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二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在勞動部勞檢覆蓋率僅百分之二十幾、許多勞工沒有勞檢、沒有工會也沒有召開勞資協商會議的情況下,勞動部要如何確保勞工權益「這個比例代表很多是沒有勞檢的,沒有勞檢、沒有工會,也沒有召開勞資協商會議,請問你們要如何確保勞工的權益?」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上次一例一休是錯誤,要求這次勞基法修法不要修惡、不要重蹈上次一例一休的錯誤「這次修法不要修惡,不要再重蹈上次一例一休的錯誤。」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勞動部主張在不增加地方人力的情況下以大數據解決勞檢問題,認為大數據看到的是整體現象而非個別企業,與個別勞檢員進入企業勞檢是兩件不同的事,無法解決勞方權益受損問題「我覺得剛剛部長好像是在說大話,用大數據就可以解決整個勞方權益受損的問題,這完全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育敏

    還在發言耶!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王委員育敏

    等一下,我們的委員還在發言,怎麼會……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王委員育敏

    林委員德福還沒有發言啊!

  6. 程序有問題,為什麼唸到第三十二條?等一下,現在是在討論第二十四條啦……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王委員育敏

    剛剛主席告訴我只針對第二十四條……

  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 王委員育敏

    主席連自己的宣告都有問題,剛剛明明說宣讀第二十四條……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王委員育敏

    對啊!臨時變的啊!現在叫議事人員停止,不要唸了。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王委員育敏

    他剛剛講第二十四條,為什麼……要整個唸完呢?

  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 王委員育敏

    對啊!為什麼還要繼續?唸一唸就要一起送出去了啊!我要抗議主席……你剛剛說,第二十四條先唸完……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我沒有坐一個早上,我11點多才來,不好意思……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這次勞基法的修正誠如那天的報告,我們是在四原則不變之下增加四彈性,四彈性是為符合勞資雙方的需要,所以我們務實面對這些問題,才提出這樣的修正……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林部長美珠

    他們也是勞工的一部分,但是我們是聽過大部分勞工的意見以後,經過一些觀察,才提出這樣的修正。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林部長美珠

    報告委員,我們的原則並沒變動,國際勞工組織(ILO)也告訴我們,有原則,也有例外,而這次修法的例外是在一個限定的條件下,才能開放,並非如外面所說,針對各行各業,全部開放。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的指導,我們一直都是用這樣的心態處理這些事。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把草案送到院裡面,也希望大院能夠跟我們好好地一起來切磋、討論此案。大家的心態都是希望這個修法方向是正確……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林部長美珠

    對,而且是為了勞工朋友好。所以,我們願意……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林部長美珠

    我們都努力地在聽,委員也應該都有注意到。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林部長美珠

    我們尊重各位委員的討論。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林部長美珠

    關於這部分,我們就是把法案送來,我方才說過,我們還是聽取各位委員的意見,共同來討論。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林部長美珠

    謝謝。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王委員育敏

    (在台下)你們柯總召說講10遍、講100遍都可以。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的確是有一些勞工團體反映,他們可以進行協商,希望把加班時數提高。我們走訪各界之後,的確有一些勞工團體、資方團體向我們反映,在總量……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林部長美珠

    在總量不變的情形之下,他們希望能夠提升單月的加班時數,但總量是不變的。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林部長美珠

    有很多行業向我們反映,事實上有一些……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林部長美珠

    有的,因為他們有急單的需要,所以向我們反映,如果單月能夠提升的話,對於他們的……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林部長美珠

    在我們的評估報告裡面有提到,上次我也有提過,例如幼教業就有提過,還有製造業的部分,其實製造業這個部分比較多。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林部長美珠

    不是,我們這個……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林部長美珠

    這部分經濟部當時有向我們反映,是不是請經濟部說明?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林部長美珠

    關於這個部分,他們來向我們反映的時候,我們也有問過相關的勞工,勞工也說願意配合資方的需求,但是由於法律限制,導致可能因為這樣延遲交貨,所以他們也覺得如果有彈性的話,對勞資雙方來說都有好處,但是他們也要求……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林部長美珠

    我知道,他們也要求我們能夠針對一定月份做總量管制,而不是無限量開放,每個月都讓他們加班,我們考量到這樣的需求,所以才會以三個月為一期做總量管制。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林部長美珠

    關於這個問題,因為當時我們是以三個月為一季,如果前後用比較少的加班時數,中間的四個月的確會有連續幾個月加班54小時,因為它是以三個月計算,這個現象我們當時也有考量到,但是不一定會全部用到啦!您剛才說的這個排班狀況是有可能,但是我們還是呼籲,如果沒有必要就不要這麼做,我們也和經濟部說好了,業者也不會這樣排班。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林部長美珠

    不是的,關於這個部分,根據我們調查的結果,48.8%的勞工團體支持這項提案,他們認為這樣對勞資雙方來說能夠互蒙其利,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林部長美珠

    我們是每三個月管控一次,我們會進行總量管控,並沒有增加勞工的加班時數。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林部長美珠

    沒有,因為總工時沒有增加……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林部長美珠

    總和的延長工時並沒有因此增加,還是46乘以3,就是138小時,算下來也是一樣……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林部長美珠

    我沒有把你轟下台。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林部長美珠

    就我們現在的草案,這個問題的確有可能發生,但是我們還是尊重委員,大家一起討論。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林部長美珠

    但是我們是用三個月一期來看。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林部長美珠

    但是不能這樣算,按照我們的要求,他們每三個月合併排定之後就不能隨便變動,所以如果第一個月、第二個月、第三個月是一個週期,就不能把第二個月、第三個月、第四個月改為一個週期。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林部長美珠

    是的。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林部長美珠

    剛才你說的日本的做法,其實我們也有研究過,但是他們也有規定,如果和勞工約定的話,還是可以的。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林部長美珠

    這個部分我們有參考日本的經驗,經過勞資協議之後,還要再經過勞方同意,我們的關卡就是這樣,我們也有學習日本的經驗。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林部長美珠

    我們是做三個月總量管制。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林部長美珠

    對,其實日本也有相關規定,可是他們經過和勞方約定之後……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林部長美珠

    這個部分請鄒署長說明。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有關於工時這個部分,如果以現在的職場來看……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林部長美珠

    的確我們的排名是在比較前面……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林部長美珠

    但是我必須要說明的是……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林部長美珠

    外國的部分工時比較多,我們的部分工時比較少,所以這會有一些差異……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林部長美珠

    我們的總工時並沒有增加,總工時沒有增加。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林部長美珠

    我們沒有增加,只是有總量管制。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總工時並沒有增加。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因為你剛剛一直問,都沒有給我時間回答,有一些部分我想請同仁事後再跟你回答。我想這部分……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林部長美珠

    好。跟委員報告,我們在4個不變裡面說明得很清楚,總工時並沒有變,我們只有針對每個月加班時數46小時上限這個部分,我們酌予讓它……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林部長美珠

    不是增加到54小時啦!是3個月的總量管制,所以如果因為急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例如剛剛有委員提到在觀光旅遊季的時候,甚至於在這種特殊的季節裡面,因為有淡旺季的關係,需要多一點加班時間,所以我們就容許他那個月可能再增加8小時、下個月再增加8小時,但是3個月以內還是要在原來的46小時乘以3的138小時裡面,我們就是希望能夠讓這些資方在有需要的時候可以請同仁加班,而同仁也很敢去加班,要不然的話,同仁會說他們來加班又害老闆被處罰等等,所以我們這個其實是針對勞資雙方的一些需求。我想我們臺灣很多企業都是中小企業,的確他們是有這樣的一些反映,我們很感謝委員,希望能夠支持這樣的看法,謝謝。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林部長美珠

    如果沒有例外,那就不可能有例外的機會嘛!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林部長美珠

    勞資雙方本來就是靠這個勞資會議來協商,所以如果他們願意協商的話,其實每一年都可以變更,也可以說兩年一變、也可以三年一變,就交給他們自己來協商……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林部長美珠

    四分之三。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林部長美珠

    四分之三!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林部長美珠

    我是說四分之三。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林部長美珠

    部分一半啊!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林部長美珠

    對。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林部長美珠

    這沒有辦法。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林部長美珠

    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我們的總工時沒有增加。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林部長美珠

    那個「花花班」指的不是這一條。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林部長美珠

    過勞的問題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是有一個過勞的認定參考指引,這個部分上面都很清楚,而且它的危險因素很多……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林部長美珠

    工時不是唯一。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林部長美珠

    是地方主管機關。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林部長美珠

    那個備查的部分跟我們……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我們這邊是說到地方主管機關,如果它是30個人以上企業的話,在有這種例外的情形時,它必須要報經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但是呢……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林部長美珠

    這個是它的義務,如果它沒有報備查,依法我們就會處罰。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林部長美珠

    你要聽我講嘛!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林部長美珠

    當它報備查之後,我們這邊都有邀請他們,全國的地方政府我們都已經邀請來了,我們拿到地方的備查之後,也不是就放著不管,我們會透過這樣來勾稽,然後我們會加強來審查。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有一套機制,那個資料我們是要活的、不是死的。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因為它就是配合,譬如說我們剛剛講的急單,或者是它有一個季節性,如果我們要求地方政府統統每個都核備才能做,那樣會緩不濟急,因此我們在設計上……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林部長美珠

    不是,我們會給它……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林部長美珠

    謝謝。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在105年調整的,同仁表示,當時是因為我們參考了日本過勞死的定義而做出一些變動,做出這樣的修正。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林部長美珠

    當時我也跟委員報告,有關於過勞死……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林部長美珠

    我們當時的認定標準是……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林部長美珠

    這部分我剛剛有跟委員報告,我們事後還會針對這部分做修正,我們會來檢討。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因為他這個狀況比較特殊,委員也知道。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林部長美珠

    一方面他有學習的實習,一方面他有上班的排班,所以他……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林部長美珠

    這件事情我們也要跟相關的單位……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林部長美珠

    這應該是雙方自行協議。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林部長美珠

    委員剛剛說的實習生,他既有實習,又有工作,導致他連續多日處於類似在工作的狀況,我們也不能說這樣有沒有合法,在這個案例裡,事實上他每天都呈現勞累的狀況,之前我們也都有跟教育部溝通過,針對這個部分,我們願意大家共同來檢討,我們希望勞工進修,但是也不希望他過勞。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林部長美珠

    委員,這個部分總工時並沒有增加,我剛才一再說明,是一個總量管制。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林部長美珠

    我們當時就有想到這樣可能會變成4個月,以台灣接單的狀況來看,像澎湖或花東的觀光事業,可能會有4個月有比較多的工時,所以定為連續3個月也是一種考慮,但是我們當時的想法是配合……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林部長美珠

    大家再討論,好不好?因為在我們的想法裡面,我們實務上認為它還不適合……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指教。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並不會增加勞工的工時,因為我們是採用總量管制的概念,也就是說,以3個月為一個期限,每個月加班工時為46小時,3個月就是138個小時,他可以彈性運用,但是,單月不得超過54小時,這也就是我們現在的規範,在此規範之下,他的工時並不會增加。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林部長美珠

    對,這是單月最高的工時數。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林部長美珠

    沒有錯。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林部長美珠

    這必須視產業需求的情況而定。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林部長美珠

    是的。謝謝委員。針對勞動部所提出的4不原則,我就不再贅述,我們在此原則之下保障勞工安全,同時,我們也讓雙方有一些彈性,正是我們現在所謂的微調,當然,這樣的微調是經過公司內部的程序,甚至有些條文我們是增加政府機關的把關,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機制以後,能夠讓雙方之間能夠具有彈性的運用,這正是我們此次修法最大的目的,所以這只是微調,而且是少數人……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林部長美珠

    我們沒有動到勞工的加班時數,這46小時絕對沒有動到……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林部長美珠

    因為可能是被那54小時所誤導,但是這是總量管制的概念,所以每3個月138小時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總量的概念。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林部長美珠

    報告委員,我們調整的彈性絕對是在勞工的安全與福利之下所進行的。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想物價波動的因素一定有很多,這是一個市場的機能,所以關於剛剛委員所講的這幾種漲價情形,應該是有其背景原因,不完全是一例一休吧。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林部長美珠

    這是我們做出來的調查,至於外面的聲音,我想我們是一個多元社會,多元的聲音我們會……

  2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2. 林部長美珠

    我說多元的聲音我們會……

  2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4. 林部長美珠

    本來是46小時,現在變成54小時,它會增加8小時。

  2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6. 林部長美珠

    那就要看是加班幾天。

  2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8. 林部長美珠

    剛才我曾一再說明,所謂的加班工時總量管制,我們是以3個月為一期,每一個月本來就是46小時,乘以3就是138小時,剛剛委員問我是否可以同意138小時,其實現況就是這樣子……

  2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0. 林部長美珠

    現在我們要進行總量管制,在3個月當中可以自由彈性的調整……

  2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2. 林部長美珠

    我聽清楚了。

  2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4.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12個小時。

  2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6. 林部長美珠

    沒有。

  2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8. 林部長美珠

    我們只有彈性,沒有這樣子增加,每天最長還是12小時。

  2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0. 林部長美珠

    這是它的彈性……

  2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2. 林部長美珠

    這樣比喻不恰當。

  2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4. 林部長美珠

    委員,可以拒絕的。

  2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6.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你所質詢的內容事關內政部權責,所以那是權責問題,不是專業問題。

  2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8. 林部長美珠

    那是內政部轄管的法律。

  2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0. 林部長美珠

    大概是7.1%左右。

  2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2. 林部長美珠

    我剛剛講是企業工會,如果用會員來看是15.7%。

  2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4.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有勞資會議處理辦法。

  2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6. 林部長美珠

    經勞資會議四分之三議決之後才可以施行。如果沒有經過這樣的程序,沒有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就回歸到原則,也就是還是46小時。

  2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8. 林部長美珠

    正常的話是一個月46小時,而我們現在是採取總量管制概念,以三個月為一期,46乘以3就是138,這138小時是在三個月內靈活運用,惟單月不得超過54小時。

  2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0.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我必須對此澄清。當天媒體圍在座位旁,媒體問我過勞死人數有多少?我說那是勞保局的統計數字,沒錯。媒體又問,請問過勞死怎麼認定?我告訴他們,這件事很複雜,我請同仁等一下告訴你。因為這件事一時是說不清楚的,而他們又圍在我座位旁,我當然更講不清楚,我才說等一下請同仁把相關規定告訴他們,因為那時候即將開會,但現在卻變成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我對此感到很遺憾。

  2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2. 林部長美珠

    對,沒錯。

  2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4. 林部長美珠

    鄭天財委員,你也擔任過文官,文官不可能會有偏私,文官永遠是中立的。

  2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6. 林部長美珠

    向委員報告,關於這個部分,如果該公司要採用這種例外的彈性,必須經過這一道的內部程序,但每位勞工依然可以有權拒絕,特別是我們也要求企業對勞工的身心健康要負責。

  2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8. 林部長美珠

    在整部法裡面都有相關的規定。

  2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0. 林部長美珠

    要以整部法來看嘛!委員,前前後後的條文都有……

  2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2. 林部長美珠

    有關這個部分,針對工作規則,我們都是規定30人以上就必須報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備,所以我們這裡就以30人作為標準,希望他能夠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如果沒有依照這個備查程序,就要接受處罰。

  2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4. 林部長美珠

    是,是根據第七十九條。

  2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6.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有條文。

  2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8. 林部長美珠

    是勞基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

  2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0. 林部長美珠

    第七十條的規定。

  2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2. 林部長美珠

    有關備查部分,我剛剛有回答過其他委員,我們的規定是30人以上公司必須報備查,如果沒有依規定報備查,依法可以處罰。同時,30人以上企業,因為這樣的變動以致於工作規則有調整的話,根據第七十條規定要報主管機關核備,如果沒有報主管機關核備,第七十九條依然有處罰的規定。因為我們不想增加地方主管機關的業務,當初邀請他們來表達意見時,他們也認為這樣會增加他們的工作負擔,所以我們就利用報備查的時候,用大數據,我們自己會把這些數據再來加以盤點。

  2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4. 林部長美珠

    是要用「備查」。

  2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6. 林部長美珠

    應該用備查。

  2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8. 林部長美珠

    那條這次沒有修正,也沒有……

  2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0. 林部長美珠

    好,謝謝委員。

  2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2.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我也說明了,在做這樣的彈性之後,的確單月最多只能夠增加8個小時,1個月4週,也就是1週只能夠2小時,我們剛才講這是總量管制的概念。我們希望讓勞資雙方能夠互相有一些彈性,所以我們以3個月為一期,46乘以3就是138小時,但是單月不希望超過54小時,也就是比起原來的46小時,只有增加8小時。

  2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4. 林部長美珠

    沒有錯。

  2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6. 林部長美珠

    1天4小時,54小時是十多天。

  2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8. 林部長美珠

    對。

  2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0. 林部長美珠

    是,我們有1955專線,也有吹哨子條款,如果老闆對員工有不當的行為,事實上都可以檢舉。

  2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2. 林部長美珠

    我們還有一個專線。

  2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4. 林部長美珠

    部裡面還有一條專線是0800-085151。

  2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6. 林部長美珠

    好。

  2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8.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

  2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0.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一整天下來,大家可以看到整個委員會在開會的過程中,程序出現很大的問題,不曉得柯總召還有沒有在現場?有在現場。柯總召在1998年審查農發條例的時候非常自豪,他在委員會針對第一條就講了一天,請問柯總召,這是不是事實?這個紀錄有在公報裡面,這應該是事實、歷史的事實。2014年5月14日,也就是在這個會議室,經濟委員會在審查什麼?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當時的民進黨委員怎麼說?當時民進黨委員包括現場的吳秉叡委員說,他在立法院當了5年的立委,從來沒有遇過逐條審查時還規定登記發言期限,而且登記後只能發言一次。請問今天從早上到現在,是不是規定委員針對同一個條文,只能登記一次、只能發言一次?我請民進黨的立委想一想,你在野、在朝的時候,你的立論、主張怎麼會差這麼多?

  291. 柯建銘總召當時也批評,所有法案的發言每人只能發言3分鐘是從哪裡規定而來的?審查法案要講10次也是每個委員的事情,如果有本事,同一條講10次或100次也沒有關係,因為就是要論戰,我們要建立立法院的文化,而且這麼資深的柯建銘總召還搬出議事規則第五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從來就沒有在逐條發言的時候可以去限制委員發言的次數,這些都是立法院公報可以找得到的資料,斑斑可考。請問,我們今天開了一整天的會議,到目前為止,有按照民進黨當年做為在野黨的時候的發言原則、規則來進行嗎?沒有!民進黨上台後讓大家看到的是,在野說一套,執政的時候又是做另外一套。我們依法論法,請問議事規則哪一條有規定在進行逐條討論時,委員只能登記一次、只能發言一次?請問哪一條有這樣的規定?請主席對此作說明,你是依據議事規則的哪一條?

  292. 三年前柯總召就告訴大家,議事規則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根本就沒有次數的限制。今天召委的權限再怎麼大也不能違反議事規則,為什麼要去限制委員登記第二輪發言?哪來的權力?這一點要說明清楚啊!議事人員都坐在台上,請說明根據議事規則哪一條之規定,委員不可以登記第二輪發言,而且告訴大家這叫做逐條討論。

  293. 蘇嘉全院長說他最為自豪的一件事是什麼?第9屆的國會叫做新國會,委員會中心主義就是他要落實的,他認為這是他最自豪的一件事,現在就是在委員會,委員會針對全國高達900萬名勞工權益的勞基法之修訂進行逐條討論的發言,為什麼不可以第二輪、第三輪的發言登記?為什麼每個條文的討論要去限縮委員發言的時間?這叫做委員會中心主義嗎?是嗎?請各位想一想,我們現在進行的是一個什麼荒謬的過程?只能照民進黨多數表決過的遊戲規則在走,有回到我們原來立法院議事規則的精神在走嗎?有回到第9屆所標榜的委員會中心主義的精神在走嗎?都沒有!我們只是想要走這樣的流程,過這樣的水,然後就對外界交代了,就可以把勞基法送出委員會,從第二十四條的處理,我們看得清清楚楚,有論辯嗎?有討論嗎?包括民進黨委員提出來的修正動議有真的討論嗎?今天主席宣告的是什麼?把所有的修正動議和條文,大家沒有討論的過程,只有發言完,而且還停止討論,就急急忙忙的說,第二十四條統統保留送出去,這還有符合委員會中心主義,應該是要討論、應該是要論辯的過程嗎?根本就沒有!

  294. 本席必須在此指出,關於程序的進行,我們從早上開會到現在,到底是有多荒謬?是誰賦予召委這麼大的權限?這麼多民進黨的委員坐在這裡,對於這件事情,過去你們在野的時候所堅持的價值,認為逐條討論的時候不應該去限制登記發言的次數,統統都棄守!包括民進黨黨團最大的黨鞭─…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王育敏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王育敏

    本席必須在此指出,關於程序的進行,我們從早上開會到現在,到底是有多荒謬?是誰賦予召委這麼大的權限?這麼多民進黨的委員坐在這裡,對於這件事情,過去你們在野的時候所堅持的價值,認為逐條討論的時候不應該去限制登記發言的次數,統統都棄守!包括民進黨黨團最大的黨鞭─柯總召,他這麼資深,當時他這麼自豪,他可以在審農發條例的時候針對一個條文一個人就站了一天,今天有其他委員主張,他想要多講1個小時、2個小時,都沒有辦法,為什麼?我們不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嗎?特別是在國會殿堂裡面,讓委員自由的論述、充分的論述、充分的討論是一件這麼困難的事情嗎?那我們還好意思說我們現在是一個民主法治進步的國家?如果我們不希望看到立法院武鬥的場面,總該讓大家有文鬥的空間吧!

  2. 王育敏

    今天你們通過提案說要開會到12點,我們贊成,奉陪到底!但是不讓大家暢所欲言的發言,請問這是什麼意思?這個禮拜除了今天,還有禮拜三、禮拜四,攸關重大的勞基法的整個討論,用足足一個禮拜的時間來討論、在委員會討論,一點都不為過!我在這裡要請教的是,民進黨,你到底在急什麼?壓縮委員發言的時間、限制發言的次數、不肯讓委員在發言台上充分論述,你到底在急什麼?這麼重要的法案,討論一個禮拜有很離譜嗎?會很過份嗎?

  3. 王育敏

    主席,你還沒回答我剛才的問題啊!誰給你這樣的權力?為什麼我們不能登記第二輪發言?柯總召已經在三年前就說過這件事,他說沒有議事規則可以在逐條討論的時候限制委員發言的時間,為什麼今天從早上到現在我們卻看到主席做出這種違反議事規則的事情?這麼多民進黨的委員怎麼都沒有異議,也不抗議?而我們少數黨的抗議就只能忍受被架離的風險!剛剛蔣萬安委員是這樣被迫離開這個發言台!說不定等一下我也會遭受到這樣的待遇!請問各位民進黨的委員,你們在執行這樣的動作時,是否曾捫心自問過你們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剝奪了委員在委員會裡發言的權利?如果委員覺得還有想要論述的觀點,想要講的話還沒有講完,請允許他有這樣的發言權利。

  4. 王育敏

    接下來我要問林美珠部長,請妳上台。

  5. 王育敏

    為什麼不要上台?委員發言超過時間,行政官員就可以不上台!

  6. 王育敏

    我前面講的話,你們都聽不懂就是了!

  7. 王育敏

    程序的問題你們都聽不懂?那請柯總召來開示啊!為什麼他3年前是講這樣子的話!部長請上台,妳既然在場就要接受委員質詢!

  8. 王育敏

    什麼叫做部長不用上台?今天部長在現場,就是要接受委員質詢啊!

  9. 王育敏

    請上台!請上台!我現在就要問,請上台!

  10. 王育敏

    我要針對程序提出最嚴正的抗議!請林美珠部長上台!

  11. 王育敏

    我請全國民眾看清楚,我也請媒體如實轉播剛剛的場景……

  12. 王育敏

    部長,主席可以裁示說部長不要上台?請問這是什麼情形?請問現在這是什麼情形?

  13. 王育敏

    現在是什麼情形?我要質詢林美珠部長!

  14. 王育敏

    為何我沒有質詢的權利?召委沒有那麼大!現在進行的是逐條討論,召委的權利沒有那麼大!我要求林美珠部長現在上台接受質詢!

  15. 王育敏

    我要求林美珠部長上台接受質詢!沒有一個召委可以這麼鴨霸!妳以為召委能有這麼大的權力嗎?可以限制委員的質詢嗎?

  16. 王育敏

    妳可以叫部長不上台就不上台嗎?我現在就要針對第三十二條質詢,請上台!

  17. 王育敏

    請上台!

  18. 王育敏

    我已經說過了,不要剝奪委員發言及質詢的時間!請林美珠部長上台!她坐在那邊做什麼?

  19. 王育敏

    請上台!我堅持!請上台!

  20. 王育敏

    那請林美珠部長先辭職,請賴院長任命新的人選。我堅持,請上台!

  21. 王育敏

    我要質詢為什麼不可以?

  22. 王育敏

    我現在要質詢!

  23. 王育敏

    剛剛你們的程序出了很大的問題,我方才是針對程序的發言!柯總召你自己講過的話,我想你不會忘記!林美珠部長請上台!請林美珠部長上台!

  24. 王育敏

    這不是問題,星期三、星期四都還可以開會,請林美珠部長上台!

  25. 王育敏

    請讓林美珠部長上台!

  26. 王育敏

    請讓林美珠部長上台!你有差這6分鐘嗎?

  27. 王育敏

    請林部長上台!

  28. 王育敏

    過去在委員會有委員杯葛8小時,有委員發言2小時,我發言到現在才幾分鐘?不到15分鐘,有這麼嚴重嗎?

  29. 王育敏

    林美珠部長上台!為何不敢讓林美珠部長上台?

  30. 王育敏

    這就是我的時間!

  31. 王育敏

    我當然知道你還沒有講話,但現在是我登記發言的時間!

  32. 王育敏

    我沒有無理!我只是要求部長上台!

  33. 王育敏

    我現在只是要求部長上台,為什麼……

  34. 王育敏

    我就要部長上台接受委員質詢,再10分鐘我就下去。

  35. 王育敏

    讓部長上台。

  36. 王育敏

    讓部長上台啦!我剛講的是程序的問題!

  37. 王育敏

    好了,讓我問林美珠。

  38. 王育敏

    快一點,我要問部長!

  39. 王育敏

    請林美珠部長上台!

  40. 王育敏

    召委可以這麼大,說不同意部長上台接受質詢?我從來沒有看過一個委員會的召委是這樣處理議事的啦!

  41. 王育敏

    有人這樣子的啊!召委可以阻止部長接受質詢?哪一個委員會是這樣主持議事的?可不可以在座的委員講一下?

  42. 王育敏

    召委可以裁示部長不用上台接受委員的質詢?請問哪一次的會議……

  43. 王育敏

    已經講了,她就要上台接受質詢。

  44. 王育敏

    叫部長上台,沒有人這樣子的!沒有召委有這麼大的權力!這種裁示沒有一點意義!妳趕快請部長上台,我馬上問她,問完我就下來。

  45. 王育敏

    請部長上台。

  46. 王育敏

    現在開始,請她上台,

  47. 王育敏

    在野跟執政都不一樣,這樣怎麼可以?請部長上台!

  48. 王育敏

    請部長上台。部長,此次勞基法修法是總統指示、院長下令還是妳自己突發奇想?

  49. 王育敏

    為何林全院長在任時都沒有說要修法?這是賴清德院長上任後,才對外明白宣示他一定要修,這是不是他指示的?他今天推給蔡英文總統說是總統指示的,從妳接收到的訊息來看,到底是誰指示妳執行一例一休的修法?

  50. 王育敏

    所以是部長接受院長的指令對不對?

  51. 王育敏

    你是不是接受院長的指令?其實你以前是在衛環……

  52. 王育敏

    好,所以院長有下令,這應該是很明確的事情,是賴院長說要修。

  53. 王育敏

    所以他今天說這個是因為總統指示,他沒有後悔……

  54. 王育敏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好像對總統有一點點的不公平,明明這就是賴院長想要推動的政策,不要因為現在遭遇青年朋友的反對及反彈後,他又開始推託。

  55. 王育敏

    第二個我要請教妳的是,妳剛剛在回答鄭天財委員時,妳曾說妳在不增加地方人力的情況下,採用大數據可以解決勞檢的問題,我很好奇,請妳說明。

  56. 王育敏

    其實本席聽不懂,妳從大數據會看到什麼樣的問題?大數據看到的是整體現象,不是個別企業,這與個別勞檢員進到企業中進行勞檢,好像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吧!

  57. 王育敏

    部長,監察院的報告指出,勞動部勞檢覆蓋率只有多少嗎?

  58. 王育敏

    比例是多少?

  59. 王育敏

    比例有百分之二十幾?

  60. 王育敏

    這個比例代表很多是沒有勞檢的,沒有勞檢、沒有工會,也沒有召開勞資協商會議,請問你們要如何確保勞工的權益?

  61. 王育敏

    我覺得剛剛部長好像是在說大話,用大數據就可以解決整個勞方權益受損的問題,這完全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前一陣子,昇陽光電因為一場火災引發軒然大波,該公司是有工會組織的……

  62. 王育敏

    但該公司竟然瓦解工會組織,連工會理事長統統都被要求走路。這是有工會組織的大企業,而且還是蔡英文總統曾經參訪過的企業,也獲得國發基金挹注的企業,都敢公然地挑戰法令,損及勞工權益,勞動部如何信誓旦旦地說會保障其他更小的企業勞工,更何況是連工會都沒有,連勞資會議都開不成,甚至是30人以下的企業勞工權益?這就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本席覺得昇陽光電事件已經嚴重打臉現在的行政團隊。

  63. 王育敏

    你們說以現在的制度可以保障勞工的權益,這是謊話!連一個有工會組織的公司都敢直接把工會及其理事長瓦解掉,部長要如何確保勞工的權益?你對這件事情有何感想?你有沒有覺得連有工會組織的公司都做成這個樣子了,其他沒有工會組織的勞工不是弱勢中的弱勢嗎?

  64. 王育敏

    你認為……

  65. 王育敏

    從這個事件當中,你看到了什麼?本席要告訴你的是,連有工會組織的公司都可以搞成這樣,那些沒有工會的勞工權益到底要如何得到保障?我覺得這是今天在委員會修法時,作為勞動部長的你應該要深思熟慮的,我也請在座委員再想一想這個問題,這涉及到勞工的權益,我希望大家不要急躁,大家要有耐心。

  66. 王育敏

    這次修法不要修惡,不要再重蹈上次一例一休的錯誤。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育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