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欠缺法源基礎的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應全數刪除,即使無法一步到位,若要保障弱勢也應以真正的弱勢為發放對象。「我們認為,對於欠缺法源基礎的年終慰問金,即使沒有辦法改革一步到位,全數予以刪除,如果要保障弱勢的話,也應該要以真正的弱勢來當作發放對象。」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退休軍公教人員請領年終慰問金時未將18%優存利息計入薪資額,導致月領5、6萬元加上優存者仍可領取。「這些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在請領年終慰問金時,所加上的不是他們每個月所領取的薪資額,事實上,18%的部分並沒有紀錄,導致有退休的簡任文官即使每個月領了5、6萬元薪資,加上18%優存,而還可以繼續領取年終慰問金。」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以2萬5,000元為發放標準過高,遠高於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標準,要求說明訂定依據。「本席要提出第一個問題,2萬5,000元的標準到底是怎麼樣訂出來的?不管是用低收入戶1萬5,000多元的標準還是中低收入戶2萬元上下的標準,事實上都遠遠低於2萬5,000元的標準。」發言紀錄
- 黃委員國昌
(9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在今年總預算當中,行政院所編的歲出再度超過了歲入,有1,500億元的金額,在國債不斷攀升的今天,如何不要債留子孫,且針對政府每個歲出支出都有法律作為依據,這是時代力量在這次總預算審查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主軸。其中為多數人長期所詬病的,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制度更是此次我們審查總預算時非常重要的改革目標。兩年前的1月,也是在立法院裡面,當馬政府把退休軍公教的年終慰問金發給標準從2萬元提升為2萬5,000元時,有非常多的委員發言表示反對,認為既沒有法律依據、又欠缺正當性的年終慰問金實在不應該再慷他人之慨,繼續發放下去。我相信在過去的這段時間中,退休公教人員年金保障應該如何進行改革這件事情是社會的討論重點,但是有些事情,在長久社會輿論的批評之下,現在應該要改革的就應該要馬上改革。然而非常遺憾的是,我們看到新政府在這次總預算的編列上,仍然延續著馬政府的作法,繼續以2萬5,000元當作標準來發放年終慰問金,導致今年年終慰問金的編列金額超過新臺幣26億元。
我們認為,對於欠缺法源基礎的年終慰問金,即使沒有辦法改革一步到位,全數予以刪除,如果要保障弱勢的話,也應該要以真正的弱勢來當作發放對象。本席要提出第一個問題,2萬5,000元的標準到底是怎麼樣訂出來的?不管是用低收入戶1萬5,000多元的標準還是中低收入戶2萬元上下的標準,事實上都遠遠低於2萬5,000元的標準。第二個問題,更重要的是,這些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在請領年終慰問金時,所加上的不是他們每個月所領取的薪資額,事實上,18%的部分並沒有紀錄,導致有退休的簡任文官即使每個月領了5、6萬元薪資,加上18%優存,而還可以繼續領取年終慰問金。時代力量認為我們這次應該要把握機會,好好進行改革,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 黃委員昭順
(9時10分)主席、各位同仁。我想針對這次總預算,國民黨的目標非常清楚,因為不管是歲出預算或是歲入預算,我們看到歲出預算、國債不斷提升,但是在刪減歲出預算的整個過程中,我們看不到民進黨團過去在立法院所做的堅持,我在此特別要舉例說明,如同剛才黃委員所講的,他們不斷把退休軍公教當做改革的目標,針對軍公教的部分要做年金改革,但是在特別費當中,我們看到民進黨的退讓。102年時,在特別費上面,我們為了要節省開支及預算,特別費部分整整刪了25%,即四分之一的預算。所以我在此呼籲民進黨所有的委員必須要從善如流,我們希望整個總預算真正能達到250億元的刪減數,但是我們經過這幾天努力,到現在為止只有240億元,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再往前走,讓整個預算,也就是國債能夠再往下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現在不論是食安、外交及國防問題都有太多、太多的黑箱了,本席再說一次,國機國造、國艦國造及潛艦國造絕對不能列入蔡政府的黑箱內幕中,所以我們請全民都要注意。親民黨黨團提案要全數刪除,未來進入表決時,我們期待能夠記名表決,讓全臺灣人民看到到底我們要選擇戰爭或和平,還有到底我們的軍工產業在哪裡?政府都要說清楚。謝謝。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 黃委員國昌
(10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在這次總預算的審查當中,時代力量基本的立場就是理性監督及堅持改革的理念,我們認為重要的價值及原則不應該隨著政黨執政而有所改變或轉換,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對於退休軍公教人員沒有法源基礎的年終慰問金、三節獎金及子女教育補助提出時代力量的立場以外,這項原則也會延伸到其他預算編列不合理的部分。首先,包括原能會主委的核能職務加給,政務官按照目前法律的規定,事實上只有月俸和公費這兩種職務收入來源,而不應該編列完全欠缺法源基礎、無法律授權及不合理的核能職務加給。
事實上,在2007年當民進黨執政時,國民黨立委就曾經提案刪除原能會主委這項無法源基礎的核能職務加給,而且決議也獲得通過,即全數刪除。相同的,在2012年也是馬政府執政時,民進黨立委亦曾經提案,針對原能會主委及副主委,有關特任官欠缺合理性的核能職務加給必須予以刪除,而且還作成決議。之後接下來的幾年,行政院就再也沒有編列過核能職務加給,但是在今年的總預算書上竟然又看到消失好幾年及決定不再編列的核能職務加給。
我們必須強調,時代力量提案刪除有關政務官欠缺法源基礎的核能職務加給,這不是針對原能會或主委個人,因為我們認為法制的原則、價值及改革的理念都必須要堅持及貫徹。基於相同原則,對於稅務人員的稅務獎勵金,我們並不反對編列優秀稅務人員能有稅務獎勵金的必要性,不過也認為相關法制化的作業在過去幾年當中,不斷被提起可是卻遲遲無法完成,為了避免對基層公務人員的衝擊,我們一方面在今年還是暫時允許稅務人員獎勵金的編列,另外一方面也透過凍結一部分比例的方式,要求必須在今年當中完成法制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國昌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