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現行公投法在投票人數、連署人數及公投通過的門檻過高,因此被稱為鳥籠公投「現行公投法之所以被稱為鳥籠公投,就是因為現行的公投法在投票人數、連署人數及公投通過的門檻過高」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公投通過的「雙二一」門檻暗藏反動員陷阱,只要反對人士反動員使投票率未達標準,即使有效票實質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公投案也不會通過「這樣看似合理的「雙二一」門檻,實則暗藏反動員的陷阱,只要反對人士進行反動員,讓投票沒有達到標準,就算有效票實質大於二分之一,公投案也不通過。」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對於一般法案、政策不設投票率門檻,但為了保留民意基礎與代表性,將公投案通過門檻修正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因此我們主張跟其他民主國家一樣,對於一般法案、政策是不設投票率門檻,但是為了公投結果具有民意基礎與代表性,將公投案的門檻修正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公投審議委員會實質審查公投案內容,致使許多公投案在審議過程就被剃除「再加上公投審議委員會實質審查公投案的內容,致使在程序上許多公投案於審議的過程就已經被公投審議委員會剔除。」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高投票率門檻會讓選民無法反映真實想法,選民理性判斷下會選擇直接棄權不去投票,反而降低公投的正當性「因為高投票率門檻的設置,讓選民無法反映真實的想法;選民理性判斷的「均衡」會落在「直接棄權」不去投票,而非根據真實意見去投票,所以高投票率門檻反而會讓選民不去投票,降低其正當性。」發言紀錄
- 周委員春米
(11時36分)主席、各位同仁。現行公投法之所以被稱為鳥籠公投,就是因為現行的公投法在投票人數、連署人數及公投通過的門檻過高,再加上公投審議委員會實質審查公投案的內容,致使在程序上許多公投案於審議的過程就已經被公投審議委員會剔除。
特別是公投案通過雙二一門檻的規定,要求公投投票率先要達到總投票人數的二分之一,再要求有效投票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公投案才算通過。這樣看似合理的「雙二一」門檻,實則暗藏反動員的陷阱,只要反對人士進行反動員,讓投票沒有達到標準,就算有效票實質大於二分之一,公投案也不通過。
過去6次全國性的公投就是如此,歷次的同意比率分別為91.80%、92.05%、91.46%、58.17%、94.01%、87.27%,但就是因為投票率分別只有45.17%、45.12%、26.34%、26.08%、35.82%、35.74%而被否決。因為高投票率門檻的設置,讓選民無法反映真實的想法;選民理性判斷的「均衡」會落在「直接棄權」不去投票,而非根據真實意見去投票,所以高投票率門檻反而會讓選民不去投票,降低其正當性。
因此我們主張跟其他民主國家一樣,對於一般法案、政策是不設投票率門檻,但是為了公投結果具有民意基礎與代表性,將公投案的門檻修正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若以前述第14屆總統選舉的基礎來看,有效同意票有469萬5,748人,這樣就可以讓人民真正的聲音更具有民意基礎與代表性。
因此懇請大家支持,我們除了要修正現在投票人數的門檻,而且要讓投票同意的人數可以更具代表性,所以修正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敬請大家支持,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春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