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此次勞動基準法再修法一定要慎重,因為若修到出問題將沒有臉再提修法「因為真的修到漏氣的話,真的沒有臉再提修法,將心比心,國民黨執政也一樣,如果是這樣,也沒有臉再修啦!所以這一次一定要慎重!」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去年修法以使雇主指派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時更為審慎為由增訂相關工時及工資規定,今年卻要將該條文完全否決難道就不需要審慎,要求三思再三思「結果現在我們要把那個條文完全否決時就不需要審慎了嗎?真的要三思再三思!」發言紀錄
- 徐委員志榮
(在台下)他在那邊講,孔委員是要講給誰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孔委員文吉
可不可以安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不要轉移焦點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在台下)發言台有人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張委員麗善
你會讓他發言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張委員麗善
主席,我從一發言就表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在台下)你這樣要林德福委員如何講話啊?
- 張委員麗善
這就是號稱民主進步的黨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張委員麗善
你們連登記都沒有!因為他們根本不想代表勞工朋友發言,表達他們的心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在台下)發言台有人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蘇委員震清
(在台下)主席,會議繼續照程序走啦!不然,剛才不就讓人家糟蹋假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在台下)不是啊!發言台有人啊!
- 張委員麗善
請尊重……
- 蘇委員震清
(在台下)發言時間結束就該下台,你讓這麼多人陪你在這裡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蘇委員震清
(在席位上)林德福委員,上台發言啦!
- 徐委員志榮
(在台下)發言台有人,你要排除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張委員麗善
我一開始就講,今天完全違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蘇委員震清
(在台下)既然總召還沒發言,就拜託你趕快下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在台下)本來就輪到總召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大家,我們生活在這塊土地上,土生土長,在場的各位,無論是委員……
- 徐委員永明
(在席位上)更正……
- 徐委員志榮
徐志榮委員跟羅明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我們生活在這塊土地上,有誰樂見到今天這個局面,勞資不和諧、勞資對立,鬧得社會沸沸揚揚!樂見者,請舉手。沒有一個人。所以也不要怪我們在野黨,好似我們是來亂的一樣。外面的勞工朋友或勞團,有些人有請假或許還被准假,有些人臨時來這邊搞不好還是曠工,他們是來亂的嗎?不是啊!所以說我們為什麼不好好地、慎重地再次修法?去年修法匆匆忙忙通過之後,我們不反對再次修法,因為有錯必改、善莫大焉。我們認同要再修法。但是,在座的各位,包括在座的部長,誰敢保證這次的修法不會有任何的問題?有人敢保證嗎?再請問大家,如果修得好,大家都好,這是最好的結果;如果修不好,明年有可能再修嗎?認為有可能再修者,請舉手?沒有嘛!部長,麻煩你回答一下,如果修得好,當然沒話講,這是大家所樂見的;如果修不好,請問,政府還有面子、拉得下臉說要再修法嗎?不可能!請問部長,假設修得不好,有可能再修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對啊!我們都為了國家好、為了臺灣的經濟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但包括幾場公聽會、我們在野的一些意見,你們都有聽進去嗎?有納入修正的版本內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不知道大家在急什麼,但我的意思是,不能急啦!不能急!因為真的修到漏氣的話,真的沒有臉再提修法,將心比心,國民黨執政也一樣,如果是這樣,也沒有臉再修啦!所以這一次一定要慎重!院長也說過,沒有時間表,我也不知道大家在急什麼,但我的意思是,大家絕對不能急。部長……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部長,我請你回答,如果此次修法還是有問題,明年有可能再修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我認為是絕對不可能,如果明年再修,假設我的任期還沒有到,我就馬上下台。請部長回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徐委員志榮
根據中華民國105年11月14日(去年)衛環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在上次的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內的第一點是「配合修正條文第三十六條增訂……。另有鑑於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將無法獲得充分休息,為使雇主於指派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時更為審慎,增訂工作時間四小時以內、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內或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應分別約定四小時、八小時或十二小時之工作時間及工資。」。各位,「更為審慎」,去年修的法,今天完全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去年如此慎重,今年就不需要慎重了嗎?就不需要慎重了嗎?這是去年要修法時所提的總說明,其中就說了「更為審慎」,結果現在我們要把那個條文完全否決時就不需要審慎了嗎?真的要三思再三思!絕對要慎重,我不知道你們在急什麼,但是,我認為絕對不能急。謝謝大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在席位上)剛才是你們沒講話,不是我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徐志榮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徐志榮
反對。
- 徐志榮
反對。
- 徐志榮
反對。
- 徐志榮
(在台下)不是沒有時間表嗎?
- 徐志榮
抗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徐志榮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