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完成三讀─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南投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民進黨的轉型正義是只把重點放在對國民黨兩蔣時期政治性處理、忽略原住民族與慰安婦等問題的選擇性正義,充滿針對性「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其實只是選擇性的正義,把重點擺放在對於國民黨兩蔣時期的政治性處理,充滿針對性,而忽略原住民族、慰安婦轉型正義等問題。」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主張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必須周延完整,全面處理各種族群的轉型正義「國民黨也再三強調促轉條例必須周延完整,全面處理各種族群的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依任何憲法標準檢驗都有諸多違憲之虞,卻在轉型正義大旗下被冠上正義的光環「連法律學者都指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依任何憲法標準來檢驗,都有諸多違憲之虞。但在轉型正義的大旗下,這些離譜違憲的法律,卻被冠上正義的光環!」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應恢復受害者名譽、對被迫害的家屬給予適當補償「國民黨支持恢復受害者名譽、對被迫害的家屬給予適當補償」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挾行政與立法優勢強行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成立調查性組織並使其擴權到無法可管,批評等同封建時期整肅異己的東廠再現「依靠行政與立法都處於優勢的情況下強硬通過,成立調查性組織,並使組織擴權到無法可管,等同封建時期整肅異己的東廠再現。」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為了對付所謂的威權餘孽就可以拋開正常憲法標準,放寬法律明確性、正當程序、禁止溯及既往等標準,認為這種作法非常危險且有害憲政主義「為了對付所謂的威權餘孽,正常的憲法標準就可以拋之腦後嗎?法律明確性、正當程序、禁止溯及既往,只要為了轉型正義,都可以放寬標準,甚至是不同的標準嗎?這種作法是非常危險且有害憲政主義的。」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民進黨倡議轉型正義是把臺灣多年的民主憲政發展定位成需要特別守護的不正常體制,甚至要採用非正常手段來守護「民進黨倡議轉型正義,卻是要把台灣多年的民主憲政發展,定位成一個需要特別守護的不正常體制,甚至要採用非正常手段來守護。」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臺灣解嚴30年、全國性與地方性大選完全由人民參與、政權輪替三次並進入法治國家常軌後,是否還有必要使用轉型正義這樣激烈卻模糊的概念「是否還有必要使用轉型正義這樣激烈卻模糊的概念?」

發言紀錄

  1. 許委員淑華

    有勇氣就出來面對。

  2. 主席

    各位回座,我終於知道了,吳委員是講當了那麼多年的立委,白當了。是這一句話嗎?來,沒關係,我們勇敢面對,大家一起維持院會的秩序。吳委員你來說明一下你剛才是講什麼。

  3. 吳委員秉叡

    第一,他已經離開發言台了,這是事實。第二,我說:鄭委員,你是第一年當立法委員嗎?你以前那麼久都沒有提這樣的轉型正義條例。我是這樣講的。

  4. 許委員淑華

    不是這樣啦!

  5. 呂委員玉玲

    不是這樣,律師不能說謊。

  6. 主席

    我覺得在院會大家真的要互相尊重。

  7. 許委員淑華

    你不處理唷!

  8. 主席

    我們再一次宣告。拜託!我們都是人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有人在發言時,我們盡量不要干擾人家的發言,縱然是你不喜歡聽的話,絕對不要干擾!絕對不要干擾!好不好?大家互相尊重。但是我們也希望時間到,大家就主動的不要再發言。

  9. 許委員淑華

    他沒有超過時間呀!

  10. 主席

    他沒有,他沒有。鄭委員沒有超過,這一點我們可以作證,鄭委員沒有超過發言的時間;鄭委員在講話時,也沒有人干擾,是離場的時候,吳委員喊了一句不知道什麼話,那個時候發言時間已經到了。但是我們也不希望在議場裡面丟東西,因為我們的茶杯是鋼製的,丟到人是會受傷的。

  11. 王委員育敏

    他後來也道歉了。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一個從所謂「黨外時期」就一路對抗威權體制、努力打破白色恐怖的政黨,一朝得權完全執政,才1年有餘就急忙著手重建屬於自己的新威權體制,要為台灣蓋上另一面「綠色恐怖」布幔。黨外時期諸多先進前輩若仍在世,能不悲哀嗎?請在場的民進黨委員三思,謝謝!

  14. 主席

    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15. 許委員淑華

    (10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轉型正義在世界各地1990年代的民主化浪潮中,是相當重要而且被熱烈討論的概念。這股風潮也影響了台灣,在國民黨重新執政後,馬英九總統任內幾乎每年出席二二八事件的紀念儀式,每次必定表態道歉,還特別清查並返還政治受難者私人書信。然而,台灣解嚴30年,全國性與地方性大選完全由台灣人民參與,政權輪替三次,政治上之表現自由充分開放,也進入法治國家的常軌,是否還有必要使用轉型正義這樣激烈卻模糊的概念?

  16. 台灣人民追求的是讓一切回歸正常的民主憲政,但民進黨倡議轉型正義,卻是要把台灣多年的民主憲政發展,定位成一個需要特別守護的不正常體制,甚至要採用非正常手段來守護。連法律學者都指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依任何憲法標準來檢驗,都有諸多違憲之虞。但在轉型正義的大旗下,這些離譜違憲的法律,卻被冠上正義的光環!為了對付所謂的威權餘孽,正常的憲法標準就可以拋之腦後嗎?法律明確性、正當程序、禁止溯及既往,只要為了轉型正義,都可以放寬標準,甚至是不同的標準嗎?這種作法是非常危險且有害憲政主義的。

  17. 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其實只是選擇性的正義,把重點擺放在對於國民黨兩蔣時期的政治性處理,充滿針對性,而忽略原住民族、慰安婦轉型正義等問題。國民黨支持恢復受害者名譽、對被迫害的家屬給予適當補償,但國民黨也再三強調促轉條例必須周延完整,全面處理各種族群的轉型正義。民進黨刻意政治性的操作軌跡如此明顯,依靠行政與立法都處於優勢的情況下強硬通過,成立調查性組織,並使組織擴權到無法可管,等同封建時期整肅異己的東廠再現。

  18. 台灣已歷經三次政黨輪替,但威權幽靈並未散去,民進黨在執政後「仇恨放中間,理性擺旁邊」,一旦掌權即以各種手段展開全面性的報復行為,將民主精神視為無物。在民主社會中,政治與社會的轉型一旦跳脫民主精神,以仇恨對待政治競爭對手,則台灣勢將陷入無止盡的對立當中,讓人感到相當遺憾。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淑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