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毓仁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完成三讀─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追究責任應謹慎求證、在真相的基礎上以司法的程序為之,否則就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只是勝利者的正義「利用這個方式將任何人定罪而不是謹慎的求證,完全訂定真相的基礎上,以司法的程序追究責任,那就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那只是勝利者的正義。」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如果政府是帶著一種對付政敵的態度來追究責任,就會引起勝利者正義的質疑「如果政府是帶著一種對付政敵的態度來追究責任,就會引起勝利者正義的質疑。」

發言紀錄

  1. 許委員毓仁

    (10時26分)主席、各位同仁。轉型正義的意義應該在於追求真相、回歸正義、尋求和解,讓過去的加害者承受錯誤,讓受害者的心靈可以得到慰藉。

  2. 但是今天我們面對的轉型正義並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轉型正義不應該是勝利者的正義,我們今天討論的轉型正義到底是以誰為主體?到底是以哪一個勝利者或失敗者作為討論的對象?如果政府是帶著一種對付政敵的態度來追究責任,就會引起勝利者正義的質疑。如果政府是以勝利者的姿態去決定某人,那就是侵犯人權的主謀。利用這個方式將任何人定罪而不是謹慎的求證,完全訂定真相的基礎上,以司法的程序追究責任,那就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那只是勝利者的正義。

  3. 第二,轉型正義也不是以暴制暴的正義,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也是南非大主教屠圖,在其著作─「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裡面講到,像二次世界大戰後把盟軍所有的戰犯送上法庭,這個方案對於南非的穩定和發展顯然是很不合適的。

  4. 第三,忽略日本人強徵慰安婦、屠殺原住民的選擇性正義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前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陳芳明教授說,歷史受難者應該對歷史寬容,不要用報復的心態,如此臺灣沒有和解的可能。政府當前以轉型正義為由的錯舉,在心態上有必要檢討之處。選擇性的正義沒有辦法讓大家幸福,也無法達成轉型正義,讓社會真正回歸正義的功能。臺灣經過三次和平的政黨輪替,成為亞洲民主的燈塔,希望這一次的機會是創造和諧而撫平歷史傷口的一個可能性,而非以勝利者的姿態自居再一次地撕裂族群、清算。如果我們可以的話,應該好好的來討論,在轉型正義的架構底下,我們的教育、社會的對話應該要成為什麼樣的多元溝通的可能性,讓這個時代重新有再思考過去歷史真相的過程與可能性。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毓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