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鈞於臨時提案

親民黨親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公投法通過後把行政院的權力無限擴大,使行政院在立法院過不了的法案都可以付諸公投,而原則上行政院只有覆議權、沒有複決權。「原則上行政院有覆議權,絕對沒有複決權。可是今天公投法通過以後,把行政院的權力無限地擴大,未來行政院只要在立法院過不了的法案都可以付諸公投」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行政院將法案付諸公投就應承擔政治責任,若未通過本來就應內閣總辭,並質疑這些配套並未納入公投法。「應該是付諸公投就要承擔政治責任,過不了本來就應該內閣總辭。可是這些相對的配套並沒有納入公投法裡面」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成案門檻需將近27萬人連署對一般百姓談何容易,但政黨介入要達到非常容易,未來公投法會被政黨綁架成暴投的公投。「雖然要通過成案的門檻需要將近27萬人,一般百姓要連署27萬人談何容易,可是只要政黨介入,要達到27萬人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未來的公投法絕對會被政黨綁架成一個暴投的公投。」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把公投門檻降低、納入不在籍投票甚至延長投票時間,會使公投變成暴投、在重大議題上讓少數人決定多數人的權益。「把門檻降低了,把不在籍投票拉進來了,甚至把投票時間延長了,那就會變成暴投。當公投變成暴投的時候,就會變成少數綁架多數」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應尊重不在籍投票,讓相關條文通過。「我們當然一定要尊重不在籍投票,要讓它可以過」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門檻一定要維持在一定程度以確保少數服從多數,若把門檻降低並納入不在籍投票、延長投票時間,就會變成暴投並形成少數綁架多數。「即公投門檻一定要到一個程度,一定要讓少數服從多數」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鴻鈞

    (12時26分)主席、各位同仁。這一條是針對不在籍投票,其實不在籍投票是一個手段,這就是本席一直在呼籲的,即公投門檻一定要到一個程度,一定要讓少數服從多數,可是投票率拉不高的問題是在於投票行為,不在籍投票就是行為之一,把投票時間拉長也是行為之一,所以其實今天我們把方向都搞錯了,當我們方向搞錯的時候,把門檻降低了,把不在籍投票拉進來了,甚至把投票時間延長了,那就會變成暴投。當公投變成暴投的時候,就會變成少數綁架多數,這對於台灣未來深遠的問題,其影響的層面是非常大的。

  2. 所以我今天要再次呼籲,我們當然一定要尊重不在籍投票,要讓它可以過,而今天這條馬上就要通過了,就要面臨三讀,一旦三讀通過,這部法律就正式啟動,法律正式啟動以後,這麼低的門檻,一般民生議題完全沒有問題,但牽扯到敏感政治問題、牽扯到國家安危問題,這個時候的責任是要大家共同來承擔的,所以我們必須要很細心地來處理這個問題。公投法為什麼會搞這麼久,國民黨執政過,民進黨執政過,當你們在執政的時候,看的是國家整體問題,你們知道要如何來處理公投法。今天民進黨執政,為什麼不敢把憲法納入?因為他們也了解到這是國家安危的問題,所以執政時所看到的方向與在野時所看到的方向是絕對不一樣的,所以一定要理性,要理性地來處理公投法。

  3. 今天還權於民、讓人民能夠自主,這是每個人都期待的,創制、複決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可是為什麼要有政府?為什麼要選出一個執政黨?為什麼要選出立法委員?就是要來補足人民可能判斷不足的問題,任何可以提到公投的,絕對是重大議題,不可能是一般五花八門的議題,所以大家應該要三思而後行,謝謝各位。

  4.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5. 王委員育敏

    (12時29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在討論公投法,從前面許多委員的論述來看,大家都認為公投法應該要修正、應該要還權於民,然後訴諸直接民權,針對這一點,大家有部分的共識。關鍵條文除了之前大家所提到的提案及連署門檻不斷下降之外,最關鍵的還是如何讓每一位人民都可以行使投票的權利,無論他們是在外工作或求學,都可以有權利投下神聖的一票。針對第二十四條之一至第二十四條之八,國民黨很負責任的提出相關提案,我們主張開放不在籍投票,讓更多有投票權的人民可以在工作地點或求學地點直接完成投票的工作,國民黨很負責任的把所有的想法都寫在法條當中。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回首我們在人民作主千里苦行的每一個階段,不管是在樹下、在烈日當中或是在流汗當中,我們經常會用一句話來互相勉勵,那就是「很多、很多的不可能加起來就等於可能」,而這個可能終於在今天實現了,感謝台灣!台灣加油!

  8. 主席

    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9. 李委員鴻鈞

    (13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公投法三讀通過,從表面看來好像是還權於民,對未來的台灣是前景一片看好,可是我們翻開它的內容,真的是問題重重,令人憂心忡忡。

  10. 今天我們把門檻降到這麼低,未來可以進入公投的絕對是重大議題,在重大議題的決斷上,可以讓少數人來決定多數人的權益,這是非常可虞、可慮的地方。雖然要通過成案的門檻需要將近27萬人,一般百姓要連署27萬人談何容易,可是只要政黨介入,要達到27萬人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未來的公投法絕對會被政黨綁架成一個暴投的公投。

  11. 行政院的擴權也是如此,原則上行政院有覆議權,絕對沒有複決權。可是今天公投法通過以後,把行政院的權力無限地擴大,未來行政院只要在立法院過不了的法案都可以付諸公投,可是付諸公投之後又沒有責任、沒有配套。應該是付諸公投就要承擔政治責任,過不了本來就應該內閣總辭。可是這些相對的配套並沒有納入公投法裡面,這是讓我們非常擔心的部分,所以我們再次呼籲朝野冷靜,公投不要變成暴投,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鴻鈞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