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二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工時帳戶沒有辦法降低總工時,也沒有辦法解決過勞現象。「部長,我認為這個工時的帳戶,沒有辦法降低總工時,它也沒有辦法解決過勞的現象!」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會站在照顧勞工身體健康、保障勞權的立場處理未來的核備案。「我不認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站在照顧勞工身體健康的權益保障上去處理未來的核備案」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反對將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增加到54小時,無法支持這樣的法案。「增加到54小時,46小時增加到54小時。 我沒有辦法支持這樣的法案!」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若黃國書委員也批評一例一休不好,民進黨所有委員及蔡英文總統應先向全國勞工鞠躬道歉。「一例一休固然全國有六成以上的民眾都說不好,如果剛才黃國書委員也在批評一例一休不好的話,那民進黨所有的委員包括蔡英文總統,應該在這裡跟所有全國的勞工鞠躬道歉再說!」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新的修法版本會讓勞工過勞現象很容易發生。「部長,無論如何,你現在的工時,包括你現在新的修法版本,都是讓勞工過勞的現象會很容易發生」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要求工時帳戶不應僅報備或備查,應改為核准制,經核准之後才能這樣做。「我不要報備,我不要核備、我要核准! 核准之後才能這樣子做!」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有特殊需求、特殊季節時,資方可以用臨時的約聘勞工來做加班。「有特殊的需求、有特殊的季節,資方大可以用臨時的約聘勞工來做這樣子的加班。」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第二十四條取消休息日出勤做一給四、做五給八後,看不到降低總工時和以價制量堅持的落實。「你取消做1給4、做5給8,如果說降低總工時和以價制量都是你的堅持,但在這次條文中我完全看不到。」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反對將加班時數上限的例外放寬直接入法,讓事業單位事先報備即可適用,認為例外應限於有特殊需求時,不應當作原則使用。「你們現在是把例外當作原則在用,例外不可能事先知道,例外是有特殊需求的時候,但是你現在是直接把例外入法,允許大家都可以這樣子做,事先報備再來說……」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在30人以下公司占多數、沒有工會的公司占97%的情況下,靠虛實不一的勞資會議無法保障勞工權益。「我們現在30人以下的公司,大概占了全國145萬個中小企業的三分之二以上,也就是沒有工會的公司占了97%,如果靠這樣子虛實的勞資會議,如何去保障勞工的權益?」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彥秀

    (在主席台)沒有這樣處理的啦!

  2.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上次發言還沒有完成。

  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 李委員彥秀

    (在主席台)沒有這樣處理的啦!

  5. (現場一片混亂)

  6. 蘇委員震清

    (在主席台)現在是怎樣?這是權宜問題……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蘇委員震清

    (在主席台)你們先讓主席處理嘛!

  10. 李委員彥秀

    (在主席台)處理公正再說!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蘇委員震清

    (在主席台)好呀!不然我們就來提案……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蔣委員萬安

    (在主席台)我發言還沒結束耶!

  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 李委員彥秀

    (在主席台)不要抓我胸部啦!性騷擾我!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張委員麗善

    (在主席台)我在保護他,你看到沒有……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李委員彥秀

    (在主席台)讓蔣萬安先……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蔣委員萬安

    (在主席台)我發言還沒結束耶!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蔣委員萬安

    (在主席台)發言完才可以進權宜……

  26. 李委員彥秀

    (在主席台)讓蔣萬安繼續講,我們就下去。

  27. 蘇委員震清

    (在主席台)讓你們練瘋話嗎?什麼繼續講,不就要講四年了。我們也要討論,不是只有你們要講,講什麼瘋話?你們怎麼可以這樣講?只有他是立法委員嗎?話不是這樣講,這真的是在討論嗎?你要講五分鐘或十分鐘沒關係,講話要有道理,大家都是民選立委耶!

  28. 蔣委員萬安

    (在主席台)協商啦!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李委員彥秀

    (在主席台)休息協商處理啦!

  31. (現場一片混亂)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蔣委員萬安

    (在主席台)主席,這個有聲音。請主席宣告。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王委員惠美

    (在主席台)主席過去講。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現場一片混亂)

  38. 許委員淑華

    (在主席台)休息啦!麥克風壞掉了。

  39. 蔣委員萬安

    (在主席台)我們讓主席宣告。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陳委員明文

    (在主席台)攝影機麻煩你們退到後面去,麻煩你們到後面,自然就沒有人想要搶主席台的麥克風,麻煩你們。請議事人員幫忙一下。請所有媒體朋友回到媒體區。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現場一片混亂)

  44. 陳委員明文

    (在主席台)你看,又來了,趕快呀!媒體朋友趕快退到媒體區,麻煩你們,謝謝。

  45. (現場一片混亂)

  46. 陳委員明文

    (在主席台)議事人員,給主席一支麥克風好不好?請主席繼續主持會議。請媒體朋友退到媒體區,麻煩你們,謝謝,他們自然就會冷靜下來,國民黨作秀夠了吧!相片已經拍起來了,電視也照到了,可以回去啦!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現場一片混亂)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現場一片混亂)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現場一片混亂)

  53.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下)不能程序發言嗎?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下)那權宜發言……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現場一片混亂)

  58. 許委員淑華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嚇死人了!我們首先要表示對於主席剛才的裁示,我們還是不滿意的。因為在上上禮拜蔣委員萬安還沒有發言完畢,雖然散會,但我們對剛剛的程序還是有異議,所以我在這裡先邀請蔣萬安委員,把你在上上禮拜會議還沒有講完的──沒有、沒有,我們請蔣委員。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蘇委員震清

    (在台下)林為洲委員在發言有什麼好搶呢?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第二十四條,在過去一例一休的修法過程中,你們說每個勞工都想加班,所以做1給4、做5給8,當時民進黨是希望以價制量,達到落實周休二日的目的。請問以價制量的原則是不是這次修法的堅持?你們覺得這次修法有沒有達到這個目的?既然數據顯示,上次修法做1給4、做5給8有達到這個目的,那你們覺得這次第二十四條修法的方向會不會達到這個目的?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李委員彥秀

    你取消做1給4、做5給8,如果說降低總工時和以價制量都是你的堅持,但在這次條文中我完全看不到。賴清德院長在前幾天回答林淑芬委員時表示,30、40分鐘到達上班地點算遠的,別忘了,他上下班是有交通管制的,我不知道部長上下班需要花多少時間,本席從內湖出來是開車的,如果要包括搭公車的時間和走路進辦公室的時間,你覺得一般人上下班30、40分鐘算遠的嗎?你同意院長說的話嗎?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李委員彥秀

    院長說的話正確嗎?還是你們講的都是外星話?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李委員彥秀

    前幾天我們提到了過勞死,而這兩天就發生北醫護理人員猝死的事件,你在媒體上說猝死的事情難以判斷,我們每11天就有一個過勞的狀況,甚至過勞死的情況在世界各國排名最前面。但是有更多的黑數沒有包含在其中,因為是在上下班過程當中因累積過勞而導致猝死,部長同不同意我的說法?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李委員彥秀

    你相不相信……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李委員彥秀

    你相不相信很多猝死的事件在過勞的過程當中是黑數,沒有被勞動部計算到?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李委員彥秀

    部長請回應我,上下班時如果累積過勞,例如連續上班12天,回到家只剩8個鐘頭,很多人在上下班過程中因連續過勞死亡,但他們都是黑數,不包含在你們過勞死的數據中。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李委員彥秀

    上次我曾提出一個法案,就是在上下班過程中也要認定。關於這次勞基法的修正,3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是沒有成立工會的,而你們現在是把所有該有的手段放給各事業主管機關。這個周末我在家裡把3次公聽會的資料一篇篇讀完,我關注到每一個在現場的部會包括交通部、衛福部,而中華民國政府本身就是一個慣老闆,賴清德也是一個慣老闆。交通部底下的台鐵是什麼樣的班表?衛福部底下的部立醫院又是什麼樣的班表?政府自己帶頭做慣老闆,你怎麼可以把你的權力都放給事業主管機關?那我要勞動部幹什麼?我要勞基法幹什麼?未來只要事業主管機關寫會議紀錄就好啦!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李委員彥秀

    但是都可以透過勞資會議,在這次書面報告當中,現場所有的事業主管機關都說勞工想加班,可是勞基法沒有彈性。如果是用這樣的心態來處理未來的勞資會議,我怎麼能夠相信這些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資料時,會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從這3天的書面報告,各部會包括科技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教育部,回答時都說事業單位、民營單位需要彈性。如果是用這樣的心態,我想未來的核備案送進來,我都說「核備,核備」,到最後就是勞工過勞死。如果全部放給事業主管機關,那勞動部可以裁撤了。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李委員彥秀

    你認為現場所有的事業主管機關都有能力和專業知識判定這次的勞動會議該給或不該給嗎?他們有這樣的能力嗎?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李委員彥秀

    我不認為事業主管機關有這樣的能力,因為前幾天一路走下來的書面報告,每個人都是站在老闆那邊,站在雇主那邊,不是站在勞動部應該保障勞權的立場。他們不是從身體健康的立場去看未來是否要批准,他們不是用這樣的標準,今天本席所以一直堅持,一直苦口婆心,因為我認為勞動部有基本的專業知識,該核備不該核備,他有決定權,我尊重勞動部,但是我不認為現場每一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這樣的能力可以落實到地方政府,包括建設局、交通局等等,他們有這樣的能力去做這樣的核可嗎?而且在目前勞檢人員不足的情況下,我們如何能相信1,000萬勞工的權益能夠獲得保障?疲勞是會累積的,沒有一個人願意加班換取身體的過勞,然後倒下去的時候身體健康已經回不來了。政府不要推拖政府應該解決的低薪問題,從解決五缺問題一直到做功德說,從賴清德院長開始,到現在的修法方向,全部把勞工的過勞及健康拿去做功德,我不認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站在照顧勞工身體健康的權益保障上去處理未來的核備案,更何況3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不用成立工會,在這種情況下,勞資雙方的協商、勞資的天平怎麼會是平等的?另外,更多的勞資會議是假的,在沒有足夠的勞檢及足夠的工會之前,今天要修這個法,個人是堅決反對的。再者,就書面報告來看,我不認為現場其他部會的官員有能力可以處理勞資會議的核備案,如果修法是這個方向的話,那麼勞動部可以裁撤了啦!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李委員彥秀

    如果是核備的話,在決定核備的同時,民間企業已經照核備案在進行,而核備只有同意與不同意而已,在決定核備的同時,他們已經報備,而你們卻沒有相關的罰則,也就是說,沒有進行勞資會議、沒有按照你們所訂的標準規則去做,你們也沒有相關的罰則,究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沒有具備這樣的能力可以核備或核可?勞工的過勞可能就是因為你們開放這些彈性之後所導致的,勞工的身體健康就被賴清德院長和林美珠部長拿去做功德了。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李委員彥秀

    民進黨政府沒有能力解決低薪的問題,卻只會用勞工過勞去換取資方的權益,你們只會討好資方而已,這就是民進黨的真面目。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徐委員永明

    召委,在此我還是要講一個程序的問題,我並不認為上個禮拜委員的發言已經結束了……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王委員惠美

    (在台下)什麼主席啊!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現場一片混亂)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許委員淑華

    (在台下)不是讓後面的委員沒辦法發言,你不能這樣主持會議。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李彥秀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李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先反駁一下黃國書委員剛才所講的話,一例一休固然全國有六成以上的民眾都說不好,如果剛才黃國書委員也在批評一例一休不好的話,那民進黨所有的委員包括蔡英文總統,應該在這裡跟所有全國的勞工鞠躬道歉再說!

  2. 李彥秀

    第二,勞基法是對於勞工保障最基本的一部憲法,它不是拿來遵守,它是應該要拿來預防所有可能排班的極端狀況,包括我今天早上講的「花花班」、包括蔣萬安委員剛剛講的「30小時、54小時、54小時、54小時、30小時」,這些都應該被林美珠部長事先考量到!因為你沒有辦法去保障所有的勞工都有一個好的老闆,全臺灣勞工的每一個老闆都真的是好的老闆嗎?我今天早上已經講了,交通部不是好的老闆、衛福部不是好的老闆,包括今天早上還看到民進黨臺南市黨部被人家開單!民進黨自己在勞動基準法的處理上都有這麼大的問題,你怎麼去相信所有的老闆都是好的老闆?所以我才回過頭來說勞基法是被拿來預防的,所有極端的狀況我們都應該設想得很清楚,那一個底線應該遵守!

  3. 李彥秀

    我請教林部長,如果一例一休當時修的原則是降低總工時、是以價制量,你認不認為我們全臺灣的工時是過長的?你只要回答我是或不是,因為我時間不多。

  4. 李彥秀

    你認不認為我們現在全臺灣的工時是過長的?

  5. 李彥秀

    對!我們現在……

  6. 李彥秀

    好,部長你聽我講完……

  7. 李彥秀

    主席,請部長還我時間,我只要聽我們全臺灣工時是不是過長而已,時間要倒回來還給我。

  8. 李彥秀

    部長,如果你們現在修勞動基準法的精神跟當時修一例一休是一樣的,是以價制量要降低總工時,你更不應該在第三十二條去處理工時帳戶,因為前幾天公聽會中學者專家有講,人的身體一旦匡得這麼緊,連續工作54小時之後,倒下去之後,部長,人的身體還回得來嗎?當我在職場上中風倒下去的時候,我還有這個能力、我要復健多久才能夠回到職場?

  9. 李彥秀

    所以部長,加班時數……

  10. 李彥秀

    包括你的總工時,但是你的加班時數增加,狀況是一樣的。

  11. 李彥秀

    主席,請你清理一下我們現在會議的秩序好不好?

  12. 李彥秀

    不論是總工時或加班時數的上限,你現在是加班時數從46個小時增加到54個小時哦!

  13. 李彥秀

    部長,無論如何,你現在的工時,包括你現在新的修法版本,都是讓勞工過勞的現象會很容易發生,我再一次強調,包括剛才那個排班極端的機制,我都認為是你應該預想到的,因為那都是保障勞工的最底線,如果你不能預防這樣子排班的話,我們真的是不需要這個勞基法;更何況你的勞檢是不夠的,包括我們現在所有的彈性都全部交給勞資會議、包括交給事業主管機關,請問:我們所有的勞資會議是應該每一個月都開?就像是針對我這個月的加班一開?還是每三個月一開?還是每一年一開?還是一旦這個會議結論寫了之後,譬如說我今天要求以後中秋節都要加班,那以後每一年的中秋節都要加班?我這個勞資會議的紀錄有效期間是這一年?還是每一年、十年都要用?你現在都沒有講得非常、非常清楚,所以我才會認為勞資會議很多在我看來都是虛構的,更何況我剛才一開始已經講了,我們現在30人以下的公司,大概占了全國145萬個中小企業的三分之二以上,也就是沒有工會的公司占了97%,如果靠這樣子虛實的勞資會議,如何去保障勞工的權益?這是我第一個要提的。第二個,例外跟原則是不能混在一起講的,如果有例外,我們可以經過特殊狀況來協調報備,但是我們現在勞基法的修法是全部告訴大家:你們每一個人都可以這樣做,你們只要送一個核備案來給我。關於「核備」跟「審查」,部長你是公務人員,核備跟審查事實上有很大的差異性,我相信你非常清楚。勞工一旦在職場上過勞,身體是回不來的,我不認為在現場所有的事業主管機關,到地方上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這個能力去幫所有勞工的身體健康把關,所以我今天早上才會講「如果你放棄這個權力的話,勞工可以倚靠誰」?有你這個勞動部,就不需要你這個勞動部,更不需要你這個勞基法!

  14. 李彥秀

    如果所有的彈性都是給資方、給勞資會議的話,你的勞基法等於是被架空的狀態,因為你所有的這幾個彈性,其實在勞資協商過程當中對勞工都是非常關鍵而重要的,這也就是在外面的勞工,還有最近關注這些議題的勞工所關注的現象!他們正在哭喊,包括我們的櫃姊、包括我們的護理人員,也包括才領900元的物流人員,他每一個月要送一、兩萬個快遞郵件,才有辦法領到那5萬元。部長,我認為這個工時的帳戶,沒有辦法降低總工時,它也沒有辦法解決過勞的現象!所以這跟你當時─我不清楚你現在勞基法的再修法,原則及方向是不是跟當時一例一休的修法是一致的?你說要降低總工時、你說要讓勞工……

  15. 李彥秀

    要讓勞工多加薪水,我實在是看不懂,你這一次的勞基法修法中這兩個精神到底在哪裡?還在不在?還是你現在又轉了一個方向?你所有的彈性都是給資方,包括你剛剛也回答不清楚蔣萬安委員的那些問題,前後是「30小時1個月、54小時1個月、54小時1個月、54小時1個月、54小時1個月、30小時1個月」,如果這些現狀沒有辦法把關好,那這樣的班表你等於就是在殘害勞工!

  16. 李彥秀

    不要忘記,勞工上班是為了謀生,不是為了找死!部長,勞工上班是為了謀生,不是為了找死!我覺得如果我們沒有辦法把這些特殊的排班狀況也都納入作完整的考量、把它當做最底線而可以限制住,只要哪一個單位給你出了一個紕漏,導致勞工過勞死在職場上,部長,我覺得我們今天在審查這個法案的每個委員都會有責任!所以今天我為什麼一定要站在這邊把這些問題講清楚?

  17. 李彥秀

    你現在修法的方向是把原則跟例外完全都搞混了,所以部長,我可不可以求求你?多少被排「花花班」的那些勞工,心裡在吶喊著:你們就這樣出賣我的權益嗎?現在的勞基法修法跟過去相比是越修越後退,國民黨都不敢開放七休一,國民黨也沒有開放工時帳戶……

  18. 李彥秀

    但是你現在的狀況不就是如此嗎?你所有的彈性都給資方,你也說不清楚到底是哪些勞工要了這些彈性;從剛才說出來的,包括經濟部也好,這些都是資方要的彈性,所以你這一次修法的方向全部都是資方要的,這一次如果按照你修法的方向,你的評析報告也沒有說明清楚;從你的評析報告來看,到底未來勞基法的修法會增加多少勞工的加班時數?或是會降低多少勞工的上班時數?甚至是加薪加了多少?你一例一休之後都還有一個評析報告,可以告訴我們總工時降低了1.71小時、薪資增加了多少,但是你現在可不可以很清楚、勇敢地告訴我……

  19. 李彥秀

    如果勞基法現在用行政院的版本通過,未來我們的總工時會降低多少?我們勞工可以增加多少薪水?部長,你先回答我這兩個問題嘛!

  20. 李彥秀

    部長,等事後喔?我怕你們民進黨今天要硬衝,所以我覺得今天大家要為歷史負責!

  21. 李彥秀

    勞基法是每一個政黨多重要的核心價值!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交代!

  22. 李彥秀

    增加到54小時,46小時增加到54小時。

  23. 李彥秀

    我沒有辦法支持這樣的法案!有特殊的需求、有特殊的季節,資方大可以用臨時的約聘勞工來做這樣子的加班。

  24. 李彥秀

    這也就是增加我們就業率的方法之一,但是部長我剛才已經講了,過勞之後身體是沒有辦法恢復的!你們現在是把例外當作原則在用,例外不可能事先知道,例外是有特殊需求的時候,但是你現在是直接把例外入法,允許大家都可以這樣子做,事先報備再來說……

  25. 李彥秀

    部長,包括現在你的勞資會議,你剛才也沒有回答我,勞資會議譬如說現在年底到了、尾牙到了,我是做「辦桌」、流水席的,我開完一次勞資會議以後,像這種旺季我是不是每一年都要開一次會議?還是每三個月都要開一次勞資會議?還是每個月都要有?

  26. 李彥秀

    但是部長,我們現在勞資會議是規定要二分之一、四分之一還是二分之一、四分之三通過才算?

  27. 李彥秀

    四分之一通過才算?

  28. 李彥秀

    不是吧?四分之三吧!

  29. 李彥秀

    好。部長,現在中小企業的勞工算是勞工中的大多數,假設我的公司有4個員工,我今天要開勞資會議,勞資雙方譬如說各有4個人依比例代表出席,假設我只有2個員工的話,勞資雙方的比例是怎麼算?勞資會議裡面勞資雙方的比例……

  30. 李彥秀

    一邊一半嘛!對不對?

  31. 李彥秀

    好,假設我的員工只有2個,如果1個……

  32. 李彥秀

    沒有嘛!部長你不能夠跟我講沒有辦法!臺灣全國有多少中小企業?有1個員工被事先警告了,所以部長,我剛剛才在講勞資會議有很多都是造假的,在很多勞資會議的處理過程當中,因為勞資的天平是不平等的,所有的勞工有可能被壓榨,甚至是不能出席勞資會議,所以你怎麼會把我們應該有的權限、勞動部應該把關的最基本權限放棄了?然後全部交給事業主管機關?

  33. 李彥秀

    部長,我認為這就是你最大問題之所在……

  34. 李彥秀

    所以我更認為現在的工時帳戶有非常、非常大的問題!主席,我覺得這件事情太重要了!

  35. 李彥秀

    主席,我有問、有答,我也並不是無理取鬧,我也不是念稿,如果這一條出去之後我可能沒有機會再講,除非你給我第二輪,我可以下去,但是……

  36. 李彥秀

    沒關係,主席,你要不要答應給我第二輪?你給我第二輪,針對工時帳戶我可以繼續再問……

  37. 李彥秀

    那你要先答應我,因為很多的……

  38. 李彥秀

    主席,我覺得工時帳戶對於勞工身體的傷害是太大了,連續的加班之後,因為像剛才我講的,第一個月加班30小時……

  39. 李彥秀

    第二個月加班54小時、第三個月加班54小時、第四個月加班54小時、第五個月加班54小時……

  40. 李彥秀

    第六個月加班30小時……

  41. 李彥秀

    就這樣連續4個月加班,連續加班54小時之後……

  42. 李彥秀

    那就有可能過勞地受傷、身體在職場上受傷!

  43. 李彥秀

    部長,如果這些特殊狀況─我現在在講工時帳戶,我沒有岔題,我也跟部長有問、有答……

  44. 李彥秀

    如果今天這件事情,部長沒有辦法清楚地回應我的話,而且主席又有可能等一下停止討論、又有可能不給第二輪,除非答應給我第二輪……

  45. 李彥秀

    我有問、有答,我沒有浪費時間,主席……

  46. 李彥秀

    我也很希望可以聽到我跟部長的對答,我相信所有的勞工也很希望聽到對答,因為每一個人包括民進黨的委員,我也很希望能好好地聽你們講,但是……

  47. 李彥秀

    但是部長,如果這件事情沒有好好討論的話……

  48. 李彥秀

    沒有用第二輪、第三輪來討論的話,我覺得我們今天的審查叫做放水!

  49. 李彥秀

    我不清楚、我不知道……

  50. 李彥秀

    這一次我們勞基法聯席的審查……

  51. 李彥秀

    目的到底是什麼?民進黨的委員,有多少的提案?有多少人不敢面對勞工、今天不敢上來講話?

  52. 李彥秀

    我先請部長好好地回應我,到底這個問題如何去解決啊!

  53. 李彥秀

    部長,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如何防止極端的排班狀況?我們自己如何去解決交通部底下臺鐵排「花花班」的狀況?

  54. 李彥秀

    包括衛福部底下的公部門、公立醫院……

  55. 李彥秀

    部長……

  56. 李彥秀

    即便不是這一條,這都是叫過勞啊!部長。

  57. 李彥秀

    部長,那我繼續跟你談……

  58. 李彥秀

    我們現在30個人以上的公司才需要報事業主管機關,因為我們現在工時帳戶是3個月對不對?我們的工時帳戶是用3個月來計算,我們也要求事業主管機關要「備查」,不是「核備」。

  59. 李彥秀

    地方主管機關,好。部長,你備查能不能改成核備?

  60. 李彥秀

    為什麼不能改核備?我覺得核備的……

  61. 李彥秀

    至少我勞工被資方(我的老闆)壓榨了,我可以私底下用吹哨子條款去報備,一旦你用核備的話,這兩個政策可能同時在走,我同時報到地方主管機關去,但是我同時也已經要求我的員工這麼做。

  62. 李彥秀

    所以報備跟核備、核准跟報備事實上是有很大的差異性。

  63. 李彥秀

    好,備查……

  64. 李彥秀

    對,但是部長,我講的是核准……

  65. 李彥秀

    我不要報備,我要核准。

  66. 李彥秀

    好,我聽你講。

  67. 李彥秀

    部長,但是……

  68. 李彥秀

    好,你的資料是活的、不是死的,但是在你報備查的過程當中,很有可能他已經被老闆要求用這樣的班表在做了!這就是我剛才講的,我不要報備,我不要核備、我要核准!

  69. 李彥秀

    核准之後才能這樣子做!這就是我認為報備就都是假的……

  70. 李彥秀

    所以部長,你現在講的都是為了給資方方便嘛!

  71. 李彥秀

    部長,你現在講的就是給資方方便嘛!以前國民黨的勞基法走那麼久,也沒有這麼大的問題啊!以前國民黨的勞基法走那麼久,從陳水扁時代再到馬央九時代……

  72. 李彥秀

    早期我們勞基法沒有這麼多的問題哦!為什麼民進黨上任之後勞基法產生這麼多的狀況呢?部長!

  73. 李彥秀

    那30個人以下的企業勞工我們到底要怎麼處理、怎麼去保障他們的權益?因為我們現在145萬……

  74. 李彥秀

    145萬家企業裡面……

  75. 李彥秀

    如果只有7%有工會,93%沒有工會,那相當於我們1,000萬名勞工中有將近八百多萬人是沒有工會的,也就是有可能他們公司的員工數是在30個人以下,沒有勞基法,那是靠你勞檢嘍!

  76. 李彥秀

    沒有「工會」,那就是靠你勞檢嘍!沒有「工會」,那是靠你勞檢嘍!

  77. 李彥秀

    30個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占93%,既沒有工會,豈能靠假的勞資會議……

  78. 李彥秀

    如果我們現在大的企業那麼多,包括我們自己公部門……

  79. 李彥秀

    我們鐵路局有那麼多都是假的勞資會議,包括我們現在的醫院評鑑,很多都還是造假的!

  80. 李彥秀

    部長,請你回應我。

  81. 李彥秀

    你如果要好好面對問題,你為什麼不能回應我呢?部長!

  82. 李彥秀

    我們今天不是要好好討論勞基法嗎?

  83. 李彥秀

    我沒有冗長的發言,我也是就事論事作討論……

  84. 李彥秀

    民進黨在怕什麼?

  85. 李彥秀

    為什麼不敢跟我們好好辯論?

  86. 李彥秀

    民進黨在怕什麼?林美珠部長你在怕什麼?

  87. 李彥秀

    部長!部長!你如果……

  88. 李彥秀

    對於自己的勞基法行政院版本好好捍衛的話……

  89. 李彥秀

    民進黨在怕什麼?

  90. 李彥秀

    那你們每個民進黨委員站起來講述勞基法到底有多好啊!

  91. 李彥秀

    你們每個民進黨委員站起來講,為什麼有這麼多民進黨的委員不敢為自己的勞基法背書?

  92. 李彥秀

    這就是最大的問題!這就是最大的問題!

  93. 李彥秀

    為什麼我們在討論時,我今天沒有上來吵架……

  94. 李彥秀

    我也沒有隨便地冗長念稿,我只希望透過理性跟林美珠部長好好地討論。

  95. 李彥秀

    難道一年修兩次的勞基法,我們大家不應該為這樣子的勞動政策來負責嗎?

  96. 李彥秀

    為什麼要限制每個委員的發言?

  97. 李彥秀

    為什麼連進入逐條討論都要限制次數?

  98. 李彥秀

    主席,我可以下去,除非你答應我,讓我可以有第二輪、第三輪發言!

  99. 李彥秀

    針對第三十二條我可以有第二輪、第三輪發言,工時帳戶……

  100. 李彥秀

    主席,我現在臨時提出權宜問題;主席,我提權宜問題……

  101. 李彥秀

    主席,我提權宜問題……

  102. 李彥秀

    我要求針對第三十二條……

  103. 李彥秀

    我要求提出第二輪、第三輪,否則我不下來,因為等一下你們就要處理停止討論動議!

  104. 李彥秀

    那我要求第三十二條有第二輪、第三輪發言,為什麼連實質的答詢機會都不給我?

  105. 李彥秀

    民進黨到底在害怕什麼?如果行政院的版本真的那麼好,不是越辯越明嗎?柯總召,上次一例一休在處理的過程當中,難道不是我們偉大的柯總召坐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拼了三天三夜嗎?為什麼這一次動勞基準法我們每一條才講了6分鐘、8分鐘,民進黨就說要清場、把人抬出去?連理性討論的機會都不給我們!

  106. 李彥秀

    我們叫做實質的答詢?難道連最卑微的實質答詢民進黨都不可以給我們嗎?

  107. 李彥秀

    主席!我也非常理性,我只要求針對第三十二條可以有第二次發言,如果你可以答應我,我就下去,否則我拒絕為工時帳戶背書!我希望針對工時帳戶,繼續與林美珠部長對答。

  108. 李彥秀

    我會給你機會,可是我反對用這樣的方式處理工時帳戶問題。

  109. 李彥秀

    主席!本席提出權宜問題,並提出臨時提案,基於勞基法修正草案影響900萬名勞工的權益,故進入第三十二條討論時,主席不得限制立委只能有一輪發言,務必要在修法過程中讓每位立委的意見能充分表達,並讓行政機關確實回應,俾使這次修法能更為周延。

  110. 李彥秀

    我是就事論事,主席!我剛才說的是第三十二條噢!我沒有岔題也沒有冗長發言,只是就第三十二條要好好討論,你卻連讓部長答詢的機會都不給,現在是進入逐條討論耶!主席!答應讓我有第二輪發言我就下去了嘛!你為何連第二輪發言的機會都不給我呢?我沒有唸稿,也沒有唸經,我只是要對第三十二條有關工時帳戶做實質發言並和林美珠部長對話,你連這樣的權利都不給我嗎?我可以下去,讓別人上來,但請給我第二輪發言的機會。

  111. 李彥秀

    民進黨唯一的手段就是用立法院的絕對多數去處理所有暴力法案。

  112. 李彥秀

    這是你們民進黨慣用的手段。

  113. 李彥秀

    縮短工時不是上次處理一例一休時民進黨最大的主張嗎?

  114. 李彥秀

    如果勞基法修得這麼好,為何今天在外面還有這麼多勞工在抗議?

  115. 李彥秀

    總工時就是讓勞工過勞嘛!你單月工時下修啊!過勞傷在職場上,誰要負責啊?勞工上班是為謀生,不是去找死耶!

  116. 李彥秀

    為自己的版本負責,不要老是去挑別人版本的刺。

  117. 李彥秀

    不要老是搞清算、找墊背,自己要為自己的勞動政策負責。

  118. 李彥秀

    如果連討論法案的同時,民進黨……

  119. 李彥秀

    如果連實問實答、好好的……

  120. 李彥秀

    當然有異議。

  121. 李彥秀

    民進黨丟臉!連好好的針對條文辯論都不給委員機會。

  122. 李彥秀

    剛才講了有異議啊!我們希望能發言啊!

  123. 李彥秀

    民進黨丟臉!換了位置換了腦袋!以前處理自由經貿區的時候,併案都要求發言不限次數,現在自己執政了,就有不同的標準,民進黨丟臉!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執政的傲慢!

  124. 李彥秀

    民進黨不要臉!以前處理自由經貿區的時候,國民黨讓你們發言多少次?現在連最卑微的法條辯論都不可得!

  125. 李彥秀

    連實質的答詢機會都沒有!柯總召!答應給我第二輪發言,我就下來,我只要求有實質的答詢。

  126. 李彥秀

    反對。

  127. 李彥秀

    反對。

  128. 李彥秀

    (在台下)主席,有人才去上洗手間,你現在才宣布登記,馬上就要截止?

  129. 李彥秀

    (在台下)給個10分鐘吧!20時30分再截止登記啦!沒差這幾分鐘。

  130. 李彥秀

    (在台下)20時30分啦……

  131. 李彥秀

    反對。

  132. 李彥秀

    (在台下)民進黨接下來要為勞工的過勞,任何一個職場上的過勞,民進黨絕對要負最大的責任!一年連續踐踏我們的勞工兩次,讓每一位勞工聽聽每一個立法委員對於勞工的核心價值政策是什麼?你們都不敢面對!就打算全案送出去!就不討論了!這種粗暴的修法方向,你們如何去面對勞基法的修法?如何去面對全臺灣一千萬名勞工的權益?

  133. 李彥秀

    民進黨在今天要這樣粗暴把整套法案直接送出去的話,接下來的每一天,臺灣只要發生勞工在職場上過勞的現狀,你們在現場的每一位民進黨立法委員,都是殺人兇手!臺灣有將近一千萬名的勞工在職場上發生過勞,甚至是因為過勞死!現場的每一位民進黨委員,從蔡英文到賴清德、林美珠,包括姚委員文智、趙委員天麟、賴委員瑞隆、洪委員宗熠、吳委員琪銘、張委員宏陸、陳委員其邁、王委員定宇、劉委員世芳、呂委員孫綾、蔡委員適應、羅委員致政、吳委員焜裕、莊委員瑞雄、高委員志鵬、邱委員議瑩、蘇委員震清、陳委員明文、林委員岱樺、黃委員偉哲、管委員碧玲、蕭委員美琴、邱委員志偉、蘇委員治芬……

  134. 李彥秀

    (在台下)你們都背叛勞工,造成勞工在臺灣職場上過勞死!你們每一位都是殺人兇手!

  135. 李彥秀

    抗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彥秀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