍及2.67倍,可是如果換補休的話就是換一天,這樣是否不太公平?」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靜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還是很認同,過去這一年,勞動部跟衛福部一起跟各個不同的醫學會討論受僱醫師在勞基法實施後會有哪些情況要因應。請部長看一下健保署各個處置的給付點數,就你所瞭解,醫院醫師薪資來自哪裡?

  2. 主席(蔣委員萬安)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3.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我恐怕……

  4. 林委員靜儀

    你不知道?

  5. 林部長美珠

    薪資來源……

  6. 林委員靜儀

    勞動部管的就是勞雇,一定知道各家……

  7. 林部長美珠

    我們只知道有沒有付薪水。

  8. 林委員靜儀

    我現在就是要告訴你為什麼這裡面有這麼多……

  9. 林部長美珠

    太多樣了,我沒辦法一一理解。

  10. 林委員靜儀

    以前我在臨床工作,你知道很多醫師是沒有底薪的?

  11. 林部長美珠

    衛福部有來,要不要請衛福部來說明?

  12. 主席

    請衛福部醫事司黃簡任技正說明。

  13. 黃簡任技正純英

    主席、各位委員。公立、私立醫院的薪資可能不太一樣,有的是採績效制。

  14. 林委員靜儀

    衛福部對於醫師時薪有沒有大概的統計?

  15. 黃簡任技正純英

    我手邊沒有資料。

  16. 林委員靜儀

    部長,到時候納入勞基法計算加班費要用時薪對不對?計算加班費的時候,衛福部沒有醫師的時薪,沒有個別醫師、各科或者不同醫院體制的時薪,勞動部要做勞檢的時候,怎麼核算有沒有核給醫師加班費?

  17. 林部長美珠

    這個部分跟衛福部一直在溝通,這是一個既定的政策,未來在108年9月1日,會將所有醫師都納入勞基法,他們比較清楚勞動市場的現狀,我們就必須瞭解、配合、協助他們做相關的事情,未來如果都沒有底薪、月薪,的確不好計算加班費,這是我們會跟他們討論的。

  18. 林委員靜儀

    就像剛才醫事司所講,多數是所謂的業績制,底薪也許很低,2、3萬元基本底薪,也許完全沒有底薪,醫師沒有底薪,所拿的都是業務所得,多開一臺手術就多一點健保給付,這種情況之下,除了要算他的工時,還要再算加班費,部長,在不清楚底薪而且目前每個月工時和薪資結構都不明確的狀況之下,你們有辦法算加班費嗎?

  19. 林部長美珠

    這個部分就是我們需要再和他們溝通的,因為我們對很多現狀並不是那麼清楚,而且如果要適用勞基法,當然還會關係到未來的勞檢、輔導、檢查等等。

  20. 林委員靜儀

    是啊!因為你們是裁罰單位、是勞檢單位。

  21. 林部長美珠

    對,所以我們希望逐步和他們討論,因為很多detail不是我們能夠理解的。

  22. 林委員靜儀

    其實這段時間我們也真的很感謝勞動部來參加這麼多次協調會,尤其是各專業醫學會很多意見,很多專業醫學會真的不了解相關規定,因為勞基法真的很難懂,而且第一線的醫療人員過去並沒有納入勞基法,尤其是醫師。本席要給部長和醫事司看一些資料,現在每位醫師的薪資都是靠健保給付,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都是這樣,但是有時候有些醫院的醫師可能會在某個狀況之下讓病人走自費的途徑。

  23. 本席是指在某些時候,雖然這個手術有給付,病人不用自費,可是它會有一些自費的衛材、藥材,例如敷料、貼布等等,醫事司可不可以告訴我們,衛福部有沒有規定自費的天花板?健保有給付的部分,你們有沒有規定自費的天花板?

  24. 黃簡任技正純英

    我們最近有修正一個公告。

  25. 林委員靜儀

    對,但你們修正的公告只針對外國人,就是沒有健保身分的,如果具有健保身分,你們還是會有限制。本席這麼說好了,為什麼本席會提這件事情?當然,我們不希望醫院用自費的方式增加額外收入,但本席還是得讓勞動部和衛福部看一下,舉例來說,例如斷指再接顯微手術的健保給付,因為五根手指頭全斷,所以要用顯微手術把五根手指頭的神經、血管、骨頭、肌肉接回去。

  26. 五根是給付6萬7,800點,雖然健保給付6萬7,800點,但不是給這個手術6萬7,800元,也不是給這個醫師6萬7,800元,它還有一個浮動點值,這是健保署的算法。在臺灣,不管老闆賺多少錢,員工的時薪多少就給多少錢,如果今年的營收很好,或許會給很多加給,但健保不是這個算法,健保即使營收很好也不會給醫師、護理人員加給,可是健保如果營收不好,那就不好意思了,雖然上個月你們做了2.2億元,但我們只能給你們2億元,健保的給付是這樣的。

  27. 本席還是得向部長說明,你們現在要規範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錢的來源是一個問題,因為很多委員都提到要給醫師加班費,不過健保並沒有加班費這樣的額度,你做得多,健保可能還會要求你們少做一點,而且做多了,健保給付還會打折。所以呢?以6萬7,800點來說,如果我們用比較常看到的0.89點值計算,相當於這檯手術花了12小時,接了五根手指頭,健保是給6萬0,342元,請部長猜猜,一檯顯微手術需要12小時,這個開刀房的團隊包含多少醫師和護理師?

  28. 林部長美珠

    想必很多啦!包括麻醉、護理、取器材的,還要注意血壓等等,我想一定是一個很大的數字。

  29. 林委員靜儀

    在那個手術檯上,至少要有三位主治醫師、兩位麻醉醫師、兩位麻醉護士,因為要輪班,10個小時超過麻醉護士輪班的時間,另外至少要有四位刷手和流動護士。也就是,這一檯手術12小時,如果計算工時,這些醫師至少做了12小時,可是呢?這一檯手術將近十多位醫療人員做了12個小時,幫醫院賺到多少錢?雖然用「賺」這個字很不好,但是他們為醫院賺到的收入是6萬342元,部長,如果以這個狀況來看,你覺得會出現什麼樣的事情?

  30. 林部長美珠

    應該是他們的待遇就會很少。

  31. 林委員靜儀

    他們的待遇的確會受影響,但是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其實對醫院來說還有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法,就是不要動這個手術,對不對?因為你們動這個手術,開一檯賠一檯就算了,還會占醫師的勞動工時,因為這一個小時為醫院賺來的收入貢獻極低。這些我們都會算嘛!一個小時可以給醫院帶來多少營收、盈餘,以這個手術來算就可以很明顯的看到,做這樣的手術帶給醫院的營收,就是每個小時的收入、利潤是極低的,而且是明顯虧損。

  32. 今天本席不是要請部長解決這件事情,因為這是衛福部、健保署的問題,是長期以來健保給付不良的問題,本席要和部長說的是,我們現在在評估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為什麼會有重重阻礙和困難?甚至我們知道未來類似這樣的手術,如果健保沒有解決點數的問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雖然醫師納入勞基法了,但是計算每個小時的時薪時會有問題,如果計算工時,醫院就要老老實實的認定,這個醫師在table上用了12小時。

  33. 剛才蔣委員也有提到,我們不希望再開放更多第八十四條之一的例外情況,如果醫師要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到時候還是要算他的總工時,這些工時帶來的健保給付貢獻,如果醫院計算之後覺得非常不划算,在這個情況下會發生什麼樣的問題?本席覺得這是我們要共同面對的,部長,本席就先這樣提醒你,這部分衛福部的責任比勞動部來的大。

  34. 林部長美珠

    好的,謝謝。

  35. 林委員靜儀

    第二件事情,其實之前我們也有提到,加班可不可以換補休?當然,本席了解很多時候制度是需要彈性的,不過部長,現在如果是平常日加班的話,到了第9個小時,工資要再多三分之一,對不對?

  36. 林部長美珠

    對。

  37. 林委員靜儀

    如果休息日必須上班的話,就是再加1.33倍,休息日加班是給這樣的薪資。如果是加班換補休的話,加班一天,薪水應該可以拿到2.34倍及2.67倍,可是如果換補休的話就是換一天,這樣是否不太公平?

  38. 林部長美珠

    一直以來我們都是這樣處理,剛才委員也有提過,以加班費來說,有時候假日也可以加班,所以加班費的確會有一些不同,過去我們就是以一換一,方法很簡單。委員的意思是說,如果全部變成一賠一,你覺得這樣不公平,是不是?

  39. 林委員靜儀

    是啊!這麼說好了,因為我們不希望大家在休息日加班,所以勞基法修法的時候,才會規定如果休息日上班的話,工資要再增加,以2.34倍及2.67倍計算,也就是說,如果以加班費計算的方式來看,休息日上班會比平常日上班多一些額外收入,可是如果換補休,通常就是換平常日,但平常日的薪資並沒有增加,對雇主來說,這樣會不會出現一種情形,就是儘量讓你換補休,因為這樣可以省加班費。

  40. 林部長美珠

    關於這個部分,其實我們也覺得的確會有一些顧慮,造成該補休的不能補休,想要拿加班費的又拿不到加班費,兩面都有可能發生。之前蔣委員也有提到類似的概念,其實這個問題我也有去了解過,好像是98年的時候,我們有提出這樣的擬議,也向一些委員提過,最近我們也打算再和委員討論這些事項,因為牽涉到最近的修法,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就整體進行討論。

  41. 林委員靜儀

    要重新處理,因為98年有函釋嘛!

  42. 林部長美珠

    因為這個部分會牽涉到比較多問題,假日有各式各樣的加班費費率,計算方式又稍微多樣,所以我們希望就整體再檢討。

  43. 林委員靜儀

    之後會整體檢討?其實之前很多護理師就是這樣,臨床叫做積假,也就是本來應該要給加班費,結果是把這4小時累積到下次一起計算,可是積到最後,補給他的休假日是一般日,而不是採用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44. 林部長美珠

    我懂。

  45. 林委員靜儀

    所以假設用補休的方式,等於是這個員工加班了,但是他的加班費被吃掉,也就是那三分之一或是三分之二的加班費都被吃掉了。關於這個部分,本席知道勞動部曾經做過三次相關函釋,但是對於加班換補休的部分,如同剛才部長所說的,還沒有通盤檢討,這個部分在去年修法之後,越來越多人終於發現原來自己的加班費會被吃掉,所以開始有一些討論,接下來修法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針對這個部分通盤檢討?

  46.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再審慎評估這個部分,我也有請他們在相關的專家會議裡面提出,但是現在還有一些部分沒有定案,我們希望這次修法通過之後,就可以很明確……

  47. 林委員靜儀

    重新整理這個部分。

  48. 林部長美珠

    是的,我們會重新討論相關的事情,謝謝。

  49. 林委員靜儀

    好的,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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