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轉型正義處理的是威權時期,原住民一八九五年以前四百年歷史與慰安婦等屬不同國家、不同法律規範,應另行處理而不應納入促轉條例「我們不反對處理原住民轉型正義,但這屬於不同的法律、不同的規範。過去在談原住民基本法、原住民自治法及土海法,都是往這個方向在處理,今天在這裡希望大家不要把慰安婦都納進來,把原住民在1895年以前的事情,包括清朝荷蘭時期都拿進來講,這是不對的。」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應把加害者明確化,還原真相並追究法律及道德責任「有這麼多受害者,但是加害者從來沒有還原真相,沒有做法律及道德上的追究,這是今天我們要面對的問題,大家瞭解加害者是誰,一定要明確化」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除既有三個條例涵蓋者外,所有被槍殺或以其他法律關押者都應回復名譽與財產,並透過促轉會撤銷罪名「對於所有被抓去槍殺的或者用其他法律硬抓去關的,都要回復他們的名譽、回復他們的財產,要讓這些人的罪名透過促轉會予以撤銷」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認為轉型正義最重要的就是司法的平復及賠償跟補償,而不只是發掘真相「轉型正義不是只有去發掘真相,我們也不是要對過去的加害者鞭屍,但最重要的就是司法的平復及賠償跟補償」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促轉條例第六條第一項應規定不適用國安法第九條,以打開軍事審判重新上訴的限制「所以第一個就是要先把這個緊箍咒打開,為了要予以解除,所以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不適用國安法第九條的規定。」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因既有三個條例僅回復名譽、連公職都無法擔任,應馬上撤銷所有主刑及從刑「這3個條例只讓他們的名譽回復,但連公職都無法擔任,所以要馬上撤銷所有主刑及從刑」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質疑要求今天的政府補償日據時代債券、國庫券等的做法,認為全世界轉型正義沒有針對不同國家處理「至於國民黨提到日據時代的債券、國庫券等等,要叫今天的政府補償,這做得到嗎?全世界轉型正義沒有針對不同國家來處理的。」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因不當審判被沒收的不當國產應回復權利,還給受害者與家屬「藉由不當審判打死人又沒收財產,所以一定要回復權利,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這屬於不當國產,不當國產應該要還給受害者、應該要還給家屬」發言紀錄
- 柯委員建銘
(9時35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要知道,二二八事件已經70週年、解嚴30週年、美麗島事件也38年了!在這歷史時刻,我們來共同面對歷史的傷痛,尋求國家和解,這是促轉條例最主要的目的。
- 剛才我看到賴士葆委員聲嘶力竭在嘶喊
這是東廠、這是清算!假如國民黨還是用這種心態的話,我想這個黨還沒有辦法澈底檢討,這個黨要重新領導臺灣,可以說是緣木求魚。今天是一個最好的機會,大家共同面對歷史,促轉條例在立法院裡面,我今天講一個中肯的話,請大家不要再爭功諉過,不要再拿這個來抹黑,但是要面對歷史。
去年12月30日本黨提出促轉條例,經過4月、6月3次委員會審查、5次公聽會,6次朝野協商,終於走到今天我們能夠來面對。促轉條例第一個是要政治檔案,第二個是威權遺址如何清除,不移除就保存,大家要瞭解整個歷史走向。最重要的是司法的平復,給他補償、賠償、真相調查以及和解。今天我要談的是,全世界都在轉型正義,我們要如何來看待,戰後已有100多個國家完成轉型正義,臺灣今天在面對轉型正義的時候,我們看到賴士葆委員的這種說法,這實在是國民黨的悲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11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在這裡審查轉型正義條例,我特別有感,一個現代化的國家、一個文明的國家或一個有反省的政黨,針對過去威權時期的不法統治或不法結果,我們到底要不要處理?光州事件以後,我們看到韓國人反省,德國的納粹到現在還在對加害者追究。今天本條例的審查,我們對於真相的發掘以及歷史的調查,難道不是每一個政黨或每一個現代化的國民,大家應該共同關注的嗎?剛剛我聽了很多國民黨的好朋友講了很多的意見,但是所有的意見,可以看得出來幾乎都是對本條例的杯葛,所以我們期待國民黨的朋友好好地想一想,難道過去的政治檔案,我們不應該開放嗎?對過去司法不公的受害者,難道我們不應該為他們平復嗎?我們希望且全民也期待還原整個歷史的真相,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其實很多加害者或受害者已經不在當今社會了,今天為什麼我們要制定本條例?我相信正義總是會到,雖然它常常遲到,我們期待過去在威權統治時期曾經參與的,其實被指射最具體的一個政黨應該要反省,我們期待中國國民黨的好朋友針對本條例的制定,其實國民黨比任何一個政黨更需要反省,更有責任支持本條例的制定,所以我們期待這個條例的制定,可以不分黨派,大家共…
-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11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歷史可以原諒,但是歷史不可忘記,再過5天就是世界人權日,解嚴30週年,228事件70週年的今天,我們開始要面對,所謂的轉型正義在談什麼?轉型正義在談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民國30年到80年這段時間的轉型正義,這段時間被加害者所迫害的,造成多少家庭已經家破人亡、分裂、妻離子散。但所有轉型正義中有一塊是大家都不敢碰及的,有這麼多受害者,但是加害者從來沒有還原真相,沒有做法律及道德上的追究,這是今天我們要面對的問題,大家瞭解加害者是誰,一定要明確化,歷史是可以原諒的,我們不是要鞭屍,在談轉型正義的時候,請大家不要再轉移焦點,原住民轉型正義中當然包括原住民,也包括本省人及外省人,雷震案也罷,每個案子都是一樣的,孫立人將軍也是一樣,我們要把歷史真相還原,不要再模糊焦點,原住民轉型正義是不同國家的。國民黨、時代力量及親民黨所談的原住民轉型正義,都是在1895年以前,乃致於到明鄭時期400年的轉型正義,全世界轉型正義沒有在處理不一樣的國家,所以今天我告訴原住民朋友,我們不反對處理原住民轉型正義,但這屬於不同的法律、不同的規範。過去在談原住民基本法、原住民自治法及土海法,都是往這個方向在處理,今天在這裡希望大家不要把慰安婦都納進來,把原住民在1895年以前的事情,包括清朝荷蘭時期都拿進來講,這是不對的。我剛剛聽到江啟臣的講法非常錯愕,大家都認為江啟臣是國民黨開明派,他竟然還在扯這個部分,連法律條文都沒有看清楚,所謂轉型正義談的是威權時期,包括所有的原住民轉型正義是另外處理,所以今天大家好好面對整個國家最後一哩路。
- 主席
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 李委員鴻鈞
(11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來唸一段蔡英文總統對原住民道歉文的內容,「臺灣這塊土地,四百年前早有人居住,這些人原本過著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語言、文化、習俗、生活領域,接著,在未經他們同意之下,這塊土地上不斷出現了另外一群人,歷史的發展是,後來不斷出現的另一群人,剝奪了原先這一群人的一切,讓他們在最熟悉的土地上流離失所,成為異鄉人,成為非主流,成為邊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彥秀
(14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剛才聽到各位委員針對第三條發言有關原住民部分,我們就可以看得出來,第三條的精神到底應該納入哪些時期?又哪些身分是應該被促轉條例討論的對象?從剛才幾位委員的發言,包括原住民的部分,我們很清楚的知道,這一次處理促轉的過程中,好幾位民進黨委員說我們是惡意用原住民及慰安婦的部分在杯葛這次促轉條例的討論,請問,理性的討論,包括慰安婦部分、包括原住民部分,哪裡來的杯葛?在朝野協商過程中,大家都是和平的辯論,透過辯論之後,我相信真相有機會越釐越清楚,包括在日據時代,因為行政權的擴大,立法權和司法權不能有效制衡行政權,也因此我們認為,只要民眾在這段時間被侵害,都應該有救濟的權利,但非常遺憾的是,民進黨版本第三條只限於民國34年到81年,對於更早之前政府體制不當侵害人民的行為,完全沒有處理。我必須要提醒,如果大家記憶還深刻的話,104年8月14日「國際慰安婦日」前夕,我們偉大的蔡英文總統在臉書發表了一篇短文,內容提到:身為人的尊嚴誰都沒有資格剝奪,歷史的傷口與這些女性的生命歷程,我們都要看見,更要面對過去的不公義,實行轉型正義,記取教訓,讓傷害不再出現。這篇文…
-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14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剛才李彥秀委員提到要民進黨不要逃避,民進黨從來不會逃避任何問題,請大家注意,轉型正義是屬於威權時期的問題,我不希望有人把它拿來挑撥族群的分化、族群的分裂。這是屬於框架立法,在第二條已經通過框架立法,主要是要處理什麼問題呢?第一,開放政治檔案。第二,清除威權象徵、不義遺址的保存。第三,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第四,黨產處理問題,所以這是一個框架立法,大家都很清楚,就是已經框在這些範圍裡。
第三條寫得很清楚,是時間和定義問題。時間是什麼時候?時間就是威權統治時期,從民國34年8月15日開始,到民國81年11月6日止,為什麼是11月6日?因為金馬解除戒嚴時期比較晚一點,所以框在民國81年11月6日。剛才楊鎮浯委員還講錯,講成民國91年,所以這就是框架立法。
這是屬於歷史正義的部分,有委員談到賠償、補償問題,請問不同的國家,要如何去賠償、補償?國民黨提的版本,又提到慰安婦問題,民進黨在野時期,乃至於歷任總統,針對慰安婦問題,都曾表達對日本的高度抗議,但是大家也很清楚,慰安婦紀念館「阿嬤家」,去年12月10日已經成立,文化部也予以補助,今年3月8日開館,請大家不要急於撕裂族群。至於國民黨提到日據時代的債券、國庫券等等,要叫今天的政府補償,這做得到嗎?全世界轉型正義沒有針對不同國家來處理的。至於陸一特問題,那是另外的問題。我們今天要把轉型正義講清楚,轉型正義就是針對威權時期,找出真相、找出加害者,國民黨不要在講轉型正義時,又說民進黨在清算、在鬥爭,還違法、違憲,這個是今天早上蔣萬安委員談到的問題,竟然講到違法、違憲、清算、鬥爭,難道這個歷史真相,在今天的臺灣不必再還原嗎?賠償、補償,國家如何針對過去400年的歷史正義去管賠償、補償呢?那是另外一個議題,請大家不要模糊焦點。
-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 尤委員美女
(14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現在討論的第三條,其實牽涉到促進轉型正義所要處理的威權統治的時期到底是什麼?國民黨一直在講要把所謂威權統治時期向前延伸到日本殖民時期,其實威權統治跟殖民統治是不一樣的,威權統治要處理的是從威權到民主,因為威權時期政治的迫害造成社會的分裂,大家要共同來面對、反省,這是一個所謂的善後工程,讓大家能夠還原真相,共同面對過去的這個真相,一起來反省,同時能夠寬恕、能夠和解,讓社會重歸於民主跟和解的和諧社會。至於殖民統治所面對的是另外一個國家,一個法律沒有辦法漫天蓋地的把它放進來。另外,國民黨也一直提到所謂的慰安婦,慰安婦是日本殖民統治對我們女性的一個迫害,但是我們的政府,從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馬英九總統,到現在的蔡英文總統,對於慰安婦的事件,對於歷史真相的平反,對於這些被害者的賠償及安撫,甚至對於這些真相的還原,建立了所謂的「阿嬤家」等等都不遺餘力,現在慰安婦所要處理的是日本政府的道歉,這樣的事件是沒有辦法在我們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裡去處理的,對於日本政府道歉的部分,其實民間團體透過所有NGO組織舉辦2000年日本東京大審,當時本席還在東京大審裡扮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不發言)王委員不發言。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16時27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六條在所有的條文裡面是重中之重,轉型正義不是只有去發掘真相,我們也不是要對過去的加害者鞭屍,但最重要的就是司法的平復及賠償跟補償,所以在這個條例裡面我們要同時來看的是什麼?轉型正義一定要和司法改革一起來看,因為過去統治者就是用司法、用三個法律,一個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刑法第一百條,用刑法第一百條及懲治叛亂條例,另外一個就是檢肅匪諜條例,用這三個法來進行軍事審判,形成白色恐怖,加害了多少人?我們一定要從這個角度來看,轉型正義要跟司法改革一起來看,所以司法平復是非常重要的,在這個條例的設計上,第一項就是規定不適用國安法,為什麼?因為戒嚴法第十條有規定,在解除戒嚴以後,所有的軍事審判是可以重新上訴的。但是國民黨卻用國安法第九條把它框住了,所以第一個就是要先把這個緊箍咒打開,為了要予以解除,所以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不適用國安法第九條的規定。
接下來我們要面對一個問題,在這裡面的重中之重是什麼?就是受害者不但家破人亡,他們的財產還被沒收了,財產沒收是在古時候皇帝時代才有的思維,藉由不當審判打死人又沒收財產,所以一定要回復權利,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這屬於不當國產,不當國產應該要還給受害者、應該要還給家屬,所以第二項就是規定權利回復。第三項是規定什麼?
我們有3個條例分別是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及戒嚴時間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這3個條例只讓他們的名譽回復,但連公職都無法擔任,所以要馬上撤銷所有主刑及從刑,這是第三項的規定,很重要!
既然國安法第九條已經打開了,可以有上訴的機會,除了這3個條例以外,對於所有被抓去槍殺的或者用其他法律硬抓去關的,都要回復他們的名譽、回復他們的財產,要讓這些人的罪名透過促轉會予以撤銷,這是很重要的,至於其他部分,等一下周春米委員會將整個條文再得更講清楚。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建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