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要求在勞動基準法明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遇到國定假日或例假日時應予補休的規定。「我們希望勞動基準法也能明定相關應予補休的規定」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以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為依據的規定屬違法存在,主張不應讓這種錯誤規定繼續存在。「你要讓這樣的法律條文繼續違法的存在」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應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明文納入勞動基準法,避免雇主以法律未明定為由不准假。「所以我才希望、要求而且提案必須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入法」發言紀錄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對於原住民族的維繫、文化、傳承、發展及凝聚原住民族群認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原住民族參加各族的歲時祭儀時,常因現行的勞動基準法或勞動基準法修正前之法規及其施行細則,皆未將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列為放假日;反觀過去的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卻針對端午節、中秋節等漢族節日明文規定,造成許多原住民族勞工,為了要參加自己族群的歲時祭儀,很多雇主常以勞動基準法沒有明定做藉口,不讓原住民族的勞工請假,讓很多身為原住民的勞工無法達成參加歲時祭儀的義務,這對原住民族文化的傳承更是一個嚴重的傷害。
另外,儘管有些雇主願意讓原住民勞工放假,但歲時祭儀常遇到國定假日或例假日,也沒有相關補休的法律規定,雖然勞動部及過去的勞委會都做過解釋,但皆未於法律上明文規定,造成很多雇主以法律未明文規定為由,不予處理。並且很多原住民的工作地點與原籍地間的距離非常遠,比如在台北市、新北市工作要回到台東、花蓮,在這個情形之下,我們希望勞動基準法也能明定相關應予補休的規定,請各位委員給予支持。
- 主席
請提案人李委員彥秀說明提案旨趣。
-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所提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內容有點類似勞動部曾在103年推動的職業災害保險中的一環,本席認為將勞工的通勤時間也當作職災一環,在上下班時間發生意外事故也應納入職災。法界的見解曾對通勤過程算不算職業災害有不同的判斷,我個人認為像類似的狀況,勞動部應該要有統一的看法。國際勞工組織也將通勤時間列入職災,比如勞工公約也提到,各國會員國應規定工業意外事故的定義,必須包含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事故被視為工業意外事故之條件,這規定在國際勞工組織規章第二十二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好了,徐委員,謝謝。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現行條文,也就是去年修正的部分,條文內容:「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這次修法有沒有修正這個條文?
-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所以還是這些文字?
- 林部長美珠
還是這些文字。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部長,上次我已經講過了,你是法律系畢業的,在內政部很多年,從常任文官到政務委員,現在是勞動部長,你要讓這樣的法律條文繼續違法的存在,不能因為……
- 林部長美珠
沒有違法啦!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當然是違法的啊!
- 林部長美珠
沒有,這是立法院通過的,怎麼會是違法?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請教部長,紀念日、節日實施辦法是不是失效的辦法?
- 林部長美珠
現在是現行有效,內政部在這裡……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是失效的辦法。
- 林部長美珠
沒有失效。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按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法規命令要有法律的授權,這個你清楚吧?
- 林部長美珠
這個請內政部說明好嗎?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是內政部出來的,中華民國的法律……
- 林部長美珠
對不起,我現在不代表內政部,謝謝委員。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到了勞動部,你的專業就不見了?
- 林部長美珠
我們現在不要談專業,這是權責問題。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要跟行政院說、你要跟民進黨黨團說,這樣的規定是錯的,不要繼續錯,你不要等到雇主完全不依據內政部的規定做,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失效的法規命令,所以絕對不照著做,這樣子打官司會贏的。因為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休放假普遍不受到雇主的重視,所以我才希望、要求而且提案必須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入法,這樣的法律必須受到重視。雖然可能可以透過行政規則、行政公文、命令或者相關規定給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有沒有全部轉到所有公司行號,我是懷疑的,這是第一個。第二,有很多雇主就看勞動基準法沒有規定,所以就不同意原住民族鄉親請假。我們來看實際案例有關原住民族勞工的現實情況,這是臉書的私訊,他要請假,但是人事單位都不准假,他表示這是在公司第4次請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的假,但都不被准假,而且還帶有歧視,讓他很不舒服。像這樣的情況,你們能夠進行勞檢嗎?你們根本沒有做,地方政府也沒有做。
- 林部長美珠
委員,這個部分,如果像當事人這樣,你把訊息給我們,我們可以去勞檢,這是違反規定的,因為假日應該要給他放假,他在假日的時候不准他放假,這是違反規定的。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是老公務員,我也問了,我問他你可以告訴我你是哪一個公司嗎?他不敢,為什麼?他告訴我,如果勞動部或是地方政府的勞工局親自去,他就遭殃了,他會擔心,所以不願意提供他在哪裡服務,這是普遍原住民族勞工的現實情況,所以這個入法非常重要,因為很多雇主、公司行號都是看勞動基準法,部長,可不可以支持這個?
- 林部長美珠
如果照你現在所說的情況,我覺得不僅違反勞動基準法,也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甚至違反憲法對於任何種族不得歧視,因為雇主講:你去年是原住民,誰知道今年是不是?感覺對原住民不禮貌,其實這已經充滿歧視,所以這個……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對,這個就是我們的困境。
- 林部長美珠
我覺得困境是困境,但是我們在去年修法時,已經說過所有國定假日都要回歸全國一致,我們在去年就已經說過,未來所有國家的祭典時間,什麼時間該是國定假日,都應該回歸給國定假日主管機關內政部來主管,這件事情內政部也有提醒過,在他們的實施辦法裡面,就有訂定歲時祭儀要予以放假,這個部分已經很清楚,目前根據這個規定,很多原住民同胞都已經在放這樣的假,實行上沒有問題的。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公務人員、公教人員沒有問題,雖然內政部所訂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已經失效,但是軍公教人員都沒有問題……
- 林部長美珠
這樣全國放假都失效。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說軍公教人員沒有問題……
- 林部長美珠
全部都失效,如果照委員的說法,現在大家都不能夠放假了啦!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部長,我現在不跟你辯論這個部分,我只拜託你,你可不可以今天的提案……
- 林部長美珠
我知道您用心良苦,因為你已經跟我講過很多次,但是我也要跟委員說,今天放在這個地方的確是──因為我們在去年已經把它回歸到內政部,如果您說的只是希望未來假日可不可以放1到3天?其實在實施辦法裡面還是有空間,當然我不是說做球讓他們來做,過去我也在這個單位服務過,我只是說……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今天提的條文沒有寫1到3天,你放心,原民會當然會遵守行政院的規定,你可不可以支持這個條文?
- 林部長美珠
這個問題還是要回歸到內政部,因為去年大家就已經達成共識,未來所有國定假日都是回歸到內政部來主導,而且現在不是只有這個,還有其他一些假日,好不好?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勞工就是要依勞動基準法,希望部長能夠支持。
- 林部長美珠
我們再討論一下,至於要不要放在這邊,我覺得還有討論空間。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完全合法,也應該。
- 林部長美珠
但是會混亂勞動基準法。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完全不會混亂。
- 林部長美珠
這部分我們再討論,好不好?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部長,你比你們的同仁還保守,他們都已經支持了!
- 林部長美珠
真的哦!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連條文要怎麼修,都已經告訴我了。
- 林部長美珠
所有原住民的權益保障,我們都支持,謝謝。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們的同仁都已經告訴我文字怎麼修,你要支持,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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