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屏東縣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中國國民黨哭訴沒錢的說法,指出其結果拿了快要3億元給中投付黨部租金。「中國國民黨現在對社會大眾哭訴它都沒有錢了,說你顧立雄多「鴨霸」,清查他們的黨產,結果呢?捧了快要3億元白花花的銀子給中投。」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最高行政法院以國民黨沒錢、對外募款及向企業借錢是公眾周知無必舉證為由駁回黨產會抗告的裁定莫名其妙,表達最不滿。「它說國民黨現在沒有錢了,大家都知道,現在國民黨在對外募款,大家也知道,現在國民黨向企業借錢,這點大家也都知道,所以它認為這是公諸的事實,因此不必舉證,到最後跟你說你們的部分沒有道理,你不覺得這個裁定莫名其妙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把不當黨產這個毒瘤解決掉,對往後臺灣的民主發展絕對健康,是大功一件。「把這個毒瘤解決掉,對往後台灣的民主發展絕對是健康的,絕對是大功一件」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應依黨產條例堅持處理不當黨產,以解決政黨不公平競爭的問題,回應社會與國民的高度期待。「我們通過這一部條例,解決政黨不公平競爭的問題,其實整個社會、國民對此都具有高度期待,請主委要堅持下去」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中國國民黨聲稱沒錢支付薪水,卻疑似代付中投、欣裕台的訴訟費用,認為這些組織的財產都是中國國民黨的黨產。「據本席所知,好像是中國國民黨代付這些訴訟費用。 天底下哪有說沒有錢付薪水,還有辦法幫別人付律師費,主委,你不覺得很奇怪嗎?用膝蓋想也知道,那全部都是中國國民黨的黨產嘛!」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從北高行的裁定可以肯認中國國民黨過去不當黨產是禁止處分的,且北高行也肯認黨產會將其認定為附隨組織。「我相信從北高行的裁定中,大家可以肯認它似乎在告訴社會大眾,中國國民黨過去這些不當的黨產是禁止處分的,而且黨產會把它當成附隨組織,北高行也是肯認的。」

發言紀錄

  1. 莊委員瑞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黨產會只有一位主委,也沒有副主委可以分攤一下你的工作。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顧主任委員立雄

    主席、各位委員。借調不到啊。

  4. 莊委員瑞雄

    今天原本大家以為中國國民黨會大軍壓境,可是看來好像有點鬧空城計,也許看到顧主委領軍的軍容壯盛,所以今天國民黨的陣容似乎少了一點。先請教主委,今天你帶了多少黨產會的官員列席?

  5. 顧主任委員立雄

    報告委員,我們的工作人員有分成行政院支援的,包括我們的主計、人事、政風人員都是行政院支援的。

  6. 莊委員瑞雄

    黨產會總共有多少人?

  7.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專任的委員加上我,兼任的委員不算,再加上承辦人員有24人。

  8. 莊委員瑞雄

    24個專任人員要跟國民黨那個魔魁作戰,你實在很大膽,你知道嗎?所以最近許多媒體在講什麼顧立雄衝過頭,什麼到最後你會被拔掉,甚至有的人說官司連續輸三場,你是不是要下台?你看了是否覺得好笑?以你的個性,看到這些說法,心裡一定會有些不一樣的感觸吧?

  9. 顧主任委員立雄

    因為我當律師當了三十幾年,我對於在法院中這種不算敗的敗,真正最重要的是在最後的大勝這件事早就深有體悟,莊委員也是律師出身,也都知道真正的關鍵都不在現在的這些裁決,但是北高行上禮拜五說國民黨的股權不能動,大家看到的都是不能移轉為國有,我這個人可能比較樂觀一點,我看到的是另外國民黨的股權不能動這一點,還是給國民黨……

  10. 莊委員瑞雄

    是。我相信從北高行的裁定中,大家可以肯認它似乎在告訴社會大眾,中國國民黨過去這些不當的黨產是禁止處分的,而且黨產會把它當成附隨組織,北高行也是肯認的。但是我很擔心的一點是,我從媒體上看到,國民黨有人出來講委任律師打官司,一篇訴狀5萬、出庭一次8萬,確實所費不貲,我看到都快流口水了,什麼出庭一次8萬,請問主委,到現在中國國民黨的訴願案件有幾件?

  11. 顧主任委員立雄

    現在加總起來的訴訟案件,照統計是17件。

  12. 莊委員瑞雄

    請問黨產會編列了多少訴訟費用?

  13. 顧主任委員立雄

    現在17件支出的律師費大概七十幾萬,而這七十幾萬是要打到底的,也就是要一審到底的,律師費是按照每一審級來算。

  14. 莊委員瑞雄

    我實在替你擔心,國家的錢當然要省著花,但是你看到中國國民黨現在採取這種訟海戰術,你知道中國國民黨給一間律師事務所預付了多少律師費嗎?

  15. 顧主任委員立雄

    900萬元。

  16. 莊委員瑞雄

    900萬元!我當律師超過20年,你當律師超過30年,你曾聽過預付律師費900萬元這種事嗎?

  17.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沒有經歷過。

  18. 莊委員瑞雄

    是嘛!中國國民黨對外哭訴沒有錢,還向社會大眾募款,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那個裁定我看了最不滿,你看過吧?它說國民黨現在沒有錢了,大家都知道,現在國民黨在對外募款,大家也知道,現在國民黨向企業借錢,這點大家也都知道,所以它認為這是公諸的事實,因此不必舉證,到最後跟你說你們的部分沒有道理,你不覺得這個裁定莫名其妙嗎?

  19.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對。針對「難以回復的損害」這一點,最高行用所謂「眾所周知、無庸舉證」為理由而駁回我們的抗告,這一點我們感到遺憾。

  20. 莊委員瑞雄

    再請教主委,國民黨現在的黨部算豪宅,對不對?

  21. 顧主任委員立雄

    你是問現在國民黨在八德路的黨部嗎?

  22. 莊委員瑞雄

    是。

  23. 顧主任委員立雄

    它是跟中投還有欣光華承租的。

  24. 莊委員瑞雄

    是嘛。它的租金多少?

  25. 顧主任委員立雄

    它的租金,根據我的理解,今年底跟明年1月開始好像不太一樣,今年的租金比較少,明年1月以後的租金滿多的。

  26. 莊委員瑞雄

    它繳給中投多少錢,你知道嗎?

  27. 顧主任委員立雄

    它本身應該是5年2.6億元左右。

  28. 莊委員瑞雄

    快3億元。中國國民黨現在對社會大眾哭訴它都沒有錢了,說你顧立雄多「鴨霸」,清查他們的黨產,結果呢?捧了快要3億元白花花的銀子給中投。即使它現在對外在作戰,枕戈待旦,它還是要住豪宅,整個黨部還是在那裡。

  29.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對,它連同地方黨部的租金,總共預付了3.2億元給中投。

  30. 莊委員瑞雄

    所以說它怎麼會沒錢?它的錢多得像一座山。主委,我建議你,你抄這個不義之財,雖然是一種承擔,可是中國國民黨千金散盡,黨產還是花不完啦!「開沒料」啦!這叫做腳尾錢,你知不知道?你要承擔,我覺得很好,但是你也要特別小心那種反撲,警政署現在有沒有派兩個人給你?你剛才就會舉德國的例子,屆時恐怕你會成為眾人怨恨的對象。就像昨天土耳其的警察槍擊俄羅斯的大使,我第一個想到的是什麼,你知道嗎?就是在抄國民黨黨產的顧立雄要小心,這個不要開玩笑,不理性的人很多,尤其牽扯到錢。國民黨在鬥爭,你知不知道?請教主委,你有沒有感覺到,現在黨產會已經淪為中國國民黨黨主席候選人打卡的地方?你沒有感覺嗎?幾個有意思參選黨主席的人已經去你們那裡打卡了,你知道嗎?郝龍斌去過了,洪秀柱也去過了,再來一定還有想選黨主席的人去黨產會打卡,這些都符合常理。

  31. 我們通過這一部條例,解決政黨不公平競爭的問題,其實整個社會、國民對此都具有高度期待,請主委要堅持下去,到最後你會變成「民主英雄」,不是「民族」「民生」的那個「民族英雄」喔,而是「民主英雄」,這是一個民主的現象。

  32. 顧主任委員立雄

    報告委員,我戰戰兢兢。

  33. 莊委員瑞雄

    戰戰兢兢是好事情,把這個毒瘤解決掉,對往後台灣的民主發展絕對是健康的,絕對是大功一件,在此期許主委。身為一個法律人,我突然發現到有一些很不符合常理的現象,中投、欣裕台這件事很奇怪,理論上黨產會認定它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要把它收歸國有,照理說他們是關係人,他們出來打官司,他們的律師費誰繳的?你們應該都知道,任何一筆支出都要向你們申請,據本席所知,好像是中國國民黨代付這些訴訟費用。

  3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的理解是,在黨產條例通過當下,他們就把900萬元這筆款項一筆匯到律師事務所。

  35. 莊委員瑞雄

    天底下哪有說沒有錢付薪水,還有辦法幫別人付律師費,主委,你不覺得很奇怪嗎?用膝蓋想也知道,那全部都是中國國民黨的黨產嘛!我知道你也不好意思下令把那些錢全部沒收,因為你也沒有這個權限,而且事後全部都要受到整個司法的監督。看到這種荒謬的現象,中國國民黨裡面許多有識之士也覺得好笑,可是為什麼這個議題會這樣延燒?他會如此的抗拒?很簡單,就是政治鬥爭。所以,主委,處理此事,真的要抓好節奏,把心頭拿定,只能向前走而已,一部法律給你用,民氣也可用,你偶爾也會看到,整個執政團隊裡面,雖然黨產會屬於獨立機關,但是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個機關裡面,現在民眾對你們的評價算是高的。你要小心,但是你的腳步也要堅定地走下去,最後讓主委回應一下。

  36.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們是新的條例、新的機關,我會戮力以赴,每一步都要走得踏實也是對的,但我一定會堅定地、一步一步有條不紊地走下去。

  37. 莊委員瑞雄

    主委加油,我們都會當你的後盾。

  38. 顧主任委員立雄

    謝謝莊委員。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顧主任委員立雄

    主席、各位委員。我分兩個部分來講。第一,我們是否能夠繼續容忍在所有政黨都是使用政治獻金、黨費、政黨補助款的情況下,而卻有其中一個黨,在民主的年代仍然可以使用黨國不分時期所取得的財產,繼續跟其他政黨從事政治場域上的競逐。我們對這件事情要容忍多久才能讓它結束?我覺得台灣人民對這件事情不能無感。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的回應就是我所堅持的是價值,我看到的是台灣民主未來的走向,我對其他的部分不會去計較毀譽。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是遵循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賦予我的職權,我以一個法律人的性格從事行政主管機關首長的職務,我是遵循我對法律的認知,我同時也願意最後接受司法的檢驗。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顧主任委員立雄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精神就是認為如果政黨取得的財產是違反實質法治國原則,即使在當年黨團不分的年代,形式上看來是合法,可是因為它是唯一統治的階級,所以它想要制定什麼樣形式合法的法律,比如轉讓、撥用等等,這都是它可以作主的,但是要接受現在民主時代的實質法治國的檢驗,以認定是不是不當取得。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只能夠說法院的見解是不是採取了互相都不能動它的立場,也就是它肯認了國民黨不可以再從這個股權獲得任何的挹注,要知道國民黨從過去的10年來看,光是從中投、欣裕台所得到的股利收入超過135億元以上,至少這個部分停住了。另外,對於命移轉的部分,法院的看法是認為就來打本案,我們就讓本案的訴訟來決定最後應該怎麼處置。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顧主任委員立雄

    委員:我一再的表達,我對於沒有辦法直接命移轉是遺憾的,但對於能夠凍結讓國民黨不能再從股權中獲得挹注,我予以肯定。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顧主任委員立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這個決定的意思是,關於我們認定中投、欣裕台有關國民黨的股權是不當取得的財產,這個部分的處分要繼續執行,也就是說國民黨不可以去行使那個股權相關的權益,也不可以去處分那個股權,這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的重點。另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就移轉的部分,因為接下來政府會接管,接管之後有沒有可能進行標售等等,沒有辦法做百分之百的確定,認為這個部分要進一步去落實轉型正義的話,那就是等待本案的訴訟做最後的判決。當然法院對本案的訴訟,我們要努力說服法院接受,至少這個裁定肯認了這個條例的合法性和正當性,認為可以先認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至於移轉的部分就等待本案判決的最後決定。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們所談的大致過程是由詹副主席協同他的律師,由我協同會裡的同仁來進行協商。協商的過程涉及到行政程序法的部分,最後要經過院裡面的認可,所以我們也請法務部、法規會以及財政部,因為以後會涉及到接管是財政部,由三個部會來提供一些適法性和妥適性的意見。但他們並沒有跟著我一起去跟詹副主席和他的律師進行協商,我們是在詹副主席的律師的事務所裡面進行協商,大致上是這樣。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顧主任委員立雄

    捐贈也是國有,就是捐贈為國有。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顧主任委員立雄

    基本上,我一再強調我是肯定詹副主席站在他強調所謂浴火重生或是黨產歸零的概念,我也相信他有獲得洪主席的授權,所以我們才會跟他進行行政契約的協商,只是非常遺憾的是,詹副主席已經同意行政契約的內容了,但最後卻沒有得到他們主席的簽字認可,原因如何?我覺得詹副主席應該是最有立場出來講話的人,但我從媒體上看到他似乎也逐漸淡出黨產處理核心,好像就不太管這件事情了,我現在也沒辦法跟他直接對話,所以就這個行政契約,等於告訴我沒有辦法,那我就做我該做的事情,最後就是這樣子。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不能說沒有壓力,要說沒有壓力是騙人的。我每天都在思考,如何一步步堅定落實黨產條例所賦予的職權、落實黨產條例的精神、落實轉型正義有關黨產的這個部分及政黨的公平競爭如何在台灣社會落實等等。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顧主任委員立雄

    謝謝委員。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顧主任委員立雄

    主席、各位委員。屬於契約義務。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顧主任委員立雄

    因為你一定要跟勞工有一個聘僱契約,才會產生這樣的義務。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顧主任委員立雄

    跟委員報告,施行細則部分是由行政院頒布的,根據行政院所頒布的施行細則,另外兩個子法─正當理由及許可辦法,許可的部分……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顧主任委員立雄

    北高行從未認定薪資給付屬於法定義務。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顧主任委員立雄

    跟委員報告,我已經公開說明,只要國民黨來申請,我們都會就我們所能及的部分准許……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沒有聽到行政院跟我有任何的來電或指示,說我太衝的這件事情。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顧主任委員立雄

    這個報導至少就我現在來看,不是事實。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顧主任委員立雄

    絕對沒有。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不清楚媒體的新聞是從哪裡來的,但是至少……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是第幾輪被徵詢的人,就要去問那位徵詢者本人,但是……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沒有後悔。你講的大概是我昨天上那個……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是說程序上應該要先跟老婆商量,但是從那次以後,我沒有後悔。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們會細讀所有北高行庭裁定內容,檢視行政處分的作為,也會就我們不能夠接受的地方,在法院據理力爭。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顧主任委員立雄

    謝謝。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顧主任委員立雄

    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充分掌握這個訊息。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是。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對。我也禁不住有這樣的感觸,因為到現在為止,他們一直喊黨產歸零,但是黨產要如何歸零的曲徑要如何走,我看不到,除了詹副主席很誠摯的來跟我說,中投、欣裕台股權他們可以捐贈國有,所得作為公益,希望我能夠保障黨的權益之外,沒有一個主席或有意參選主席人的發言,讓我能夠清楚看到如果他們當上黨主席、或者現在是黨主席、或是之前擔任黨主席的人,到底要如何把黨產歸零?那麼「黨產歸零」這四個字變成一個空洞的口號。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顧主任委員立雄

    謝謝委員的關心。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不是很清楚,甚至他們是不是基金會聘請的,這部分有待查證。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對。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顧主任委員立雄

    因為薪水不是我發的。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對。洪委員,我們的立場是認為,如果你把它界定是一個當然的法定義務,任何一個政黨在條例之下,它就會變成聘請1,000個、2,000個都要付,因為這是我的法定義務,我的薪水一個月是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也都一定要付,是不是?我們的條例精神就是,在合法取得的黨產之下,要怎麼付是你家的事,比如,你有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款的收入,在這個金額之下,你要怎麼去付、怎麼約定多少薪水都可以,由你們做契約約定,這是契約自由。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對,在合法取得黨產之下,你要付多少薪水是你跟員工之間的約定,但超過這個以外,此條例原則上是禁止處分的對不對?在禁止處分之下,左手規定禁止處分,右手說這是法定義務,我愛付多少錢就付多少錢,我要聘請多少人就聘多少人,這樣的講法說得通嗎?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顧主任委員立雄

    絕對是站在被動的立場,是他們主動要求進行行政契約的協商,我們也充分告知現在協商的標的、範圍是在處理中投與欣裕台的股權、設於永豐銀的帳戶以及9張支票,當時還不見得有發生張榮發基金會那一億元的部分。詹副主席講黨產要歸零,但要怎麼歸零,因此他們就同意全都變成國有,只是希望部分能以捐贈的名義,將所得用作公益。另外,國民黨也希望條例通過後,他們取得的黨費、政治獻金以及政黨補助款等可以合法運用,針對這一點我們委員會也討論過,可以接受這類的條件。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對,這是根據行政程序法中的行政契約那一章,只要人民提出要求行政機關維護其立場,願意就行政契約內容進行協商,我站在行政機關的立場,當然應該接受,因此我便根據這項規定報告行政院,也知會法務部、法規會與財政部進行適法性與妥適性的商量。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顧主任委員立雄

    因為法務部是代表國家解釋法律的機關,而我們最後也要報請行政院認可,所以與會的單位有法務部和行政院法規會。另外,如果未來要接管中投、欣裕台,也會涉及財政部的國有財產,所以我們就找了這幾個單位來開會協商,並告知陸續要協商的事項。當然,具體協商的內容則是由我、詹副主席以及詹副主席委聘的律師進行,過程中若有任何具體的結論,我都會到本委員會報告。但因沒有正式成案,所以沒有列入正式的報告中,不過我們會讓院長知悉大體的進度,好讓各單位可以接受這個行政契約的內容。如果最後行政契約談成了,經委員會正式決議後是要送到行政院認可的,一旦認可就會公布了。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對於詹副主席最後沒和我們簽成的結果,我也只能感嘆國民黨內部的雜音這麼多,所以回過頭來看,也許詹副主席應於過程中要先取得不同聲音的共同支持。不過,現在事後看來,好像變成他要感嘆了,他的心酸應該會比我高出很多,我覺得這部分還是應問他本人,我也認為自己不宜代他發言,只能感嘆國民黨的家大業大。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顧主任委員立雄

    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一步一步、一件一件地處理,因為所涉歷史久遠,所以要一件一件地處理。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顧主任委員立雄

    報告委員,我不曾接到院長對我有過這樣的指示,而行政院也沒有任何人和我做過這方面的聯繫讓我得到這樣的指示。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從來沒有接到這樣的訊息。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是人員嗎?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顧主任委員立雄

    現在專任加兼任的委員一共是12位。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顧主任委員立雄

    如果不計入我與其他3位專任全職工作人員的話就是20位。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顧主任委員立雄

    原本我在立法院的助理有……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顧主任委員立雄

    是。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對,在擔任立法委員的期間是我的助理。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顧主任委員立雄

    按照行政院頒佈的組織規程,我記得有15位的聘用人員。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們15位聘用人員的來源都是多元的,不是只有您講的這樣而已。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顧主任委員立雄

    有公開甄選的程序,有上網公告。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顧主任委員立雄

    是依照聘用人員條例聘用的人,他們不需要有公務人員的資格,唐玉盈本身還有律師資格。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正式的研究員的薪水是57,159元,唐玉盈有律師資格,他如果到別的事務所做事的話,薪水絕對高過……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們確實經過公開上網甄選的程序,都禁得起檢驗。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們的決議要經過委員會決議,不是由承辦人員作成。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顧主任委員立雄

    前面的兩件,大家提到北高行到最高行的部分,事實上是關於帳戶裡面的錢,北高行認為不明確,所以我們後來作成正式的處分,以便讓他明確;就這個部分,停止執行裁定的審理還另外在北高行進行當中。我們比較遺憾的是法院對於「難以回復的損害」之認定比較寬鬆。其次,委員提到的第三個案件,應該是指命移轉為國有的裁定,這個裁定的意旨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確認國民黨擁有的中投及欣裕台股權是不當取得財產,要繼續執行,另外,要馬上命移轉為國有的部分,北高行認為要等本案確定之後再執行。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顧主任委員立雄

    如果您真的要談最後的勝敗,我不會把這個裁定當做勝敗,真正的勝敗是以後本案的訴訟,比如命移轉為國有,後面還會有本案的訴訟,而且國民黨、中投及欣裕台都有提出,本案訴訟最後才會明確判斷要不要命移轉為國有;假如要談勝敗的話,那個可能才是真正的勝敗,也會比較深刻的影響台灣落實轉型正義。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現在還是民進黨黨員。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顧主任委員立雄

    並沒有禁止擁有黨籍,我擔任不分區立委的時候本來就擁有黨籍,沒有放棄黨籍的必要,因為按照條例的規定,委員中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三分之一,我們現在並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會遵循條例的要求,不參加任何政黨的活動。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不會參與任何政黨活動。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們的行政處分還是要到法院接受檢驗,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顧主任委員立雄

    沒有,我戰戰兢兢的,一步一步……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顧主任委員立雄

    我只是想落實政黨間的公平競爭。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顧主任委員立雄

    事實上,我們沒有凍結國民黨的政治獻金專戶,以及黨費的帳戶。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顧主任委員立雄

    沒有這樣的事。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顧主任委員立雄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顧主任委員立雄

    報告委員,詹副主席很堅定的告訴我,他有得到授權,但我總不能跟他要個什麼委任書吧!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顧主任委員立雄

    行政契約討論的過程中,基於他是副主席的身分,然後也說有得到主席的授權,基於善意信賴的原則,我應該要相信他才是。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顧主任委員立雄

    下次應該直接跟主席談吧!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顧主任委員立雄

    就是詹副主席跟我說的,他不但有跟洪主席報告,跟幾位前主席也有報告。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顧主任委員立雄

    他報告到什麼樣詳細的程度,我沒有辦法有任何的掌握,草擬過來的行政契約內容有交給誰,我也沒有辦法有充分的掌握,但是就他來說,他說有得到充分的授權,也有跟洪主席來做報告。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顧主任委員立雄

    這可能要問國民黨立院黨團,就是詹副主席是否曾經跟他們談過這件事情。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顧主任委員立雄

    從這個過程的結果來看,確實是要這樣子才有代表性。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顧主任委員立雄

    應該是洪秀柱來簽。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顧主任委員立雄

    陳委員的指教…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莊瑞雄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莊瑞雄

    (在席位上)我在跟他說話,哪有鬧場?

  2. 莊瑞雄

    (在台下)你怎麼講那麼久?

  3. 莊瑞雄

    (在台下)哪有這種事?

  4. 莊瑞雄

    (在台下)你講太久了。

  5. 莊瑞雄

    (在台下)你講了兩個鐘頭了。

  6. 莊瑞雄

    (在台下)你可以這樣喔?

  7. 莊瑞雄

    (在台下)那本書你不是要送他,人家在等你。

  8. 莊瑞雄

    (在台下)質詢還有這一步喔!

  9. 莊瑞雄

    (在席位上)主委,沒有關係,來內政委員會比較隨性。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莊瑞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