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完成三讀─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應透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為遭受冤屈的白色恐怖受難者平反「第二、我們發現白色恐怖受難的這些人遭受很大的冤屈,我們必須幫他們平反」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應支持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去除威權時代統治的標誌「關於第五條,我們認為我們要去除威權時代統治的標誌,所以我們必須拿掉,因此第五條必須這樣規定」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應透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把不清楚的政治檔案找出來「第一、我們發現有很多的政治檔案並不清楚,所以我們必須透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把這些檔案找出來」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俊俋

    (9時19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今天終於要討論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其實每一個國家歷史發展的過程都不一樣,自己走過的軌跡也不見得相同,但是有時候我們會發現,歷史的軌跡確實會有錯誤的一步。如果歷史走錯了,我們應該要怎麼辦?我們沒有辦法背負原來的歷史,我們所能做的就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過去歷史走錯了,我們看到在美國有種族歧視;在德國有納粹主義;在南非有種族隔離制度,他們都能面對歷史、解決問題,這才是一個國家要往前發展的最大契機。

  2. 過去在台灣的歷史有沒有踏出錯誤的一步?確實有!在威權時代,我們很多很不幸的民主前輩,因為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事件而遭受非常大的歷史蒙難,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要面對歷史、解決歷史;而在面對歷史、解決歷史的時候,第一、我們發現有很多的政治檔案並不清楚,所以我們必須透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把這些檔案找出來;第二、我們發現白色恐怖受難的這些人遭受很大的冤屈,我們必須幫他們平反,這些事情都必須藉由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來進行,這也是我們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標。

  3. 但是很遺憾地,今天國民黨的朋友告訴我們,威權又不是只有國民黨時代才發生,在清朝在日本時代也有威權!試問國民黨的朋友是不是應該訂定「唐宋元明清威權促進處理條例」?當然不是如此,我們只能針對現在所面臨的問題,探究如何解決問題才是真正的方向!不過國民黨的智庫又說了,其實台灣從來沒有威權,台灣從頭到尾都是民主,所以沒有威權更沒有轉型正義的問題,如果這樣說的話,二二八受難的家屬,還有很多遭受白色恐怖到現在還沒有平復的這些人,你們要如何交代?

  4. 至於時代力量的朋友,你們很認真的推動這個法案,卻也不停地指責民進黨就是不處理,民進黨就是要跟國民黨交換,事實真的是如此嗎?我給大家幾個數字,轉型正義條例是在去年的4月1日就交付審查,去年的4月21日、22日完成審查後送出委員會,時代力量的朋友第一次提的是「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草案」,在去年的6月24日正式提出後交付審查,當然沒有在委員會審查,所以今天送來的版本,也當然沒有時代力量的版本,但是我要在此提醒,當你一隻手指頭指責別人的時候是不會墊高自己的角度。

  5. 最後,我們要講的是,面對歷史的錯誤,我們要共同來解決,所以在此呼籲大家,今天要認真思考問題、面對問題,共同面對歷史的錯誤,共同從歷史的錯誤中學習、成長,謝謝大家。

  6. 主席

    請葉委員宜津發言。(不發言)葉委員不發言。

  7. 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孔委員文吉

    (15時48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五條第一項是針對否定威權統治的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的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和緬懷威權統治的象徵,應予以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我真的很擔心這個條文會是一個政治迫害合法化的條文,而且這可能也會是一個「去蔣化」的條文,這個條文如果通過的話,我們的中正紀念堂,還有學校跟公園裡的蔣公銅像,甚至我們現在使用的10塊錢硬幣還有紙鈔等等,我們要怎麼樣移除?怎麼樣處置?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要面對歷史,對於蔣氏父子在台灣的歷史功過,我們要公正的評價,要去正視、要去面對蔣氏父子在台灣的歷史功過,但是我希望我們的目的應該是和解跟寬容,而不是鬥爭跟報復,無止盡的仇恨及追殺。所以針對第一項,本席建議,我們還是應該好好考慮,就是看看要怎麼修正,才不會像是在鬥爭、報復、仇恨及追殺。第二項「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應予保存或重建,並規劃為歷史遺址。」,很可惜威權統治時期沒有包括日本殖民政府時期,所以今天民進黨說要把原住民人權歷史交給我們總統府的原住民轉型正義委員會處理,但是原住民轉型正義委員會連我們原住民的傳統領域都沒有辦法…

  10.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11. 李委員俊俋

    (15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討論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其實最重要的一個目的就是希望大家能藉由通過這個條例從歷史錯誤中學習;從面對問題中成長,所以我們一方面在促進轉型正義,卻一方面又在紀念威權主義的統治者,這樣不是非常人格分裂嗎?所以世界各國都有這樣的例子,包括威權統治時期的人、雕像或是紀念館都應做適當的處理,譬如說南非,他們就要求要拆除,東德要求要重新處理,要改以博物館或紀念碑的方式來處理,東歐國家明確規定不可以豎立銅像,西班牙甚至明確立法說有關佛朗哥的紀念銅像、路名等一律要剔除,目的就是要去除威權統治時期的標誌,重新建立轉型正義的國家,這就是台灣未來要走的路,也就是第五條的規定,所以第五條就是明白規定希望藉由我們來促進轉型正義,可以把威權時代拿掉。剛才孔委員文吉再次提到原住民轉型正義的問題,關於原住民的問題,如同我早上在大體討論中說到,他們在台灣的歷史軌跡中本來就走得比人家辛苦,承受更多的壓力,也受到更多的侵害,荷蘭人、西班牙人、日本人、國民黨來都讓他們不斷的受到侵害,但是在不斷受到侵害的同時,我們應該保障原住民的權益,更重要的是原住民朋友口口聲聲說非常在意的土地正義,但是時間軸、標的物不同,你如何能雞兔同籠把轉型正義條例跟原住民需要的轉型正義這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湊在同一個法規裡面?所以我們今天當然贊成原住民朋友的轉型正義,我們也表示支持,但是沒有辦法放在今天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中,所以我們應該一步步的做,先在總統府成立所謂的歷史真相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然後如果要讓它法制化,我們就讓它法制化,接著再一步一步來處理原住民朋友的土地正義問題,這才是真正建立原住民朋友的轉型正義,而不是說今天我沒辦法藉由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一下子把我的土地正義拿回來,我就反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我還要提醒大家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裡面,並未排除原住民朋友的適用,原住民朋友如果符合這項條例的條件,他一樣適用,所以必須一碼歸一碼,一件事一件事來解決,關於第五條,我們認為我們要去除威權時代統治的標誌,所以我們必須拿掉,因此第五條必須這樣規定,但關於原住民朋友的權益,我們希望好好建立制度,真正追求原住民朋友的轉型正義,而不是雞兔同籠把它放在一起,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俊俋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